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构建和谐政党关系应遵循的原则*
2011-08-15潘慧春
★ 潘慧春
2006年7月,胡锦涛同志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实现我国政党关系长期和谐,根本在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在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一个根本,一个关键”从宏观上和总体上指出了促进政党关系和谐的方向,明确了构建和谐政党关系的根本原则。构建和谐政党关系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共同追求,在具体实践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国家利益至上
从历史发展来看,国家利益至上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奉行的基本准则。无论是上世纪冷战时代,还是当代,这一准则都没有变。政党关系就是政党与政党之间的关系,它反映了各个政党之间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可以理解为不同国家政党之间的关系,也可以理解为一国之内不同政党之间的关系,或政党内部关系。处理政党关系,特别是处理不同国家政党之间的关系时,必须遵循国家利益至上原则,维护各自国家利益。在我国,政党关系既包括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但重点是指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尽管这种政党关系是一国之内,但是,只有想着国家利益,遵循国家利益至上原则,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参政党才能坚持党派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在处理政党关系时,以国家利益为重,以大局为重,也才能真正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
二、服从和服务于发展大局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为新世纪新阶段的多党合作指明了方向,也为和谐政党关系的构建指明了方向。发展是和谐的根本目的,构建和谐政党关系必须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发展大局,最终要体现在发展上。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和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都要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努力。民主党派要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运用人大、政府、政协等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重大决策的协商,参与执行,参与咨询,按照胡锦涛同志在2008年2月3日中共中央举行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所强调的:“坚持第一要务是发展,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实地调查,开展深入研究,多建科学发展之言,多献共建和谐之策,多尽富民惠民之力。”[2]
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在我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处于领导地位,这是在中国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是由中国共产党本身的先进性所决定的,也是各民主党派在与共产党长期合作中逐步认识并自觉接受的。中国的历史和现实都反复证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才能走向独立与富强。邓小平同志曾反复强调,“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3]坚持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国家整个政治制度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就决定了作为政治制度组成部分的多党合作制度理所当然地也要以共产党的领导为根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特点,也是保持和促进政党关系和谐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决不意味着我们党把他们当作附属的团体,决不意味着我们党可以去命令、干涉或控制他们。”[4]“如果把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变成组织领导和行政领导,对民主党派的内部事务和具体工作指手划脚,横加干涉,不仅会改变对民主党派领导的性质,而且会丧失多党合作中民主党派组织独立性和平等关系的基础,从根本上取消多党合作。”[5]处于领导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必须根据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要求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努力提高自己领导的水平与合法性。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必须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中国共产党的路线纲领,才能形成共存、共生、共荣的政党政治格局与和谐的政党关系,也才能在构建和谐政党关系中有所作为,有所成就。
四、求同存异、相互包容
和谐作为一种价值追求,是以事物之间的差异性为前提条件的。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尊重并正确处理政党之间的矛盾与差异,是和谐政党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各个政党之间在阶层基础、群众基础等方面存在差异是很正常的,否则,政党也就没有分立的必要,也就无所谓“政党关系”了。正如周恩来在《处理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的四个关系》中所指出的一样,“每个党派都有自己的历史,都代表着各自方面的群众。有人要求各民主党派都和共产党一样,如果都一样了,则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又何必联合呢?正因为有所不同,才需要联合。如果民主党派的思想作风都和共产党一样,又何必有这几个党派存在呢?”[6]在我国,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共同理想、共同利益、共同目标一致的基础上,也存在着性质、纲领、社会基础以及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的差异,正是有了这种差异性,才有了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这也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保持生机和活力的前提。如果否认这种差异或者这种差异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就会直接影响政党关系的和谐。
虽然差异性是和谐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如果没有包容精神,“差异”、“不同”就会转化为“对抗”,乃至“冲突”,和谐也就无从谈起。“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只有尊重各个政党之间的差异性,求同存异,相互包容,才能建立和谐的政党关系,否则,政党之间就会充满无尽的冲突和尖锐的矛盾。民主党派“站在不同的角度想问题,提意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既有共识,也有歧异;既有正确的意见和建议,也有不那么正确的、甚至错误的看法。”[7]对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只有具备了包容精神,以一种宽容理性的态度尊重差异,才会尊重理解民主党派的不同政见,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和分歧,虚心接受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正如江泽民所讲的,“对民主党派同我们之间的某些差别,要采取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态度。只要出发点是为了帮助我们党把中国的事情办好,有的意见就是讲错了也不要紧,可以通过实践逐步把思想统一到正确的认识上来。”[8]对于参政的民主党派来说,也只有具备了包容精神,才会树立大局意识,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积极建言献策,敢于并善于发出“不同”的声音,真诚地帮助中国共产党执好政,掌好权,而不是一味地附和,一味地唱赞歌,也不是对执政党吹毛求疵,一味地批评。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只有求同存异,相互包容,才能发展起和培育出具有实质意义的和谐政党关系,这也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
五、双向互动、共同发展
和谐政党关系的构建是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共同权利和义务,而不仅仅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事情,也不仅仅是参政的民主党派的事情,它的构建是双向的,需要双方共同的努力。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中居于领导地位,决定了它在和谐政党关系构建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但如果没有民主党派的支持、参与和配合,和谐政党关系的美好目标也无法实现。所以,只有在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形成一种相互信任、良性互动、肝胆相照、生动活泼的政党政治局面,和谐政党关系的构建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历史地看,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携手并肩,团结奋进,形成了相互帮助、共同发展的优良传统。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本质要求执政党和参政党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越强,参政党参政的积极性就越高,参政能力的发展空间就越广阔;而民主党派的能力,特别是参政议政能力越强,就可以有效地促进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双方相得益彰,政党关系也就越和谐。加强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实现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的相互促进,实现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共同发展,这是构建和谐政党关系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
[1]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6-7-13.
[2]中共中央举行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N].人民日报,2008-2-4.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 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67-268.
[4]历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和文献[C].北京:档案出版社,1988.28.
[5]张献生.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中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1):20-25.
[6]周恩来.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163.
[7]党政干部统一战线知识读本 [M].北京:华文出版社,1999.10.
[8]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