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民主思想与党内民主制度设计
2011-08-15何艳萍
何艳萍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 广州 510053)
毛泽东民主思想与党内民主制度设计
何艳萍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 广州 510053)
坚持科学的认识路线与发扬民主相统一,是毛泽东民主思想的一大亮点。毛泽东的民主思想深刻地影响着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党内民主的建设,对于我们坚持认识论和民主相统一的关系,坚持公众选择、保证大众参与、强调整体推进这三大党内民主制度设计遵循的原则有着重大意义。
毛泽东;民主思想;党内民主制度设计
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已经认识到民主的重要性,并作了很多相关的论述。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根据客观形势的变化,把巩固和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作为工作的重心,但由于当时的历史局限性,党内民主理论和实践都出现某种失误和偏差,民主发展进程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环。因此,认真研究毛泽东的民主思想,对于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党内民主、建立党内民主制度,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毛泽东民主思想的基本内涵
毛泽东历来强调民主的重要性,尤其重视发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并在探索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创造性地提出了坚持科学的认识路线与发扬民主相统一的问题以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工作路线与民主集中制相统一的问题。毛泽东十分强调哲学的认识论功能,他认为“什么是哲学?哲学就是认识论,不是别的。”[1]可见,他认为哲学只有从书本中解放出来,经群众掌握,与民主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才能更好地发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才能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1、只有建立和健全民主,才能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
毛泽东对民主与认识论关系问题的关注,最早可以追溯到民主革命时期。1928年,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就指出:“民主集中主义的制度,一定要在革命斗争中显示它的效力,使群众了解它是最能发动群众力量和最有利于群众斗争的,方能普遍地真实地应用于群众组织。”[2](P761)而对于什么是“集中”?毛泽东认为:“首先是要集中正确的意见。在集中正确意见的基础上,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叫做集中统一。”[2](P819)而民主集中制就是要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正确的意见,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随后,毛泽东多次论述了这个问题。1938年,他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中指出:“全党的党员和干部,高度发挥其积极性,才能取得胜利。所谓发挥积极性,必须具体地表现在领导机关、干部和党员的创造能力,负责精神,工作的活跃,敢于和善于提出问题、发表意见、批评缺点,以及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爱护观点出发的监督作用。没有这些,所谓积极性就是空的。而这积极性的发挥,有赖于党内生活的民主化。”[3]可以看出,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是党实现正确决策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党真正做到实事求是的前提,而这又依赖于党内生活的民主化。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党的领导任务也由领导革命战争转为领导和平建设,因此,建立和健全民主的问题就被提到了重要的位置。1962年1月,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总结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时提出:“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正确地总结经验。没有民主,意见不是从群众中来,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如果没有民主,不了解下情,情况不明,不充分搜集各方面的意见,不使上下通气,只由上级领导机关凭着片面的或者不真实的材料决定问题,那就难免不是主观主义的,”[2](P819-820)可见,毛泽东强调了民主是做到实事求是,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如果党内缺乏民主,使广大人民群众和领导干部不敢讲真话,不敢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同时,党的最高决策层也不虚心听取和广泛搜集各种不同的意见,那么就根本不可能做到实事求是,不可能总结正确的实践经验,更不可能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因此,只有健全和发挥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才能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
2、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在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充分认识到人民主权的重要性,他在为《政治周报》撰写的发刊词中就提出“革命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使中华民族得到解放,为了实现人民的统治,为了使人民得到经济的幸福。”[4]而群众路线思想是人民主权思想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重要因素。毛泽东曾指出:“在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5](P899)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的工作路线。从某种意义上说,毛泽东的民主思想来源于他的群众路线。而实践观点是马克思的基本观点,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是认识的来源。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人们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才能不断实现自身与外界、主观和客观相统一。毛泽东在探索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把实践观点和群众观点统一起来。他认为坚持群众路线,把群众的实践活动作为认识的源泉,就要求在人民群众中实行民主和发扬民主。没有民主,否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不让群众讲话,不让群众讲真话,不让群众发表自己的真实意见,也就不可能正确地总结群众的实践经验,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加不可能在群众的实践活动、实践经验中去检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与否,也不可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而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内在属性和本质特征。因此,人民当家作主是民主的本质要求,是最广泛、最真实的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这要求党在管理经济事务和国家事务时,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参与权、选择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只有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扬民主,才能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性与积极性,群众才会积极参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并大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这都充分说明发扬民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重要前提和条件。
3、正确的思想路线、工作路线是巩固和发展民主的重要前提。
