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等院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2012-04-13冯英歌
冯英歌,赵 军
(浙江树人大学公共体育部,浙江杭州310015)
1 研究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高校体育课程改革,强化普通高校校园体育文化特色,有效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浙江省教育、体育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中全面开展体育特色项目建设工作,并提出在三年时间里建设好100个富有特色的省级体育项目。2010年至2011年浙江省教育厅根据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体〔2009〕183号)精神,经各高校申报、专家评审程序,先后两次公布了两批高校体育特色项目,至此,我省拥有体育特色项目的高校达到47所,建设体育特色项目达到32项,75项次。但是在大力推动和建设高校体育特色项目的同时,许多高校对体育特色项目建设的概念及其内函的认识不是十分清晰,就建设的32个体育特色项目看,是否每个项目符合特色要求,也有待商榷。为更好地促进高校体育特色项目的建设与发展,本文试图对其体育特色项目的概念、分类,建设现状及其评价体系进行探析,供决策部门和建设单位参考。
2 研究对象
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公布的第一、二批高校体育特色项目为研究对象。
3 研究方法
3.1 文献资料法
检索、查阅并整理了近年来国内有关体育特色项目方面和相关的文献资料,并参阅了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政策文件和资料,为本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3.2 专家访谈法
根据本文的研究内容,通过面谈、咨询和讨论等方式,就有关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相关问题,与部分高校体育部(室)主任和专家进行访谈、咨询和交流,为本文的写作提供了参考。
3.3 数理统计法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的通知》中开展体育特色项目的高校和体育特色项目数量进行统计分析,为本文提供了数据支持。
4 结果与分析
4.1 体育特色项目概念的理解
确定一个体育项目,是否为体育特色项目,首先应该理清其概念。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体育特色项目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特色”一词在汉语词典中的解释为:事物所表现的独特的色彩、风格等。张祖夔在《关于特色项目的理解》中认为“‘特色项目’要‘特’,就是常说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提到“特色是指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淀形成的,本校特有的,优于其他学校的独特优质风貌。特色应当对优化人才培养过程和提高教学质量作用大、效果显著。有一定的稳定性并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但是特色项目之“特”并非是简单的“标新立异”,只要人家没有的我都可以拿来充当特色项目。
体育特色项目关键是特,如对特色的概念理解不清,评定的特色项目就没有意义,其结果只能是为“特色”而“特色”,无法真正做到为提高和普及而“特”。
体育特色项目的“特”就是有特点,有与众不同,有亮点,甚至要具有鲜明的代表性。
开展的体育特色项目应该对学生的体育参与行为有较大的影响,对其体育意识具有积极的作用,能够促进学生终身体育思想的形成。仅仅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只能说明其特色所在,这并不等同于对改善学生的体质有积极的作用,而如果不能对提高学生体质起到实质性效果的体育项目,成为特色又有什么意义呢?
“人无我有”的项目更应该应符合学校实际,如浙江海洋学院的“海岛野外生存”、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地掷球”等特色项目,体现学校办学的专业优势和特色,围绕“体育特色”这一教学主线,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校内与校外相结合,职业教育与体质健康相结合,适应社会能力和提高学生素质相结合,开展体育特色项目建设,充分体现了“人无我有”的特色;“人有我优,人优我精”,优的角度要明确,精的方面要突出。
有些项目属于普及类项目,群众基础广泛,校园活动十分活跃,体育文化建设优良,在大学生各类竞赛中成绩显著,同时又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如浙江财经学院的游泳特色项目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近年来该院根据浙江水乡的特点,开展以游泳课程为主线的普及教学,提出了“人人学会游泳”的教学理念,在校学生会游泳的人数高达97%以上,游泳课也成为同学们口中“性价比”最高的课程之一。同时,该院的游泳竞技水平也不断提高,历年成绩不断刷新,不仅在浙江省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中夺得团体总分第二名,还在全国大学生游泳比赛中实现了零的突破,显示了良好的发展潜力和发展势头。另外,该校多次承办浙江省大、中学校和全国大学生游泳比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理念决定方向,指导思想决定行为。提炼准确的理念,树立明确的指导思想是保证高效体育特色项目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综上所述,本文提出体育特色项目定义为:立足本校实际(包括本校场馆、地域和文化等),以提高学生体质为根本目的,坚持“人无我有”和“人有我优”的原则,建设起来的群众基础广泛,校园文化浓厚,社会影响力较大,或形式风格独特,或竞赛成绩突出的具有代表性而适合学生参与的学校体育项目。
4.2 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现状
浙江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分别在2010年1月和2011年6月先后两次批准的体育特色项目,如表1所示:
表1 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一览表
