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审计诚信缺失对策建议
2011-08-15单全
□文/单全
独立审计诚信缺失对策建议
□文/单全
言不信者,行不果。这句孟子的名言在当代资本市场的独立审计中依然适用,独立性是独立审计的灵魂,而审计的诚信对保持独立审计具有重要作用,独立审计是否诚信无疑会严重影响其审计的效果。本文试图从宏观环境尤其是我国资本市场环境出发,以我国资本市场为起点,对我国资本市场独立审计诚信机制建设的现实必要性进行介绍,在分析了我国资本市场的问题之后,基于我国资本市场对完善我国审计诚信机制提出几点建议,希望重新树立独立审计行业的诚信形象,促进我国审计市场繁荣健康发展。
独立审计;诚信;资本市场
一、我国资本市场独立审计诚信机制建设的现实必要性
从人们广为人知的银广夏、蓝田股份的造假案,到近些年来苏州恒久、新邦药业、黑牛食品以及江苏三友的造假,我国上市公司频繁爆出造假丑闻,而这些造假案件有相当大程度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失实有关,因此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发展的资本市场独立审计诚信机制显得尤为必要。
第一,我国资本市场独立审计诚信机制建设有利于优化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环境,完善资本市场监管框架。独立审计是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独立审计作用发挥的好坏对保证资本市场高效运作,完善资本市场监管框架起着重要作用。
第二,我国资本市场独立审计诚信机制建设有利于我国审计制度的创新,为审计市场功能目标的定位提供依据。
第三,我国资本市场独立审计诚信机制建设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监管理论。我国一直以来都在借鉴国外的独立审计诚信机制建设,面对近些年来日益严重的独立审计诚信危机,我国应该完善现有的独立审计诚信机制建设,更多的考虑中国在资本市场改革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建立起符合中国特色的独立审计诚信机制,为我国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第四,我国资本市场独立审计诚信机制建设有利于增强我国注册会计师的竞争力。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提高,外资企业的增加,我国注册会计师也融入到了会计国际化的大潮中,因此在独立审计过程中的诚信问题就显得至关重要,我国独立审计诚信机制的建设可以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声誉,使得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保持顽强的战斗力。
二、我国资本市场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不管从上市数量还是融资金额等多个方面,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具备了相当的规模,在产品以及法规制度方面,市场的基本要素和基本框架已经形成,技术系统建设方面的成果显著。但是,我国资本市场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资本市场核心功能受到忽略。资本市场的核心功能是优化资源配置,而我国资本市场的建立缘于国有企业改制,虽然国有企业在一定时期通过资本市场获得了企业发展所必需的资金,大大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发展,但是也有一部分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们通过资本市场获得资金后,没有用于国企做大做强,而是盲目发展多元化,投资一些高风险项目,最终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一些民营企业、中小型企业却长期得不到企业发展所必需的资金,阻碍了我国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这种“冰火两重天”的局面背离了资本市场固有的核心功能,使我国资本市场无法真正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也使一些中小投资者遭受了巨大损失,严重阻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二)上市公司内部的公司治理机构设置不合理
1、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一股独占、一股独大”的现象,即公司的最大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比例极大。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何竣对503家上市公司的抽样调查,在全部样本公司中,最大股东平均持股43.9%,其中203家公司的最大股东持股50%。最终现象往往导致公司的股东大会受到大股东的控制,这就失去了股东大会设立之初的目的,使得股东大会失去其意义。
2、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失去作用。我国国有企业缺乏所有者,这就必然使企业缺乏必要的监督,结果导致经营者掌握了企业大权,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操纵企业的会计信息,这就无疑增大了独立审计的难度。由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审计的实际委托人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层,而注册会计师通常是由经营管理层委托,所以这就决定了注册会计师不能对公司进行良好的监督,反而与经营管理者变成了雇佣关系,“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就严重损害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当前独立审计市场竞争的激烈更是加剧了这一现象。另外,我国上市公司的监事会缺乏必要的财务、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监事会仅有监督权却没有公司决策权和控制权,使得其难以发挥监督董事会、经理层的作用。
3、公司经理层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的经理层都是行政直接委派,并且不持有公司股份,经理层的薪水与公司绩效没有太大关系,这就会使公司经理层为了自身利益而操纵企业的会计信息。
(三)资本市场“投机文化”盛行,资本市场投资主体单一。我国的资本市场有着很强的“投机性”,比如2007年,全球范围内,所有主要市场的换手率平均在100%左右,一只股票一年倒腾一次。我们在2007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平均换手率是927%,深交所是987%,在全世界范围内中国是很突出的。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热情虽然十分强烈,但是“投机文化”的盛行对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另一方面,我国资本市场投资主体结构不合理,投资者现在还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机构投资者数量相对较少。而且个人投资者的投资主要以投机为主,往往根据个人对证券产品的投资偏好就随意进行投资,这就更加增加了资本市场的不稳定性;而机构投资者则更注重进行理性的价值投资,对稳定资本市场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资本市场独立审计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我国资本市场中关于独立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相关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基本上构成了我国的独立审计法律体系,但是还不够健全,存在着一些的问题:第一,目前我国财政部和证监会都有权制定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这就必然会导致两部门有关规定的矛盾;第二,我国注册会计师造假成本太低,民事赔偿力度不够,这也是导致我国独立审计诚信缺失的重要原因。我国以前的民事法律责任重形式轻实质,放松了对内部执业质量控制的建设和完善,淡薄了风险意识,导致我国独立审计行业一度成为“道德水平低,公信力差”的代名词,所以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制度就显得尤为必要。
