奈达理论新解“等效翻译”非奈达理论——“等效翻译”乃中西方译论家误读而产生的翻译标准
2012-04-13李田心
李田心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南国商学院 英语系,广东 广州 510545)
奈达理论新解“等效翻译”非奈达理论
——“等效翻译”乃中西方译论家误读而产生的翻译标准
李田心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南国商学院 英语系,广东 广州 510545)
受西方误读和误译的影响,中国译论家将奈达的Functional Equivalence误译成“功能对等”;后来“功能对等”进一步被错误地推演为“等效翻译”。“等效翻译”原则是中国一些翻译理论家在西方译论家误读误译Equivalence的基础上自己创造的翻译原则;它的理论基础违背了翻译的本质,没有实质理论内容和体系。Functional Equivalence被译成“功能对等”曲解了奈达翻译理论,“功能对等”被推演为“等效翻译”进一步曲解了奈达翻译理论。
奈达翻译理论;功能相当;功能对等;等效翻译;误读误译
一 中国翻译理论界误认为“等效翻译”是奈达的翻译理论
中国主流派翻译理论家几十年一直对equivalent/equivalence的理解和翻译有误,将它翻译成“等效”、“等值”或“对等”。
中国一著名翻译理论家说:“西方比较盛行的文学翻译模式,其代表人物是美国著名的翻译理论家奈达。奈达的研究主要基于《圣经》的翻译。奈达关于等效翻译原则的基本主张是,译文在译语读者中所引起的效果,应等同于原文在原语读者中所引起的效果。”[1]29
这位著名的翻译理论家认为“等效翻译”是奈达的翻译原则,“等效翻译”产生的基础是对《圣经》的研究,“等效翻译”的主要意思是效果相等,译文对译文读者产生的效果等同于原文对原文读者产生的效果。
“等值”或“对等”的概念来源于西方。西方翻译理论和奈达翻译理论有一核心术语equivalence/equivalent,意为“相当”,西方译论家将其误读和误译为“等值”或“对等”。我国派往西方学习翻译理论的谭载喜教授回国后将奈达的论文Some Problems of Semantic Structure and Translational Equivalence译为“语义结构与翻译等值的若干问题”;在翻译奈达的翻译定义时,谭教授把其中的equivalent翻译成“对等语”和“对等”。
中国一权威译论家解释道:equivalence的构词就是equi(相等)+valence(价值),西方翻译界对这个概念也是这样理解的。
中国的另一些译论家在“等值”、“对等”“对等语”的基础上进一步将equivalence/equivalent推演为“等效”。
二 “等效翻译”不是奈达的翻译理论
Functional Equivalence(功能相当)翻译标准是奈达的翻译理论。功能翻译理论是奈达的Functional Equivalence(功能相当)翻译标准的理论基础。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西方翻译研究发展很快,由于西方语言学研究和其他学科研究的成就,译论取得了多方面的进展。由于研究的不同途径和方法,出现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众多学派,如翻译的语言学派,翻译文化派,翻译研究派,多元系统派,翻译功能派。在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大繁荣中,功能翻译理论派异军突起。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家引领西方功能翻译理论派;费米尔的“目的论”是翻译功能派的纲领性理论。
奈达将语言学中的语言功能及信息理论中信息功能用于翻译研究;从文本的语言功能和信息功能的角度研究翻译,传统的翻译研究专注于文本的字词、语法和修辞等,而奈达的翻译研究的方法打破了传统的翻译研究框架,开拓了翻译研究的新视野。
奈达在《语言与文化——翻译的语境(Language and Culture——Contexts in Translating)》中提出了Functional Equivalence翻译标准。他在该书的前言中说:“本书宗旨不是讨论怎样将主动句转换成被动句、如何解释词语的意义及来龙去脉,或怎样表达书面对话中的反语,因为已经有许多书讨论这类问题。本书旨在扩展由语言因素和社会因素来阐明的语际信息交流问题的理解。因此,重中之重是讨论翻译中的语言间的功能相当和处理翻译中未能精确反映客观世界的语言的差异性。另一个重点是将翻译作为信息交流事件来讨论,而不是将翻译当作寻找两种不同特征的语言——源语和目的语的匹配方法来讨论。”[2]7
