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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障碍分析和对策研究

2012-02-15王永利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工学校企院校

王永利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天津 300270

高职院校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障碍分析和对策研究

王永利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天津 300270

国家大力提倡职业教育要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培养模式,但就目前的形势而言,实施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将困难加以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是目前职业学校实施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关键所在。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障碍;对策

工学结合一直作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主要模式。这种模式是遵循职业教育的规律,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促进学生就业的需要,是建设有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关键问题。因此,有必要对职业院校在实施工学结合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障碍加以分析,提出解决的措施,使职业院校能很好地实施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

一、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内涵

关于工学结合的概念,目前并没有准确的定义,根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特点,工学结合应具有几个特证:一是培养技能型人才;二是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培养过程,共同商定并实施与管理;三是“工”是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在成绩考核评定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由于对工学结合认识的视角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对工学结合的表述略有不同,笔者认为比较合适的表述为:工学结合是一种注重实践经验学习、实习与工作有机结合、学校与用人单位联合培养,从而提高学生适应工作和社会能力的一种教育模式。

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就是把学生的理论学习与实践动手能力培养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学校和企业在各自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使学生将专业的学习过程与企业的工作过程紧密结合、专业学习与顶岗工作交叉进行、学习成绩与顶岗实习成绩相互关联,提高学生的知识和技能,成为具有创业精神、创新能力和就业能力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工学结合的特点就是将企业与学校、理论与实践、知识与技能、动脑与动手、教育与就业、专业与职业紧密结合起来,从而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大大缩短学生毕业进入企业的“适应期”。

工学结合的核心理念是要改变高职教育运行模式过于学科化和封闭的倾向,实现以职业能力培养为导向的教育模式。对于大多数的高职院校而言,校企结合的主要形式是“校外实习”,即学校为了完成教学任务,使学生掌握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或一定的实践技能,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采用的有“订单式”、“工学交替”、“2+l”等模式。

二、工学结合实施的障碍

(一)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

职业教育与企业是密不可分的,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但是目前大多数的企业没有参与职业教育的全过程,与职业教育严重脱节。究其原因,存在几个因素影响企业参与工学结合培养模式。

1.企业是一个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很难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企业缺乏合作的动力。

2.企业从用人角度要考虑人工成本,人工成本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付给员工的工资,这是直接成本;二是用于培训的费用,这是间接成本。对于新手、技术不熟练的员工不能正常任职,经过培训上岗,一般需要半年到一年时间,成本很大。所以,相对于新毕业或者在校的学生,企业更愿意招聘在企业有工作经验的员工。

3.目前的企业,尤其是大型的企业采用先进的仪器和设备,对技术要求非常高,即使是本单位的职工在上岗之前都需要半年、甚至一年的培训,而我们的学生不具备操作技术,同时也考虑到安全和保密的因素,企业不可能让学生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

(二)教学计划制定的培养目标不符合岗位的需求,计划不够灵活

职业院校在教学计划制定过程中缺少岗位群的分析,不能就岗位群应具备的职业资格和技能确定必须的基础理论、专业理论教学和实训环节,课程过多缺乏整合,实践环节跟不上培养目标的要求,致使学生不能将在校学习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工”和“学”不能很好的衔接。如果按照工学结合培养模式修改教学计划可能会带来三点问题:一是缺乏“双师型”教师,教师不具备辅导学生实践环节的能力,职业学校虽然认识到这个问题,但解决起来需要一段时间;二是缺乏资金,培养教师、学生到企业顶岗工作需要大量的经费;三是工学结合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工”和“学”的时间不确定,对教学计划不可避免地要做大量的调整。而教育主管部门对教学计划管理过于严格,有的课程是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有的课程是教育主管部门要评估的课程,有的课程还要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所以,学校对教学计划变动的自由度不大,这一点对工学结合的实施有一定的阻碍。

(三)教学成本提高

在工学结合培养模式下,学生的培养成本是否增加还有待于进一步论证,笔者认为,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可能会增加学生的培养成本。

学生进入企业顶岗工作要获得一定的薪酬,这部分费用如果由学校支付,势必会增加学校的负担。因为,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经费来源仍以财政拨款、学生学费为主,这种经费筹措结构和模式已经制约了高职院校的发展,在这种高成本与低收入的条件下增加教学成本,学校很难接受;如果这部分费用由企业支付,就会增加企业的培训经费,就目前的体制下,企业能否认可和接受还不可知。即使政府为接纳学生实习减免了企业的税收,那么相当于国家间接地负担了学生上学期间的一部分费用。

(四)不同专业存在很大的差异,不能强求一致

高职的专业目录截至到2008年分19个大类,1000多个专业,对于有些专业比较适合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如观光农业、园艺技术、植物保护等,就可以实践经验为主,很好的实施工学结合;对于有的专业,如税务、证券与期货、临床医学类的专业,很难实施工学结合;还有的专业,如旅游类、教育类、制造类,这些专业虽然实施工学结合有困难,但经过学校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可以实施工学结合模式。所以,提倡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应该根据专业的性质和特点,不能强求。

