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介入殡葬活动的理论基础及其途径
2012-04-02陈玉婷
陈玉婷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 沙坪坝 401331)
社会工作介入殡葬活动的理论基础及其途径
陈玉婷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 沙坪坝 401331)
社会工作已由针对贫困的“助人”行为演变为民众主动参与的“和谐”努力,殡葬活动也已由从关注虚无的死亡世界转变到重视现实的生者需求。以公众服务的视角审视,殡葬活动和社会工作两者具有共性——“助人”,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介入殡葬活动便成为可能。
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殡葬;助人;方法
为促进殡葬活动在当代社会中发挥更大的社会效应,需要生死哲学、社会心理学、应用社会学等学科的介入。社会工作介入殡葬活动的考量是基于当代社会工作在诸如老年服务、社区管理等领域所引发的多种积极社会效应,这需要对当代社会工作概况、社会工作介入的需要和可能及介入途径作出分析。
一、当代社会工作概况
“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价值观为指导,在社会福利服务实践中运用专业知识与科学的方法帮助个人、群体和社区,解决并预防其因缺乏社会生活适应能力、社会功能失调而产生的各种问题的一门专业和学科,是促进人与社会和谐统一的重要社会制度”[1],这是“社会工作”内涵多种表达方式之一。社会工作的本质在于“助人”,我们可以把社会工作理解为:在社会情境中,受“助人”心理倾向的积极影响,对偏离、背离社会发展方向的现象进行恢复、促进的系统行为。
2006年10 月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2]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2006年7月20日,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08年6月,我国进行了首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西方社会工作起源于欧美国家的教会慈善活动,其本质是宗教义务的承担。随着战后贫困人口的增加、政府福利制度的改革、助人活动的普及、专业方法的提炼,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得到大大拓展。今天,欧美国家的社会工作已广泛应用于医疗、司法、教育、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服务内容也从个人扩展到家庭、社区、团体、社会组织等多个层面,成为了一个成熟的职业体系。我国社会工作的领域包括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多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还包括移风易俗等社会改造方面的内容。随着这些服务领域的增加和相互间影响的深化,我国社会工作已由针对贫困的由政府主导的“助人”行为演变为民众主动参与的“和谐”努力。
二、殡葬活动需要社会工作的介入
殡葬活动作为被广泛认同的殡、葬、祭三项活动的有机整体,指与死者有一定关系的人有目的地处理死者遗体及精神悼念的活动。在当代社会分工的背景下,殡葬活动中有关“处理死者遗体”的行为已经由殡葬行业的从业者代为操作,基于这种“代劳”的行为本质,我们把殡葬活动置换为“殡葬服务”,“殡葬服务是殡葬企事业单位在丧葬活动中从事的特殊服务,是殡葬企事业单位运用殡葬设备、设施和丧葬用品为客户提供劳务服务活动中所有项目和内容的总称”[3]。服务的内容自然是与处理遗体相关的活动,服务的对象是与死者有关的人群。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与死者有关的人群”中的个体,在理论上殡葬服务的对象可衍及所有社会个体。“服务社会”的措辞便是服务者服务对象广泛性和意愿崇高性的表现,后者是前者的自觉和自我认同。基于服务视角的殡葬活动面临着一个疑问:在殡葬活动需求者与殡葬活动操作者分离的情况下如何同一殡葬活动的理想与现实?这个问题也存在于其他行业之中,在其他行业中常常可以通过改变服务报酬的数量,即通过提高或降低服务费用对服务要求的结果达成双向制衡。因殡葬活动不仅仅涉及到“处理死者遗体”而且还涉及到“精神悼念”的活动,而后者难以通过费用而达成制衡,所以殡葬活动还需要其他理念、方法或是某种从业的素养等内容的介入,方可解决服务质量问题,从而趋向殡葬活动理想与现实的同一。
