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乐论的情感审视
2012-04-07雷永强刘娇娇
雷永强,刘娇娇
(河南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洛阳 471003)
【哲学研究】
孔子乐论的情感审视
雷永强,刘娇娇
(河南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洛阳 471003)
孔子论乐本于情性,强调情感的安顿,侧重于个体的生命关怀与真实情感,即音乐既是情感的唱响,又可节制情感。在孔子的视域中,音乐情感包括艺术情感、道德情感和自由情感。其所谓“成于乐”,即道德人格的实现与艺术情感、道德情感和自由情感的逐层推进。
孔子;艺术情感;道德情感;自由情感
音乐的产生和发展,根源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情感需要。黑格尔曾言:“通过音乐来打动的就是最深刻的主体内心生活;音乐是心情的艺术,它直接针对的是心情。”[1]332先秦儒家于两千多年前就已认识到这一点:音乐乃“人情之所不能免也”,“管乎人情”。[2]质言之,音乐“发乎情”,“本之情性”,又节于情。自孔子始即重视乐教对情感的调节功能,主张人格培养应循着“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3]《泰伯》的路径而达致,使音乐成为古代文化启蒙最基本的教育形式。
然而孔子论乐从根本上说是诗学的、艺术的,其本质是讲人的存在问题,重视人的情感与人性。尽管也讲宇宙论、本体论,但重心不在于构造世界的图画或原型,而是解决人生命的“安顿”问题。诗言志,乐怡情,诗乐一体,这是乐的根本特征。李泽厚认为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乃“乐感文化”,其着重点是情感而不是理智,所论甚确。因为音乐文明绝非与人的自然情态无关的外在设定,而是人的自然情感生活之本有的规定。孔子“仁学”关注人的存在问题,当然也就不能忽视人的情感。因为只有情感才是人最首要、最基本的存在方式。换言之,惟有人的情感才是人的真实存在,即“唯乐不可以为伪”,[2]否则,人将陷于“麻木不仁”之境地。《论语·述而》载“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论语·阳货》亦云:“子曰:‘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这里,孔子强调的是一种“真情实感”。所谓“真情”,即人发自内心的最原始最真实的自然情感;所谓“实感”,那些来自于生命存在本身的真实,没有任何虚幻形式的自我感受和体验。一个人只有在情上认取,“直情而发”,他才具有成“仁”的可能性;反之,逐物而迁,就会沦为“佞人”、“乡愿”,乃“德之贼也”,[3]《阳货》无法实现“仁”的价值。孔子即乐显真,以“仁”为基址,不忍见传统雅乐的断裂,晚年自卫返鲁而正乐,拒郑声倡雅乐,开启了中国传统乐教发展的康庄大道。而其乐论中的仁学指向,侧重于个体的生命关怀与真实情感,基于“好之”、“乐之”的“艺术情感”,与伦理观中的“道德情感”相通,并在音乐的终极意义上,追求一种能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自由情感”。
一、孔子乐论的艺术情感
在孔子的视域里,音乐首先是审美的、艺术的,强调通过音声之美以唤起审美主体的艺术情感,使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达成一种“心有戚戚焉”的契会与真实体验。《论语·八佾》载:“子语鲁太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曒如也,绎如也。以成。’”这里所表述的音乐审美观就是音乐本身能够充分地演绎出审美主体内心那“翕如也、纯如也、曒如也、绎如也”的艺术情感。古者作乐之始,先奏金,鼓钟,以金石之声为引领;翕如,谓钟声既起,闻者翕然振奋,唤起体验,是为乐之始;纯如也,钟声既作,八音齐奏,乐声自此放开,其时器声人声,堂上堂下,互相应和,纯一不杂,故纯如和谐;曒如也,指在一片纯和的音乐声中,高下清浊,金革土匏,音节明晰;绎如也,指乐声前起后继,跌宕起伏,络绎而前,相生不绝,人们于音乐的逐层升华中一步步深入体会那跳荡的音符与流动的美感。
音乐的艺术之美在于它不是单纯地对声音的模仿,也不是简单的音节拼凑,而是对人类内心世界情感的抒发,经过艺术的加工,声声相应,具有一定的特征和规律而“变成方”,[2]最终达致形式之美与艺术情感的完全统一。孔颖达《关雎·序》疏中说:“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这里的“情”就是艺术情感,“文”就是“变成方”后的艺术形式,真实揭示了音乐艺术的生成规律。孔子主张“乐其可知”,这里的“知”不是知识论的认知,而是个人的情感体验,它深入到人的内心深处,与个人的生活体验交汇,从而进于“乐”、“知乐”的审美情态之中。《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学鼓琴于师襄”,由“习曲”开始进而“得数”然后“得志”,即经过艺曲形式而掌握规律(“数”),再悟其中的艺术情感(“志”),使表演者与欣赏者的艺术情感在音乐形式美的基础上达到默契。音乐的艺术之美即在于它能够在艺术体验个性化基础上,由音乐而敞开,向外“通出”为一种可理解性的艺术表达,成为具有“共通性”的艺术形式。
