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图书馆学界的商榷问题
2012-02-15
(江南大学图书馆 江苏无锡 214122)
中国早已有学术批评的传统,古时主要是在序跋、评点、注疏和相互通信或会晤时交换意见,或在相关的著述中加以讨论。〔1〕晚清开始出现学术性刊物,遂成为刊载学术批评的主要阵地。
笔者以李钟履编的《图书馆学论文索引》第一辑为依据,查检出题名中含有“商榷”两字的论文52篇,去除重复的3篇,实际有49篇。文章发表的时间段除一篇不详外,其余为:20世纪10年代1篇;20年代6篇;30年代41篇;40年代1篇。尽管有关商榷之文章的统计有遗漏,主要是李钟履论文索引搜集的遗漏,更多的则是有许多商榷性文章并未出现“商榷”两字,这两种情况皆不影响当时中国图书馆界的商榷、争鸣氛围的趋势研究。
1 社会氛围
中国近代图书馆的商榷文章,大致在1916年就已产生,这是一篇由马瀛发表在《教育杂志》上的《字典同部同画文字次序商榷》。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文字的普及,人们越来越需要对文字进行查询,同时也显示出了人们在阅读过程中的需要。这一商榷文章的出现,除了反映教育的普及、阅读的泛化外,亦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图书馆需求的增多。在图书馆借阅的大量书籍中,许多读者,尤其是当时以学生为主体的读者群,在大量的阅读过程中经常会有翻阅字典、词典、查询字音、字义等需求,因此,规范字典中同部同画文字次序就成为一个需要尽快解决的实际问题。
1917年,沈祖荣开创了中国职业图书馆员登上图书馆舞台的时代。1919年,五四运动使新文化运动进入高潮,“文学革命”和“思想革命”并起,进而产生“行为革命”。〔2〕民主与科学思想已深入人心,人们追求“德谟克拉西教育”,“就是使人人都有均等的机会,受完全的教育”,〔3〕甚至提出了“学校公开问题”。此时的教育,人们已将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并立为两大教育体系。针对学校而言,倡导多设立、多容纳学生,呼吁大力实行社会教育,“多设几间宣传所,图书馆;创办些补习学校,使没有受过教育的人去补习,或没有受过完全教育的人去再补习;延长教育的年限,使增进人民生活的学识”〔4〕。北京大学学生会在1919年底附设平民学校,“开办了三个多月,成绩很好,现有350个学生”〔5〕。在社会教育机构方面,已有图书馆、博物馆、通俗图书馆、公共阅报处、巡回文库、通俗教育讲演所、公共补习学校、半日学校、简易识字学塾、巡行宣读团、教育会等形式,兴起了“平民教育”运动。
随着政府和民众团体兴办图书馆事业的倡导,天时、地利时不待人。创建新式图书馆作为重要问题而提出。据统计, “1918年教育部统计全国图书馆176所,1921年《教育行政概要》第2辑统计,全国有图书馆170余所,通俗图书馆286所”〔6〕。可见,在平民教育运动中,通俗图书馆增长迅速,如何管理这类图书馆就成为当时图书馆界急待解决的问题,1919年,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师范大学、朝阳大学、中国大学等学校开设“图书馆学”课程,1920年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兴办暑期图书馆学讲习会,开始了我国图书馆学史上对在职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的新纪元。同年冬,全国中华教育改进社成立,下设“图书馆教育组”。在这一形势下,产生了《通俗图书馆经营之商榷》 (1920年)、《设立“通俗图书馆”的商榷》(1920年)的学术争论,主要是针对如何管理通俗图书馆、通俗图书馆设立的目的、意义、方法等而论,同时,如何创新巡回图书馆的设立问题也受到界内瞩目, 《火车中设置图书馆的商榷》(1922年)一文,代表了这一思想潮流。当时,汽车、马车、背篓等巡回图书馆的方式已纷纷设立,尽管火车在我国还未普及,但为列车旅客服务,已列入了界内视野。
