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想和现实之间
——评哈贝马斯的现代性重构及当代启示
2012-04-12杨秋菊于钦明
杨秋菊,于钦明
(1.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 人文社会科学系,黑龙江 大庆 163319;2.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在理想和现实之间
——评哈贝马斯的现代性重构及当代启示
杨秋菊1,于钦明2
(1.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 人文社会科学系,黑龙江 大庆 163319;2.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现代性”是一个自20世纪后期以来至今仍被西方哲学广泛关注的概念,这种关注在于现代性始终处在批判与重建的论争中。在批判与辩护中,哈贝马斯不失为一个核心人物,他通过对传统哲学和后现代哲学的双重批判,力图实现以语言为媒介、以交往为途径的哲学范式转向,提出了他的重构现代性理论。重建现代性的提出尽管有其“乌托邦式”的幻想,但理论彰显的反思批判传统、紧扣现实改革的精神对当今社会建设仍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传统哲学;后现代哲学;现代性;交往理性
传统、现代和后现代在时间长河中有着前后相继的关系,他们在哲学中对应三种不同的思维方式,每一种思维方式都是对以往思维方式的弥补、修正或颠覆。现代性思维方式在批判传统思维方式的同时也遭遇了来自后现代的批判。特别指出的是现代性思维方式作为现代化发展视域下的哲学表达,不会在现代化进程中先行结束,而会随着现代化的发展继续存在,由此掀起了一场对现代性的批判与辩护之争。哈贝马斯作为维护重构现代性的核心人物,平衡传统哲学的极端统一性以及后现代哲学的极端多样性,以语言为媒介、以交往为途径解决现代性的分裂症结,给世人提供了他理解的现代性范式。
一、传统哲学的极端统一性造成现代性的分裂
哲学作为研究知识根据的学问,不满足于获得知识,而在于获得知识背后的原因。从古希腊的自然本原到中世纪的宗教本原再到启蒙时期的理性本原,人们始终致力于寻找世界背后的根据,把一个变动的存在理解为一个不变的在者。无论是传统社会的典范、超世俗的权威(上帝)还是理性都在力图承担起总体性的为整个世界提供终极论证的任务。与自然和宗教本原不同的是,启蒙理性通过主体意识削弱外在力量,使人们从迷信和神的桎梏中解脱出来,使现代社会成为一个“属人”的社会。现代性就是在启蒙思想的培植下发展起来的,它意味着理性和自我意识的觉醒。
正是在既要维护总体性、又要凸显个体意识内在矛盾的扩张下,现代性出现了分裂:表现为主体和所创造的客体的分离。一方面,主体的自我反思意识把人们从传统的迷信和愚昧中解放出来,释放了主体的力量;另一方面,主体自我意识的过度膨胀也会导致社会同一性和自我同一性的解体。[1](p89)于是乎人们发现,在社会中,追求民法所保证的公民的个人利益是理性的表现,保证公民权利的平等也是理性的表现;在私人领域,伦理自由和自我实现是理性的表现,而在公共领域,有限度的自由、牺牲精神以及文化选择的反思也是理性的表现。[2](p26)社会的同一和个人理性的扩张使现代性陷入两难境地。即便是黑格尔试图通过在主客体之外的绝对精神来弥补自我确证的虚无,殊不知走向了更大的虚无。哈贝马斯说:“他(黑格尔)把绝对作为进一步发展的前提,在这个前提下,哲学就可以重新开始它的工作。借助于绝对,哲学从一开始就确定了自己的目标——把理性展示为整合的力量这一目标。”[3](p22)因此,理性虽然削弱了原有的自然或宗教统一社会的力量,却无力承担起维护世界总体性的任务:人把自身视为自然和世界的中心,为人独尊,导致的是对自然的疯狂掠夺,对环境的疯狂破坏,“人类中心主义”愈加突出;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主体意识使社会各系统之间自主发展,却使社会实证化:传统在高扬“主体性”的同时,存在的意义被忘掉,人实际上沦为技术的附庸。
哈贝马斯分析认为,从笛卡儿到黑格尔都是一种脱离了人的具体历史背景和实践活动的哲学,是一种意识哲学。这种意识哲学片面立足于主客体关系,它所关注的只是主体,只是主体如何去主宰自然、实现理性统一。在这种意识哲学中,理性成了审判一切的法官,这就好比在球场上既当球员又当裁判一样,用从自身推演出来的规范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性,显然是荒谬的。这说明,传统理性哲学在个性和总体性上没有找到平衡点,使个体意识的张扬在强制的统一理性下出现异化,使社会同一性和自我同一性同时解体,这是因为传统思维只是把理性简单理解为工具理性即主客体关系。所以,传统哲学的主体性原则实质上是一个包含自身分裂的原则,主客二元对立带来现代性的分裂困境。
二、后现代哲学的极端多元性也造成现代性的分裂
