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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宦氏与王熙凤的差异看妒妇形象流变的小说史意义

2011-08-15刘雪莲

关键词:尤二姐贾琏

刘雪莲

(黑龙江大学文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从宦氏与王熙凤的差异看妒妇形象流变的小说史意义

刘雪莲

(黑龙江大学文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明清小说中的妒妇形象并非都属于简单的“妒悍”类型,明末清初才子佳人小说《金云翘传》中的宦氏与后来《红楼梦》中的王熙凤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笔者试从王熙凤和宦氏与以往妒妇的差异、嫉妒手段的差异、悲剧结局的差异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细致比较,考察出妒妇形象已经由传统概念中的“悍妒型”向现实生活中的“复杂型”流变。由此不仅可以追寻小说史中妒妇形象动态发展的进程,也可以探知妒妇形象转变的小说史意义。

妒妇;宦氏;王熙凤;流变;小说史

“妒妇”形象出现在明末清初的很多小说里,虽然她们不是新兴的群体,但却空前庞大起来,真正成为女性形象中的一个类别。一般认为明末清初时期妒妇形象的主要特征是“妒悍”,她们经常采用畸形变态的手段打击对手,挟制丈夫,大都以可憎的面目出现,最后落得死有余辜的下场或者在教化之下洗心革面。例如《醒世姻缘传》中的薛素姐和童寄姐,《聊斋志异·江城》中的江城,《疗妒缘》中的秦淑贞,《醋葫芦》中的都氏,《疗妒羹》中的苗氏等等。这些人的嫉妒和残酷与《红楼梦》中的王熙凤基本相同,但是她们戕害对手的手段却不能与王熙凤相提并论,似乎妻妾之间的争风吃醋发展到了《红楼梦》才真正上升到高级形态。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才子佳人小说《金云翘传》中的宦氏就是一个不同以往的、不折不扣的妒妇形象。由宦氏与王熙凤的差异,可以看到妒妇形象已经由传统文学中的“悍妒型”开始向现实生活中的“复杂型”流变。

一 与以往妒妇的差异:“体面”的嫉妒和“别样”的才情

才子佳人小说《金云翘传》是一部艺术成就较高的作品,主要讲述的是才女王翠翘因卖身救父而两次沦为妓女的过程。宦氏只是这部小说中的次要人物,但却对主人公王翠翘的命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金云翘传》第十一回交代,王翠翘被卖进妓院后遇到了“年方弱冠,家事富饶”[1](P58)的游学书生束守,在束生的极力劝说下,急于逃出火坑的王翠翘便同意嫁给束生从良。而束生的妻子正是宦氏,小说这样介绍了她:

……乃吏部天官之女,既美且慧,只是有些性酸,却是酸得有体面,不似人家妒妇一味欺压丈夫,她却要存丈夫体面,又要率自己性情。又不肯分家于人,却又能使人不能分其爱。又有一付奇妒奇才,能制人而不制于人。这束守才智那里及得她来,所以手下事情甚多,宦氏井井有法[1](P58)。

关于宦氏的介绍,用语十分简练,但却明确点出了她的与众不同之处,即“酸得有体面”,这一特征与以往妒妇大不相同。例如《金瓶梅》中的潘金莲通常是不讲究“体面”的,《金瓶梅词话》本第十一回交代:“话说潘金莲在家恃宠生骄、颠寒作热,镇日夜不得个安宁;性极多疑,专一听篱察壁,寻些头脑厮闹!”[2](P121)但是她为了争宠多数时候还能够臣服于西门庆。而《醋葫芦》中的都氏,当着客人的面与丈夫成珪厮打在一起,更不惜拦轿告状,暴露家丑,成珪骂她“全不惜一毫体面”[3](P81)。《聊斋志异·江城》中的江城喜怒无常,高生“稍稍反其恶声”[4](P855),即被“挞逐出户”[4](P855),须“长跪犹可以解”[4](P855),生“面上时有指爪痕”[4](P856)。更不要说《醒世姻缘传》中的薛素姐,稍吃一个亏便倚着邻居的门大骂,打得狄希陈“只有一口油气,丝来线去的呼吸”[5](P736),而且不恭、不顺、不孝、不守妇道。如果按照“七出”②的祖制来惩罚以上妒妇,她们还不知要被“七出”过多少回。而《金云翘传》中的宦氏没有以上妒妇的任何缺陷,她一贯举止庄严,做事得体,小说中也没有提及她不能生育子嗣,因此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任何一条被“七出”的理由。与以往妒妇相比,宦氏应该属于“新型”的妒妇。