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中国的图书馆学已确立,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研究,主要是继续介绍和引进国外先进的理论和借鉴、吸收创建中国化的图书馆学理论。由于刚开创图书馆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十分匮乏,各人自表,合流共创成为主要形式。因此,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并没有引起具有规模性的学术争论,但是,中国图书馆界学术自由、学术争鸣、学术评价之精神,则在20年代中期已形成,标志性的事件是鲍士伟访华考察。尽管当时中国的学术、图书馆界对鲍士伟来访的评价极高,甚至和杜威等人来华演讲相提并论:“数年来,世界学者如杜威、杜里斯、罗素等来华。都受中国学术界无上的欢迎。希望第一次图书馆专家来华,也有同样的欢迎”〔7〕。实践证明,鲍士伟的来华考察,无论从演讲、欢迎的规格和程度,都可与杜威等媲美,而中国图书馆界对鲍士伟的信服程度,可以杜定友为代表:“博士来华之前,我和他尚无一面之缘,但是平素读其书,就想见其人。一向折服得很”〔8〕。但是,当时中国图书馆界决没有盲目崇拜,而是十分理性地寄希望于鲍士伟能够指出中国图书馆界的不足,并针对实情开列出解决的方法,当时杜定友、李小缘、高仁山、孔敏中等学者,都无不如此。最根本的是希望通过对鲍士伟的演讲并分析、评判给出一种科学的方法,用于指导和建设中国的图书馆事业。梁启超在北京中华图书馆协会成立大会上则直接与鲍士伟商榷,“鄙人对于中国图书馆事业之前途及图书馆协会应负的责任,颇有一点感想,今日深喜得这机会和本会同人商榷,并请教于鲍博士”〔9〕。
就梁启超看来,鲍士伟将美国公共图书馆的经验、成绩大量地介绍给中国图书馆界,从而使“我们很信中国将来的图书馆事业也要和美国走同一的路径才能发挥图书馆的最大功用”〔10〕。但是,梁启超从中国图书馆事业状况出发,分析公共图书馆必须具有的条件是“读者”和“读物”两大要素,正是这两大要素,中美间产生了巨大的差距。当时中国的国情是识字人员少,文盲率约80%左右,适合民众的读物少,依然如沈祖荣在1917年所说的那样:我国的新书不多,“惟吾终望著作发达如美国,俾图书馆增添材料”〔11〕。梁启超则忧虑重重,如果要立刻大力办美国式的公共图书馆,读者缺乏基础,读物稀少,“所以现在若要办美国式的群众图书馆,叫我推荐读物,以我的孤陋,只怕连十部也举不出来!”〔12〕因此,当时中国的图书馆界,应集全国图书馆界之力量,在中华图书馆协会的协调、组织下,大力创建“中国的图书馆学”和“养成管理图书馆人才”。他旗帜鲜明地表示:“我反对多设‘阅书报社式’的群众图书馆”〔13〕。这种在鲍士伟访华考察、宣传美国图书馆的高潮期发出不同的声音,是需要极大勇气的,代表了中国学术界、图书馆学界的批判精神,“中国图书馆事业,必须创自中国人之手,方可根深蒂固”〔14〕。可以说,以近代中国学术界、图书馆界的大事——鲍士伟访华考察事件为核心,凝聚出了学术界、图书馆界一种具有时代特征的评判精神,这一精神在20世纪30年代得到发扬光大。
