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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低碳城市圈建设研究

2011-12-26冯占民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湖北武汉经济

冯占民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 武汉 430022)

两型社会建设

武汉低碳城市圈建设研究

冯占民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 武汉 430022)

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深入研究湖北如何开展低碳经济试点,笔者认为建设武汉低碳城市圈是湖北发展低碳经济的首要选择,也是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并对建设武汉低碳城市圈进行理论分析,提出了建设武汉低碳城市圈的思路和对策:设立碳交易所,实施低碳技术创新战略,健全武汉城市圈的低碳合作机制,强化武汉“低碳极核”作用等。

武汉城市圈 低碳经济 对策

2010年8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正式启动国家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湖北成为我国首批五省八市低碳试点地区之一。在湖北18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这是继武汉城市圈获批“两型社会”综改区和东湖高新获批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之后又一重大喜事,是湖北发展的又一次重大机遇。湖北如何在“先行先试”中率先探索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积累可以值得推广和借鉴的经验,这是湖北能否在五省八市低碳试点中脱颖而出的关键,也是湖北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与发展低碳经济必须要考虑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笔者认为,建设武汉低碳城市圈是湖北开展低碳经济试点的首要选择,也是湖北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武汉低碳城市群建设的理论基础

“脱钩”理论认为,一国或一地区工业发展初期,物质消耗总量随经济总量的增长而同比增长,甚至更高,即这个时期经济发展与资源消耗是同步的、对耦的;二氧化碳排放与经济发展也是同步的。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二者的关系将会出现变化,即经济保持增长时,物质消耗并不同步增长,而是略低,甚至在某个阶段后开始呈下降趋势,经济增长与物质消耗逐渐脱钩,即开始“解耦”;这个时期二氧化碳气体排放与经济发展也开始“解耦”。若二氧化碳排放仍保持增长,但其增长速度低于经济发展速度,这时可称之为相对脱钩;若二氧化碳排放为负增长,这时可称之为绝对脱钩(如下图所示)。由此看来,对于一个国际或地区而言,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要实现经济社会与二氧化碳排放脱钩发展是完全有可能实现的,问题的关键是何时才能够实现二者的脱钩发展。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理论认为,经济发展与环境问题存在倒U型关系。当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时候,环境污染的程度较轻,但是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环境污染由低趋高,环境恶化程度随经济的增长而加剧;当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后,也就是说,到达某个临界点或称“拐点”以后,随着人均收入的进一步增加,环境污染又由高趋低,其环境污染的程度逐渐减缓,环境质量逐渐得到改善(如下图所示)。就单个区域而言,这个拐点就是经济社会与二氧化碳排放脱钩发展的开始。按照新加坡经济学家对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转折点的研究,当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的时候,环境库茨涅茨曲线接近或进入转折点。[1]这就是说当一个地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3000美元的时候,其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才有可能实现脱钩发展,这个时期推进低碳经济才有可能见到实效。由此看来,发展低碳经济不能一概而论,不能搞“一刀切”,均衡推进,要结合各个城市发展实际,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差异化推进低碳经济。

就武汉城市圈而言,圈域经济发展相对较快,人均GDP达到3923美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九城市的经济实力和工业化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尤其是省会城市武汉经济发展较快,人均GDP达到7513美元,发展低碳经济效果会比较明显。而黄冈人均GDP仅为1428美元、咸宁人均GDP为2090美元、天门人均GDP为1728美元,这些城市人均GDP均未达到3000美元,工业化水平还处于工业化中前期,其发展工业的需求还比较强烈,难以实现经济发展与二氧化碳脱钩发展。同时,武汉城市圈产业双向转移正如火如荼。对于承接产业转移的城市,无疑会增大其发展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对武汉城市圈实施“集团式”推进低碳经济无疑是湖北推进低碳经济的最佳选择。即在控制武汉城市圈总体减排目标的基础上,结合九城市未来开发潜力,实施差异化推进低碳经济,通过低碳合作实现区域碳平衡,这样既可以破解制造业转移带来的减排压力,也会增强落后地区发展低碳经济的动力,实现低碳经济与地区经济发展的双赢。