在“酸得有体面”这一点上,王熙凤似乎远不及宦氏。她争荣夸耀,最爱体面,可是她对“丈夫的体面”考虑的很少,但也不是没有。在处理完秦可卿的丧事后,她对从苏州归来的贾琏自称:“见识又浅,口角又笨,心肠又直率”[6](P135)、“没见过世面”[6](P135),让贾琏替她在贾珍那里好歹描补描补。她在贾琏面前主动示弱,既谦虚做人,又保存了些男人在上的“体面”,可是这样的时候极少,当她发现贾琏和鲍二家的偷情时,又哭又打,寻死觅活,见众人来了,便开始往贾母那里跑,最后让贾琏颜面丧失殆尽。而在整治尤二姐时,她采取了新的策略,与宦氏相比较,王熙凤的确已经不是新型的妒妇了,但她却是一个循序发展的典型。

对于宦氏来说,也不仅是“存丈夫体面”,还对丈夫有情。在宦氏和束生之间,作者多次用到“恩爱”一词,束生自己也认为:“他替我恩爱最投,自结缡以来,曾无半言参商拂逆。”[1](P69)当宦氏对王翠翘进行报复时,只因“恐怕伤了夫妻情义”[1](P91),才没有追究“携赃”逃走的王翠翘。为了救宦氏,束生跪求王翠翘开一线生路,足见他们夫妻有情。而其他小说在表现这一点时却是薄弱的,例如潘金莲对西门庆不能说一点儿情分都没有,但表现出来却是如吸了毒一般麻木的性依赖。《聊斋志异》中的江城和高生也有过“相得甚欢”[4](P855)的时候,但反眼若不相识。《姑妄言》中的悍妇火氏只要看见丈夫铁化回家,便像见了冤家,非骂即嚷。而《醒世姻缘传》中的薛素姐和狄希陈之间是前世的冤孽,今世的仇敌,好像素姐心里只有你死我活的仇恨。在我们以往的文学作品中,多数妒妇对丈夫只有妒而少了情,或者是前后判若两人,这似乎不符合生活逻辑和常情。

王熙凤和贾琏虽然也是一对冤家,但是《红楼梦》不止写了王熙凤和贾琏之间硝烟弥漫的战争,也展示过凤姐柔情的一面。例如第十四回中交代,贾琏带领林黛玉奔父丧未回,昭儿从苏州回来报信,凤姐因当着别人的面未及细问,耐到晚上又细问了一回,连夜为贾琏打点衣服,再三叮嘱昭儿小心伏侍,四更才睡下。等贾琏从苏州回来,凤姐笑道:“国舅老爷一路风尘辛苦。小的听见昨日的头起报马来报,说今日大驾归府,略预备了一杯水酒掸尘,不知赐光谬领否?”[6](P134)凤姐的调侃别有趣味,也别有深情。实际上,凤姐和贾琏之间的矛盾多因贾琏好色而起,凤姐的确没有子嗣,但是贾琏好色绝非为了子嗣。《红楼梦》后四十回中,凤姐去世之时,心怀抱怨的贾琏“想起凤姐素日来的好处,更加悲哭不已”[6](P969)。王凤姐的情似乎被她的泼辣遮蔽了,可是她并非无情,她和宦氏一样是“别样”妒妇“别样情”。