在这一评判精神指导下,中国图书馆界开始了“中国化的图书馆学”的建设。《图书馆学季刊》的创办,为建设中国化的图书馆学构建了理论研究的平台:“本新图书馆运动之原则,一方参酌欧美之成规,一方稽考我先民对于斯学之贡献,以期形成一种合于中国国情之图书馆”〔15〕。《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季刊》则进一步提出:“本刊以提倡图书馆学,促进图书馆事业,研究实际问题,解决应用方法为目的”〔16〕,在建设中国化的图书馆学时代背景下,图书馆界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采用的是“各人互表”之方式,包括对图书馆定义、宗旨、目的、学科体系等,以要素说为例,经过了刘国钧、戴志骞、杨昭悊、吕绍虞、梁启超、杜定友、陶述先、陈颂、徐旭、赵福来、俞爽迷等等学者的大力研究、呵护,形成了极具中国特色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其先进性可与当时巴特勒的“社会学说”相媲美。刘国钧以此“要素说”理论构建了图书馆学体系。然而,这一众人研究、横跨20世纪20、30年代直至50年代的理论,在当时并没有引起争论,而是各人针对图书馆这一研究对象而各自表述出组成图书馆的不同要素,针对各要素的深入研究,也就形成了图书馆学理论体系。这一实情,亦反映出了中国图书馆学在20世纪20年代创立之初,极需图书馆学理论研究,各人的理论研究成果,还来不及进入评判的阶段。然而,应用理论研究的情况却大相径庭。
2 分类法商榷
近代中国图书馆界在中国化的图书馆学创建过程中,认为主要突破的方向是分类、编目、检字、索引等应用理论的研究,梁启超在呼吁建设“中国的图书馆学”时,就明确指出:“图书馆学里头主要的条理,自然是分类编目”〔17〕。图书馆界的学者认为,“故分类编目之问题,汉字排检之方法至今仍未得一完满之解决”〔18〕,这些问题能够斟酌解决之时,即是中国化的图书馆学较为完满之时。从中国近代图书馆史角度分析,在20世纪10年代后期,20年代初期,开始了中国化的图书分类研究。20年代中期开始了这一领域的商榷。在20年代,这一领域商榷的典型论文大致有四篇:《图书分类法几条原则的商榷》(戴志骞,1924年)、《中文书籍分类法商榷》(查修,1925年)、《关于四角检字法的论战》(TCS,1928年)、《中国图书分类问题之商榷》(蒋复璁,1929年)。
根据中国分类法研究与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指出“我国学者向来对于编目的方法,注重学理的分类,兼及版本校勘等事,而不以编目之能事尽于注重分类”〔19〕。图书分类不应重理论,而应重实用,“于是分类书籍之目的,不得不侧重一个‘用’字;但其方法,亦不可与分类学问之方法相去太远”〔20〕。因此,一种实用又符合分类理论的分类法,必然由论理相结合的及人为的数种分类法的原则合成,“方为完全适用之分类法”〔21〕。同时指出:“近来往往有人以分类为编目之惟一方法,其见解不甚妥当。”〔22〕这一问题,直至20世纪30年代仍未解决。可见,在我国近代分类法研究与应用之初,在“仿杜法”为主和四库分类法混用为主的阶段,最根本的问题即是图书分类法原则的确定。
至20世纪20年代末,我国对分类法的研究已达到较为广泛的程度,大概引进国外分类法11种,引进外国分类论著4部〔23〕,学者自己编制分类法约25部〔24〕,发表论著者约有40余人,已形成了一个研究群体。面对“仿杜法”、“补杜法”、“改杜法”的观点和实践不断出现,缺乏统一的理论与实践的状况,必然会在学术上产生不同的看法并产生学术争论。20年代末蒋复璁的《中国图书分类问题之商榷》较全面地论述了当时中国图书馆界的分类法使用状况,认为我国二千年分类无进步,直至近代,最先改革的两种分类法是《古越藏书楼书目》和《南洋中学藏书目》〔25〕,真正引领潮流的分类法是沈祖荣、胡庆生合撰的《仿杜威十类分类法》。该法成为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文献分类法〔26〕,“于图书馆界发生重大之影响,首事改革,厥功甚伟”〔27〕。此时戴志骞等先前提出的解决好学术分类与图书分类的原则已被广泛认同,蒋复璁在商榷中将20年代的分类理论与实践中对这一问题的认识进行了概括:“知识之分类。系以论理的科学为标准,而图书之分类则又不然。盖图书分类之标准,虽仍本诸学术之分野,应作平衡之分配”〔28〕。实质上,这是对前段时间有关分类法是以学术知识体系为根本,还是以“实用”为根本的评价,可见,商榷对于辩明学术观点之重要。