《论语·泰伯》载:“子曰:‘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盛赞了音乐演奏的技艺与形式之美。自始至终,条理秩然,声乐美盛。关雎合乐,洋洋盈耳,一片中和之美。并在和乐的渲染中,带来了听觉上的愉悦度。即使在古代,音乐的演奏亦讲究反复,以达到情感上的层层递进。作为乐语的《诗经》常常采用叠章的形式,造成一唱三叹的效果,从而强化感情的抒发。音乐中大量使用双声、叠韵、叠字的词汇,或表达曲折幽隐的感情,或描绘那清新美丽的自然,使诗歌变得形象而生动,又制造出和谐的音声,使音乐婉转而动听。另外,用韵也是古代诗歌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富韵”以虚字作尾,给人听觉上的美感,即“言尽而意长,歌止而音不绝”。[4]用韵在当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歌唱的需要,虽然意思已经表达尽了,但音声不停,就用一些不表意的虚字来补足,使得诗歌与乐曲相和,渲染艺术情感,营造艺术氛围。“余音绕梁,三日不绝”。[5]就是对这种叠韵反复所产生的艺术效果的描述。即“通过同韵复现,把我们带回到我们自己的内心世界”。[1]在用韵过程中,音乐通过不同的声部构成“余声”或“和声”,使人的内在情感得以抒发,从而增加音乐的渲染力和艺术之美。
古“乐”是诗、乐、舞三位一体的。从感情表达来看,诗、歌、舞之间也存在一个不断强化的过程。正如《乐记》所言:“故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艺术情感的不断升华,必然突破感性的限隔,进入忘我的审美境界之中。“‘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作为艺术情感的快适度,其更深层的心理学意义还在于揭示了情绪缓解与舒泄的规律。”“乐而至淫,哀而至伤”只能使人处于一种无法抑制的兴奋状态,并进而诉诸外部行为,成为自然情感的单纯的动物性的发泄。而“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是一种经过回忆、沉思、再度体验的情感,“它在大脑皮层中得到了缓解,已转化为一种有节制的、智慧的情感”。[6]
孔子崇尚雅、颂古乐,一生对音乐艺术的追求和贡献就是使“乐正,雅颂各得其所”。[3]《子罕》而雅、颂以浑厚之宫声为本,与周代以大为美的审美取向一致。人在音乐审美中,跳动的音符经由“音乐的耳朵”刺激着我们的神经末梢,并通过神经传感器传递到大脑皮层中分析器的最高末端,在对音声的不同感觉进行分析和综合之后,在以往感觉经验的基础上获得完整的知觉映象。于是“颜色似乎会有温度,声音似乎会有形象,冷暖似乎会有重量,气味似乎会有锋芒”。[7]“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3]《述而》肉味之美乃经验层的感官体验,孔子能近取譬,更为体贴,从而唤起人内心的直觉体验,乃一种情感体验上的超然之美。圣人之心能“情顺万物”,不凝滞于物,岂能三月常滞于乐?此乃圣人的一种艺术情感,在优美浑厚的《韶》乐熏陶下,心神得以涤荡,无一毫滞浊,心境透明,完全浸润于音乐的审美境界之中。此时的心情乃一种艺术情感,此时的人生即是一种艺术的人生。
二、孔子乐论的道德情感
儒学从根本上说就是人学,或谓之仁学。而仁的外在表现就是情感,更确切地说就是道德情感。孔子论音乐并非仅仅停留于为艺术而艺术,他提倡“以音乐为中心的‘为人生而艺术’的儒家性格”,[8]即道德情感的培养与道德人格的成就。《论语·八佾》云:“人而不仁,如乐何?”在孔子看来,缺乏“仁”这一道德情感的支撑,是无所谓乐的。《论语·里仁》亦云:“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这种“长处乐”必然是以“仁”的内在规定性为内容的道德情感。李景林先生曾说:“‘情’属于人的内在性方面。由内在达成超越,礼乐文明则为一普遍超越性的给予。儒家之礼乐文明由亲亲之情溯及天道。”[9]亲亲之情乃一种道德情感,而乐之节文即发于亲亲道德之情,“乐者,通伦理也”。[2]《论语·卫灵公》载:“子曰:‘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孔子言韶乐尽善尽美,佞人以口才搬弄是非,与郑声一般皆易使人心惑,当加以放远禁绝,道德标准不言而喻。礼有质文之辩,乐有淫正之分。孔子推本,求其尽善尽美,重在德化,于道德人格的成就中,从艺术情感渐次提升为道德情感并充满之。
