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文化需求表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健康发展
2012-04-12刘敬严
刘 敬 严
(石家庄铁道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河北石家庄 050043)
文化是一个社会的灵魂,公共文化是社会稳定、和谐、健康发展并形成社会凝聚力的最基本的因素。十七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公共文化服务是文化大发展的根基。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就在于通过满足公众的文化需求,实现、维护和发展公民的文化权益[1]。让群众广泛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前提是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把握,人民群众在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方面缺少话语权和表达权,就可能导致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和需求的不平衡、公共文化服务的缺位和错位,使人民群众真正的文化需要无法得到满足。章建刚、陈新亮、张晓明[2]提出公共文化需求表达不足,表达机制不健全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夏国锋、吴理财[3]也曾指出:缺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前的需求信息、采集、分析与分类分级确定的机制,任何建构起来的宏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都是缺少根基的,或者说很有可能造成政府供给与公众需求的脱节,最终影响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快速实现和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效用最大化。政府要坚持以满足公民文化需求为出发点,有针对性地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这就需要建立健全需求表达机制,深入研究和把握公民的基本文化需求。
一、对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表达的认识
(一)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表达含义
公共文化权利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理论基础和终极目标,公共文化活动应该以实现公众的文化权利为第一目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社会大众(尤其是农村居民或弱势群体基本文化权利保障和实现的重要途径[4]。现在人民群众对实现自身文化权益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期待越来越热切。尊重公民的文化权利,首先就要尊重他们文化需求的表达权。文化需求表达权,是老百姓反映文化需求真实想法的权利。公共文化需求表达是在民主的框架下,通过赋予公民合法的话语权,使其通过正式和非正式两种渠道,向各级政府和组织反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种类、数量、结构等方面的需求信息,通过政府有效回应,使一定范围内大多数的需求得以实现。
(二) 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表达要件
1.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表达的主体
在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表达中涉及两个主体:一是做出需求表达行为的公民,二是接受需求表达并做出反应的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应问需于民。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者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2.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表达的客体
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所在。公共文化服务涵盖了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报刊、互联网、演出、文物、社图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诸多文化领域。
3.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表达的途径
需求表达的传递路径一般有官方路径、民间路径和其他路径。对于公共文化服务政府可设立沟通平台(发放问卷或者举办座谈会)让公民可通过沟通平台向地方政府表达需求信息。新闻媒体和民间组织在需求表达方面也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官方路径和民间路径进行需求表达均不畅通时,就需要有其他路径。
(三)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表达原则
1. 公平性
公共文化服务的对象是全体人民群众,要照顾到全体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坚持公平性[5]。让全社会公民都能无差别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前提是全社会公民都能公平的表达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
2. 有效性
需求表达的目标在于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与需求相匹配,需要通过一定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甄别有效需求,将个体的需求偏好上升为总体的需求偏好,进行尽可能多的公民满意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从而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
3. 多样性
文化发展的多样化,服务对象的多样化导致了需求的多样化。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是分层次、多元化的,因此,服务需求表达的方式也应该多样化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阶层人群表达的方便性。如可以将直接表达与间接表达相结合,定期表达和不定期表达相结合,正式渠道和非正式渠道相结合。
(四)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表达意义
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表达有助于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需求的匹配。公共文化服务应以满足百姓需求为基准,力争与老百姓零距离。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形式和方法需要与城乡居民的现实需求之间达到平衡,才能实现文化资源的价值。
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的表达,有助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只有对基本文化需求的全面把握,才能清晰的描绘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协调推进的路线图。
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的表达,有助于增强公民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培养现代公民意识,树立公民在公共文化生活中的主人翁意识,增强文化认同感和凝聚力[6]。
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表达,有助于公共文化决策的制定。公共文化决策的制定需要通过社会公众提供更多的信息来做出价值判断,这就要求政府建立更多、更有效、更能反映民意、更完善的利益需求表达途径。在不断拓展的公民参与中,需求表达在政府公共文化政策制定中起到重要作用。
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表达,有助于公共文化决策的执行。文化政策执行中,充分发挥在政策执行中居民自身的文化需求表达作用,会使群众文化政策执行更加高效,让人民更加满意。
二、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表达中的问题
(一)公民缺乏需求表达意识和能力
一方面由于公民缺乏需求表达的意识与动力,再加上需求表达的相应知识和能力不足,在需求表达里比较被动,缺乏主动寻求表达自身利益途径的精神,有的存在“搭便车、随大流”的思想,都不愿意首先表达出自己真实偏好和需求,不愿找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
(二)需求表达途径不畅通
现已有一些政府开始构建文化需求表达平台,如北京顺义区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的调研问卷。东莞市政府在《东莞日报》面向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文化需求调研。南昌县进行了农民对文化需求的调查与分析。但总体来看,没有建立公共产品的农民需求表达机制,不能有效反映社区多数人的需求意愿。
(三)政府缺乏对需求表达的有效回应
公民的文化利益表达需要持久的动力,公民需求表达在基层不受重视,各部门相互推诿、拖延、不予理睬,需求表达得不到反馈。政府对民众文化利益表达的响应还不尽如人意,一些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未能对民众的文化需要进行持续性地、有针对性地供给。久而久之使得表达的意识与动力更加减弱了。
三、完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表达的建议
(一)培育需求表达的思想意识和能力
完善需求表达机制的制度环境和人文环境,加强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文化知识教育,增强居民的文化利益表达意识,提高居民文化需求表达的质量,开阔居民文化利益表达的视野,增强其维护自身文化权利的主动性。引导和激励居民以理性合法的形式来表达自身的文化利益要求。
(二)构建畅通有序的需求表达渠道
群众文化政策执行即政府通过建立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或机构,运用公共文化资源,采取解释、宣传、实验、实施以及协调与监控等一系列措施,使群众文化各项政策转变为实实在在的效果。因此政府必须坚持“顾客第一”、“以民为本”的执政思想,深入了解公共文化服务的实际需求,拓宽民众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信息获取的渠道,加强供给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实现群众文化和谐发展的过程。
(三)增强政府对文化利益表达回应度
坚持真正深入基层,走群众路线,通过宣传、座谈会、调查等形式,倾听居民的文化利益诉求,准确地掌握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发展阶段民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真实需求,并做出积极正面的政策回应。少做“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将切实满足和保障人民文化生活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四)发挥媒体和协会服务功能
借助媒体和自发组成的关系群体表达需求,可以让政府关注公民反映出的公共文化需求。大众传媒作为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有责任为广大农民提供必要的话语权。各影视广播、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为民请命”的社会责任。
四、结束语
只有对基本文化需求进行全面把握,才能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协调推进。建立能反映民意、完善的利益需求表达途径,不断拓展公民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在政策执行中居民自身的文化需求表达作用,会使公共文化服务更加高效,让人民更加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