宦氏和王熙凤的另一个共同点是,她们不仅都出身贵族,而且极具理家才能。宦氏“乃吏部天官之女”[1](P58),而束生不过是“父亲开店临淄,家事富饶”[1](P58),因此她在家庭地位上占有绝对优势。“自束生母亲死后,便是宦小姐掌管家业”[1](P12),“手下事情甚多,宦氏井井有法”[1](P12),束生却远不及她。同样,王熙凤出生身于四大家族之一的金陵王家,有势也很有钱,尤其在其他三大家族地位衰落的时候,独有她的叔父王子腾升任九省督检点。她嫁到贾府后独揽大权,又有娘家做靠山,显然在家庭地位上不同于以往的妒妇。从身份和地位上来看,宦氏与王熙凤最为接近,尽管宦氏还不及王熙凤生活在一个大家族里,身兼家庭和社会的多重关系,能够有机会进入到以男性为主体的社会群体关系中,但是她和王熙凤一样身为主母,并牢牢地掌握着家庭行政和经济大权,这便决定了这类女性开始挣脱了对男性的绝对依附,也决定了她们干预男性的模式发生改变。

在古代小说发展过程中,无论是唐传奇、宋元话本,还是后来的明清小说,小说文本所表现出来的“女性意识的萌芽和觉醒”似乎一开始就是以与传统道德相悖离的状态表现出来的。换句话说,女性的情感和愿望是用欲和丑来展现的,是用女性的实不自尊、实不自重、实不安分来体现的。明末清初的小说中那些希望能够在情感上获得平等的妒妇,在家庭中常常是自失风范、自行放任、自甘沉沦。而宦氏和王熙凤不属于这样的类型,她们区别于以往妒妇的“凶悍”和“丑恶”,作者没有让她们费尽心机地丧失人格,也没有把她们诋毁和丑化到骇人听闻的地步,而是用“奇妒奇才”,展示了她们的体面和尊严,也昭示出了她们的深情和才干。因而她们能够以“别样”的姿态弥补了千篇一律的“妒悍型”女性形象内在的缺陷。

二 嫉妒手段的差异:不同的“隐忍”和“狠辣”

全面考察宦氏和王熙凤这两个人物,可以看到她们在嫉妒中表现出来的状态和所采取的手段均有很大相似性。宦氏在丈夫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王翠翘“掳进侯府”,与王熙凤趁贾琏外出之机将尤二姐“赚入大观园”的手段基本相似。从这一点上来看,宦氏似乎是王熙凤的原型,但是二者的心态和手段的施展又不尽相同。

(一)“隐忍不发”和“先忍后发”

宦氏和王熙凤都在嫉妒中表现出了“隐忍”,但是王熙凤却远不及宦氏。宦氏在得知束生偷娶王翠翘的事情后,竟笑道:“正要他瞒我,若他明对我说,我倒要体贴丈夫志气,惜我自己体面。他既瞒我,我便将计就计,弄得他无梁不成,反输一帖。看他们可能出我之范围么?[1](P68)宦小姐可谓处变不惊,机敏果断。待有家奴来讨好汇报,宦小姐不待讲究便以挑拨离间的罪名掌嘴三十,接着以拔去四个门牙的酷刑严惩那些“造言”的家奴。宦小姐此时并非是要发泄怨气,而是要制造假象,进而迷惑束生。

而王熙凤没有宦氏那么从容镇定,当她从平儿口里听到尤二姐的风声时,先是冷笑了一声,接着秘讯家童。在拷问兴儿的过程中,她时而冷笑,时而厉声恐吓,时而被怄笑,这正反映了她复杂的心理变化,其实她要比宦小姐愤怒得多。在得知实情后,她不许兴儿、旺儿泄露半个字,她与宦小姐一样,想先封住下人之口。可是审讯完家奴之后,“凤姐越想越气,歪在枕上只是出神,忽然眉头一皱,计上心来。”[6](P599)凤姐从勃然大怒到渐趋冷静,又到伤心失意,再到生出害死尤二姐的计策,她的情感变化清晰地呈现了起伏跌宕的四个心理层次。不仅充分展现了她性格中阴险狡诈的一面,也揭示出凤姐内心深处少为人知的隐痛。