在不排除其他思路的前提下,可以肯定的是,社会工作的方法、理念和社会工作者的素养要求对上述问题能够起到积极作用。社会工作方法因实施的过程和对象的性质而呈现出不同类别,其共性在于通过恰当的程序与步骤达成对帮助对象思想和行为的优化,殡葬服务活动需要适合的方法论指导,完成个性化和人性化的服务而解决当下不容乐观的服务质量问题;社会工作的理念是在助人的本质展现中达成“助人自助”,殡葬活动的产生乃至于今日的专业化都不能忘记其助人的本质,这是殡葬活动行业化的原因,也是殡葬活动行业化后提升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社会工作者的素养的基本成分包含基于高尚的道德情操而生的“助人”心理倾向和各类生死哲学、社会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当代殡葬活动对殡葬服务主体的要求与上述社会工作者的素养有着很多的共同之处。殡葬活动需要获得社会工作者的素养支持,方可达成“理想与现实的同一”,或是需要社会工作者的辅助性的直接参与才可以达成更加完美的理想状态。殡葬活动需要社会工作的介入,这种介入可以是方法论指导,可以是理念更新,也可以是社会工作者的直接参与。
三、社会工作介入殡葬活动的可行性
蕴含特殊的情绪色彩和情感背景的殡葬活动,成型于朴素信仰促动下超越利益祈求的邻里互助行为,因此,殡葬活动具有“助人”的性质。社会工作所具备的“助人”本质是其介入殡葬活动的基础,当代专业化的社会工作的“助人”和殡葬服务的“助人”都在其现实行为中附加了利益诉求。这种利益附加即常言之“有偿服务”是否影响“助人”的效果呢?回答这个问题是解答社会工作介入殡葬活动可行性的前提。
殡葬行业的职业行为与遗体相关,将死亡掩饰在安详的“睡眠”下,帮助服务客体处理遗体并进行精神悼念、达成经由他人的生死过渡的体验而为自我的生死过渡做好准备。这时便需要外界给予殡葬活动对自身的本性进行恢复,在尚未恢复的一定时间中需要社会工作的补漏,在恢复后需要与社会工作共勉。
社会工作能以其“助人”的本性促动当代殡葬活动追忆遗忘的本性,赋予服务行为以人类情感共鸣的背景,从而使得行为的积极性有所提升,并且对行为客体产生更加积极的影响。当代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成果成为殡葬活动可以借鉴的重要理论资源,更重要的是,这种专业化进程是“有偿服务”疑问的解答依据,有成本投入的专业化需要合理的利益回收,从而更进一步为服务效率的提升积蓄力量。通过社会工作方法、理念和社会工作者的介入,促进殡葬行业从业者和殡葬理论工作者对殡葬行业“助人”的属性达成广泛的认同,为树立殡葬活动的形象扫清障碍,开拓当代殡葬活动的服务领域,建立新路标。
四、社会工作介入殡葬活动的途径
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需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支持”[4],需要社会工作的介入,社会工作介入殡葬活动具备可行性,社会工作如何介入到殡葬活动中成为有待解答的课题。
社会工作介入殡葬活动的理想途径是使殡葬活动主体具备社会工作者的能力,这需要同时具备两种专业能力的素养。在人口老龄化的当代社会殡葬事业需要大量专业从业者,同时具备两种专业素养对整个殡葬行业而言暂不具有普遍的可行性,我们需要通过寻求其他介入途径逐步达成理想水平。根据社会工作的发展现状,我们可以考虑如下三种途径,其一,社会工作理念介入殡葬活动;其二,社会工作方法介入殡葬活动;其三,社会工作者介入殡葬活动。
(一)社会工作理念介入殡葬活动
社会工作的理念是在“助人”心理倾向下完成“助人自助”。虽然社会工作最初的助人意愿是帮助他人脱离贫困,后来助人意愿的范围逐渐扩大,但“助人”是人类实践的共勉,共勉成为人类感情产生的社会基础,基于此,产生了经济意义下的社会分工体系,在这个体系中的先行者对后来者的“共勉”责任成为“助人”的心理动力。所以“助人”具有广义的普适性,社会工作的“助人”理念是人类朴素感情的自觉践行。“助人”尤其需要在殡葬活动中体现出来,因为殡葬活动的参与者面对的是生命、生存的否定状态——死亡,在此心理背景下尤需要“共勉”来完成对死亡的担负。
“助人”理念介入殡葬活动中,需要殡葬理论建设的协同,只有明确殡葬活动助人性质,方可避免理念强行嫁接的嫌疑。殡葬活动的助人性质不仅可以在殡葬活动的发生学上加以界定,而且也可以对殡葬活动进行生死哲学的分析而获得。殡葬活动起源于社会个体对死亡的思索,这种思索长时期地以迷信、信仰的方式存在,都是对死者和自我存在的深刻反思,是帮助死者向彼岸过渡的行为。在生死哲学的视域内对殡葬活动的分析可以得知,殡葬活动帮助死者完成生死的过渡。“助人”理念介入殡葬活动具备理论基础,殡葬从业者、殡葬理论工作者需要对此有自觉的关注和践行。
(二)社会工作方法介入殡葬活动
社会工作方法按其与工作对象的关系分为直接服务工作和间接服务工作两大类。前者直接提供社会服务,通常包括个案工作、团体工作和社区工作。后者指通过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督导、社会工作咨询和社会工作研究等方式为受助者提供间接的服务。本文探讨的社会工作方法是指针对对殡葬活动提供的直接服务,通过个案工作、团体工作和社区工作的应用优势对殡葬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
“个案社会工作是指工作员利用科学的理论与方法,通过个别化的方式、良好的人际互动过程以及资源的有效运用,帮助有困难的个人或家庭解决其困难或问题,改善其社会功能,促进其人格成长”[5],个案工作是个案社会工作的简称,是以个体为工作对象、活动参与者建立个体交流模式、进行深入沟通、协助的过程,能给殡葬活动参与者提供深入、私密的心理工作空间,从而可能给特殊的工作对象提供良好帮助。除此之外,个案工作对于殡葬参与者所面临的职业压力问题和殡葬活动客体的因死亡事件引发的感情问题也具有较好的帮助效果,个案工作对于前类问题可以起到悲伤辅导的作用,对于后一类问题可以达成缓解职业压力的作用。
