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教育视域下对我国高校体育教育的思考
2012-01-27戴红云董永利李晓明
戴红云,董永利,李晓明
(丽水学院 体育学院,浙江 丽水323000)
当今社会,人才竞争异常激烈,大学生学习和就业压力极大。由于心理不成熟及受西方享乐主义的影响,使得他们物欲膨胀,忽视自我及他人的生命价值与意义,在压力、挫折面前,时常采取一些不当行为,从而产生令人惋惜的后果。近年来大学生自杀人数呈明显增长趋势,大学生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另外,迷失生活方向、蔑视自身和他人生命价值的学生也大有人在,这些都表明对大学生实施生命教育刻不容缓。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生命教育受到教育界的广泛关注,先后有“教育的起点是人的生命”、“教育源于生命发展的需要”、“教育是为了提高人的生命质量而进行的教育活动”等教育理念问世[1]。人们反思了长期以来把“教育的目的异化为知识和技能的传授”的工具性教育观,强调教育的目的在于将知识技能融入生命,从而最终提升生命的意义。同样,在我国高校教育中,也曾一度将体育教育的目的异化为运动技能和运动知识传授的工具,忽略了教育对象的生命品性,没有使学生的生命本质、特征和需求在教育过程得到彰显,使得本应引导学生尊重生命、理解生命、感悟生命、体验生命、充满生命活力的体育课堂变得空乏无力,最终导致体育教学脱离学生生命本质,严重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
在高校体育教育中实践生命教育是在大学生中开展生命教育的有效途径之一,它能有效地唤醒大学生的生命意识、促进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提高大学生的生存能力和生命质量。本文通过探究生命教育的产生、发展与内涵,反思当前我国高校体育教育中生命教育的不足,构建在我国高校体育教育中践行生命教育的方法与途径,为在我国高校体育教育中践行生命教育提供参考。
1 生命教育的诠释
1.1 生命教育的产生与发展
生命教育的研究始于美国人J.Donald Walters(杰·唐纳·华特士)于1968年出版的《生命教育》一书。随后澳洲于1979年成立“生命教育中心”。1989年,日本在《教学大纲》中提出“敬畏人的生命,尊重人的精神”的教育理念。1996年,台湾开设生命教育课程,并将2001年定为“生命教育年”。20世纪末,香港也对生命教育给予极大关注,倡导“以生命为主线,以爱为核心”的公民教育。对于生命教育,国内学者也在传统人生观教育的基础上,提出了新见解。2003年4月,湖北省教育厅针对大学生自杀现象日益突出的问题,专门组织召开了全省81所高校“防止高校学生自杀专题会议”。据了解,这是湖北省乃至全国有史以来第一次以大学生自杀为主题的专题大型会议。2004年辽宁省正式启动“生命教育工程”,在全省中小学开设生命教育课。2005年6月,上海市公布了《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希望通过建立学校、家庭、社会资源共享的生命教育体系,引导学生认识和感悟生命的价值,热爱、尊重、关怀、欣赏生命,树立积极的人生观。2005年12月,湖北省地方教材《生命教育》通过立项初审,由此可见,生命教育在我国正悄然走来并有蓬勃发展的趋势。但是,严格意义上讲,生命教育的研究在我国还只是刚刚起步,特别是在高校,对大学生进行生命教育亟待研究与加强[2]。
1.2 生命教育的内涵
关于生命教育的内涵,可谓见仁见智。陈斯拉认为,生命教育是一种以生命为核心,以教育为手段,对个体生命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进行完整性、人文性的生命意识的培养,以引导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爱护生命、享受生命、超越生命的一种提升生命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活动[3]。而刘利、张利民认为生命教育是指向生命自身、针对生命内涵的教育,是引导受教育者正确认识人的生命、生命的价值,理解生活的真正意义的教育[4]。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生命教育,就是根据人的生命本质、生命发展规律以及社会进步的需要来设定教育目标,构建课程体系,组织教育活动,从而使大学生的身心得到充分、自由、和谐的发展,成为充满生命活力,具有健全人格、鲜明个性和创新智慧的一代新人[5]。孟媛媛则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对生命教育进行了解析:广义的生命教育不仅是指热爱、珍惜个人的生命价值,也包括他人、社会、自然乃至宇宙的价值,并涉及生死观教育、心理教育、创新教育、智慧教育等诸多方面的内容;狭义的生命教育则具体指人生观教育,通过这种教育使受教育者认识生命,把握生命的真谛,进而尊重生命、热爱生命[6]。
我们认为,对于当代的大学生而言,生命教育是指通过各种教育活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生死观,培养积极的生命价值观,进而正确认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理解生活的真正意义,培养健康的心理品质和人格特征,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与挫折,尊重与关爱生命,提升生命质量,并通过实践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和意义。
