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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学派管理哲学体系初探

2011-08-15李桂生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2期
关键词:管仲学派管子

李桂生

(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0)

管仲学派管理哲学体系初探

李桂生

(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0)

管仲学派的著作《管子》一书蕴含着非常丰富的管理思想,建构了完整的管仲学派管理哲学体系:趋利避害的人性观、利决定义的义利观、先物质后精神的需求观、兼听独断的决策观、以人为本的人才观、分民而治的组织观、明于分职的协调观、身治与法治统一的控制观。

管仲学派;管理哲学;体系建构;《管子》

管仲学派的代表著作是《管子》。《管子》一书,《汉书·艺文志》列为道家,《隋书·经籍志》列为法家。但观其内容,非此两家所能涵盖。《管子 》是一部兼容道、法、儒、兵、墨、阴阳、农等诸家思想的一部书。它的成书时间比较长,管仲本是春秋时人,但《管子》成书于战国中晚期。《韩非子·五蠹》说:“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1](P347)这里“商管”并称,说明这时的《管子》大概还是法家著作,故韩非子说它是管仲的遗著。今本《管子》是经西汉刘向校订整理后流传下来的。司马迁、刘向承袭韩非子的说法,认为《管子》乃管仲所作。但是魏晋以后,怀疑之说叠出。西晋傅玄,唐代孔颖达、杜佑,宋代苏辙、朱熹、叶适等人都认为《管子》的作者不是管仲。后世学者一般认为该书反映了管仲的管理思想,可以看作是“管仲学派”的集体著作。

一、管仲学派的人性观

任何管理方略都建立在一定的人性论基础上。《管子》的人性论与法家比较接近。《管子》认为人是由男女精气化生为水而成的,具有朴素的唯物论倾向。《管子·水地》说:“人,水也。男女精气合,而水流形。”[2](P236)管仲学派进一步说,天出精气,地出形体,精气与形体相合,就产生了人。古人认为,乾为天、为男,坤为地、为女。精气通达于形体,就有了生命;人有生命,就有思想;人有思想,就有智慧;人有智慧,就知道如何行止。《管子·内业》说:“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为人。”[2](P272)又云:“气道乃生,生乃思,思乃知,知乃止矣。”[2](P270)

关于人的本性,管仲学派认为人人都趋利避害、喜赏恶罚、好功畏罪。《管子·版法解》说:“凡人者,莫不欲利而恶害。”[2](P342)其意是说,作为君王,没有不抓住人的本性来驾驭人的。《管子·版法解》说:“凡民者,莫不恶罚而畏罪,是以人君严教以示之,明刑罚以致之。”[2](P341)由此可知,性恶论是管仲学派管理思想的出发点,其管理制度与管理方略均可从性恶论中得到解释。

管仲学派最早提出“以人为本”[2](P144)的观点,认为人既是目的,也是工具。管仲学派认为,管理的前提是为政者要了解人的心理,知道他们喜欢什么,厌恶什么。《管子·牧民》:“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2](P2)从这段话看,管仲学派并不是简单地把人作为工具,而是也把人作为目的,蕴涵着人既是工具、也是目的的管理理念。

二、管仲学派的义利观

管仲学派非常重视“利”的基础性作用,认为“利”是“义”的先决条件。《管子·牧民》说:“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2](P1)意思是说,百姓知礼节、识荣辱,必须以仓廪丰实、衣食富足为前提。由此,管仲主张利民富民,祛除民害。《管子·幼官》说:“民之所利立之,所害除之。”[2](P42)

由于管仲学派注重“利”的基础性作用,认为“利”决定“义”,所以在政治上主张满足人的欲望,与人以利,并以此获取民心。《管子·五辅》说:“得人之道 ,莫如利之。”[2](P47)又说:“夫民必得其所欲,然后听上。听上,然后政可善为也,故曰德不可不兴也。曰:民知德矣,而未知义,然后明行以导之义。”[2](P48)由此可知,管仲的治国思路是,只有先满足百姓的欲望,然后百姓才会听从君上;只有百姓听从君上,政治才能向善的方面转化;只有施行善政,人民的道德才能提升;只有道德提升,才能用“义”来引导人的行为。