表1显示,浙江省高校第一批高校体育特色项目为23所学校的15个项目,共计31项次;第二批高校体育特色项目为24所学校的24个项目和8所扩项学校的7个项目共计44项次。两批特色项目累计已达到47所高校,32个项目,75项次。特色项目数排在第一位的是篮球运动,共有10所高校把此运动项目申报为体育特色项目,约占总项次的13.3%,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篮球运动的群众基础好,喜爱此项运动的大学生较多,比较容易组织;二是各校的篮球场地器材等配套设施较多,可以容纳较多的人同时活动;三是参与的学生本人不需要投入太多的经费就可以参加到篮球运动中来。排在第二位的是网球,有七所学校把此项目申报为体育特色项目,这与近年来中国网球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尤其是李娜等网球明星的出现必将推动此项运动的全面开展;现代时尚运动健美操排在第四位,此项运动具有高度的艺术性,强烈的节奏感,在高校中尤其是女生最为喜爱的项目之一;紧随其后的分别是游泳、乒乓球、民族传统体育等11个项目,也分别有两所高校作为本校体育特色项目;其他17个项目均有一所高校作为体育特色项目开展,这说明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在审批时是比较慎重和严格的。值得关注的是,足球运动没有成为各高校的特色项目,尽管省教育厅、体育局对足球运动十分重视,也进行了竞赛体制改革,但是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各校对此项目的开展积极性仍然不高;值得深思的是田径运动项目数虽排在第三位,又是大运会项目,但当前几乎没有一所高校在开设这项体育课,群众基础并不广泛,亮点和特色并不明显,根据特色项目的内涵,田径运动项目是否可以成为特色项目值得探讨。
5 高校体育特色项目的分类
高校体育特色项目根据大学生运动会项目开展情况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大运会竞赛项目和非大运会项目;根据高校体育运动项目的普及程度可将其分为普及类和非普及类等两类,其中,普及类项目为在每一所高校或大多数高校都已开展的体育项目,如篮球、网球、乒乓球、健美操等,非普及类项目是少数或某个学校开展的体育项目,如木球、海岛野外生存、地掷球、荷式篮球等;根据体育运动在高校发展时代特征,可将其分为传统类、流行类、民俗类、新兴类等,传统类是指开展较早并一直开展的体育项目;流行类为具有现代风格特点的体育项目,如健身舞蹈、健美操等;把具有民族特点的体育项目归类为民俗类;新兴类是指在高校兴起不久的体育项目。按照以上分类依据,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的分类如表2所示:
表2显示,在已开设的32项体育特色项目分类统计看。大运会项目有11项占34%,非大运会项目有21项占66%,非大运会项目数多于大运会项目数;以普及程度分,普及类体育特色项目有10项占31%,非普及类项目有22项占69%,非普及类项目数明显多于普及类项目数;以高校开展体育运动的时代特征看,新兴类项目数最多,有16项占50%,传统类项目有7项占22%,流行类项目有5项占16%;民俗类项目有4项占12%;再从横向观察三种分类,发现大运会项目多为普及类和传统类项目。以上统计还说明各高校在发展体育特色项目时,视角主要集中在“人无我有”,凸显本校的特色;
表2 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分类情况一览表
6 构建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构建一个科学合理、公正客观的评价体系是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高校体育特色项目评价体系既要考虑到高校体育特色项目的共性,如领导重视、师资配备、训练场地与器材设施等基础条件建设、课程建设与研究、课外活动开展程度、学生体质增强程度、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情况等评价体系;但是不同类型的体育特色项目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因此要根据项目的类别特点和高校体育工作任务和目标,在对其进行评价时不宜采用统一的标准,建立评价体系时应该充分考虑到不同类项目各的特点:如大动会(传统、普及类)项目,必须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并在各类竞赛中运动成绩突出;非大动会(新兴)项目,要与本地区客观资源、文化背景紧密结合,与本学校教育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一致,充分利用校内外体育资源优势,全面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和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总之,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要充分发挥各校、各地区的客观资源和人才优势,挖掘潜力,增强高校体育运动整体实力。在进行评价过程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系统指标评价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使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合理。
7 结论与建议
7.1 结论
7.1.1 浙江省高校两批特色项目累计已达到47所高校,32个项目,75项次,其中大运会项目11项占34%,非大运会项目有21项占66%,非大运会项目多于大运会项目,非普及类项目数(69%)明显多于普及类项目数(31%),新兴类项目数最多,体育特色项目在各高校发展不均衡,有的启动快,落实较快,有的实施晚,发展较慢。
7.1.2 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理念模糊,指导思想不够清晰,发展目的不够明确,造成项目建设时注重数量,忽略了提高学生体质的根本目的。
7.1.3 现有评价体系不够完善,较多的考虑到项目的共性,忽略了不同项目间的差异性,对特色项目建设和发展的导向性作用不大。
7.2 建议
7.2.1 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按照体育特色项目建设要求,严格把关,使各高等院校应结合本校专业和校园文化特色等实际建设好体育特色项目,切实为提高学生体质服务,避免因特色而特色,盲目发展和扩项。
7.2.2 应组织专家进行高校体育特色项目的理论研讨,再给高校中相关负责人及体育工作者进行体育特色项目相关理念、指导思想和建设方法等培训,使高校体育特色项目落到实处、掷地有声。
7.2.3 不断完善体育特色项目评价体系,应充分考虑不同类别体育项目间的差异性特点,如大运会、普及类项目,应重点考虑其竞赛成绩;对于非普及类、新兴项目等 “人无我有”的项目,应着重考虑其是否符合本校的实际以及学生的喜爱程度,是否具有实际意义等。
7.2.4 对已经批准的体育特色项目,应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和监督机制,坚决取缔只有“特色”之名,没有“特色”之实的体育特色项目。在以系统指标作为评价手段的基础上,结合专家评价,使整个评价体系更加具有客观性、全面性和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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