奈达认为以前对翻译问题的讨论立足纯语言层面,而他的理论基于语际信息交流,因此讨论的重点是与信息交流相关连的语言的相关功能和语言的相关问题。Functional Equivalence(功能相当)翻译标准是在这一背景中提出的。
中国翻译理论界用“等效翻译”原则指代奈达的Functional Equivalence(功能相当)翻译标准是不恰当的,奈达Functional Equivalence(功能相当)翻译标准讲的Function(功能)指的是信息的功能或语言的功能,他在《翻译理论与实践》中把信息的功能讲得很清楚,他说:“然而认为译语信息接收者的反应仅仅是对信息的理解是错误的,因为信息不仅仅起告知功能。如果信息如同《圣经》一样,主要用于交流,它还必须达意和具备祈使功能。也就是说,《圣经》译文不但必须提供人们能够理解的信息,而且提供的信息必须使人能感觉到它的关联(交流中的达意功能),然后以行动对信息作出反应(祈使功能)。”[3]178
奈达说信息有三个功能:告知功能、达意功能和祈使功能;告知功能是使人们理解信息;达意功能使人能感觉到它的关联;祈使功能使人们以行动对信息作出反应。
在对三种功能的解释中,他说信息三个功能也是语言的三个功能。[2]26、68
用“等效翻译”翻译原则指代奈达的“功能相当(functional equivalence)翻译标准曲解了奈达翻译理论。
第一,奈达的“功能相当”(functional equivalence)翻译标准要求功能相当,是求似翻译标准,“等效翻译”原则要求效果相等,是求等翻译原则。因此,用“等效翻译”指代奈达的“功能相当”曲解了奈达翻译理论,把一种求似的翻译标准曲解成了求等的翻译原则。
第二,用“等效翻译”指代奈达的“功能相当”(functional equivalence)去掉了奈达翻译理论的基础。
奈达的“功能相当”(functional equivalence)翻译标准的理论基础是功能翻译理论。功能翻译理论派以德国功能翻译理论为其主流,它的理论基础是功能语言学,奈达也将翻译研究与语言功能结合起来,从文本功能的角度探讨翻译。奈达还将信息理论用于翻译理论研究,其所讲的“功能”指的是信息的功能或语言的功能。因此,奈达的“功能相当”(functional equivalence)翻译标准包含了这一原理的上述理论基础,“功能相当”(functional equivalence)中的“功能”(functional)包含很多理论内涵。
“等效翻译”中的“效”意为“效果”,是译文和原文的“效果”,与“功能相当”(functional equivalence)中的“功能”(functional)意义不一样,“效果”不能代替上文讲到的功能中的三个功能:告知功能、达意功能和祈使功能。最重要的不一样是“效果”没有反映出奈达的“功能相当”(functional)翻译原理的理论基础,它没有丰富的理论内涵。
奈达的“功能相当”(functional)翻译原理是真正的奈达翻译理论,“等效翻译”原理是中国一些翻译理论家误读奈达的Functional Equivalence(“功能相当”)翻译标准而产生的结果。换言之,先将Functional Equivalence误读和误译为“功能对等”,再用“效果”取代“功能对等”中的“功能”,因此“功能对等”变成了“效果对等”;然后,译论家们将“效果对等”变成“等效翻译”并贴上奈达翻译理论的标签。“等效翻译”原理是中国一些翻译理论家自己创造的翻译术语,没有理论基础,没有理论内容,只有一个空名。它依附于奈达翻译理论,披着奈达翻译理论的外衣,假充奈达翻译理论。
三 “功能相当”是假奈达翻译理论
奈达的“功能相当”(Functional Equivalence)翻译标准翻译成“功能对等”是错误的,错在Equivalence的理解和翻译上,Equivalence是奈达翻译理论的核心术语,其含义是“近似”或“对当”。
中国翻译理论界把Functional Equivalence翻译成“功能对等”,并且将其当作翻译理论经典原理,“功能对等”翻译标准不是奈达的Functional Equivalence翻译标准,奈达的 “功能相当”(Functional E-quivalence)是 “功能相当”,它将奈达的求似的翻译标准曲解成了求等的翻译标准,是一种假奈达翻译理论。奈达的Functional Equivalence只能翻译为“功能相当”,不能翻译成”功能对等”。