与宦小姐能够“隐忍不发”相比,王熙凤只能算是暂时忍耐,她最终还是原形毕露,大闹了宁国府。而宦氏却温和而冷酷地战斗到底了。包括在束生偷偷会见被囚于观音阁的王翠翘之时,她突然到来,二人吓得惊慌失措,她却满脸堆笑,慢言细语,吃了茶后,竟然欢天喜地同束生去了。王翠翘问了下人才知道,宦氏早就在楼下侯着了。王翠翘暗想:“真有卒然加之不惊、遽然临之而不惧的手段。一肚皮的不合适宜,满脸上堆着春风和气。”[1](P88)这让王翠翘感到恐惧而惊服。其实宦氏和王熙凤同样是“脚底下使绊子”,但宦氏克制到骨头里的理性却胜了王凤姐一筹。

宦氏冷静的外表似乎显得有些僵化,但在《金云翘传》中却不缺乏对宦氏心理变化的展示。例如束生与王翠翘猝然相见后,二人对面不能识,欲哭不能哭,宦小姐见了不觉“暗暗欢喜”[1](P81),心想“这番奈何他有趣,强似杀了这淫妇一刀矣。”[1](P81)接着三人共同饮酒,文中写道:

宦小姐快心意满……一为座上主翁,一为筵前歌婢,见他两下,眼彷徨,耳煎熬,不能一言相通,半语安慰。冷眼觑了,又可怜,又可笑。[自]道:“今日一席酒,足消十年气矣。”[1](P82)

5.新罪名法条设置是否科学。《刑法修正案(八)》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规定在分则第四章作为第234条之一,大概是强调该罪除侵犯我国器官移植管理制度外,主要是对出卖人体器官者身体健康的伤害。但是,要遏制有关人体器官犯罪行为,主要应通过加强社会管理,禁止非法移植行为,使器官移植走向正规,对延长人类生命作出贡献。因此,将本罪规定在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中值得商榷。

而后宦小姐又想“罢,今日且饶他一着,明日再摆布他。”[1](P83)作者对宦氏心理活动的揭示是具体而生动的,这种洞若观火的心理层面挖掘,把宦小姐“隐忍”之下的刻毒暴露得一清二楚。毋庸多言,宦小姐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解恨”和“报仇”,强似杀她一刀,能消十年的气,这种心理非常病态,却又如此真切,恐怕读者们也不知道应该为之痛,还是为之快,还是为之怒。总之,中国古典小说中妒妇的形象还是第一次这样新鲜、精彩和刺激。

实际上,宦氏和王熙凤一样不能隐忍,也不是真正“隐忍”。可惜类似她们这种复杂的情感和心理在明清小说作家的笔下往往被压抑、疏离、搁浅和弃置了,妒妇的不平、压抑、苦楚和辛酸根本就不被重视,甚至成为被嘲弄的对象。而由宦氏和王熙凤这两个人物可以看到,在古典小说中妒妇的内心体验也曾被感知、被强调、被证明和被呈现。

(二)“精神折磨”和“置于死地”

宦氏将王翠翘掳进侯府,并非要将王翠翘置于死地,她只是想看丈夫和王翠翘的笑话,借以出气,如果她想害死王翠翘的话,在掳进侯府的过程中易如反掌,因而她的报复中带有捉弄、戏耍的味道。当她见了王翠翘写的“供状”后,萌发了恻隐之心,同意王翠翘去观音阁抄经,王翠翘也觉得这一安排开了一线生路。后来,宦氏明知道丈夫打算让王翠翘逃命,却没有去阻挠。王翠翘携带财物逃走后,宦氏给了丈夫一个顺水人情,主动让家人揭去抓捕王翠翘的告示,也正因这一念之仁和恻隐之心,才导致被王翠翘报复回来了,如果她有王熙凤那种斩草除根的狠辣,也就不会痛失母亲和家奴了。