二、建设武汉低碳城市圈是湖北开展低碳经济试点的首要选择

1、建设武汉低碳城市群顺应了国内外区域发展低碳经济的趋势。自2003年英国首次将低碳经济理念推向世界以来,世界各国都意识到能源安全和气候问题不是一个国家独自努力能解决的事情,它需要全世界共同努力。尤其是哥本哈根会议之后,世界各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呼声日益高涨,理论研究日益深入,区域合作发展低碳经济的趋势日益增强。在国内,我国多数省份都实施了城市群战略,城市群已经成为我国区域竞争的一种主要形式,也将是我国未来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目前,湖南长株潭城市群已经着手开展相关研究,将建设长株潭低碳城市群当做建设“两型”社会的主要路径。同样为“两型”社会建设综改区,武汉城市圈应顺应国内外区域低碳经济发展形势,大力推进低碳城市圈建设。

2、低碳经济试点与“两型社会”建设的本质是一致的。湖北获批低碳经济试点省份,这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改区是并行不悖的,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而“两型社会”建设也是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建设一种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特征的社会发展形态。二者都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表现形式,都是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和谐发展的社会。因此,二者的本质是一致的。我们要深刻认识低碳经济与“两型社会”建设的关系,把武汉低碳城市群建设做为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路径,扎实推进。

3、建设武汉低碳城市圈是破解资源瓶颈、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突破口。从能源资源禀赋来看,湖北是一个缺煤、少油、乏气的省份。从能源消费强度来看,长期以来由于湖北产业结构偏重(2010年湖北轻重工业比重为29.8:70.2),致使湖北能源消费强度一直较高。2009年,湖北单位GDP能耗为1.23吨标准煤/万元,比全国(1.077吨标准煤/万元)高14.2%。这使得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能源对外依存度逐渐加大,目前已经成为全国第四大能源调入省份,80%以上的能源需要从省外调入。能源已经成为湖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而武汉城市圈是湖北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地区,工业结构明显偏重,尤其是武汉、黄石、鄂州、潜江的重工业比重较大,使武汉城市圈在建设“两型”社会的过程中,能耗较高,排污压力加大。积极构建武汉低碳城市圈,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将低碳理念渗透到武汉城市圈建设的各个方面,深入挖掘圈域水资源的潜力,突破性的发展核能、风能等新能源,是湖北突破资源瓶颈的重要突破口,也是强化资源节约、推动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路径。

三、建设武汉低碳城市圈的思路和对策

1、建设武汉低碳城市圈的总体思路。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理念,结合武汉城市圈各个城市经济和工业化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各个城市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实施“集团模式”的总体减碳战略。对于各城市的减排目标,可以通过碳交易进行利益均衡,即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城市,通过碳交易的形式向超额完成减排任务的城市支付一定的经济成本。为推进武汉低碳城市圈建设,尽快制定出台“武汉低碳城市群建设方案或指导意见”,制定武汉城市圈低碳发展规划。将低碳理念融入武汉城市圈各项建设规划,用指导意见和规划指导各个城市产业及项目建设,规范各级政府和市场主体的行为。

2、设立碳交易所,试水碳交易。碳交易是开展区域低碳合作的重要基础,是为区域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碳交易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碳交易的基本原理就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到2009年3月,世界上开展碳交易的国家及地区主要有四个:欧盟排放权交易制、英国排放权交易制、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澳洲国家信托等。目前,我国尚未设立碳交易所,建议在武汉设立圈域碳交易所,为九城市推进低碳经济合作搭建碳交易平台。