达到登峰造极程度的“理性”与“自我”概念的膨胀导致统一性的瓦解和个体的异化,在后现代主义看来,既然理性出了问题,就应该祛除,用一种全新的替代者即非理性实现思维方式的转变。与此同时,后现代哲学也把启蒙理性所孕育的现代性一并加以祛除。弗洛伊德就认为个体无意识,人并非受我们所意识到的理性支配,实际上是受自己所不知道的潜意识即非理性控制。尼采用对现代性“无可奈何“的语气对现代性进行了彻底否定,他一语惊人地指出,现代性已不能为自己立什么法则,理性不可能释放出综合力量,理性恶性发展,其结果是现代人过于理性化,他们丧失了人生的根基,灵魂空虚,无家可归,惶惶不可终日。从尼采之后,“上帝死了”、“人将死”、“理性毁灭”的哗然声掘地而起。而后现代主义者认为要解决现代人的这种状况,只有回到古希腊的神话才能改变。只有在现实中受尽折磨的艺术的超历史力量,才能把现代人从真正的苦难和内心的贫困中拯救出来。[4](p67)由此看来,后现代主义哲学企图全盘否定主体性、权威性,以超出通常的是非对错、超出道德的评价之外、善恶之外作为“无意义”的标准,摆脱罪恶感,享受心灵的自由和生命的快乐,从而建立起一个反中心、反基础、反本质的突出个性的多元社会。殊不知这种多元化也会造成现代性的分裂:一方面,统一性作为联系个体的桥梁不复存在,个体之间失去了彼此维系的精神纽带,都试图在彰显自我;另一方面,个体之间在自我彰显过程中发生冲突时莫衷一是,最终还要靠传统的统一来实现。比如价值虽然是多元化的,但人们仍然能在众说纷纭的行为中分出善恶,因为有原价值,即人的生存和发展仍是我们的最低评判标准。由此看来,后现代哲学这种消解理性、张扬个性的思维方式是在力图抹杀人类社会承受的道德底线,具有破坏性而非建设性。
哈贝马斯批评后现代哲学,认为他们对现代性的结果不加区分,一并抛弃,有些负气的味道。是非、真伪、善恶等统统不存在有效的评判标准,没有任何统一性,一切依赖于直觉,力图用感性的身体对抗任何社会规范,这是对社会秩序最严重的挑战。而且理性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分裂并不意味着一定就要产生超验理性,理性过时论的提法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况且理性产生的问题只是其在历史中以扭曲的形式实现的现代性病理学。[5](p52)我们要做的是对现代性进行全面的诊断而不是抛弃。哈贝马斯认为:“只有继续启蒙才能克服带来的弊病。我丝毫也不赞同一种绝对的理性批判,这种批判只能毁掉理性本身。然而,这并不是说我盲目地崇拜理性,而是相反,我认为,我们应该理性地审视我们所具有的理性并看到它的界限。我们不能像扔掉一件旧外套一样抛弃这种现代性的基本特征。它已经融化在我们的血肉中……已经成为我们生存的必然。[6](p22-23)所以,理性分裂问题的解决只能体现在有效性、合理性所要求的共同程序性证明之中。
在哈贝马斯看来,传统哲学和后现代哲学都没有成功解决范式转换的问题,他们的批判没有超出意识哲学范式,所以他们只能指出意识范式的局限性,却终究解决不了问题。但在以上两种批判中我们感觉到了这样一个尴尬:在近代无可挽回地失去它最初的统一性并分裂为不同部分之后,理性还能否获得重新统一?或者说,在一个以“分化”为明显标志的现代社会中,还有没有统一理性的必要?哈贝马斯给予了肯定性的回答。他认为,现代性既有破坏性和压迫性的一面,同时也有进步性的方面。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去除其破坏和压迫面,保持和发扬其进步面,批判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发扬现代性的基本价值,并不是对现代性的全盘否定。所以,现代性还是一项未竟的事业。
三、哈贝马斯现代性重构的思路
哈贝马斯重建现代性是在综合平衡传统哲学和后现代哲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构建了以语言为媒介、以交往为途径的现代性体系。在哈贝马斯看来,传统哲学中主体自然而然地把自身看成是这个世界乃至一切客观对象的主宰,这样带来的结果就是在对象化过程中自我意识只是作为观察者(对自然界和自我异化的对象的观察反思)而存在的状况。“以主体为中心的理性在真理和成功中找到了自己的取向,而具有认知能力和目的行为能力的主体与客观事态所构成的世界之间的关系,就是由这些真理和成功的标准支配的。”[3](p366)在追求统一性的同时带来个性异化,统一性也不复存在。范式的转换就是要取消认知主体在对自身以及世界中的实体所采取的客观立场中拥有的特权,架起主客体的桥梁。以沟通为取向的交往理性可以解决这种问题。在交往中,知识不再是一种对象化的获得,主体也没有关于自我的绝对的客观知识,有的只是与他人之间的交往。在交往中,生活世界是互动者参与的资源,主体和他人通过讨论生活于其中的世界而获得客观知识的一致理解,就世界中的事物达成沟通协调双方或多方行为。如果说传统哲学的主体中心理性建立在主体独白的基础上,那么交往理性则是建立在主体间相互参与和理解的基础上。他们以协商为原则,以同意为机制,以相互理解为目的。理性所要衡量的就是,互动参与者能否把主体间相互承认的有效性要求作为自己的取向。这样,主体既可以避免成为代替上帝的绝对,又可以重建生活世界的普遍规范,解决了传统思维遗留的问题。
