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制保障现代交通五大建设
2012-01-30陈泽琦
□ 文/陈泽琦
以法制保障现代交通五大建设
□ 文/陈泽琦
近年来,浙江交通立足大港口、大路网、大物流建设,为服务浙江“三大国家战略”实施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夏宝龙省长在今年初视察交通工作时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设大航空、大水运,从而形成现代交通五大建设,全力助推浙江经济大发展。交通运输法制是浙江现代交通五大建设的基础和保障,也是浙江现代交通五大建设现代化、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途径和标志。如何重视加强法制建设,是全面推进浙江现代交通五大建设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大力构建现代综合交通法规体系。大港口、大路网、大航空、大水运、大物流建设,资金投入大、建设规模大、社会影响大。这就要求必须不断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促使五大建设在法治的轨道内运行。“十一五”期间,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浙江大力推进交通立法,制定颁布和重新修订了《浙江省航道管理条例》、《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办法》、《浙江省港口岸线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为五大建设奠定了初步的法规基础。为适应五大建设的新要求,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大港口、大路网、大物流法规建设,进一步研究制定建设大航空、大水运的配套法规,近期又颁布出台了《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下一步还应抓紧研究出台《浙江省交通大物流发展扶持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大港口、大路网、大物流法规建设;同时加快《民用机场管理办法》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大力探索建设大航空、大水运的法规体系,形成有浙江特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为浙江五大建设提供强大的法律保障。
大力加强浙江交通运输政策研究。围绕浙江“三大国家战略”的实施,重点探索研究五大建设中的难点、热点问题,逐步形成支撑五大建设的政策体系。一是加强重大政策的探索研究。如:围绕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积极探索研究如何为义乌争取申请国际陆港城市,提高国际贸易便利化程度;支持义乌物流园区部省共建项目建设,帮助义乌积极向交通运输部争取政策和资金补助;并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义乌交通运输管理权限,为义乌在交通运输领域先行先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近期出台的《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推动浙江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良的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扶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发展、支持民营交通运输企业发展壮大等7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意见,为五大建设做出有益的政策探索。二是加快体制机制的创新研究。抓紧研究实现交通建设的资金保障政策,努力破解五大建设的“融资难”问题,逐步完善交通投融资体制机制的相关政策。深入研究平台发展战略,加快研究和完善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体制机制。三是推动配套政策的深化研究。深化五大建设的行动方案研究,细化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落到实处。着力加强大物流建设的政策方案研究,梳理总结大物流建设的成效,深入分析交通物流业转型升级中可能遇到的主要困难和制约因素,逐步调整政策定位,完善相关措施,为浙江五大建设提供强大的政策支持。
大力组织交通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形象,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规范化建设。推进执法服饰、标识、证件和基层场所外观的“四统一”工作,实现交通行政执法基层站所标准化、规范管理。规范执法文书,推进交通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建设。在公路、港航系统启用新的执法文书,做到程序合法、制作规范、内容正确、适用准确。通过开展年度双十佳优秀执法案卷评比和说理式执法文书活动,推动执法文书规范化水平,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推进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化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修订颁布了《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继续深入推行规范交通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自由裁量权标准化,减少执法随意性。积极推广应用“行政处罚智能量化系统”,推行电脑量罚,从根本上遏制随意裁量、不合理裁量等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从根源上解决执法不公的问题,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为浙江五大建设提供强大的规范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