2 对我国高校体育教育中生命教育的思考
高校体育教育作为高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全面发展的四有人才的总目标之下,理应关注大学生的生命发展和生命需求,点化润泽大学生的生命,促成大学生自然生命与价值生命的整体生成,培育身心健康、情意均衡发展的充满生命激情与活力的全面人才。但是研究表明,由于人们对高校体育教育的主旨应是“全面育人,促进生命和谐发展”的认识不到位,加之没有准确把握体育的生命品性,生命在体育教育中失落了,体育教育未能有效融合生命教育,没能充分起到全面开发生命,点化与润泽生命的作用[7]。
2.1 过多关注“种生命”,较少关注“类生命”
马克思曾经说过,“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但“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也就是说,是为自身而存在着的存在物,因而是类存在物[8]”。我国当代著名哲学家高清海先生继承马克思的理论,从哲学的角度认为,人具有“种生命”和“类生命”双重生命属性,认为人是“种生命”和“类生命”的统一体。“种生命”指的是人被给予的自然生命,为人和动物所共有,是个体存在的先决条件和人的最先前提的规定,同时又是对人的一种限定和制约,是类生命的前提和基础,它主要表现为个体生命、本能生命、自然生命、物质生命和自在生命等[9];“类生命”是指人“自我创生的自为生命”,为人所独有,是对种生命的超越和否定。主要表现为社会生命、精神生命、文化生命、价值生命和智慧生命等等[10]。
高校体育教育理应关注人的“种生命”和“类生命”的双重属性,但是,由于受前苏联劳卫制和西方兵操体制的影响,一贯以来,我国的学校体育教育将其对象视为生物意义上的人,过多关注其生物属性,缺少对学生的人文关怀,我国的高校体育教育同样存在这一现象,就是对学生的“种生命”关注过多,却较少关注学生的“类生命”。
2.2 高校体育教育过程中生命意识淡漠
由于受现代工业化大生产的影响,我国高校的教育目标曾经定位在培养大工业生产所需要的标准化知识的人才,将“育人”与“制器”混为一谈,置受教育者于教育工业流程之中,欲将其制成标准化的“教育产品”,对大学生的生命本体缺少关注和尊重,使得大学生在被教育的过程中感悟不到生命的激荡,体味不到生命的意义、价值与乐趣。同样,大学生的生命意识在我国高校体育教育中也没有被给予应有的重视,人们将体育教育的目的定位于学习与掌握运动技术与技能,以期达到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目的。在这一体育教育目的指引下,人们关注的是学生的身体素质与运动技术有没有提高,而忽略了体育教育的对象是一个个有思想、有个性、有生命的活生生的个体,他们都是知情意行的统一体。而我们往往忽略大学生的这些属性,生命意识在高校体育教育中没有被给予应有的重视。
2.3 高校体育课程目标中生命教育目标的缺失
随着科学的发展和新课程改革的推进 ,“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理念逐渐渗透到体育课程中。新课程标准一改过去的以增强体质或传技技能为教学目标的局面,从中小学到大学体育教育,均确立了包括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五个领域的教学目标。同时,身、心、社三维健康观也得到很好的体现。但是,与体育教育紧密相关的生命教育并未成为基本目标之一,这不能不说是体育新课程改革的遗憾。
3 在我国高校体育教育中践行生命教育的方法与途径
3.1 树立“生命为本,全面育人”的指导思想
体育教育应是以生命教育、身体教育及健康教育为主体的教育,要树立“生命为本”的教育理念。“生命为本”体育教育理念是指:体育教育应重视自然生命存在与保全的基础性,遵循生命规律,通过体育活动促进学生生命机体优化,培养其养护生命的能力,增强其生命活力;通过体育教育使学生正确认识生命、理解生命、感受生命之美,引导其尊重生命、珍视生命,培养其积极生活态度与健全人格,提升与发展其价值生命,实现学生生命开发的全面性和发展的可持续性[11]。
狄尔泰认为,人是整体的人,是“有意志、有情感、有想象的存在物”,在“人这一整体事实中”,“精神生活与人心理——物理(灵与肉)生命统一体完美融合”。大学生作为一个独立完整的生命个体参与到体育教育中来,高校体育课程就应从生命的全面发展出发,尽力满足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需要,促进大学生生命自由、完善地发展,使他们不仅学会体育基础知识、掌握运动基本技能,更重要的是要具有健全的人格。学校体育教育是一种以寻求人的生命本质为基础,以尊重人的生命尊严和价值为前提,以促进生命发展的整体性、和谐性为目的的教育理念,而不仅仅是增强学生体质、增进学生健康的一个手段。因此,构建生命化的体育课程理念必须实现由“健康第一”向“全面育人”的转变[11]。
高校体育教育过程中要尊重学生的自主性,发展其创造性与超越性,要尊重其个体的独特性,体现生命的多样性,使其成为生成生命、体验生命与唤醒生命的过程。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高校体育教育的生命性、开放性、复杂性、特异性、多样性、灵活性、选择性与生成性等特点,牢固树立“生命为本,全面育人”的指导思想,增强生命意识,确立生命教育目标,达成全人的教育。
3.2 凸显“生命元素”于教学过程之中