(五)教学管理的手段和观念滞后

目前高职院校的在校生规模大多超过5千人,这么大的规模实施工学结合培养模式需要改变许多传统的教学管理模式。

1.教学计划制定要有所改变,工学结合培养模式,需要学生学习一段时间,然后到企业工作一段时间,对于这样的过程需要我们与企业共同协商,制定非常细致的教学计划,还有可能打破以往的学期概念。而实行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后课程的安排要分阶段进行,既要考虑课程的完整性又要考虑后续工作期间需要的知识,这对教师制定教学大纲及授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现在对学生考核的方式还比较单一,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对如何考核学生工作期间的成绩,如何将学生工作期间的表现折合成学分,也需要教学管理人员认真研究。

3.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实施后,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角色管理,在企业工作期间按员工角色管理,这种角色的变换也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实施的措施

(一)法律保障

工学结合培养模式与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有相同的地方,“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德国职业教育的基本形式。德国职业教育有三项基本法律。这些法律的保障正是德国职业教育之所以能长盛不衰的重要原因。

1.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政府特别是企业投资职业教育的责、权、利,规范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行为。对不依法履行职业教育义务的企业,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用法律的手段明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充分发挥企业在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的积极性起到有力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2.尽快修订和完善《职业教育法》。我国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至今已有16个年头了,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以及职业教育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原有的《职业教育法》已经难以适应。如:给予企业接纳实习学生的优惠政策、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责、权、利等方面,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规定,很难贯彻落实的到具体的行动上。

(二)政府职能的转变

1.地方政府部门应抓紧制定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一些列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工学结合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制度,学生实习报酬支付的有关政策,企业交纳实习学生应享受的相应税收优惠制度等,这些制度是工学结合模式顺利实施的保障。

2.政府要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承担起地方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方面的责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给予学校和办学单位充分的自主权,不过多干预学校的办学过程。对学校做不了、做不好的工作,政府出面协调解决,贯彻服务的宗旨。

3.搭建校企合作的平台。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应主动引导、督促并肩负起协调和促进校企合作的责任。职业学校接触到的企业毕竟是有限的,由学校为学生联系实习单位会牵扯学校很多的精力。如果政府建立中介机构,则可以在校企双方建立起联系的桥梁,保证各学校的学生和企业岗位信息的通畅,提高校企合作的效率。

4.完善实践教师的培训及任职资格制度。实践教师是指在学校或企业 (主要指企业)负责实践训练、指导学生专业技能学习与发展的教师。从工学结合实施来看,除了其他因素,还取决于是否拥有一支高质量、高素质的实践教师队伍。实践教师可以是职业学校的教师兼职,也可以是企业员工兼职,目的在于学生到企业工作不影响企业原有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同时也避免学校为学生的“工”牵扯更多的精力。从我国目前的实践教师任职状况来看,政府应尽快建立实践教师任职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

(三)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全过程

企业的一线专家和技术人员直接参与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的活动。与高职院校共同进行专业计划的制定和工学结合课程的开发。由企业的一线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承担理论课教学和实践课程的指导,参与高职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接受来自高职院校的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利用企业现成的车间、设备、技术等为高职院校开展实践教学和学生顶岗实习提供便利条件,与高职院校一起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岗位技能进行考核和鉴定。采用多种方式为高职院校提供教学和实验实训设备,共同参与高职院校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等。

(四)学校要加强自身观念转变

1.职业院校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在确定教学目标时,注重培养学生具备适应企业工作岗位的实践能力、专业技能、敬业精神和严谨求实作风以及综合职业素质。瞄准市场设置专业和培训项目,制定教学计划时做好社会需求的调研,征求企业的意见,制定符合职业岗位需要的教学计划。

2.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大胆探索学分制、弹性学制等教育管理制度的改革,以适应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的要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由传统的以学校和课程为中心向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转变。积极推进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努力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

3.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培养一专多能教师队伍。加大培养和招聘一专多能型人才担任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提高工作绩效,逐步完善教师继续教育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打造一支能胜任现代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

如何使工学结合合作教育模式更加科学完善,为更多的学校所接受、所采用,为更多的企业所认同、所支持,乃至于成为一种通行的合作教育模式,还需要做出艰苦的努力。

[1]陈永刚.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教育模式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0.

[2]张建敏.高职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0.

[3]吴学萍.国际职业技术教育研究「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

[4]陈解放.“产学研结合”与“工学结合”解读「J].机械职业教育,2007,(4).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model of combination of working with learning obstacle analysis and countermeasure research

WANG Yong-li
(Tianjin Land Resources and House Vocational College,Tianjin 300270)

The national vigorously promote the occupation that education should try out workstudy combination,work-study training mode.As the present situation is concerned,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raining mode of work-study combination also has certain difficulty.To analyze the difficulty and put forward practical measures is the key of the occupation school work-study combination training mode.

work-study combination;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obstacles;countermeasures

G718.5

A

1008-9055(2012)02-00050-03

2012-04-07

王永利(1966—),男,汉族,天津市人,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教师。研究方向:教学管理。

责任编辑:尹明远 陈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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