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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杰克·伦敦作品中超人形象的自然主义特质

2012-01-28吕传笑李伟萍

枣庄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雪野布克强者

吕传笑,李伟萍

(1.青岛大学 文学院,山东 青岛 266071;2.滨州学院 中文系,山东 滨州 256603)

描绘、赞颂强者的力量是杰克·伦敦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主题,海狼拉里森、马丁·伊登、猎狗布克和白牙等,这些强者形象散发出来的原始生命力几乎充斥着他的每一部作品。围绕杰克·伦敦作品中的这些强者形象,评论界曾展开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这些强者是否是尼采所说的超人。说到超人自然会联想到尼采,尼采在其专著中对超人作过很多的描绘,美国著名哲学家埃里克·斯坦哈特认为“尼采把有战斗力的自由精神称为超人”[1](P109)。由此可见,超人强调的是一种自由精神。据此,美国文学评论家夸特在专著Nietzschean Psychology in London' s The Sea-wolf中,对杰克·伦敦作品中的强者形象给予了尼采超人哲学意义上的肯定。与此相反,美国当代评论家和文学教授查·C·沃尔科特对其却持否定意见,他认为杰克·伦敦描绘的“野蛮人……没有体现尽善尽美的理想,或者向这一理想前进”[2](P133)。笔者更赞同后者的观点,因为通过作品我们可以看出,杰克·伦敦笔下的超人的强大是一种处于原始返祖状态的强大,这是一种野性的力量,这种力量只能在未受人类文明浸染的荒野或海洋中才能获得和保持,也就是人必须在特定的原始环境下经过返祖才能达到超人,因此,超人更多的是自然主义文学意义上的存在,他们在一定层面上反映了杰克·伦敦对现实文明的妥协和逃避。

一、超人是遗传的产儿

从遗传学角度对人进行剖析是自然主义文学的一个开拓,左拉在《实验小说论》中指出“遗传问题对人类的智力与情感的现象具有很大的影响”,[3](P17)遗传是人的生理、思想、气质、性格以及人生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杰克·伦敦在阐述自己的唯物主义主张时也强调了种族遗传的问题,他认为“认为人是他本人意志的客体,这是荒谬的,这种运动不是来自个人,而是来自种族。这种运动甚至在他们还没有脱离母体以前就形成了”[2](P125)。遗传因素在“超人”的发展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阿拉斯加的印第安人曾经把从事征服的白种人唤作“狼”,杰克·伦敦也总觉得自己是从事征服的狼,并把这个字用在《狼的儿子》、《海狼》等书名中。杰克·伦敦晚年修建的别墅为“狼舍”,并经常在作品的主角——狗身上投上狼的姿影。他的几部以狗为主角的小说《荒野的呼唤》、《白牙》和《杰利》等,即是如此,在以阿拉斯加为背景的北方小说中,荒寂的冰天雪地里也经常有颇具狼性的狗群出没,如《生火》、《寂静的雪野》等。狼的最主要的品格是与生俱来的野性和抗逆精神,而狼又是狗的祖先,二者有着密切的血缘关系。据说,狗是最早被驯化的动物,据奥地利行为学家劳伦兹推测,早在渔猎时代人类就驯服了狗的祖先胡狼。[4](P1~15)下面我们就以《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为例,分析狼性的遗传基因在布克走向“超人”的过程中起到的决定性作用。

《荒野的呼唤》这篇小说的背景是阿拉斯加寂静的雪野,在这块人类浸染较少的土地上,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法则仍以原始的方式扮演着。“生命的目标是食物。生命本身就是食物,生命借着生命而生存。所以有吃人者和被吃者。这规律就是:吃或者被吃。”在自然界狼无疑是谙熟自然法则的强者,它那矫健的体魄和狡黠只会使其在竞争中常以强者的形象出现。布克原本是加利福尼亚米勒法官府邸的一只幸福的狗,在偶然的情况下,布克被卖到了北国。新的环境给布克带来了生命的挑战:饥饿、萧煞的雪野,种群之间的残杀,拉雪橇的寒冷、漫长旅程……布克能否应对以及如何应对这些挑战是一个疑问。但耐人寻味的是,杰克·伦敦让布克一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就演绎了一段野化或称返祖的生命历程。杰克·伦敦在作品中几次提到布克似梦非梦的幻境,展现了布克对远古祖先(狼)的梦忆和对祖先原始生活的悠然神往。这恍惚的梦忆逐渐成了它无法抵御的诱惑,成了无比强烈的“野性的呼唤”。在阿拉斯加特定的环境中,祖先野性的遗传基因在布克身上逐渐复苏了,并迫使布克主动应战、征服所有的敌人,逐渐成为它所处环境中的强者,走向荒野。布克由初到北国的弱者最终变为超然独立的强者,这一迅速的转化,是布克在祖先好战本能的驱使下,不由自主地完成的。布克野化的过程就是其成为强者的过程,野化的完成,标志着强者地位的确立。由此可以看出,遗传基因成为布克趋向强者的最根本的心理驱动力。