在《Language and Culture-Contexts in Translating》中,奈达有的放矢地对Functional Equivalence标准中的Equivalence做了耐心的解释,他说:Functional Equivalence的意思是“功能相当”而不是“功能相等”,译文有功能,原文有功能,译文和原文的功能只能相当,不能够相等,因为从来就没有与原文相等(完全相当)的译文。作为翻译标准的“功能相当”中的“相当”,必须是在令人满意范围的“相当”,即“相当”不是低程度的相当,必须是高程度的相当,也就是说译文必须与原文最大程度的相当。这就是“functional equivalence”in terms of a range of adequacy的意思。译文与原文相比较,它们之间不能相等,可以相当;不同的译文,实际上表现出与原文的相当的各种不同相当程度。奈达说“functional equivalence”中equivalence的词义不是相等,是近似。奈达告诉读者,英语equivalence的词义不是identity(相等)。最后奈达非常耐心地解释是“functional equivalence”是“功能相当”,不是“功能相等”,是与“功能相等”接近的各种程度的功能相当。
奈达的“功能相当”翻译标准包含三层意思:(1)译文与原文的功能决不会完全地百分之百的相当(即相等),因此衡量译文与原文的功能不能用“完全地百分之百相当”(即不能用相等)。(2)既然不能用“完全地百分之百相当”(即不能用相等),那么必须用令人满意范围内的相当作为衡量标准;“令人满意范围内的功能相当”是功能高度相当;“功能高度相当”才是翻译的标准。(3)英语functional equivalent中的equivalent的词义是“贴近”,不是相等——identity的数学意义。
被误读和曲解而又盛行在中国翻译理论界的译文离奈达functional equivalent翻译标准与原意相差十万八千里。请读者对照原文看看下面的译文(原文见《Language and Culture-Contexts in Translating》)。
一般地说,最好还是用“功能对等”来讨论译文的适切程度,因为从来就没有完全对等的译文。各种不同译文实际上可代表不同程度的对等。这就是说,“对等”不能理解为数学意义上的等同,只能理解为近似,即以接近功能等同的不同程度为依据的近似。
该译文是中国翻译理论的经典,被翻译理论家们当作金科玉律,然而错误百出,矛盾百出,没有人能理解,没有人能读懂;然而它却依然披着中国翻译理论的经典原理的外衣在误导千千万万莘莘学子。
奈达在对Functional Equivalence原则进行解释时,特别对equivalence这个术语进行了非常耐心的解释,他将equivalence和identity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用identity来说明equivalence的词义。
奈达解释道:“equivalence”cannot be understood in its mathematical meaning of identity,but only in terms of proximity”。
这个句子的意思是“equivalence”的词义不能理解为identity这个词的数学意义——“相等”。identity这个词有几个意义,其中一个意义是数学意义——“相等”。“functional equivalence”中 的 “equivalence”的词义是近似,不是identity这个词的数学意义——“相等”。
令人遗憾的是,中国主流派翻译理论家(某译论家译)把“equivalence”cannot be understood in its mathematical meaning of identity,but only in terms of proximity”译成:“对等”不能理解为数学意义上的等同,只能理解为近似。
奈达这句话本来是用来解释equivalence的,equivalence后面的词语是equivalence的定义,翻译的时候,equivalence先原文保留不要翻译,而是将后面的词语翻译出来:equivalence不能理解为数学意义上的等同,只能理解为近似。
翻译上面文字的翻译理论家在翻译equivalence cannot be understood in its mathematical meaning of identity,but only in terms of proximity时,还没有弄清楚equivalence后面的词语的意义,先匆匆忙忙用“对等”二字翻译equivalence,使equivalence cannot be understood in its mathematical meaning of identity,but only in terms of proximity被翻译成“对等”不能理解为数学意义上的等同,只能理解为近似。
上面的译文与奈达原文的意义相差甚远。
