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按医学规律办事
2011-08-15刘淑英
刘淑英
(首都医科大学燕京医学院,北京 101300)
浅谈按医学规律办事
刘淑英
(首都医科大学燕京医学院,北京 101300)
客观规律具有条件性、不可违抗性、公平性,给每个人的机会是均等的;人不能改变规律,但可以改变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使规律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起作用。医学规律也是如此。无论医务工作者还是普通人,只要按医学规律思考和行动就能挽救生命,违背医学规律则会残害生命。按医学规律办事,本质上就是按医学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办事;在医疗实践中,应从四个方面实践。
医学规律;条件性;不可违抗性
1 一则生命奇迹的启示
据报道,2010年3月,澳大利亚女子凯特在医院生下一对龙凤胎,胎儿仅27周大。出生时,女婴情况良好;男婴体重仅907克,没有呼吸。医生对男婴实施20分钟抢救无效,宣布死亡。伤心的母亲不愿承认这样惨痛的事实,她把儿子的“遗体”搂在怀里,深情地抚摸、诉说,仿佛他还活着。2个小时后奇迹发生了,孩子出现生命体征,然后他睁开眼睛,越来越规律地呼吸。神奇的母爱使幼子失而复得,令医生难以置信,也令世人难以置信。
在自然界,所有雌性袋鼠都长有前开的育儿袋,袋内有4个乳头。袋鼠妈妈把出生后的宝宝放在育儿袋内,既安全、方便喂养,又能保暖并刺激生长。医学家受此启发,发明了一种早产儿护理的新方法——袋鼠式护理法,重点是宝宝与母亲肌肤相亲。临床结果显示,早产或出生时体重偏轻的新生儿,通过这种护理法能够降低感染率,降低罹患严重疾病率,改善睡眠习惯,减少体温过低风险。
分析上面的案例,抢救婴儿的医护人员应当是深谙“袋鼠式护理法”的,但是他们没有恰当使用,而是选取了常规抢救法,所以行而无果。凯特的本能之举,恰巧符合了医学上的早产儿护理法,她的幸运在于偶然契合了必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达到预期的目标,选择正确的工作方法很重要;幼小的生命,脆弱却顽强求生,医务人员不要轻言放弃;医学规律具有条件性和不可违抗性,但给人们的机会是均等的,无论医务工作者还是普通人士,只要按医学规律思考和行动就能挽救生命,违背医学规律则会残害生命。
2 按医学规律办事的本质
从哲学视角看,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那些外在的、现象的、偶然的联系都不是规律。在实践中,我们要注意区分这两类不同性质的联系,重点把握规律性的联系。
规律的根本特性在于它的客观性,即规律是事物本身具有的,它的存在、变化、作用结果,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只以所具备的条件为转移。我们思考问题、解决问题都要从现实条件入手,确认是哪一个规律在起作用或可能起作用,并分析其作用结果是否符合人的需要。
规律是客观的,但不是永恒的,它随着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人们不能创造或消灭规律,但可以改变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使规律朝着有益人类的方向起作用。
在医学领域,按规律办事本质上就是按医学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办事,通过创造有利条件或破坏不利条件达到预期目的;离开条件思考是空想,不顾条件行事则是蛮干。
例如,结石是人体内胆固醇的结晶,微小结石不易在体检中被发现。一些患者被确诊为患有胆结石后,往往结石个头较大,传统治疗方法是摘除胆囊。结果是胆囊消失了,产生结石的根源依然存在,只是生长点转移到肝脏去了。王明勇教师介绍的肝胆排石法,已经风靡全世界,它不手术无痛苦,既能排出结石,又能保留肝胆。这一绿色疗法说明:医生掌握医学前沿信息,对于指导医疗实践大有裨益;探索疾病发生和治愈的规律,寻求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方法永无止境。
3 如何按医学规律办事
3.1按医学规律思维,按医学规律治疗
肌体疾病和心理疾病都可能表现为身体不适,将某些心理疾病当成肌体问题治疗,不可能治本,也就看不到显著疗效,这正是某些心理疾病久治不愈的原因之一。可见,按医学规律思维、按医学规律治疗,话虽笼统,但决不是空谈。
关于人与规律的关系,列宁有段名言:“当我们不知道自然规律的时候,自然规律是在我们的认识之外独立地存在着并起着作用,使我们成为‘盲目的必然性’的奴隶。一经我们认识了这种不依赖于我们的意志和我们的意识而起着作用的规律,我们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1]
由奴隶到主人的质变是有条件的,需要经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自觉认识规律、自由驾驭规律的过程。在医疗活动中,人们往往高估自身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忘记医学规律存在的条件性原则。在本文开头讲到的案例中,负责接生的医生曾拒绝接受媒体采访。是的,由于医生抢救方法不当,对活着的婴儿宣判死亡,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情,该如何去面对公众的质疑呢。认识规律之前,人们偶然按规律办事,会收获意外的惊喜;认识规律之后,依然存在脱离规律办事的现象,会品尝到挫折的苦涩。
