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终身教育浅谈
2011-08-15徐婷婷
徐婷婷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 长沙 410081)
从现有的教育形式来说,人们普遍把学校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体系的代名词。在现代社会中,学习不再是只能依附于学校教育而产生,更多形式的教育和新的教育思想开始出现于人们的学习生涯中并被人们所提倡,其中最具影响的便是“终生教育”。目前终生教育这一理念作为对教育提出一种新的要求,存在于各国教育体制中。
一、终身教育的理念
所谓终生教育就是要求每个人能自觉地学习,并且这种学习的过程应伴随人的一生,直到生命终止。“‘终生教育’概念以‘生活、终身、教育’三个基本术语为基础,带来了一个学习化的社会,带来了教育观念的改革。”[1]终生教育,它是在成人教育的基础上演变出来的。世界上最早的终身教育专著是由英国成人教育学家耶克斯利于1929年出版的《终生教育》,他认为促进学校教育贯穿人一生的过程,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学校教育和各种教育形式相结合。随着终生教育思潮不断地发展,在20世纪60年代确立了自己的体系,其标志为:法国成人教育学家朗格朗于196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国际成人教育促进会中,做出关于《论终身教育的报告》。通过报告阐述了终身教育的内容及其作用,使终生教育的思想在世界各国开始兴起。
终生教育发展至今,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种:
(一)郎格朗的终身教育理论
终身教育的理念是由法国成人教育家保罗·郎格朗于1965年所发表的《论终身教育》的报告中正式提出。在此报告中,郎格朗详细的阐述了终生教育的内涵以及作用,确立了终身教育这一理念的基础。郎格朗在《论终身教育》中,提出“教育并非终止于儿童期和青年期,它应当伴随人的一生而持续地进行。教育应当借助这种方式,满足个人及社会的永恒追求。”[2]这是郎格朗第一次对终身教育做了概括性的描述。随后他又在《终身教育引论》中对终身教育作了详细的说明,并认为“必须把教育看做是贯穿人地整个一生与人的发展各个阶段的持续不断的过程。”[3]同时也提出了“终身教育的主要目标在于实现更美好的生活,从中汲取一切有益的东西,使人过一种更和谐、更充实、符合生命真谛的生活。具体来讲,即培养人和实现教育民主化。”[4]
(二)《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与明天》的终生教育观点
《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与明天》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在1972年发布的一份报告,在报告所论及的终身教育部分,对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其报告中,批评了认为教育只是为青年设置的、只在学校里进行的错误思想,提出“只有采纳了终身教育的思想,才能变成有效的、公正的、人道的事业。”[5]委员们在强调终身教育的重要地位的同时还是肯定了学校教育,认为学校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基本条件。通过对终生教育发展过程的精炼总结,肯定了“终身教育就变成了有一切形式、一切表述方式和一切阶段的教学行动构成一个循环往复的关系时所使用的工具和表达方法。”[5]在该报告的教育政策的指导原则中,委员们又进一步总结了“终身教育并不是一个教育体系,而是建立一个体系的全面组织所根据的原则,而这个原则又是贯串在这个体系的每个部分的发展过程之中的。”[5]由此可见,终生教育对世界各国的未来社会和教育体制都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意义。
(三)《教育—财富蕴藏其中》的终生教育观点
《教育—财富蕴藏其中》是由雅克·德洛尔任主席的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报告。该报告认为“终身教育是不断造就人、不断扩展其知识和才能以及不断培养其判断能力和行动能力的过程。”[6]强调扩大和重新思考终身教育,以及终身教育对社会、对个人的发展的重要性。“委员会决定把与生命有共同外延并已扩展到社会各个方面的这种连续性教育称之为‘终身教育’。”[9]他们认为终身教育是民主的要求,是多层面的教育,是新的时代,新的领域。报告还指出:“终生教育不是一个遥远的理想,而是在以一系列强化这种教育需要的变革为标志的复杂教育环境中日趋形成的一种现实。”[6]
二、公务员需要终身教育
随着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于1993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正式建立。国家公务员就是指“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权力、履行国家公务职责的人员。”[7]
“公务员热”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社会的普遍现象,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考公务员的队伍中来,其看重的就是公务员这份工作的待遇和优势。殊不知,正是公务员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性身份,使得公务员必须具有比普通人更高的综合素质和更丰富的知识,以及更加出众的工作能力。所以,公务员与终身教育之间更有着紧密的联系,不可小视,更不可忽视。
(一)应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素质往往反映着个人的内心,是一个人思想道德、行为操守的直接表相。个人对素质的培养最基本的途径,则是来自于学习。对个人素质的培养就是一个持续且动态的过程,通过对知识的学习或获取不同的经验,都可以提升自己的素质。作为国家机关的公职人员,毋庸置疑应具备较高的素质。只有当公务员具备高素质,才能更快适应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尤其在对开展群众工作时,高素质的公务员能更多地从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获得人民群众的信赖与支持,所以公务员应该加强对自己终身教育意识的培养,从学习中不断提升个人的综合素质,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人民。
(二)应不断更新知识