管仲学派主张利出一孔,而不可从多种途径获利,也就是说君王要掌握功名利禄的予夺大权,这样才能全国都听从君上,国家才能长治久安。《管子·国蓄》说:“利出于一孔者,其国无敌;出二孔者,其兵不詘;出三孔者,不可以举兵;出四孔者,其国必亡。先王知其然,故塞民之养,隘其利途。故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故民之戴上如日月,亲君若父母。”[2](P359)这是管仲学派君主集权政治思想在经济利益上的反映。

三、管仲学派的需求观

管仲学派对人的需求多有论涉。《管子·牧民》说:“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2](P1)意思是,只有当物质需求得到满足,才能考虑精神需求;只有当温饱问题得到解决,才可谈论礼义廉耻。《管子·侈靡》说:“衣食之于人也,不可以一日违也,亲戚可以时大也。”[2](P204)衣食是人最基本的需求,不可一日或缺,可是亲戚之情谊有时可以缺失。管仲学派关于人的需求的观点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基本一致。人在满足了生理需要之后,才会有安全的需要、社交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当然这些需要也不是机械地依次递进,有时候也会同时并存或者互相交叉。西方对人的需求理论的研究始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比较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人物和理论有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麦克利兰的成就动机理论、亚当斯的公平理论等。

中国古代管理学家对人的需求问题多有论涉,但是没有像现代西方学者那样把它作为一个专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其思想主张往往散见于不同的篇章,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管理学中的其他问题也是如此。西方学者往往能对某一个问题进行专深的研究,建立完整的理论构架,并对这一理论给以恰当的命名。中国古代的学者却以混沌的思维把思想珍珠串连起来,以散论的方式、形象而质朴的语言揭示其深刻的道理。所以,往往一篇之中包含万千内容,却又浅尝辄止。

管仲学派认为,人人都有好恶之心。具体地说,人人都喜欢安逸快乐、荣华富贵、稳定长久、子息繁衍;人人都厌恶忧愁劳碌、贫穷卑贱、艰危衰落、子息不继。《管子·禁藏》说:“凡人之情,得所欲则乐,逢所恶则忧,此贵贱之所同有也。”[2](P290)意思是,人们得到自己想要的就高兴,遇到自己厌恶的就烦忧;需求满足了,心情就愉悦;需求得不到满足,心情就抑郁。《管子·牧民》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2](P2)意思是,统治者必须满足人们的基本欲望与需求,而不要做他们厌恶的事情。这个观点,从现代管理学的角度来看,表明组织目标必须包含个人需求,组织必须满足个人的合理需要,使个人在组织的发展过程中获得长足的进步。基于这种认识,《管子·牧民》说:“故从其四欲,则远者自亲;行其四恶,则近者叛之。”[2](P2)所谓“四欲”,就是佚乐、富贵、存安、生育。所谓“四恶”,就是忧劳、贫贱、危坠、灭绝。其意是统治者如果能满足人民的欲望,消除人民厌恶的现象,那么自然能够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反之,则会众叛亲离,国亡君危。

四、管仲学派的决策观

管仲学派认为,决策者得道多寡、境界高低、气度广狭决定了其决策能力高低与决策幅度大小。得道多者,可以为天下作决策;得道少者,只能为国、为乡、为家作决策。《管子·形势》说:

道之所言者一也,而用之者异。有闻道而好为家者,一家之人也;有闻道而好为乡者,一乡之人也;有闻道而好为国者,一国之人也;有闻道而好为天下者,天下之人也;有闻道而好定万物者,天下之配也。[2](P5)

那么,管仲学派所谓的“道”是指什么呢?《管子·形势》说:

道往者,其人莫来;道来者,其人莫往;道之所设,身之化也。持满者与天,安危者与人。失天之度,虽满必涸。上下不和,虽安必危。欲王天下,而失天之道,天下不可得而王也。得天之道,其事若自然。失天之道,虽立不安。[2](P5)

关于决策,我国最早的史书《尚书》在《洪范》篇记载了商的谋臣箕子对周武王所说的如何决策的话:“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遇到难以决断的大事,除了自己善于思考,还要向卿大夫、士人、庶人以及卜筮者征询意见。这说明中国的先民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实行决策民主化。