著名教育家杜威认为,教育过程是一个持续不断的生长过程,其目的就是要使人不断超越原来的旧我,不断地完善人的价值生命、精神生命,最后成长为新我的过程。因此,生命教育理念下的高校体育课程的实施也必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它不可能像一场精彩的演出那样按照预定的剧情进行,它充满着智慧的挑战和激情的碰撞。也就是说,要在具体的高校体育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评价以及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注入生命元素。
教学目标是教学的方向标,对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手段的选择都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体育新课程五个领域目标中生命教育目标的缺失是一个丞待解决的问题,为了体现全面育人的教育理念,应在体育教学目标中增加生命教育目标,以促使教师在备课、上课时有意识地关注学生的生命因素,让学生通过亲身体验感受生命、理解生命、敬畏生命、尊重生命,使得体育教学目标更加科学、全面、系统。
教学目标要靠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来实现,高校体育教学目标增加了生命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就应该着眼于学生的现实生活世界,贴近学生当下的生活,唤醒学生的生命意识,建构学生的精神世界,提升学生的生命价值,从而不断改善他们的生存状态和生活质量,实现全面育人的目标和价值追求。为避免生命教育理念下高校体育课程内容的泛化与虚化,在选择教学内容时应综合考虑以下6大因素:一是健身性,即考虑教材对学生可能的健身价值;二是文化性,即考虑那些能提高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教材;三是娱乐性,即选择娱乐性、趣味性强的教材;四是典型性,即选择那些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教材;五是有用性,即选择那些对学生身心发展具有较高价值与意义的教材;六是时代性,即考虑现代社会生活中新兴的运动项目[12]。
教学评价是实现教学目标的有效促进手段,“基于教育的生命机制,评价要激扬生命,而不是要控制生命[13]”。因此,生命教育理念下的体育课程评价必须充分体现人性化,这就要求改变原有的评价导向,即由过去的重在甄别和选拔转向促进学生生命全面和谐发展。在具体的评价过程中应注意如下几方面:一是评价主体的转变,由以教师为单一评价主体改变为师生共同参与的多主体评价,总评要结合师评与学生的自评与互评,这样的教学评价更加合力和人性化,有利于为学生创设主动思考、主动观察、互相交流与沟通的平台,有利于体现对学生的尊重与关爱,进而培养学生真诚、自信的精神。二是评价标准的制定要因人而异,就是要关注学生个体差异,针对不同的学生制定不同的要求,根据达到要求的情况,给予不同的评价。通过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对学生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能够有效地促进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认知和自我发展,使他们每人学有所得、各有所获,最终促进学生均衡全面的发展。三是评价评价内容要多样。即评价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态度、合作精神、情意表现、体能增长及运动技能掌握情况等多个方面,教师在平时可以通过观察、成长记录袋、进步量表、书面(或口头)作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尽可能客观、公正的评价,真正落实以运动知识、技能为载体,达到育体、育人之目标。
3.3 构建“相互尊重,平等对话”的新型师生关系
传统的师道尊严的师生观发端于尊师重教,却终止于学生的“惟命是从”,它已经不适于新课程的改革。新时期的高校体育课程要关注学生的生命,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就必须改变师道尊严的传统师生观,构建“相互尊重,平等对话”的新型师生关系。为此,教师首先要转变教育理念,要以尊重学生的生命,促进学生的生命发展,提高学生的生命品质为出发点,不断地改进和完善教学方法。其次,要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把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让学生成为自己学习的主人,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特点和需要进行个性化学习,在教师的引导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中来,进而体验到学习的快乐和生命成长的乐趣。第三,要营造和谐融洽的课堂气氛,创设宽松愉悦的教学氛围。这样教师和学生就可以在相互尊重与信任的基础上,通过平等的对话交流和沟通,共同探讨各种问题,彼此分享知识、经验、智慧、情感和思想,从而形成一个积极和谐的“教学共同体”,达到教学相长、共生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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