至20世纪20年代未,中国产生的新型分类法影响较大,具有代表意义的主要是沈祖荣、胡庆生的《仿杜威书目十类法》、杜定友的《世界图书分类法》、王云五的《中外图书统一分类法》和刘国钧的《中国图书分类法》等。由于后者出版和蒋复璁的商榷文章发表几乎同时,也就不可能对其评价,王云五的分类法出版后,很快在学界引起争论,进而形成“一场学战”〔29〕,并且认为该法缺憾较大,不被界内学者看好。因此,蒋复璁在商榷文章中主要将杜定友的分类法作为此一时期的代表,“若适用中西籍,则当以杜定友之《世界图书分类法》为其嚆矢”〔30〕。十分明确地指出了中国图书馆界将中西文图书统一分类的原则和可供运用的分类法由杜定友而起。然而,“其第一类曰经部类书,但经部保存,不事分析,则与四库何异”〔31〕。应时代发展而必须有一适应其发展之分类法,不打破“经部”,无以谈学术分类,“一法含两法,诚杜氏之大误也”〔32〕。当时之分类法,都没有突破“经部”之桎梏。就在此时,刘国钧之《中国图书分类法》无论从学术上还是从实用上,都有了突破,并将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尤其是突破了“经部”之桎梏,将其按学科分门别类归入各科,又考虑到中国图书馆界的实际情况,如有需要亦可集中经部。可以说,在争论、商榷中,中国图书分类的理论与实践获得了很大发展。
进入20世纪30年代后,学术商榷形成中国近代图书馆史上的一次高潮。商榷文章主要有:1931年6篇;1932-1933年各5篇;1934年9篇;1935年10篇;1936年3篇;1937年2篇,1939年1篇,整个30年代有41篇,商榷的主题已十分广泛,除了20年代商榷过的分类法、检字法、图书馆经营管理外,还有民众、通俗、儿童图书馆、著者卡(号)、图书选择、馆外借阅图书、书目提要、民众教育、图书馆学宣传、出版法、新字、图书总目等等,其中比较集中的商榷主题是分类法、检字法、民众(通俗)图书馆、图书选择等。由此表明,在20世纪30年代,中国图书馆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已深入到图书馆学各个层面,学术思想丰富,不同的学术思想与争论纷起,但主要集中于图书馆发展方向和应用理论技术方面。
3 民众图书馆商榷
民众图书馆属社会教育范畴。在中国近代,社会教育不仅是一种影响巨大的教育思想理论,而且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事业。清末民初,通过识字学塾、半日学校、露天学校、实习学校和简易识字学校、平民学校的创办,取得了一定的民众教育经验,“民众学校之发达,自民国十四开始”〔33〕。1929年1月22日,教育部颁布《民众学校办法大纲》。中国近代图书馆自出现之初就定位为社会教育事业,这是中国近代一个十分重要而独特的教育现象。由于民众教育事业的兴起,形成了一种社会教育事业中许多设施冠以“民众”之举动,通俗教育馆改为“民众教育馆”,平民学校改为“民众学校”,识字处改为“民众识字处”,茶园改为“民众茶园”,通俗图书馆也不例外,冠以“民众图书馆”。民众图书馆的意义、目的、宗旨是什么?这方面并没有过多的商榷,1931年,胡耐秋《民众图书馆的认识与商榷》一文,表述了他当时和其他人一起举办实验民众图书馆的做法、想法,由于主要倡导者和推行者徐旭对此问题始终有较清楚的认识,认为“凡为全县大多数人用的‘县立图书馆’,凡为全区大多数人用的‘区立图书馆’,凡为各乡村大多数人用的‘乡村图书馆’,均属于‘民众图书馆’范围之内”〔34〕。民众图书馆教育的目的是 (1)培养健全公民,(2)建立良好社会,(3)促进世界文化〔35〕,不论其智、愚、贫、富、老幼、男、女,都是民众中的一分子,“‘民众图书馆’乃是全体人民的图书馆”〔36〕。