二、超人是本能的载体

进化论的遗传观念揭示了人身上固有的兽性基因,即本能。所谓本能,据弗洛伊德的解释,是有机体生命中固有的一种恢复原初状态的冲动。[5](P53)深受进化论影响的杰克·伦敦认为人不是他意志的客体,人的生命的本质是一种源于生理的物质运动。在《在遥远的地方》这部短篇中,杰克·伦敦更是表达了极为类似于左拉在《黛蕾丝·拉甘》中以科学的精神揭示出来的人的兽性本质。小说的题名“在遥远的地方”,并非指现实中距离的遥远,而是指远离人类文明,人还没有进化成人的原始生存状态。在一片苍茫,万古如斯的北国雪野上,处在唯一的一所小屋里的两个掉队者处在萨特所说的“极限境遇”中,两个人身上曾经的文明被永恒静谧的雪野完全压榨了出来。“一则是由于北极恐惧症——心理紧张,一则是由于疾病的摧残,他俩连人的模样都没有了,一副腹背受敌、孤注一掷的野兽形象。”两人在人类深处的黑黝黝的暗流中,紧紧地相互吸引,又相互猜忌、仇视、恐惧,直到相互残杀,泯灭于雪野。

苏联的B·贝科夫在谈到杰克·伦敦的创作时说:“为生存而斗争的问题贯穿在他的全部创作之中”[2](P46)。渴望生存是杰克·伦敦小说的一个永恒的主题,但对生命的热爱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对生命的执着留。传记作家欧文·斯通说“他(杰克·伦敦)的生活总是给他一种死的诱惑。”[6](P48)杰克·伦敦热爱生活,他钦佩那些在逆境中不颓废、努力挣扎的人,他笔下的超人酷爱生命的极限体验,而这种体验的获得依赖于对生命构成毁灭的威胁。在生命遭受威胁的状态下,为了肉体的生存,超人便摧垮意志的防线,激发起原始的生存本能的力量,达到返祖的生命状态。所以,超人对生命的热爱体现为对生命的毁灭,生命在热爱与毁灭间。

人虽然忍受着令人难以置信的苦难和艰辛,但仍然顽强地渴望生活下去,这一主题在《热爱生命》中的到了极为鲜明、形象地体现。这部小说的开始,描绘了一个快要饿死的掘金者在人的足迹尚未到过的荒原峡谷里艰难地行进着。面对着死气沉沉的宇宙,这个人靠残存的生存本能终于活了下来。在他求生的过程中面对扼杀一切的境遇,为了要活下去,这个人已不再是人。在饥饿的威胁下,要吃,要生存的欲望逐渐达到了一种疯狂的程度。处于求生的疯狂状态的他只是偶尔恢复理智,感到挣扎的虚无:生命就是一种空虚的、转瞬即逝的东西,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但理智与本能相比毕竟是脆弱的,逼着他向前走的是生命的本能,因为它不愿死,内在的生命促使他在垂死的状态下和荒野上的病狼展开了殊死的较量。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他的嘴终于紧紧咬住了狼的咽喉,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他终于活了下来,终于胜利了。“热爱生命”的本能虽然使他压榨出了人类所谓的文明和尊严,使他成了荒野中的一只饿兽。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个人在荒野中的肉搏比任何人都更为尊严、壮烈,他无愧于荒野中的战神、超人。对此,杰克·伦敦在小说的伊始就给予了充分的讴歌:“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三、超人是荒野之神

左拉在《论小说》中说:“我们决不记载一个孤立的思维或心理现象而不在环境中寻找原因或反响。”“人物和植物一样变成空气和土壤的产物。”[7](P221)注重环境对人物的决定性影响是自然主义作家共同关注的主题。杰克·伦敦认为“环境是人类行动的决定性因素”,[4](P379)但由于特定的历史环境,美国的自然主义文学家们在充分汲取达尔文哲学和欧洲自然主义文学的营养的基础上,发展了富有自己特色的自然主义文学,他们普遍地信仰唯物质主义。杰克·伦敦对唯物质主义哲学,特别是斯宾塞的哲学极为推崇,认为“他(斯宾塞)把科学研究推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峰。”[4](P383)适者生存的观念使他的作品具有不同于传统自然主义文学的表现:环境不再是阴沟、小巷,而是广漠、苍劲的荒野,生于斯、长于斯的自然之子成为神秘荒野中的超人。