《论语·雍也》载:“子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寥寥数语,仁智之性皆统摄于内,然而仁智皆属于德性范畴,非由言辞可以穷尽其义。孔子取譬山水,盖言道德本乎人性,而人性出于自然,自然之美反映于人心,表而出之,则为艺术。故有德者多爱艺术,此二者皆本于自然。仁者自能就山水自然中讨得消息,内讼而日新进德。声乐之美,八音之节,可以养人之性情,涤荡其邪秽,消融其渣滓。圣人义精仁熟而顺于道德,每每于音乐得之。“钟鼓道志”,“琴瑟乐心”,[10]《乐记》“志,德也。”[11]“心”即思想、意念、感情的通称。“钟鼓道志”,意指音乐能载播仁德,抒发志向;“琴瑟乐心”则表明人们可藉音乐以表达内心的道德情感、审美意向。此二语阐发了乐教与德教的互渗关系。然而,音乐所具有的道德内涵是不会自发地进入人心的,审美通感与道德移情是实现“钟鼓道志”、“琴瑟乐心”的内在心理机制。
音乐之所以成为道德之声,首先在于审美通感在乐与德之间架起了一座互通之桥梁,从而最终实现以乐教实施德教。通过音乐的状物描写与人类的情感抒发结合起来,并将乐声、节奏、旋律等人格化,在音乐审美过程中,产生道德的体验,得到道德境界的升华。对美的体验与欣赏,一方面取决于审美对象本身,另一方面也有赖于人们的审美情感及审美水平。审美情感的强烈主观倾向性在乐教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乐道”与“乐欲”两种完全相反的效果。如果人们只偏顾情绪的愉悦,甚至放纵邪欲,而忽视对道德的体认,那么,音乐就会变成靡靡淫声,结果就很可能是乐欲忘道,以至使民“流漫鄙贱”。[10]《乐论》“奸声以滥,溺而不止。”[2]可见,孔子乐教旨在运用通感的心理功能,在美妙的音乐境界中创造出“德义洋洋”的道德意境和生动可感的道德意象。
乐教作为音乐教育的一种方式,是一种典型的审美活动,而审美是道德培养的重要内容。因此,人们在欣赏音乐的同时,通过道德移情,就会不自觉地给跳跃的音符、飘舞的旋律注入丝丝德愫,使之成为缕缕德音,由此,乐与德融为一体。通过品韵雅、颂之古乐,内心产生道德情感的波动与共鸣,逐步培养宽广的胸怀、高洁的品行、正直的为人处世之道,成为有德之人。这样,音乐就成为润心无声的化雨春风,乐教与德教通过道德移情最终实现了融通。如是,儒家乐教就是在道德意境联想、道德情感共鸣与道德理性沉思的合力作用下,以包含天地人伦之道的音乐触发人们的道德感受,培养人们的道德情感,拓展人们的道德境界,塑构人们的道德理想,促进人们道德行为的抉择,从而达到美善相乐的道德理想境界。
三、孔子乐论的自由情感
孔子乐教亦倡导“下学而上达”,强调艺术与人生的统一,个体与世界(天地)的统一,这是一种以整体性的宇宙生命意识为核心的审美精神原则的贯彻流通。在孔子的人伦教化目标上,“乐”(音lè)是这个目标达成的理想状态或人生境界。它的实现,又需要以乐(音yuè)为教化手段,层层上提,实现对乐(音yuè)的超越。因为作为理想的人生境界,“乐”不是钟鼓之乐,而是个体自我生命汇同于大道,是艺术情感与道德情感的打通而获得的“天地情感”,即“自由情感”。《论语》礼赞孔颜“乐以忘忧”,“不改其乐”,“乐在其中”,其“乐”的本义就是那种“在万物中一例看,大小大快活”[12]的超然自由之心境。因此,在根本上,作为理想境界的“乐”是对声音之乐(亦即艺术)的超越,是一种“游于艺”自适的自由情感。
《论语·先进》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章记载了圣人与弟子琴瑟如如畅谈抱负的情景。子路等三人以仕进为心,只有曾点不忘舞雩祭祀,弹琴鼓瑟于学堂之上,师长孔子不问则弹奏不辍,可见其对音乐用心之专,即使抒发己志,也不忘“咏乐而归”,是为重乐。儒家以礼乐教化为本,曾点坚持光大圣人之道,故孔子深许之。同时,曾点心志实有契于孔子平日饮水曲肱之乐,这实际上是一种天地一体、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
曾点之乐是一种不为情而情的真情,无任何人为的做作、计较和打算,其出于自然本真,经过道德主体的内心体认而复归于“自然”,这是保证人情得以顺遂从而实现自由的根据。由此而表现出来的情感是一种情趣和情操,是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浑然一体的自由境界。情感之无拘无束乃人生真正的自由,只有在“自然”中才能实现。乐有乐之理,循理而行,则自然落实。乐是性的流行展现,作为理想的人生境界,它又是个体精神对普遍道德原则的完全体认。孔子所追求的是一种与天地为一体,生气合一的存在境界。这也是夫子孜孜以求的亘万古、塞宇宙的“仁体”,证显了和谐之自由。
《论语·述而》载:“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这里的“游”,不是一般的消遣游玩,而是在坚实的道德人格之基础上所获得的一种精神自由,是经由人文培养产生的主体人格的至高境界。孔子在不放弃伦理道德理想的前提下“游于艺”,但并不等于玩物丧志,“艺”本身包含着礼、乐文化艺术精神,因而对“艺”的研究、欣赏可以丰富、充实和完善自我人格,故孔子主张“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3]《泰伯》所以,“游于艺”就是通过艺术的学习、欣赏、陶冶,获得审美享受和精神自由。把道、德、仁、艺四者统一起来,既能促成道德的艺术化,又能促成人生的艺术化。夫子身上油然散发出一种文采风流、陶然忘我的气息。