民众图书馆的宗旨可谓“以图书馆为中心,以图书为出发,为进行,为归宿的教育轨迹,来适应,来创造,来开展个人的生活和社会的建设。”〔37〕这些清晰明了、深具创新精神的思想,符合图书馆发展之潮流,为广大教育界、学术界、图书馆界所广泛认同,并无大的歧义,倒是对民众图书馆如何管理,尤其是针对民众图书馆的特征如何开展分类编目和图书的选择在界内引起了争议并开展了商榷,如《民众图书馆图书分类编目之商榷》(1931年)、《民众图书馆图书选择之商榷》 (1932年)、 《民众图书分类之商榷》(1932年)、《民众教育文籍分类之商榷》 (1933年)等。徐旭及时地根据创办江阴巷实验民众图书馆的经验,整理、编撰出版了《民众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该分类法完全从实际出发,将文献分为28个大类,每个大类下又细分为10类,解决了当时小型图书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由此,民众图书馆如何分类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相关商榷文章没有出现。
从民众图书馆的若干篇商榷文章可以看出,对于纯理论的研究与探讨,和图书馆基础理论那样,并没有广泛开展,仍然是“各人自表”,但是,此一阶段的表述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层面,明确了图书馆以图书为出发的辐射功能,其最终目的是“促进世界文化”,有关争论、商榷之事,仍然是如何针对民众图书馆这一特定机构中的文献的分类、编目等问题,因为这是进行科学管理的基本问题,也是必须要及时解决的问题。
4 异军突起的检字商榷
汉字排检,是汉文化特有现象。古时多按声韵法、部首法等排检。我国第一部检字法是《说文解字》,它系统地分析汉字字形和考究字源,为汉语言文字学的建立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它将文字按其来源分为540部,其汉字编排呈现两条线索:“一是不同部首的排列,大体是‘据形系联’,二是同一部首所属之字的排列,大体是‘以义相贯’”〔38〕。这一检字方法为后人继承和发扬,如近代和现代编写的大型语言工具书《康熙字典》、《中华大字典》、《辞源》、《辞海》、《汉语大字典》等都继承了按部首编排的方法。
何谓检字法?“在一串排比有规则的单体字或集团字句语辞内,按一定方法寻其所需要的任何一字的,称之为‘检字法’。”〔39〕图书馆界在近代建立卡片目录之时,如何排检卡片,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排检卡片的实质,就是排检汉字,无论是书名目录、著者目录、主题目录等,还是各种索引,都涉及了汉字的排检问题。
关于检字法问题,20世纪20年代末图书馆界曾发生过一次论战,在1934及1935年,有关检字法的商榷分别有4篇(篇名中含商榷者),居当时界内商榷的主题之首。通过商榷文章的分析,至少可有两条启示:其一,检字问题就是当时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其二,对检字问题的研究非短期内所为。根据卢震京所编的《图书馆学论文索引》统计,19世纪关于检字法的有3篇,都是外国学者对汉字的排检方法的研究与应用。进入20世纪,最初10年有1篇,1910-1919年4篇,1920-1929年41篇,1930-1939年27篇。1940-1949年8篇。又根据李钟履所编《图书馆学书籍联合目录》统计,有关检字的著作大约是:1920-1929年5部,1930-1939年13部,1940-1949年2部。可见,在20世纪20年代,检字法已成为学者研究的重点之一。到了30年代,出版检字法的著作呈现高峰,此时期成为检字法的积淀、研究之极好时期。商榷文章较多的产生,说明了此一时期学术自由、活跃与对这一主题的关注。
