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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视媒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

2012-01-28李雅梅

枣庄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文化遗产物质

李雅梅

(枣庄广播电视台,山东 枣庄 277100)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国家,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各民族人民创造出了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联系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这里面既有物质形态的“有形”的文化遗产,如文物、典籍;又有主要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下来、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手工艺技能等。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一体化的影响,许多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受到越来越严重的冲击,许多项目濒临消失。及时地抢救和保护这些困境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时代赋予的非常紧迫的历史使命。

在各级政府和研究机构不断深入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的同时,传媒也逐渐关注并加入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大军当中,担任着宣传阵地的重要作用。这其中,电视媒体具有着其它新媒体所无法企及的权威性、公信力、专业性、影响力。据复旦大学的一份“新传播形态下的中国受众”调查结果表明,中国电视的影响力仍不可撼动,公信力高居第一。

电视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助力作用主要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宣传,二是保护,三是传承。

首先,电视媒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最强有力的宣传工具。

电视媒体传播手段是最强势的。它的优越性就是它有极富视觉冲击力的镜头画面、极富有震撼力的语言音效和耐人寻味的思想内容,通过这三种要素,引导人们对所传播的内容产生兴趣,给予关注。

电视传播是目前国内最为普及的传播方式。近一二十年来,我们国家大力扶持包括电视媒体在内的各种新兴媒体发展,尤其是近年来把“广播电视村村通”做为惠民工程在全国推广,使电视传媒这一强势传媒基本覆盖全国城乡,传统音像优势,加上全覆盖优势,使其更具有了其它传媒不可比拟的综合优势。

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往往是经过了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传承、积淀,伴随着一个民族的进步和发展,是这个民族活着的历史,在人民群众中有着极大的附着力和亲合力。只是由于当下社会发展加速太快,传统的传承传播方式不能适应,才造成了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几近消亡的现象。电视传媒的强势传播优势,加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它本身的亲民性,强强联合,对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事半功倍。比如央视在这方面就有着非常成功的尝试。“鼠年说鼠”是中央电视台利用电视新闻的形式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尝试。由“鼠年说鼠”开始,过年生肖报道成为年俗报道的一种时尚,中央电视台也把生肖新闻报道定为每年春节在《新闻联播》中必发播出的保留节日。发展到后来,制作人员根据不同的主体需要,加入民间剪纸、皮影、年画、刺绣、布贴画、陶艺以及民间工艺等更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画面,每一次的过年,每一次的生肖报道,都力求让观众在欣赏新闻中增长对我国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了解,运用电视手段,讲好故事,渲染年味,达到非常好的传播效果。枣庄电视台发起制作的专题栏目《印象鲁南》,主要以鲁南民间民族文化传统节目为主要内容,开播几年来,宣传推介了一大批鲁南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使城市化进程中的人们,通过电视节目对那些就要在现实生活中消失的民俗传统文化有一种切实的再认识,激发人们对于历史和传统文化的再思考,从而也就完成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近两年来,市中区、台儿庄区和滕州市的电视台也都在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在社会上形成了一个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建精神家园的良好氛围。

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特殊传承形式决定,电视媒体在“非遗”保护工作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众所周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来说,对“人”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

电视传播是通过声像技术来完成的,它是一种目前来说最为先进的综合传播手段。与其它传统媒体相比,电视技术可以提供“身临其境”的效果。而这正是许多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最需要的保护手段。正是因为有了20世纪50年代中央音乐学院的工作人员,依靠在当时最为先进的记录手段——录音,抢救录制了经典民族乐曲〈二泉映月》,才使我国著名民间二胡音乐家华彦钧(阿炳)的这一名曲得以保存并流传于后世。遗憾的是当时我们还没有电视技术,没能留下大师的影像资料。在当下多媒体时代,在各个研究机构和文化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如何利用现代化的传媒手段让我国优秀的文化遗产保留下来,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笔珍贵的财富,电视媒体大有可为。我们可以借助电视多媒体技术,把散落在民间的一些亟待抢救的民间艺术、民俗和民间老艺人、民间绝活抓紧时间抢拍下来,特别是一些口传心授的优秀民间艺术,要尽快录音录像,加以整理,制作成一些VCD、DVD等音像制品永久性保存,让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繁衍生息、代代相传。在这方面,枣庄市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类广播电视部门主动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枣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市电视台合作,为每一位纳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项目都录音录像,留下永久保存的音像资料;枣庄电视台发起制作的专题栏目《印象鲁南》,开播几年来,留存了洛房泥塑、伏里土陶、张范剪纸、柳琴戏、皮影戏、鲁南大鼓、运河号子等大量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料;台儿庄区政府邀请相关专家,组织文化、广播电视机构,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利用近一年的时间,对鲁南地区民俗类、生产类、表演类等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录制,全景式保存,并制作了《梦回台儿庄》资料片,使许多已经失传的项目得以保留下音像资料。上述工作,为枣庄市今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三,电视传媒做为“大众讲堂”早已在普及大众教育方面成为主要阵地,它在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一定能够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早在20世纪80年代,“广播电视大学”就在中国大地风起云涌,成为国民教育的主要阵地,电视传播手段为传播科学理论知识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社会发展进步到今天,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传统的师徒、父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式已经跟不上社会发展速度,不能适应城市化进程,这也正是目前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渐趋消亡原因。充分依托先进的传播手段,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必然选择。改变或者说是丰富传承方式,可以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更有效的传承、发展。电视传媒当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配合,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优秀传承人请到电视台里来,或者把电视摄像机架设到那些项目传承基地,把传承人的言传身教由传统的一对一,通过电视变为一对大众,通过对大众的普及教育,发现并培养更多的传承人。在这方面,各地电视台还鲜有经验可陈,这需要打破行业界限,加强部门合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广播电视部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甚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共同努力,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形成共识,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就象城市化进程中大量消失了的文物古迹一样,随着社会的突飞猛进发展,众多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也在快速消亡中。这不可能不为人类生活留下遗憾。“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中华文脉”,给快速进步中的中华民族以完整历史,电视媒体人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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