孔子注重人存在的社会性或共在性,而标志这社会性和共在性的就是“乐”。“乐”本于人的内在情感生活,又引申和拓展出一个保合太和的境域。人凭据“乐”而达成向着他人、他物以及整个世界的完全敞开和沟通。“独”是消解社会性的外在形式而归于心灵的内在性与独特性。“乐”以通出,则仁心流行,是人的存在之充分的普遍化。这充分的普遍化在那完全的内在、个性化的“独”中得以证成、显现和肯认。“乐”是一种本真的、理想的存在境界,是作为生命本然状态的当下呈现,也就是说,“乐”作为个体生命的最高实现,是感性与理性、自我与世界的同一,是以天地精神为核心的生命意识的呈现。其对象是大象无形的天地境界和宇宙生命。在这个境界中,乐的意义就是人我内外、天地万物一气流通,无限生意中的“与物无对”。音乐的意义不在于它孑然独立的完美,而是要用完美的音乐把人引入无限生意的天地境界之中。
总之,孔子重乐,所关注的是人的生命的原初情态。这生命的特征是创生、亦是超越。在这个乐的境域中,当下超越而达致的世界是与他人的世界相关涉、相契合的,是超越性与个体独特的内在生命的打通。隔断了“乐”的“通”性而流于形式化,就可能造成人类整体性的生存意义的缺失。儒家论乐教,落实于“实有诸己”,强调“中正以通”。其所透显的理、道乃是于个体完成和亲切实证中所敞开的一个共通性的自由境域。
[1]黑格尔.美学:卷3上[M].朱光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2]王文锦.礼记译解:乐记[M].北京:中华书局,2001:56.
[3]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8.
[4]顾炎武.古诗用韵之法[M]//日知录:卷21.“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商务印书馆影印,1986:734.
[5]杨伯峻.列子集释:汤问[M].北京:中华书局,1979.
[6]童庆炳.中国古代心理诗学与美学[M].北京:中华书局,1992:54.
[7]钱锺书.七缀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1985.
[8]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M].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7:19.
[9]李景林.教化的哲学[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22.
[10]王先谦.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8.
[11]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遇合[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4.
[12]程颐,程颢.二程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1.
Emotion in Confucius Thought of M usic Education
LEIYong-qiang,LIU Jiao-jiao
(School of Marxism,He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Luoyang 471003,China)
Confucius discussesmusic based on human nature,emphasizing the settlement of human’s emotion,focusing on the concern to individual life and the real emotion.Namely,the music is human’s emotional utterance,and it can also adjust human’s emotion.In the eyes of Confucius,the musical emotion can be divided into artistic emotion,moral emotion and free emotion.The so-called accomplishment in music advocated by Confucius refers to the completion of the moral personality,and the advancement of the artistic emotion,moral emotion,free emotion aswell.
Confucius;artistic emotion;moral emotion;free emotion
B222.2
A
1672-3910(2012)05-0045-04
2012-06-20
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12CZX032);河南科技大学校基金(2012QN057)
作者简介:雷永强(1973-),男,河南商城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先秦儒家文化及乐教思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