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民主协商的现实效用
2011-08-15顾行超
顾行超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上海 200237)
人民政协理论
略论民主协商的现实效用
顾行超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上海 200237)
民主协商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来说,其现实效用主要表现为,它有利于实现公民广泛而有序的政治参与,有利于包容和吸纳各种利益诉求,有利于提升共产党的执政能力。
民主协商 政治参与 利益诉求 执政能力
民主协商制度是指中国共产党在作出重大决策前,与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对即将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广泛酝酿、磋商和反复讨论的政治制度。当下中国的民主协商主要通过两种基本形式实现:一是中共中央举行的民主协商会,二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民主协商。我国的民主协商,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的一种方式,是社会主义理念与民主价值相统一基础上的制度创新。民主协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效用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逐渐彰显出来。
一、民主协商有利于实现公民广泛而有序的政治参与
从功能上看,民主协商是公民实现广泛而有序的政治参与的重要方式。广泛在于民主协商的主体,它涵盖了各党派、各民族、各阶层、各团体等社会各界、各方面人士;广泛还在于民主协商的内容,既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又有影响群众具体利益的各项决策,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方面,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就有三峡工程、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抗击非典、加强宏观调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对金融危机等。通过这个协商主体,把社会下层广泛而繁多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经协商综合后上达,从而使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享有民主政治权利。有序在于民主协商通过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人民政协这样的协商平台进行,在于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样的具体职能进行。在这样的平台和职能中进行,有序是不言而喻的。这样广泛而有序的政治参与,正好契合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展呈现出利益多元化、组织多样化、阶层结构复杂化的特点。
从制度上看,民主协商是实现公民广泛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制度保障,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关键在于制度。在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下,在人民政协这个民主协商的大舞台上,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民族、各阶层、各团体等社会各界、各方面人士,实践着广泛而有序的政治参与。这样的有制度保障的政治参与,彰显着民主协商的决策咨询功能。民主党派和人民政协人才荟萃。这些人才,既有事业心、责任心,又由于地位超脱而敢于发表真知灼见,协商中不乏高论、高见、高招,对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谋咨询作用。同时,民主协商又具有尊重多数、包容少数的民主特点,能够使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特别是不同的意见、建议得以发表,得到尊重。这些推进了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失误。
实践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个新课题,因此,如何在民主协商中体现,亟需党与民主党派、人民政协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在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作深入的探索。上海市政协提出把探索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和与探索团结民主的方式结合起来、和探索履行职能结合起来、和探索发挥政协界别作用结合起来,是从实践探索中提炼的好主意、好经验,它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开了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好头。
二、民主协商有利于包容和吸纳各种利益诉求
当下中国,社会结构加速分化,产生了多样性的社会群体。譬如公务员群体、强势集团董事长群体、私营企业主群体、知识分子群体、工人群体、农民群体、大学生群体、流动人口群体、失业下岗工人群体、失地农民群体等等。同一群体中的人们,由于具有基本相同的价值观、目标追求和社会行为规范,同一群体就成为一种利益共同体,有着共同的行为方式和利益诉求。强势群体用合法或非法的手段掌控着更多的资源、权力。而弱势群体,由于诸多原因,逐渐被歧视化、边缘化、底层化。强势群体之所以强势,除了掌控资源和权力外,在于其更多地掌握决策权和话语权。弱势群体则因为缺乏利益诉求的渠道而在社会决策和制度安排中遭到排斥。阶层之间的失衡,是社会不稳定之源。因此,中国社会迫切需要能够包容和吸纳各种利益诉求的机制。民主协商除了前面论列的决策咨询等功能外,它的利益表达功能,正是当下中国社会迫切需要的。
民主协商的要义之一是求同存异,甚至是求同纳异、求同求异,它蕴涵着参与、合作、协商、包容的精神。各党派、各民族、各阶层、各团体等社会各界、各方面人士在民主协商时,都可以自由发表意见,并在充分、民主、平等、真诚的协商讨论中达成一致。
民主协商坚持民主的多数与少数相统一精神。既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吸纳少数人的合理主张;既听取支持的、一致的意见,又听取批评的、不同的声音;既能使言者积极主动、心情舒畅,又能使听者开阔胸襟、从善如流。