三、对我国资本市场独立审计诚信机制建立的建议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些问题严重影响着独立审计诚信机制的发挥,资本市场作为一个宏观环境决定着审计诚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同时审计诚信机制又反作用于资本市场,推动资本市场向前发展。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建立与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独立审计诚信机制:
(一)重塑资本市场的核心功能,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我国资本市场独立审计诚信缺失本质上是对我国资本市场核心功能的忽略,而资本市场的核心功能是优化资源配置。因此,若想真正建立审计诚信机制就必须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资本市场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在全社会内实现帕累托最优。因此,必须变迁资本市场的制度安排,将原先意义上的国有企业筹资市场尽快转变成为投资者投资市场的全新制度安排,新的制度安排必须要扭转资本市场监管的价值取向,根除市场的“政策性”特征,保证市场的效率和公平。同时,建立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也有利于扩展资本市场本身的广度和深度。比如,我国已有的主板市场(集中交易市场)和创业板市场(高成长企业市场),其中创业板市场的完善对发挥中小企业融资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些都有利于为独立审计诚信机制建立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完善上市公司内部公司治理结构
1、变革公司股权制度,通过国有股减持和国有股流通,实现股权的多元化,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同时,改革公司的投票表决制度,在保证国有股配权的前提下,扩大中小股东投票比例,通过网络或者第三方机构代表广大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投票表决,改变大股东操纵股东大会的局面,保证中小股东的利益,使股东大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改革审计委托制度,将目前由管理当局改为由公司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选择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以提高审计的独立性。实行独立董事制度,保证独立董事地位和经济利益的独立性,可以使董事会不易被内部人或大股东控制,也就减少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可能性。同时,总经理和董事长应由两人分开担任,这样就防止了经理层操纵企业会计信息为自己服务的目的。另外,完善公司监事会制度,与审计委员会互相协调,共同减少公司高层企图操纵会计信息的行为。
3、完善公司内部激励机制。建立以业绩为基础的管理者激励机制,将经理报酬与自身业绩联系在一起,这样也就减少了公司经理操纵会计信息的可能性,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三)遏制资本市场的“投机文化”,培育多极化的投资主体。那些投机的中小投资者往往以获取差价为目的,以较高的换手率在短期内低买高卖,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漠不关心,甚至不懂得看公司年报,这种资本市场浮躁的“投机文化”使得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报告也是疲于应付,常常只是以获取自身自大利益为目的,同时也助长了注册会计师投机的心理,这就使得独立审计诚信缺失的情况普遍存在。因此,遏制资本市场的“投机文化”,转变投资者的投资理念就显得格外重要。而理性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各类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的分析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全方面的了解。如果符合投资者需求的话,投资者必然会监督注册会计师的行为,以保证其鉴证的审计报告是公允、合法的,这样就促使注册会计师对自己的审计报告负责,遏制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机会主义行为,提高了注册会计师的法律意识,对净化审计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健全资本市场独立的法律体系。我国独立审计市场虽然已经日趋完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独立审计存在着一些严重问题,审计的独立性无法得到根本保证。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不仅应该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还要健全法律体系,尽快制定出《民事责任赔偿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各种诚信缺失行为明确法律依据,做到对惩处和赔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同时,加强注册会计师道德、专业知识方面的教育,提高其执业水平,使注册会计师自觉保持其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立场。
(五)推行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当前,我国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当中以有限责任制居多,注册会计师选择不守信用,是因为选择不诚实的效用更大,而这种情况往往在有限责任制的会计师事务所较易发生,因为在失信被发生的概率一定的情况下,眼前收益越大、合伙人出资越少,合伙人失信可能性就越大。因此,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独立审计诚信机制的建设,我国应该全面推行合伙制会计事务所。合伙制要求合伙人在发生审计失败时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赔掉的可能不仅有本次审计收入,还可能是以前的收入。虽然合伙制会对于独立审计执业人员的法律责任更为严格,承受的压力更大,但要解决我国当前独立审计市场的诚信危机,推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制也是一条明智的选择。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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