管仲学派继承了前人的决策思想,对管理决策有辩证的表述。《管子·版法》说:“明主者,兼听独断,多其门户。”[2](P344)决策者要多方面听取意见,要畅通进言渠道,然后综合、比较、分析,得出正确的结论,作出最优的选择。管仲学派既注重“兼听”,也注重“独断”。这与我们现在讲的民主集中的决策方式有异曲同工之妙。管仲学派特别注重民意在决策中的作用。《管子·君臣上》说:“夫民别而听之则愚,合而听之则圣。虽有汤武之德,复合于市人之言,是以明君顺人心、安情性,而发于众心之所聚。”[2](P167)意思是君主对老百姓的话不要偏听,而是要兼听,因为偏听则愚,兼听则圣,即使有商汤、武王的德行操守,在作出重大决策时,也要多方面听取臣民的意见和建议,顺从民众的心愿。

五、管仲学派的人才观

管仲学派最早提出“以人为本”的观点,非常重视人民、人才在成就霸业中的作用。《管子·霸言》说:“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2](P144)这个思想的提出在中国管理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足以看出管仲学派对人的关注和重视。

管仲学派提出了人才要具备德、功、能三个基本要素。“德 ”就是道德,“功 ”就是功业,“能 ”就是才能。这三者要与爵位、俸禄、官职相当。《管子·立政》说:“君之所审者三:一曰德不当其位;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此三本者,治乱之原也。”[2](P9)意思是,德是否当其位、功是否当其禄、能是否当其职,是国家治乱的关键。

管仲学派主张用人要用其所长,避其所短,要根据人才的专长用在相应的职位上,使人尽其才。《管子·形势解》说:“明主之官物也,任其所长,不任其所短。”[2](P329)

管仲学派认为,高明的领导者应该借助别人的智慧与力量来完成任务、实现目标,而不是事必躬亲。若能这样,便没有做不成的事情。《管子·形势解》说:“明主不用其智而任圣人之智,不用其力而用众人之力。故以圣人之智思虑者,无不知也;以众人之力起事者,无不成也。”[2](P330)

管仲学派非常重视通过实践来考察人才是否适用,即先试后用。《管子·明法解》说:“明主之择贤人也,言勇者试之以军,言智者试之以官。试于军而有功者则举之,试于官而事治者则用之。”[2](P349)这话的意思是,高明的领导选拔人才,会让自称勇敢的人到军营去试用,让自称有智慧的人充当谋士,如果他们确能胜任各自的岗位,就正式任用他们。

六、管仲学派的组织观

管仲学派主张建立严密的组织来管理民众,实行分民而治的策略,认为善治民者,即是善分民者。能否对民分而治之,是衡量圣人与百姓的标准。《管子·乘马》说:“圣人之所以为圣人者,善分民也。圣人不能分民,则犹百姓也。”[2](P16)

那么,如何分民?《管子·立政》说:

分国以为五乡,乡为之师;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分州以为十里,里为之尉;分里以为十游,游为之宗;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2](P10)

具体地说,就是把一国分为五乡,乡的长官为师;每乡分为五州,州的长官为州长;每州分为十里,里的长官为尉;每里分为十游,游的长官为宗;每十家为什,每五家为伍;什有什长,伍有伍长。这是军事组织与生产组织、生活组织合而为一的组织结构。平时生产,战时出征,兵民合一。

管仲学派设计出一套治法模式,即把国划分为层层隶属的区域或单位,每一区域或单位管辖一定数量的民户,由大而小,由高而低,层层控制;每一区域或单位设置官吏,行使管理职权;天子依法出令,各级官吏依法管理,下级服从上级,百姓服从官吏,子女服从父母,弟弟服从兄长;规定实施久了,就成了大家自觉遵守的习俗;习俗一旦形成,便具有无形的约束力,在上位者就能很轻松地管理好所属事务,在下位者也会恪尽职守。这就是在上位者“无为”、在下位者“有为”的黄老道家思想。这一观点在《管子·君臣上》中有明确的表述:

有道之君,上有五官,以牧其民,则众不敢逾轨而行矣。下有五横,以揆其官,则有司不敢离法而使矣。朝有定度衡仪,以尊主位,衣服緷絻,尽有法度,则君体法而立矣。君据法而出令,有司奉命而行事,百姓顺上而成俗,着久而为常。犯俗离教者,众共奸之,则为上者佚矣。天子出令于天下,诸侯受令于天子,大夫受令于君,子受令于父母,下听其上,弟听其兄,此至顺矣。[2](P165)