后来宦氏全家被王翠翘抓去,宦氏万分惊恐,但却不失大家风度。王翠翘让其招出宦鹰、宦犬,可以少分她的罪责,宦氏道:“发纵指示原是贱妾,军随将转,实妾之罪……抵妾之罪,妾心何安!”[1](P100)她在危急时刻勇于担当,很有气度。王翠翘命人打她的母亲时,她道:“愿以身替!”[1(P100)]王翠翘对她道:“你倒还是个任怨的女子。”[1](P100)可见王翠翘对自己的“仇人”也产生了几分欣赏,但是王翠翘还是毫不客气地斩了宦鹰、宦犬,也没有让宦氏代替母亲赎罪,此时王翠翘的毫不忍让,反倒让我们对宦氏产生了几分同情,恐怕读者也一时间无法准确评判宦氏本性的善恶。也正因为宦氏性格成分的复杂性,使她更为接近生活的原型,这也正是这个人物塑造的成功之处。

王熙凤比宦氏采取的手段高级得多,也狠辣得多。她既要置对手于死地,又要赚尽贤名。她“复仇”的步骤先是将尤二姐骗进大观园,骗进园后便吩咐丫鬟善姐不听尤二姐使唤,接着派旺儿买通张华去告状,同时派人买通了察院传唤贾蓉。然后图穷匕现,亲自打到宁国府,在贾母面前反复演戏,揭穿尤二姐淫奔的老底,指责其悔婚再嫁,从上到下形成对尤二姐的道德谴责和舆论攻势。偏偏得意忘形的贾琏领回秋桐,王凤姐正好“挑拨离间”、“借剑杀人”,最终导致尤二姐精神崩溃,在流产后无望自尽,到此王熙凤达到了自己的终极目的。比之宦小姐,王熙凤调动了一切手段,利用了一切关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力,事件传遍了荣府,为此大闹了宁府,同时惊动了官府。王熙凤对尤二姐不仅有精神折磨,而且造成了她神经崩溃。她没有亲手杀死尤二姐,而是用舆论的力量、道德的力量、宗法的力量,以至“敌人”的力量杀死了她。这不像潘金莲训练雪狮子吓死官哥儿那样显得低级而野蛮,也不像《红楼梦》后四十回中的夏金桂直接往汤里下药那样愚蠢。

王熙凤与宦小姐不同的是,她残酷到底,决不宽恕。可是对于王熙凤,我们无法用“罪恶”一词来概括她的一生。喜爱王熙凤的读者一定不会忘记,她的聪明才智和幽默谐趣,她的“杀伐决断”甚至具备了时代女性的特点。她一直被认为是贾府内部的蛀虫,可是也正是她在无力回天的时候还一直鞠躬尽瘁地维持贾府的大局。她虽然放诞和狠毒,但是她对刘姥姥的帮助,对邢岫烟的同情,对鸳鸯的敬重而不愿相累,对秦可卿的相怜,以及对平儿的道歉,对探春才华的赞赏,对晴雯尖锐个性的爱护等等,都使她更为人性化,也更为复杂。她的确有才气也很邪气,有贵气也很俗气,有霸气也很小气,她让人爱,也让人恨。她的嫉妒手段也正体现出了最残酷的爱和最不能容忍的恨,正因为这些,王熙凤与明清小说中那些“泼妇”、“悍妇”有了本质的差别。

三 结局设置的差异:作家的性别视角和作品的悲剧效力

在很多研究者看来,古代的男性小说家们在文本创作中流露出来的基本都是“父权中心意识”,维护的都是以儒教为主的性别等级制度。实际上,很多男性小说家的性别观念不尽相同,这就使他们笔下处于从属地位的女性获得了一定的灵活性和自由空隙,所以人们才会在古代小说中发现女性命运的多样性以及个体之间的差异性。因此,在考察妒妇悲剧结局时,不应该撇开性别因素所产生的作用。