约至1933年上半年,据蒋一前先生统计,约有77种新的检字法表。〔40〕各家新法都有各自的依据,“互相之间又发生极热烈而有举之辩论”〔41〕。这些辩论,主要在非图书馆专业报刊上,如《东方杂志》、《国语周刊》、《金陵大学校刊》、《民众教育辅导半月刊》、《浙江民众教育辅导半月刊》等等,比较集中的是在《民国日报》之《觉悟》栏内,主要撰写人员如张凤、王云五、万国鼎、蒋一前、曹聚仁等。〔42〕
王云五于1925年发表的《号码检字法》一文,标志着四角号码检字法的正式诞生,正如他所编撰的《中外图书统一分类法》意欲将古今中外的图书统一在一个分类系统中那样,亦欲进一步扩大,将分类、著者号等统一起来,因此在出版《万有文库》时,采用《中外图书统一分类法》及四角号码检字法,对各书进行分类编目,并将各书分类号刊印在书脊上,附送书名卡。这一本身分类编目依据不甚完善,而又有“强求”之嫌的举措,必然引来不同的看法,于是就引起了图书馆界与商务印书馆的一场论战。一方以刘国钧等为首,一方以商务印书馆为首,实质是以王云五为首。尽管双方谁也没有说服谁,但是,其争论的内容将图书馆界的学术研究推向了深入。
在图书馆界,检字法主要用于目录组织和索引排检。在目录组织中,中国图书馆界向以书名为主要款目,以著者、分类、主题等为辅助款目,这些目录有两大性质区分,一按性质区分,如分类目录,一按文字排序,如书名、著者、主题等目录,“吾人中文编目之困难,实含以上两项而有之”〔43〕。将研究检字法作为排检目录与索引之工具者如杜定友的《汉字排检法》、《汉字形位排检法》,王云五的《号码检字法》,蒋一前的《正奇四笔计数法》、《汉字分组计数法》、《汉字叙次法》、《检母检字法》,万国鼎的《汉字母笔排引法》等等。
杜定友在1925年发表《汉字排检法》后,进一步研究,于1931年发表《汉字形位排检法》,他根据我国字典多以部首排序的特点,将汉字分为纵、横、斜、载、覆、角、方、整八种形式,按每种形式确定其部首,部首相同者再按笔画排列,意欲解决在目录、索引中的汉字排列问题。这一排序方法有不方便、不完善之处,界内学者有所商榷。针对不足与界内学者意见,杜定友作了修改并就修改意见作为一种学术商榷而发表,题名为《汉字形位排检法修正商榷》。正如他自己所说:“兹据三年来继续研究之结果,及各方之报告,本法有困难数点”〔44〕,文中进一步明确了八种字形的确定和运用,并将八种形式分为“纵横”、“斜角”、“覆载”和“方整”四组,以便于使用者识别、应用,“以上修改各点,已于拙著图书分类法索引中试行”〔45〕。
在目录组织中,解决了汉字排序问题后,如何进一步解决书次号的排序?为此,图书馆界在研究汉字排检问题的过程中,顺势将大量研究引入急待解决的这一领域。当时汉字目录的排列方式大致有5种:(1)按康熙字典部首排列,(2)按笔划笔顺排列,(3)按罗马拼音排列,(4)汉字附加注音字母拼音,按注音字母排列〔46〕,(5)按号码(如四角号码)排列等。在书次号的理论研究中,钱亚新可视为代表之一,他在专著《拼音著者号码编制法》(1928年)中系统阐述了著者号码的含义与功用,评述了克特著者号码表及国内十余种著者号码表,提出了编制中国著者号码表的四条原则。对于这些理论的研究,界内没有多大争议,主要是具体的著者号码表及应用上的争论。据俞君立、黄葵统计〔47〕,20世纪上半叶我国学者编制的有一定影响的著者号码表约有15种,“沈祖荣的《部首笔画著者号码表》(1917年)开我国著者号码表编制之先河,最有影响”〔48〕。这是从开创之功说起,并非指在实用过程中最有影响,当时使用较广的著者号码表主要有《著者号码编制法》(杜定友,1925年)、《中外著者号码统一排列法》(王云五,1928年)、《拼音著者号码表》(钱亚新,1928年)、《著者姓氏检查表》(陈子彝,1929年)等。陈子彝在使用杜定友编制的著者号码表后认为该表可有商榷之处,“杜定友的《著者号码编制法》,即是应此需要的创作。但是我们试用之后,觉得尚有几个阙点……”〔49〕,并根据自己心得而编制《著者姓氏检查表》。蒋镜寰也对杜氏著者号提出商榷〔50〕。钱亚新的《拼音著者号码编制法》分为上中下三篇,在上编第四部分专门论述了“各家著者号码编制的参考与商榷”〔51〕。