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是以语言为媒介建立的,他把言语行为分为策略行为和交往行为。哈贝马斯认为,“以言取效”的相互作用是策略行为,只有“以言行事”的方式才是交往行为,这种交往行为是通过符合协调的作用、以理解为目的完成的。把语言中介加入其中,在自我和他人交往的过程中,主体认识到了自我。因为,在自我和他人交往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别人对自己的话的理解程度,通过别人对自己话语的理解来认识自我,在他者的参照下反思自身。所以,自我不光是一个观察者,还是一个参与者。而且通过言语交往,“直接或间接兑现命题真实性、规范正确性、主观真诚性以及审美和谐性等有效性要求所使用的论证程序。”[3](p367)形成稳定良好的交往情境。此外,语言具有统一的规定性,这种规定性不是强制的规定,而是在人们商谈达成一致后确立的规定性,即包含着个性的规定性。所以,哈贝马斯替代意识哲学的“交往理性”哲学,就是以主体间的相互交往和社会的一致性,致力于达成相互理解,形成非强迫性的共识。他认为,作为这种共识所具有的“普遍性”,是通过交流和沟通,通过人们之间的协商以及相互理解和相互宽容而达到的。因此,这种普遍性本身包含着个体性,通过交往个体间的碰撞交流最终达成共识和一致,在行动上形成友好和合作,避免了后现代主义的极端个性化带来的现代性尴尬。至此,哈贝马斯在坚持理性的普遍性同时也体现着个性,在传统和后现代思维间找到了平衡点,以期重新捍卫现代性事业,这对我们今天的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当代启示
哈贝马斯以语言学为媒介的交往理论为我们提供了重要范例,在今天的社会建设中,我们既要阐明理性立场,也要回答我们所处时代面临的问题。首先,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建立在对抗主体理性基础之上,通过主体间合理性的相互理解组成交往共同体。在交往共同体中,暴力被解除,团结和正义被发扬,个人的自我实现和自主权成为可能,和解成为人们的思想动机。所以,哈贝马斯认为未来的生活世界应该是一个被彻底解救的社会,一个值得向往的社会。在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盛行的今天,信仰真空、道德滑坡,人与人之间关系冷漠、勾心斗角。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值得我们去认真思考通过和平商谈促成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协调:多一份理解,少一份功利;多一份退让,少一份纷争,通过真诚对话和合作促成人与人、人与世界的和谐发展以及内心的淡然宁静与祥和。
此外,交往中参与者之间是平等的,个体通过自由交往找到自己的认同。“由于参与者进入了合作的交往实践,因此他们实际上已悄悄地接受了平等,尊重每一个人的利益的前提条件。而只有当所有人都已经作了准备,让他人信服,并且彼此信服,这种交往才会成为目的。”[7](p26)我们今天的社会建设就是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共同进入了合作的交往实践,在合作中实行“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政策行为在国家大框架下实现个体利益,各级政府在制定政策和规章时要以是否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标准。只有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让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确证自我价值,更进一步支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俞吾金.现代性现象学——与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对话[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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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弗里德里希·尼采.尼采全集[M].杨恒达,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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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哈贝马斯.包容他者[M].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B516.59
A
1003-8477(2012)08-0099-03
杨秋菊(1979—),女,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人文社会科学系讲师。于钦明(1979—),男,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讲师。
2011年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现代性视域下的大学生异化现象及对策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2512188
责任编辑 高思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