明清小说中妒妇的结局不是洗心革面就是不得善终,而宦氏不属于这两种类型。由于她对王翠翘没有赶尽杀绝,作者也给她留下了一线生机。王翠翘从宦氏家逃走后,嫁给了山大王徐明山,徐明山将宦氏一家掳来替王翠翘报仇,宦氏被暴打了一百马鞭,痛失了老母和家奴。但是宦氏并没有洗心革面,她在面对可能被王翠翘处死的危急时刻,说道:“妾非不知尊敬夫人,但势不两立,一念不能割爱分宠,遂造这段冤家。”[1](P100)此时她仍然认为自己与王翠翘“势不两立”,没有一丝悔意。这一结局设置在很大程度上与《金云翘传》的作者青心才人①的性别观念有关。我们“在对文学中的性别因素进行考察时,势必需要将其置于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文化语境中;而古代文学作者的性别观念和创作心态,可以说是联系当时社会文化与创作文本的关节点。”[7](P150)作者青心才人生活在明末清初时期,此时社会风气初步开放而社会法则并没有松动,仍然是“男性中心意识”占主导地位的历史阶段。小说家们笔下既表露出“个性”与“人欲”的解放,同时也鲜明地暴露出对封建伦理道德与性别等级制度的确认和维护。青心才人与其他小说家一样,简单地把家庭不和睦的根由归罪于妒妇,他的这种看法也代表了明末清初很多小说家的思想,即“妇人之德,惟在不妒;事夫之义,贵乎有容”[8](P116),他们对妒妇深恶痛疾,因而要求妇女应该具备封建女德的宽容,同情妇女的不幸,却流露出对“一夫多妻”的羡慕。

因此,在很多描写“妒妇”的作品中可以看到,妒妇们承受了作家不平等的目光,满足了他们的泄愤的愿望,她们的嫉妒和疯狂显得毫无尺度。男性作家运用这种方式更能唤起人们对妒妇进行道德围剿,并且让这种围剿最终取得胜利。其实,这类小说的结局并非张扬了“女性的意识”,而是泯灭了她们反抗的企图。作家无法避免主体情感和主观意识在创作中过分地介入,也使作品显得不够客观和成熟。这样比较起来,青心才人把家庭矛盾归罪于妒妇的思想是可以理解的。相对而言,他的“性别观念”已经比同时代的作家进步了很多,他没有让宦氏表现出对“一夫多妻制”的主动认同,也没有对她进行严酷的惩罚,在道德衡量和情理判断上都不算“失却风范”,所以宦氏获得了一个让人“满意”的结局。

与宦氏不同,王熙凤最后的结局是不得善终。她害死尤二姐后,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但是贾琏在尤二姐死后对她已经怀恨在心,打算终究对出来,替尤二姐报仇。王熙凤只顾个人恩怨,唆使张华到官府告贾琏“国孝家孝之中,背旨瞒亲……强逼退亲,停妻再娶”[6](P602)的罪名,既反复买通官府,又要对张华斩草除根,这一切违背了贾府的整体利益及声誉,同时也是玩火自焚,她耗尽了心血,也耗尽了声名。在贾府大厦将倾的时候,“从来不信什么是阴司地狱报应”[6](P131)的王凤姐恐怕不会料到,自己的报应很快就会到来。无论她最后的下场是否被贾琏休掉,都必将“哭向金陵事更哀”。

不同于青心才人,曹雪芹没有给王熙凤留下最后的生机,但王熙凤却不是死有余辜,她的悲剧结局与宦氏以及其他妒妇存在着一定的差异:首先,王熙凤的悲剧更具有代表性,能够把宦氏和其他妒妇的悲剧因素涵容在内。王熙凤的悲剧结局进一步阐释了,在妻妾之间争风吃醋的战斗中,无论运用怎样“高级”的手段,都不但不能使自己走向真正的解放和自由,反而会招致更大的损失和不幸。王熙凤疯狂进攻完了对手,也毁灭掉了自己。然而更可悲的是,她真正的敌人却不是自己可怜的同类,认不清自己悲剧命运的缘由而奋力挣脱是可怜的,鲜血淋漓的无辜牺牲是可叹的,不择手段的同类相残又是这样可恨。在今天看来,妒妇的反抗似乎无可厚非,遗憾的是她们走在了通往自由的岔路上,在与封建道统的漫长抗争中她们作出了无价值的贡献和无意义的牺牲。可是即便她们选择了正确的斗争方式,也根本不可能取得最终的胜利,因为在脆弱个体与社会主体力量的抗争中,个体是注定要失败的,王熙凤的悲惨结局把这一点昭示得更加清楚。