上面的译文(某译论家)已经将equivalence翻译成了“对等”,将英语equivalence偷换成了汉语的“对等”,这样就把汉语的“对等”的词义变为了“不是数学意义上的等同”。
上面的译文(某译论家)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将英语equivalence偷换成了“对等”。奈达的原文本来是对equivalence的解释,偷梁换柱之后,奈达的原文本来是对equivalence的解释,却变成了对“对等”的解释。读者一定要明白,奈达没有解释中国文字“对等”二字,奈达在解释英语equivalence。
“equivalence不能理解为数学意义上的等同,只能理解为近似。”是奈达对“equivalence”的解释。奈达的解释合情合理。“equivalence”这个英语单词很特别,它有两个意义,一个是“相等”,另一个是“相当”。functional equivalent是奈达提出的翻译标准,functional equivalent中的functional的词义是“功能的”,孤立地理解,functional equivalent可以理解和翻译为:(1)功能相等,(2)功能相当。可是,奈达在解释functional equivalent翻译标准的一整段文字中,已经反复说明原文与译文不可能相等,反复解释说从来没有与原文相等的译文。由此判断functional equivalent只能翻译成“功能相当”,不能翻译成“功能相等”。如果把functional equivalent翻译成“功能相等”,就违背了语境(上下文)的含义。
“‘对等’不能理解为数学意义上的等同,只能理解为近似。”这句话是严重语病的句子。我们知道,中国文字“对等”和“相等”是同样的意义,和“等同”也是同一意义;比如说,100对100是对等,也是相等,同样是等同;99的99是对等,也是相等,同样是等同。“‘对等’不能理解为数学意义上的等同”这句话违背了起码的语言常识。
“‘对等’不能理解为数学意义上的等同,只能理解为近似”同样有严重的语病。我们知道,100对99是近似,100对100是对等,“对等”和“近似”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对等”绝对不能理解为“近似”的;如果把“对等”理解为“近似”,就违背了常识,在翻译理论中,就犯了严重的错误。把“对等”理解为“近似”并且用于翻译中意味着混淆了两种不同的翻译性质,将“求等翻译”和“求似翻译”混为一谈。有一点翻译理论和翻译常识的人都知道,翻译求似不求等。中国和全世界翻译理论界都一致认为翻译求似,不求等。中国翻译理论家说“信达雅”,其中的“信”是“贴近”,不是“对等”;中国翻译理论家提出“神似”和“形似”,明确地反映了中国翻译理论是“求似”。西方提出的equivalence翻译术语是西方翻译理论的基础,equivalence是“贴近”,不是“对等”;西方翻译理论是求似的翻译理论。“‘对等’不能理解为数学意义上的等同,只能理解为近似”这个错误的翻译,变成了中国翻译理论经典,改变了翻译的性质。
中国的一些翻译理论家读不懂奈达原文中的completely equivalent。
英语单词equivalent有两个词义,一是“对等”,二是“相当”;completely equivalent可以翻译成“完全对等”和“完全相当”。“完全对等”和“对等”是同一个意义;比如说,100对100是对等,也是完全对等;“完全对等”中“完全”是一个副词,用于加强语气而已,没有改变“对等”一词的词义。“完全相当”与“相当”是两个不同的词义;比如说,100的90是相当,100对95是相当,100的98是相当,100的99是相当,然而100的100是完全相当。“完全相当”与“相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完全相当”与“相当”与“相等”是同一个概念;比如说,100对100是完全相当,100对100也是相等;“完全相当”与“完全相等”也是同一个概念。
中国的一些主流派翻译理论家们认为,翻译追求“对等”,不追求“完全对等”。他们认为,翻译可以对等,但不能完全对等。
中国的另一些主流派翻译理论家们认为,翻译中“对等”是“近似”之含义,“对等”即“大体对等”。笔者认为他们不能自圆其说了,于是他们修改中国文字“对等”的含义。他们始终不承认是他们没有读懂奈达的原文,是他们误读误解了奈达的理论。
这些翻译理论家的解释非常具有迷惑性。
笔者要问:既然“对等”是“近似”之含义,“对等”即“大体对等”,为什么不把奈达的“functional equivalence”翻译成“功能近似”或“功能大体对等”呢?“功能近似”或“功能大体对等”就是”功能相当”呀!