管仲学派认为,创造和谐的组织环境,关键在于上正其位。上梁不正,下梁必歪;上下不和,管理必乱。《管子·形势》说:“君不君,则臣不臣;父不父,则子不子。上失其位,则下逾其节。”[2](P4)意思是,君王要像君王的样子,臣子要像臣子的样子,父亲要像父亲的样子,儿子要像儿子的样子。居上位者不检点,处下位者必失节。在管理活动中,上位与下位都是相对的,每个人都处在他人的监管之中,君王也不例外。这不仅关涉到管理者的伦理道德问题,也是管理者如何对待工作的问题。上级要尽上级的职责,下级要尽下级的职责。上级与下级都既不可越位,也不可失位。只有上下各正其位,才能创造和谐的管理关系。《管子·形势》说:“上下不和,令乃不行。衣冠不正,则宾者不肃。进退无仪,则政令不行。”[2](P5)管仲学派以衣冠肃正、进退有仪打比方,说明管理者要正其位、端其行,这样才能政令畅通。

七、管仲学派的协调观

管仲学派认为,管理中的协调在于各部门与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在共同首长的督促下完成任务。《管子·明法解》说:“明主之治也,明于分职,而督其成事。”[2](P348)所谓“明于分职”就是职责要分明,所谓“督成其事”,就是在职责分明之后要有人督查或协调。

国家、地区、单位、家庭等任何一个组织的各项活动都既是相对独立的,又是互相关联的。其独立性决定了管理活动需要有不同的职能部门来完成,其关联性决定了要有一个机构来协调各个部门的活动,避免各自为政,偏离组织目标。协调的关键在于有一个大家都服从的机关或领导人。《管子·权修》说:“万乘之国,兵不可以无主;土地博大,野不可以无吏;百姓殷众,官不可以无长;操民之命,朝不可以无政。”[2](P6)意思是,君主、官员、郡宰等在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领导作用。

一般说来,协调是从横向来说,控制是从纵向来说。但是,协调也存在于上下级之间。协调的目的既是为了发挥各部门、各人员的合力,消除各平行单位或人员互相牵制所造成的内耗,也是为了减少上下级由于分权不合理而造成的管理失衡。所以,管仲学派主张上级对下级要有适当的授权,要充分信任与依持,要加以重用,而不是提防与限制,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下级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上下级之间才能保持和谐的关系。上下级之间关系的和谐,还在于分层授权,而不宜越过中间层级,一竿子捅到底。《管子·权修》说:“欲为天下者,必重用其国;欲为其国者,必重用其民;欲为其民者,必重尽其民力。”[2](P6)这段话实际上已经包含前述两个方面的意思。就是说,若要把天下治理好,就必须重用和依靠方国;若要把方国治理好,就必须重用和依靠民众;若要把民众管理好,就必须发挥民力的作用。管仲学派认为,管理者所处管理层级不同,角色、地位、关系也就不同,不仅要协调好左右关系,也要协调好上下关系。

八、管仲学派的控制观

管仲学派提出了合阴阳、循法度的管理控制原则。《管子·揆度》记载了桓公与管仲关于国家控制的一段对话:

桓公曰:“事名二,正名五,而天下治。”“何谓事名二?”对曰:“天筴,阳也。壤筴,阴也 ,此谓事名二。”“何谓正名五 ?”对曰:“权也、衡也、规也、矩也、准也,此谓正名五。”[2](P385)

所谓“事名二”,是指天道为阳,地道为阴,管仲学派以之指代宇宙万物的变化规律。所谓“正名五”,是指权、衡、规、矩、准,管仲学派以之借指国家的管理法式与规章制度。

管仲学派提出号令、刑罚、奖赏三大控制方法。《管子·版法解》说:“治国有三器,乱国有六攻。明君能胜六攻而立三器,则国治;不肖之君不能胜六攻而立三器,故国不治。三器者何也?曰号令也,斧钺也,禄赏也。”[2](P341)从广义理解,控制就是管理,是管理者引导人们为实现组织目标而进行的实践活动。从狭义理解,控制是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是对管理结果与目标差异的校正,是检查、督促、反馈等管理活动。管仲学派提出的三大控制方法可以表述为“一体两翼”。“号令”为体,“刑罚”、“奖赏”为翼。刑罚、奖赏由号令而生,为保证号令畅通而设。若对这三者的轻重作比较,则政令畅通是目的,刑罚与奖赏是手段。若以之与组织目标作比较,则号令、刑罚、奖赏均是手段。《管子·形势》说:“且怀且威,则君道备矣。”[2](P5)管仲学派认为,怀柔与施威、德治与刑治是为君者所必须具备的法宝。