其次,曹雪芹从性别的立场,对王熙凤所处的生存境遇加以观照。她不过是冰山上的雌凤,她在没落的贾府里扮演了“受害者与同盟者、被压迫者与压迫者的双重角色”[9](P58),作者强调了并说明贾琏的本性是“惟知以淫乐悦己”[6](P382),而没有把罪过全都推卸给妒妇。与其他妒妇一样,王熙凤是“一夫多妻制”的受害者,但王熙凤不是在这一制度下简单地牺牲掉了,她以自己的贪婪、欲望、狠毒对她的阶级进行了不屈不挠的背叛,她又以攫取者和施暴者的姿态,对父权夫权支配、控制、占有人身的局面进行了反戈一击,因此她的悲剧内涵较宦氏以及其他妒妇得到了极大的拓展。曹雪芹从没有对她进行过直接的攻谪和批判,更没有把她作为驯服的对象和欲望的载体,以及流露出对“一夫多妻”的艳羡,因此曹雪芹看待女性的“视角”明显比蒲松龄、西周生、青心才人等宽阔了很多,也包容了很多。同时,曹雪芹对笔下女性的悲剧饱含了深切的同情,他欣赏王熙凤的才华,赞叹她“脂粉堆里的英雄”、“女中的丈夫”,痛惜她“机关算尽太聪明”,也被聪明误了一生。其实“文学艺术不仅是现实生活的反映,而且是现实生活的反思;不仅是现实生活的反思,而且是现实生活的反悔。”[10](P211)曹雪芹通过王熙凤的死最终做到了这一点,这也正是王熙凤悲剧的辐射力和其他女性悲剧效应的最大差异。

由宦氏和王熙凤悲剧结局的差异,可以看到曹雪芹和青心才人能够对女性的悲剧结局做出相对真实的描述和相对客观的思考,他们这种不为时俗左右的探索精神,也驱策了后来的读者去探求小说史中女性形象发展的真实动力。我们不清楚作家能否做到“将历史上被压抑的妇女的声音、被埋葬的妇女的经历、被忽视的妇女所关心的问题,由边缘推向显著的中心位置。”[11](P103)但是,至少他们在这一过程中作出了贡献,即以小说文本的形式“为消失的女性历史留下了寓意深刻的集体记忆 ”[12](P48)。

就个体而言,在中国文学史上的确还缺少王熙凤这样深入人心的文学形象,很多单薄的女性形象与之相比都显得微不足道,但我们不能忽视宦氏这样的女性所产生的潜在影响,她们同样为小说史提供了“个性化”倾向的女性形象,并带来了“陌生化”的效果。无论在性格的开掘上,还是在生存状态的揭示上,都给了后来的经典文学形象以新的生成意义和拓展的空间,也为后来传统女性文学形象的改变开辟了崭新的方向。因此,她们的小说史意义也就不言而喻。

注释:

①根据目前的资料和学界看法,笔者判定青心才人为男性作家。

②“七去”又称“七出”,据《大戴礼记·本命》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多言,去;恶疾,去;窃盗,去。”

[1]青心才人编次.金云翘传[A].明清言情小说大观[C].北京:华夏出版社,1993.

[2]兰陵笑笑生.金瓶梅词话[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

[3]伏雌教主.醋葫芦[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3.

[4]蒲松龄.聊斋志异(卷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5]西周生.醒世姻缘传[M].山东:齐鲁出版社1993.

[6]曹雪芹.红楼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

[7]乔以钢.近百年中国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2008,(3).

[8]鸳湖烟水散人.女才子书[M].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3.

[9]刘思谦.我们距两性和谐还有多远——女性小说文本中的两性关系问题[J].南开学报,2008,(2).

[10]蒋孔阳.美学原理[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11]鲍晓兰主编.西方女性主义研究评介[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

[12]林幸谦.女性主体的祭奠——张爱玲女性主义批评Ⅱ[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I206

A

1004-342(2011)01-72-05

2010-07-26

刘雪莲(1977-),女,黑龙江大学中国戏曲与宋金文化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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