本文的结论是:奈达翻译理论的核心术语E-quivalence,意为“相当”,西方译论家将其误读和误译为“等值”或“对等”,奈达的Functional Equivalence翻译标准正确译文是“功能相当”,由于受西方误读的影响,中国译论家将它误译成“功能对等”;“功能对等”进一步被错误地推演为“等效翻译”。“等效翻译”原则是中国一些翻译理论家在西方译论家误读误译Equivalence的基础上自己创造的翻译原则;它的理论基础违背了翻译的本质,没有实质理论内容和体系;一些译论家在“等效翻译”翻译原则的框架下,用奈达的Functional Equivalence(本义为“功能相当”而被误译成“功能对等”)和Dynamic Equivalence(本义为“动力相当”而被误译成“动态对等”)的理论内容做文章;在中国,奈达的Functional Equivalence(“功能相当”)被误译的“功能对等”和“等效翻译”所取代;被误译的“功能对等”和“等效翻译”反而成为理论经典,翻译教科书的金科玉律。研究发现Functional Equivalence被译成“功能对等”曲解了奈达翻译理论,“功能对等”被推演为“等效翻译”进一步曲解了奈达翻译理论。Functional Equivalence不能理解和翻译为“功能对等”,只能理解和翻译成“功能相当”或”“功能对当”。奈达翻译理论在中国被严重误读,有人认为奈达的翻译是信息时代的信息翻译理论,可以求等。奈达只是中翻译理论中使用了“信息”之类的术语,根本没有形成信息翻译理论,更加谈不上什么对等信息理论。[4]137-141
[1] 刘宓庆.翻译的美学观[J].外国语,1996(5).
[2] Eugene A.Nida.Language and Culture-Contexts in Translating[M].Shanghai: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1.
[3] Eugene A.Nida & Charles R.Taber.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ranslation[M].Leiden:United Bible Societies,1969.
[4] 李田心.奈达翻译理论的多维度思考——不存在“奈达信息翻译理论”[J].吉首大学学报,2011(2).
Nida Theory of Eguivalent Translation New Nida Theory——European and Chinese Theorist's Joint Misunderstanding Results in Identical Effect Translation
LI Tian-xin
(Nanguo College of Business,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Guangzhou 510545,China)
Functional Equivalence,Nida's translation,standard which means function closeness has been wrongly translated into function identity in China because of the misleading of European theorist's misunderstanding.Function identity was further deduced into identical effect translation,which is against the nature of translation theoretically and so exists without any theoretic contents or theoretic system.Studies show that function identity distorts Nida's translation theory and identical effect translation,and further distorts Nida's translation theory.
Nida's translation theory;Functional Equivalence;function identity;identical effect translation,misunderstanding
H059
A
1671-1181(2012)01-0038-05
2011-10-12
李田心(1948-),男,湖南衡阳人,教授,研究方向:翻译理论与实践、奈达翻译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