民主协商的以上两种精神,从偏向于理想状态的理论层面看,已经水乳交融般地融入利益表达功能中。在民主协商过程中,一个利益群体在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同时,也倾听其他利益群体的呼声和要求,从而增进对彼此的了解和理解,这种协商本身就有利于不同群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协调与平衡。更为重要的是,民主协商使执政党了解到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和呼声,使之后的利益分配更公开、公正和公平,从而使社会更加稳定与和谐。
三、民主协商有利于提升共产党的执政能力
民主协商作为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党民主执政的一种方式,与党的建设息息相关,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民主协商是党民主执政的基本内涵之一。共产党要实现民主执政,既需要自身的不懈努力,也需要人民群众的参与。共产党需要有“掌权”的民主意识,人民群众也需要有“维权”的民主意识。民主执政不会自发运转,它需要执政党和人民共同来推动和实践。一方面,执政的共产党需要创设各种健全和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创设人民意志充分表达的体制机制,从制度设计上实现社会公共权力的运用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目标。另一方面,人民需要焕发民主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关注社会公共权力运用的“民意”和“公利”原则,主动维护授权主体的权益不受损害和侵犯。民主协商,无论是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还是在人民政协的,都是共产党、民主党派和中国人民在建国之初共同的制度设计。它不仅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参与政治、表达利益诉求的制度化途径,也体现了“民意”和“公利”的原则,是共产党民主执政的基本内涵之一。
民主协商是党民主执政的基本途径之一。共产党执掌政权的实质是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运行必须符合民主政治的要求,必须通过民主的途径和方式进行。民主执政的本质就是多数人执政,多数人执政必然要求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政治参与是参与制定、贯彻公共政策的行动。具体是指一个国家的公民依法通过一定的方式和程序,直接或间接地对政府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表达集体或个人政治意愿的活动,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力,也是民主执政的一种表现。当下中国,随着社会的变迁和分化,社会已经产生了“两新组织”,即新的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组织。社会还会不断产生代表新阶层利益的新的社会团体,随着这些团体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他们要求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意愿也在增强。这些新的社会团体通过什么途径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呢?在目前情况下,他们只能通过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人民政协舞台来实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民主协商是共产党民主执政的基本途径之一。
民主协商是党民主执政的基本根基之一。共产党执政的根基在于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要巩固和增强执政的根基,就要发挥自身的利益整合功能,尽可能地反映、体现和满足各个方面的利益要求,以各个方面利益的实现赢得各个方面的认同、拥护和支持。在中国,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利益主体数量激增、利益主体多元化快速发展。有利益分化就必然有利益诉求。在中国这样一个产生了深刻分化的社会中,各种利益主体有不同的利益诉求,是很正常的社会政治现象。怎样构建多元顺畅的利益表达渠道,如何将这些利益主体及其诉求吸纳到现行体制框架内,就成为对政治体制包容性与执政党整合社会能力的一种考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其组织结构是核心一元性与结构多元性的统一。核心一元性,即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和政党制度中起着核心领导作用;结构多元性,即各民主党派是自愿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和政党制度中发挥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这样的政党制度产生的巨大政治包容力是不言而喻的。依附于这个制度的民主协商制度,既是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基本渠道,又是人民群众实现政治参与的制度化途径。当下中国,利用好我们这个政党制度的包容力、积极开展好民主协商,就能够建立起畅通的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机制,引导各个利益主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各自的利益诉求,实现利益表达和执政党沟通的制度化、有序化。执政党与不同利益群体的联系密切了,就能得到不同利益群体的拥护和支持,其执政根基就会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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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803(2011)05-0058-03
2011-06-21
本文系上海市社联“中国共产党与人民政协”课题的部分阶段性成果。
顾行超(1950—),男,上海人,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水 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