对于著者目录的功能,同样引起了争论。图书馆编制目录的目的与作用何在?“一份好的目录,不光是能使读者知道有某本书,并且还要能指示读者‘你还要看什么书’;和不但使读者知道‘本馆有某人著的某本书’,顶好能设法告诉读者‘某人还著有其他的著述’。”〔52〕实质上,这是一种不仅使(著者)目录有提示馆藏的功能,同时还应具有生平、学术简介之“解题”的功能,认为有必要编著著述卡,“著述卡者,是将某一著者生平所‘著述’和‘略传’汇列著录于卡,以便于专研某一人著述之检索或参考”〔53〕。针对“解题”功能,界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加以商榷,认为国内较早主张并实践著述卡的是清华大学图书馆中文编目部的施廷镛和沈学植等,认为编目人员“最注视的是工作效率,所以用时间一定要经济,我们决不能为寻求某一个著者的一切所述,阻碍我们工作进行的速度”〔54〕,即认为目录中做“解题”不现实。中国目录中最有特色的“解题”,即是在20世纪20、30年代完全革除掉的,实属可惜。
根据当时分类要中外古今统一,推而行之,著者号也欲古今中外统一,这一观点以王云五等为首。针对这一用心良好,看似革新,实际不通的观点,界内学者给以商榷,“王先生以为分类既是中外统一了,著者号码,也要中外统一才好,其实不见有些误会”〔55〕,“照这样的办法,同类里面,中西参杂,反而没有系统了”〔56〕。
5 启示
一门学科是否具有活力,主要看其是否能不断地提出大量问题,其中,学术商榷是重要标志之一。中国的图书馆学,在创建之初就形成了学术商榷的一次高潮,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图书馆学的健康发展。
中国近代图书馆学界的大量争鸣、商榷,主要是在应用理论和实用性方面展开,对于基础理论的研究,则主要取“各自互表”之势,如此,亦就避免了一些在当时“说不清道不明”问题中纠缠而白白浪费宝贵的时光。
重实用,轻玄虚。当时争鸣的方面,大都是在实践中共同遇到的难题。面对这些难题,大多数人是采用“先干后论”的方式方法,在切实解决了实践问题,或在解决实践问题中又遇到了新的问题过程中,提出疑问、责疑、解疑、商榷,从而具有很大的针对性,使商榷建立在实实在在的问题的基础上。
“为学问而学问”的态度。商榷争鸣过程中,都是“有的放矢”,从学术的角度加以分析,从有利于应用去争鸣,并不是为文章而文章的“无病呻吟”之类的争鸣。
学术自由,学风纯正。许多争鸣、商榷文章,都短小精悍、褒贬评介恰到好处,不说空话套话,又具有超越具体讨论问题的意义价值。商榷者,可以直言其观点,被商榷者,可以用学术与实用之方法加以应对,对的、有道理的接受,认为“无厘头”的或偏颇的,可以不接受或与其争论、商榷,这些都是“为了学术、为了事业”之举。
6 结语
近代中国图书馆界的研究,具有融入社会文化建设的特征,许多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都具有整个社会层面上的意义,对于文献分类法的研究和检字法的研究,就是典型事例。文献分类法是将当时新范式的学术体系积淀下来,成为整个学术界的学术分类体系直接支撑者。对检字法的研究,则解决了当时字典等工具书领域急需解决的问题。因此针对这些问题所引起的争鸣、商榷,也具有了整个社会文化学术界的意义。
图书馆以社会为发源,以图书馆服务为指归,针对图书馆中急需解决之问题产生争鸣,为不断改进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理论与实践上的贡献。“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乐于实践,勇于争鸣”,应当是当时图书馆学术界的实情。
1.桑兵,张凯,於梅舫编.近代中国学术批评.北京:中华书局,2008