管仲学派认为,控制的关键是抓住人的心理与人的本性。希望得到禄赏,害怕受到责罚,是人的普遍心理,也是人的本性。所以,管理者要用人们所想得到的禄赏来引导人们去实现组织目标,要用人们都畏惧的刑罚来禁止邪恶的行为。《管子·明法解》说:“明主之道,立民所欲,以求其功,故为爵禄以劝之;立民所恶,以禁其邪,故为刑法以畏之。”[2](P349)

管仲学派提出“观”与“计”的控制途径。所谓“观”,就是现场巡察、实地勘验,也就是调查研究。所谓“计”,就是测量、计算。通过调查研究和测量、计算,发现问题所在,然后找到校正的方法。《管子·八观》有一段话,其大意是说,为政者深入田野,可以了解农业丰歉;深入山林草泽,可以了解畜牧等副业生产;观察宫室、车马、衣装等,可以了解官员及其仆从、家人俭奢;深入边防,计算兵员,可以了解国家军力大小;考察民情、习俗,可以了解社会治安;观察朝廷大臣、君王左右,可以了解国家强弱;考量君王气度、威仪,可以了解民心向背;计算敌友多寡、国库盈亏,可以了解国家存亡。

管仲学派认为,教育、培训是管理控制的重要方式。通过教育、培训,可以提高人员素质,减少执行失误,降低执行偏差。《管子·权修》说:“凡牧民者,使士无邪行,女无淫事。士无邪行,教也。女无淫事,训也。教训成俗,而刑罚省,数也。”[2](P8)意思是,通过教育、培训使人们遵守各种制度、规范,使之成为习俗,约束人们的行为。

管仲学派提出,管理控制的根本方法在于自我管理,即“治身”。只要每个人把自己管好了,家也就管好了。家管好了,乡也就管好了。乡管好了,国也就管好了。国管好了,天下也就管好了。所以,在管仲学派看来,自我管理是管理控制的根本。故《管子·权修》说:

有身不治,奚待于人?有人不治,奚待于家?有家不治,奚待于乡?有乡不治,奚待于国?有国不治,奚待于天下?天下者,国之本也;国者,乡之本也;乡者,家之本也;家者,人之本也;人者,身之本也;身者,治之本也。[2](P7)

反映在经济领域,管仲学派认为,控制幅度要适中,生产、取用要适度,必须正确处理生产与消费、获取与给予的关系,在生产与消费、获取与给予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管子·权修》说:“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国虽小必安;取于民无度,用之不止,国虽大必危。”[2](P7)国家管理的基础是经济管理,所以国家管理在某种意义上最终归结为调节取用与产出的比例关系问题。国家管理就是通过“取”和“与”来调节管理主体系统与管理客体系统的矛盾,使之趋于平衡。

总之,管仲学派认为,管理控制要实事求是,随时变化,随俗变化,因地制宜,因情制宜;反对因循守旧,停滞不前。管理者必须具备发展的眼光、变化的思维、开拓的精神、创新的勇气,以此推动管理实践和管理理论的发展。《管子·正世》说:“不慕古,不留今,与时变,与俗化。”[2](P261)就是说,既不墨守古人之经验,也不停留于今人之做法,而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

管仲学派的管理哲学体系是建立在其人性观基础上的,其义利观、需求观、决策观、人才观、组织观、协调观、控制观都衍生于其人性观,其管理思想具有突出的功利性、策略性、法治性、道德性等特点,是先秦法家、兵家、墨家、儒家、道家等管理思想的融汇与合流。

[1]王先慎.韩非子集解[A].诸子集成[C].北京:中华书局,1954.

[2]戴望.管子校注 [A].诸子集成 [C].北京:中华书局,1954.

B226.1

A

1003-8078(2011)02-127-05

2010-11-18

10.3969/j.issn.1003-8078.2011.02.39

李桂生 (1967-),男,江西宁都人,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历史学博士后。

责任编辑 高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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