在《白牙》这篇“意在描述伦敦的环境决定论的社会学寓言”[4](170),中,杰克·伦敦认为“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塑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白牙由狼变成狗,其中环境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人类的仁慈使雪虎的深处逐渐产生了一种新的东西——爱,并最终像种植在肥沃土壤里的花一样在南国盛开。在杰克·伦敦的笔下,超人受制于环境,超人是环境的产物,这是杰克·伦敦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第一个命题。但同时,他更强调超人通过与原始蛮荒的搏斗逐渐恢复自身的生命力,最终与环境融为一体。

在杰克·伦敦的作品中,超人的生存环境大都是广袤的蛮荒雪野或酷热的海洋。在原始的吃人生番的世界里,自然成为一股遏制生命的巨大力量:“大自然有很多办法使人类相信人生有限——例如川流不息的浪潮,猛烈的风暴,地震引起的震动,隆隆不息的雷鸣——不过,最可怕,最让人失魂落魄的,还是冷漠无情的寂静雪野……。”但是,“人是生命中最不安静的生命,对于‘一切运动必定终于成为运动的停止’的格言始终抱着反感”。人与自然的搏斗奏响了荒野中激荡的主旋律。在《荒野的呼唤》中,布克在与恶劣的自然环境及狼群、狗群弱肉强食的搏斗中,逐渐抛却了初始的软弱,回归原始的力量,达到生命的巅峰。在《斯莫洛·贝洛》中,斯莫洛原是一介文弱书生,深感生命的虚无,在淘金的浪潮中,他投入到北国的荒野。像杰克·伦敦一样,斯莫洛在北国并没有淘到金子,但却淘到了人生的真金。北国扼杀生命的雪野让他找到了原始的生命力,在与风雪、与人搏斗中,他体验到了生命的极限和巅峰,而这正是他寻求的人生的真谛。因此,在杰克的作品中,我们看到自然的威力是巨大的,然而我们也同时看到了与自然相抗衡的超人的伟大。这是一种与环境相协调的超人的庄严,人物与环境不再仅仅是一种对立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在这种对立中使生命趋向崇高,在宇宙和生命的神秘深处,二者融为一体。

通过自然主义的视角我们可以看出,在杰克·伦敦的作品中,超人是处于返祖状态的超人,返祖成为超人强大背后的重要因素。进化在自然主义那里体现为退化或返祖,这是一个普遍现象,但在杰克·伦敦那里,这种关于倒退到原始的观念,却是“自然主义退化观念的一个有趣的变种,因为对杰克·伦敦来说,它是一个完全值得赞美的变形。”[8](P175)返祖是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人的原始自我,连同他所具有的力量和凶残,都紧紧靠近文明的表层。它的出现说明了具有这种特点的人,对环境有更大的适应性,可塑性强。因为他没有被冻结在固定的行为模式中,他可以应付新形势下提出的挑战。另外,他们是靠纯粹的体力生存下来的,与现代文明相对,他们代表了正义和力量。原始的生存环境,原始的生命力量,成为力与美的结合。在强者身上,杰克·伦敦寄托了诸多人生理想,但在这种生物意义的力量背后,我们同时也深深地感到杰克·伦敦只能赞美处于返祖状态的超人的无奈,这种无奈更多的包含了杰克·伦敦与现实文明社会的妥协和逃避。

参考文献

[1][美]埃里克·斯坦哈特著,朱晖译.尼采[M].北京:中华书局,2003.

[2]李淑言.杰克·伦敦研究[C].广西:漓江出版社,1988.

[3]柳鸣九.自然主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4][奥]劳伦兹著,胡晓兵译.狗的家世[M].北京:中国和平出版社,1998.

[5]陆扬.精神分析文论[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8.

[6][美]欧文·斯通著,董秋斯译.杰克·伦敦传[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55.

[7]左拉.论小说[A].朱雯,梅希泉,郑克鲁.文学中的自然主义[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

[8][美]威勒德·索普著,濮阳翔,李成秀译.20世纪美国文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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