竹明先生在平衡养生说栏目讲过一个病例:有位女士长了脚气,通过手术的方法割掉了脚上的汗腺;接着腰部长了痤疮,又通过手术割掉了腰部的汗腺。后来这位女士得了癌症并不治而亡。这个不该发生的悲剧,与医生的错误诱导直接相关。中医认为:脾湿则下肢沉重,水道不通,长脚气是脾湿的反映,也是脾湿外泻的一种渠道。脾湿不能泻于体表则会长时间存于体内,毒性积聚生成恶疾将不可避免。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在医疗实践中时有所见。没有找到致病原因,就胡乱施治会缩短患者的寿命甚至夺走患者的生命,救人的医生也就变成了杀人的刽子手。在探求医学规律方面,中西医应打破体系的局限,相互借鉴、共同发展。
3.2 把患者利益放在首位,防止过度医疗
过度医疗,是指医生违背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超出病情实际需求,进行不必要的检查、治疗、用药等行为。
过度医疗不仅给患者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还给患者的健康带来巨大危害。如,抗生素滥用,直接导致了“超级耐药菌”的出现;让患者做成本高、创伤大的CT、造影、核磁检查,可能增加致癌的风险;器官移植的草率,使患者终生服用排异药物,增加了肝肾负担。
一名合格医生,不仅是患者的主治医生,同时也是患者的财务主管。医生的目标是让患者以最小的成本投入获得最大的康复产出,要避免对患者妄加诱导,浪费医疗资源,埋藏健康隐患。希波克拉底曾经告诫医生“不要做得太多”,医生的作用是发挥患者的自愈力促进病体康复,而药物的使用只是刺激和调动人的自愈力而已。
人们虽然认识了不少医学规律,并不等于这些规律会自动发生积极作用,它需要医生的医疗理性和道德自觉,实实在在把患者利益放在首位,实现医疗过程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
3.3 不治之症的治疗,重点放在心理方面
生活中需要亲人陪伴,患病时希望医生陪伴,这是人们在常态和非常态下的不同心理需求。胡大一教授说过:“理性和关怀是医学最重要的支撑,缺了任何一个,医学都无法真正飞翔。”[2]
希波克拉底认为,在人的躯体受到侵害的同时,心理也会受到恶性刺激[3]。患者求医不仅希望摆脱肉体的苦难,由于对医学知识的匮乏,对病情、治疗进程、后果无法控制和准确预期,往往带着焦虑、恐惧和孤独,来寻求一种心理的、精神的、社会的支持。合格医生都经历过专业训练,是患者可以信赖的依托,要注重对患者身心两方面的调治。
“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4]这是美国不知名的特鲁多大夫的墓志铭,真实地表达了人类医学的进展状态,也表达了一位恪守职业道德的医生的谦卑、质朴与责任心。由于医学本身的局限,有时医生对疾病也会束手无策,面对不治之症,医生的治疗重点应该放在心理方面。一位内科专家说过:那些慢性病患者,在疾病的折磨下,估计大概一半的人多多少少有点抑郁症。病态心理对患者康复极为不利,会削弱患者的意志,使机体免疫力下降。让绝症患者正确对待疾病,是一种有效的心理治疗,可以提高生存质量。医护人员应施予同情、安慰和鼓励,想方设法使患者精神振作。
3.4 防止夸大医生的作用,鼓励患者参与治疗
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没有患者全身心的配合,再好的医生和药物也可能无济于事。所以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治疗权,是极为重要的。
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面对的医疗环境是复杂的,交织着数不清的利益关系。
作为医生,把帮助患者早日康复或减轻痛苦视作自己的天职,这只是理论上的规定;现实中并不总是如此,名与利的诱惑很难说不会发生作用。患者希望医生是万能的神,但医生毕竟是有弱点的人,会存在知识局限、经验不足、技术不高、道德不完善等瑕疵。
有智慧的患者不会一生病就把判断力、控制权、处置权交给医生,而是快速收集疾病相关信息,了解自己身体状况,找到能够发挥主动性的部分,再和医生平等对话、共同协商,选择最佳治疗方案,这样可以有效防范错误医疗或过度医疗的发生。
要改变患者被动和服从的局面,需要扭转错误的认识。如:患者是一无所知的弱者,医生是无所不知的权威;生病就一定要找医生开药,忽视人体的防御能力和自愈能力;生病一定是坏事,看不到这是身体或生活需要调整的信号。
无论医生还是患者,都要牢记:珍爱生命,因为它是不可逆转的唯一;珍惜健康,因为它是快乐之本;尊重权利,因为它是利益的保证。
[1]列宁选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讴歌.医事[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6.
[3]何裕民.医学的哲学审视[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9.
[4]王一方.医学人文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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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1246(2011)21-0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