3、实施低碳技术创新战略。把降低碳排放纳入湖北技术创新体系的功能结构和目标体系之中。积极开展CDM项目国际合作,争取发达国家优惠或无偿的低碳技术转让。积极制定武汉城市圈低碳技术路线图,发挥武汉科技人才优势,健全财政、税收、资金资助、信贷等鼓励政策,加大清洁能源技术、生物质能、建筑减碳技术等低碳技术的研发。建立适应低碳技术创新的企业管理制度,强化环境保护的外部效益内部化,加大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资金支持和利益分配机制,把提高资源利用与降低碳排需求纳入到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之中。制定低碳技术创新成果的鉴定和评估机制,推动低碳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4、健全武汉城市圈的低碳合作机制。武汉城市圈低碳经济的发展状况取决于圈内九城市之间的合作情况,尤其是要在密切核心武汉与周边腹地八城市之间的合作的基础上,完善周边八城市之间的低碳合作,以增强武汉城市圈九城市耦合度,充分发挥其集合集成效应。一是深化九城市的府际合作,建议成立以市长为主要成员的低碳领导小组,强化政府“有形的手”在推动区域合作中的作用。二是建立低碳产业合作机制。建议对九城市产业及各类经济开发区的企业耗能及排放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按照主体功能区的思路,对九城市的产业发展绘制产业路线图,明确其产业发展定位,合理规划圈内九城市的产业布局,避免恶性竞争和产业同构。三是建立低碳社会管理机制。建议将低碳科技馆纳入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行低碳宣传和科普。加大对低碳产品消费进行财政补贴的力度,鼓励节能环保产品的使用和消费,大力倡导低碳生活,重塑居民的消费方式。开展低碳社区文明创建活动,使圈内九城市能够兴起低碳生活之风,营造良好的低碳社会建设的氛围。四是建立低碳交通合作机制。借鉴长株潭改长途车为公交车的经验,积极推动城市空间距离较近的城市(如鄂黄黄、武孝以及仙潜天)之间实施长途车公交化,积极推广使用电动新能源汽车等。五是建立圈内碳汇合作机制,健全区域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合作机制,严格项目审批;建立区域环境公益诉讼机制;强化圈内各城市之间的道路绿化合作机制;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绿色屋顶、绿色墙壁的建设,积极增强碳汇等。

5、强化武汉“低碳极核”作用。武汉是武汉城市圈的极核,是武汉低碳城市圈建设的关键。一是充分挖掘武汉科技人才优势,大力培育低碳创新团队,强化“低碳创新源”的培育,激活“低碳引擎”。积极建设低碳技术创新平台,强力推进科技孵化及成果转化,完善武汉低碳创新体系,使其成为低碳技术的“摇篮”。二是强力推动武汉发展会展业、金融服务业、文化产业和总部经济,将其打造成圈域低碳服务中心。三是要充分发挥武汉新港及其交通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和低碳物流,带动圈域物流基地的建设。

6、积极推进低碳城乡一体化建设。以学习推广鄂州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经验为载体,创新土地集约利用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一体化,构建低碳城乡“三位一体”建设机制,扎实推进低碳城乡一体化建设。同时,给予一定的财税支持,积极开发农村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能,为推动农业产业化及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提供坚实的动力。

7、健全发展低碳经济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一是创新低碳财政支持体系,发挥财政的激励效应。在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低碳专项支出预算,建立年度低碳专项资金额度增长长效机制和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二是完善税收制度,发挥税收的激励约束作用。制定支持企业参与低碳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积极研究碳税,开征环境税等。三是健全用市场化手段控制污染的运行机制,包括推行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健全社会媒体和公众监督机制等。四是创新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扩大低碳产品采购。五是创新圈域政府低碳考核体系,将低碳经济的相关指标纳入政府年度考核。

8、健全圈域湖泊水质提档升级长效机制。湖泊水资源是湖北的特色,也是武汉低碳城市圈建设的重要资源。建议以东湖生态水网治理工程为契机,积极开展圈域湖泊水质提档升级工程,强化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积极开展湖泊周边排污集中整治活动,强化湖泊沿岸污水排放的动态监测和管理,对湖泊沿岸的企业强力推行排污权交易,强化企业污水净化处理,减少废水及污染物的排放。通过健全湖泊水质提档升级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湖泊水资源优势,加大湖边景观设施的建设,塑造滨江滨湖的特色,打造全国宜居的低碳城市圈。

[1]李兰.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转折点的税收政策分析[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49-51.

F299.2

A

1671-2803(2011)05-0065-04

2011-05-15

冯占民(1972—),男,河南汤阴人,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副教授,华中科技大学行政管理学博士。

责任编辑:淡 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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