“小组工作致力于协助处于社会环境中的个人发挥自我的功能,其基本目标是恢复和发展小组组员的社会功能,帮助其挖掘并释放个人能量,创造出一种能使小组组员自我实现的社会空间和环境”[6],通过特定成员之间有目的的互动,使参加小组的个人获得行为的改变、社会功能的恢复和发展。殡葬活动参与者的类别多样,但各类别的个体具有相似的心理特征或是行为特性。这些具有相似特点的个体可能面临相同的困难,采用小组工作的方法可以提高帮助的效率,更为重要的是,小组成员间的相似性的认同避免了对自身问题的狭隘感受,提供了小组成员间的感知共鸣的机会并使得成员间的互助成为可能。小组工作介入异常死者的家属群,促使家属间的交流可以避免灾难的特异性感受,促进此类人群的感知共鸣,小组成员间可能发生互相慰藉。此外,小组工作对于殡葬服务主体的积极作用也不可忽视,殡葬服务主体因对死亡直接担当而造成异于常人的社会认知偏差,此类个体构成的小组成员间极易形成行业的亲和感并达成共勉的效果。
社区工作以当代社区的人文地理优势为工作基础,“社区工作是以满足社区需要、解决社区问题、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等为宗旨”[7],对社区事务和人际关系进行有效有序的协调,使社区保持健康的状态和良性发展,针对社区成员开展工作。在传统社区,殡葬活动常常成为社区事件,尤其在邻里关系密切的乡镇社区,殡葬活动成为社区内甚至是跨社区的社会事件。因社区特有的人文地理因素,导致社区事件的个体关联,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便是这种日常关联重要性的表现。社区成员间的互助是社区工作的努力方向,在殡葬活动中表现得更加突出,社区工作介入殡葬活动的任务包括促进这种社区成员的互助。通过社区工作的高覆盖率达成殡葬改革工作深入进行,尤其是对于“一条龙”主导的殡葬活动的治理和改造工作是今后殡葬改革的工作重点,社区工作的介入可以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三)社会工作者介入殡葬活动
人力资源是当代社会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社会工作者介入殡葬活动是人力资源影响殡葬活动的有效形式。社会工作者“可以是政府聘用的专职社工,也可以购买专业社工机构中的服务,通过评估和整合资源达到资源的最大使用”[8]。当代殡葬活动的发起者——丧家常常将殡葬活动的需求交付给他人,这种交付和承付的双方我们称之为殡葬服务的主客体,人力资源影响殡葬活动的有效性表现在社会工作者对殡葬服务主客体的影响中。
社会工作者对殡葬服务主体的影响发生在协助和指导的过程中,促成殡葬服务主体使用社会工作方法达成服务效果的优化;通过“对死者的亲属进行节哀教育,使之积极地面对现实”[9],社会工作者在帮助殡葬服务客体进行殡葬活动的过程参与、行为决策、情感疏导、人际重建等方面具有“亲朋”的角色作用。社会工作者的双重角色与殡葬服务主体的行为效果形成互补,作为殡葬服务主体的一部分加强了殡葬服务主体的力量,作为殡葬服务客体的一份子拓展了丧家心理能量空间。
[1] 万仁德.社会工作导论[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6.3.
[2]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4932440.html,2006-10-18.
[3] 杨根来.殡葬服务[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4.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EB/OL].http://www.gov.cn/zwgk/content_1494633.htm,2009-12-23.
[5] 陈志霞.个案社会工作[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6.7.
[6] 万江红.小组工作[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6.10.
[7] 江立华.社区工作[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18.
[8] 谭卫华.论居家养老服务中专业社会工作者的介入[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0,(4):177.
[9] 王计生.事死如生[M].上海:百家出版社,2002.333.
C916.2 < class="emphasis_bold">[文章标识码] A
A
1671-5136(2012)02-0017-03
2012-04-29
陈玉婷(1982- ),女,河南郑州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讲师、哲学硕士。研究方向:应用社会学、教育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