2.缪金源.第三段的革命.北京大学学生周刊,1920年第7号:4-5版
3,4.陈友琴.学校公开问题.北京大学学生周刊,1920年第2号:4-5版
5.本校学生会附设的平民学校.北京大学学生周刊,1920年第12号:首版
6.陈源蒸,张树华,毕世栋编.中国图书馆百年纪事:1840-2000.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28,32
7,8.杜定友.欢迎鲍士伟博士和我们所希望他的几件事.图书馆(上海),1925创刊号:42-51
9,10,12,13,17.梁启超.中华图书馆协会成立会演说辞.中华图书馆协会会报,1925,1(1):11 -15
11.沈祖荣.在报界俱乐部演说图书馆事业.见:中国图书馆学会主编;《建筑创作》杂志社编.百年文萃:空谷余音.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5:18-21
14.高仁山.对于鲍士伟先生来京之感想.晨报副刊,1925,5,28,第118号:177-178
15.本刊宗旨及范围.图书馆学季刊,1926,1(1):封二
16.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季刊,1932,4(1):正文前未标页
18.何多源.发刊词.广州大学图书馆季刊.见:国家图书馆编.近代著名图书馆馆刊荟萃,第17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3
19,20,21,22.戴志骞.图书分类法几条原则的商榷.北平图书馆协会会刊,1924(1):48-54
23,24,47,48.俞君立主编.中国文献分类法百年发展与展望.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2-6,10-14,23,23
25,27,28,30,31,32.蒋复璁.中国图书分类问题之商榷.图书馆学季刊,1929,3(1 -2):1 -42
26.吴稌年.我国第一部文献分类法是《仿杜威十进分类法》.晋图学刊,2001(1):67,73
29.范凡.民国时期图书馆学史上的一场学战.山东图书馆学刊,2009(5):33-36
33.王雷.中国近代社会教育史.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289
34,36.徐旭.民众图书馆实践问题.上海:中华书局,1935:3
35,37.徐旭.民众图书馆学.上海:世界书局,1935:11 -12,3
38.苏宝荣.许慎与《说文解字》.郑州:大象出版社,1997:108,110
39.卢震京编;刘国钧,李小缘合校.图书馆学辞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58:534
40,41,42.蒋一前.检字法沿革史略及近代七十七种新法表.图书馆学季刊,1933,7(4):631 -654
43,46.冯陈祖怡.中文目录编制问题.北平图书馆协会会刊,1924(1):54-57
44,45.杜定友.汉字形位排检法修正商榷.中华图书馆协会会报,1935,10(4):1 -2
49.陈子彝.著者号码编制法.江苏省立苏州图书馆馆刊,1929(1)
50.蒋镜寰.杜氏著者号码编制法补正.江苏省立苏州图书馆馆刊,1932(3)
51.钱亚新.拼音著者号码编制法.武昌:文华公书林,1928
52,53.邓衍林.中文编目法中的著者问题.文华图书科季刊,1931,3(1):61-91
54.舒纪维.著述片之商榷.文华图书科季刊,1931,3(2):259 -263
55,56.金敏甫.评王云五的中外图书统一分类法.图书馆学季刊,1929,3(1 -2):279 -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