公务员代表的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首先公务员应当通过学习来了解自己有哪些权利与义务;另外,在我国不同层次的公务员之间,存在着年龄或者经验的差异,这就需要每个公务员通过积极的学习,来开阔自己的视野和更新自己的观念,以便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和配合其他部门工作的协调能力。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人民,作为公务员必须培养自己与时俱进的意识。在持续学习的这个动态过程中,使自身全面努力发展,不断地汲取新的知识,提高各项能力及其创造力。
(三)应不断转变观念
公务员不再是权利的象征,而是有服务于人民的义务。国家赋予公务员的是权利,而义务就是利用权利来为人民服务。所以,公务员要不断地加强学习来转变自己的思想观念,使自己的观念符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在我们国家,党和政府也非常提倡和重视构建学习型社会,在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就明确提出了“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对公务员来说,应在人民群众中起着模范带头作用,改变原有对于学习只是在学校教育中进行的观念,真正树立把终生教育贯串于整个人生的过程中的态度。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都以终身教育来要求自己,那么,人民群众才能更快认识终生教育的重要性,这无疑是对构建学习型社会,最直接的促进。
三、公务员如何进行终身教育
公务员代表国家行使权力,肩负着服务于人民的重大责任。因此,公务员必须对自身各个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通过终生教育和终身学习不断完善自我,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才能走在普通工作人员的前面,真正体现出作为公务员的特殊性身份与重大的责任。公务员的终身教育,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进行:
(一)职前教育
我国的公务员都是通过严格且科学的笔试和面试选拔出来的优秀人才。可以这样说,在学校教育时期,就已经打下了良好的学习基础和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公务员考试的笔试范围,本身知识面就比较广。如果没有全面的知识作为基础,是很难从全国众多人才中凸显出来。而这些全面的知识,就是他们通过不断地学习的,日积月累掌握的结果。公务员经笔试合格后还要面临面试的选拔工作,除了对本身知识的追求外,还要从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获得与他人进行良好沟通和与他人协作的能力。在具备基础知识和与他人良好的沟通的前提下,与面试官的交流才会变得轻松,更加发挥自如。从这一层面上来看,公务员在职前就已经开始体会到终身学习的作用。或者说,公务员在职前就已经具有潜在的终身学习的意识。
(二)在职教育
成功被录用的公务员,在就职初期还处于适应阶段。在此期间,公务员应加强对业务的学习,以便快速适应环境,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任职期间,公务员也需不断地进行各方面的学习,从学习中发掘自己的潜能,为自身更好地发展创造条件。另外,国家机关各行政单位也应重视对公务员的培训。从人力资源的角度来说,作为国家公务员也应具有接受培训的义务。公务员培训的作用在于提高公务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提高工作效率。公务员培训可参照企业员工培训,基本分为:入职培训、在岗培训和特殊培训这三种主要的培训形式。公务员的培训也应作为对公务员的绩效考核、职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在选择我国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和培训材料上也应该与时俱进,根据社会、经济的各种需要,对各个不同要求岗位的组织培训。然后,把终身学习作为对公务员培训的一种要求,则可进一步促进公务员自觉的学习,使学习真正变成一种习惯。当公务员们具有了这种习惯,促使自己进行多方面的学习,汲取更多的知识,公务员培训的效率也能被提高。培训的效率得到提高,就能节约很多培训时间和培训成本,让公务员们将工作的重心集中在为国家和人民的服务上。
(三)脱产教育
在时间和人员配置允许的情况下,国家机关各行政单位的人事部门可以挑选较为优秀的公务员或者由具备一定条件的公务员自行提出申请进行脱产学习。脱产学习可以是对专业技能的培训,也可以是对公务员潜能培养。通过这种脱产学习促进公务员的全面发展,真正在公务员队伍中落实终身教育。在脱产学习中,能使公务员更科学的发掘自己的潜力和对自我进行总结。
给予公务员脱产接受教育的机会,最好把此机会列入职位晋升的福利来执行。这样不仅能促进公务员的个体发展,还能让公务员更加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长此以往的激励,也能是公务员改变原先的学习观念,逐渐养成终身教育的学习观念。在公务员队伍中,这种个体的不断学习将带动整体的学习,有利于终身教育理念的培养。
终身教育已经成为了必然的趋势,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与积极响应。终身教育不论从社会发展的角度,还是从个人发展的角度,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我国公务员应该重视对自身终身教育,使自己成为德才双修的人才,更好地为国家、为人民更好地服务。
[1]孙俊三,雷小波.教育原理[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7.
[2]马建生.现代教育制度与思想[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3]郎格朗.终身教育引论[M].周南照,陈树清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85.
[4]单中惠,杨汉麟.西方教育学名著提要[M].南昌:江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
[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与明天[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6]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中文科、教育—财富蕴藏期中[Z].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7]萧宗六,贺乐凡.中国教育行政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