思想路线、工作路线与民主是互为条件的关系。一方面,只有健全和充分发扬民主,调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才能在此基础上正确地总结实践经验,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但另一方面,要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实现社会主义的政治民主化,又必须对国内政治、经济的关系和状况有清醒的认识并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要执行真正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建国以来的经验教训,都可以说明这样一个问题,例如: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社会的阶级关系、阶级结构、政治状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剥削阶级基本被消灭,阶级斗争虽然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但已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我们曾对此作出错误的判断,得出错误的结论,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继续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并开展了大规模的疾风暴雨式的 “阶级斗争”,最终,夸大了人民内部专政的范围,缩小了民主的范围,严重地践踏了民主制度,破环了民主生活。在这样对党内政治估计错误、执行错误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引领下,连基本的、正常的民主生活都难以保证,更谈不上巩固、发扬和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了。由此可见,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正确地总结经验,就不可能集中正确的意见,就不可能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但另一方面,发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又必须首先坚持实事求是,对社会经济政治状况有科学的判断和认识。两者是辩证统一又互为前提的。
二、对党内民主制度设计原则的启示
毛泽东的民主思想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都从不同的方面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的民主思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在总结过去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后,第一次明确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6]这是对民主与社会主义关系的高度概括。江泽民在十四大报告中指出:“要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的意见、建议、批评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上来。”[7]胡锦涛也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着力增强党的团结统一。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8]
由此可见,这些年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党内民主建设,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在不断深化和发展党内民主。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9]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把党内民主提到如此的高度。同时,从毛泽东民主思想的局限性认识中可以看出,“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10](P296),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发扬党内民主,党内民主制度化建设是根本,而党内民主制度的设计原则是党内民主制度化建设的前提。因此,在结合毛泽东民主思想及其局限性的基础上,得出了党内民主制度设计原则的启示。
1、坚持公众选择的原则
民主政治的一般性、普遍性原则是公民的选择权。因此,选择合适的领导者,并把权力授予他们,是民主实现的前提。因此,密切联系群众是十分必要的,要做到“注意每一个工作环境上的每一个同志,不要让他脱离群众。教育每一个同志热爱人民群众,细心地倾听群众的呼声,”[5](P809)就要求落实公众选择的原则,让群众享有充分的选择权。只有这样,才能使干部做到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结合起来,才能使干部广泛地听取群众的意见。
同时,选举是民主制度不可缺少的环节,但目前中国的选举制度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有些地方实行等额制选举,这其实就等于违背了公众选择的原则,公众对掌权者的选择是任何民主政治都必须遵循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中国共产党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公众选择与党的领导权并不矛盾。党在干部的培养、任用、任免等各个环节可以充分地发挥自己的影响,并把党的领导与公众选择结合起来。
2、保证大众参与的原则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公众的民主意识正在不断地增强,越来越多的公民自觉参与到公共事务中来。加强群众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有利于增强群众的忠诚感和自豪感,尤其是对于党内重大事务的决策,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应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保证大众的参与,这是执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群众路线,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民主保证。要保证大众的充分参与,就应该提倡整个权力运作过程公开、透明,保障大众的知情权。
但另一方面,出于保护国家机密安全的需要,党内事务也要强调“内外有别”。但现实情况往往是,一些部门简单地用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笼统的条款为借口,把所有的信息都封锁,这就严重损害了大众的参与权。建立党内民主制度,保证大众参与的原则,要根据实际情况限制保密的范围,应当通过法律形式把党务公开及其范围明确规定下来,依照法律办事,减少随意性。同时,要划分不同的党内事务,使党内政治参与张弛有度。比如:关系到国家和全党重大问题的时候,应当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而对于基层选举,应扩大直接选举的力度;对于高层选举,应采取间接选举的方式,同时,要加大社会的监督力度。
3、强调整体推进的原则
当今的中国,改革进入到了整体推进的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发展,社会问题不断凸显,政治体制改革也必须与经济体制改革配套适应地发展。而发展党内民主也要强调整体推进的原则。整体推进党内民主,首先要对民主制度的各个环节综合考虑,配套改革。在公众权力授予环节上的民主,主要体现在选举过程中把党领导和管理干部的权力与公众的选择权结合起来;在决策环节上的民主,主要体现在领导者在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时要激发大众参与的热情,广泛吸收民众的意见,做到“从群众中来”,同时要加大党内事务的透明度;在监督环节上的民主,主要体现在决策的落实和执行离不开党员和一般公众的广泛参与,同时要注意区分行政监督和民主监督。民主制度上的这些环节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缺一不可。
整体推进党内民主,坚持公众参与的原则,保证大众参与的原则,要求对各级组织的相应责任和权力加以规范。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党,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向上级组织负责,才能保证党的整体目标的实现。但同时,作为一个实行党内民主的党,各级领导干部又必须体现公众的意志,并且在制定国家政策的时候,要充分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这是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推进决策科学化的关键。整体推进党内民主,要求从系统论上认识问题。权力授予、权力决策和权力监督等各个环节的民主是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孤立看待,就会产生理论和实践上的偏差。比如,权力授予不能落实,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就会被架空,民主就无从谈起;权力决策缺少大众的参与,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就不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民主就缺乏实践基础;监督不到位,就会导致权力的过度集中和膨胀,民主就会受到损害。因此,只有民主的各个环节相互协调发展,才能建立起健康有序的党内民主制度。
坚持公众选择、保证大众参与和强调整体推进这三大党内民主制度设计原则是相互统一的整体。坚持公众选择是保证大众参与的前提条件,大众参与是公众选择的重要表现,强调整体推进是坚持公众选择和保证大众参与的重要保障。
综上所述,坚持公众选择、保证大众参与、强调整体推进的党内民主制度设计原则是建立党内民主制度化的前提,是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保障。只有坚持党内民主制度的设计原则才能建立和健全党内民主的制度化建设,才能加快推进党内民主的发展,才能带动和促进社会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发展,才能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11]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积极借鉴毛泽东的民主思想,一方面,要坚持科学认识路线和发扬民主的统一,坚持群众路线、工作路线与民主的统一;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建设,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地位。此外,坚持大众选择、保证公众参与和强调整体推进的党内民主制度设计三大原则是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有效途径。
[1] 毛泽东文集:第八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90.
[2] 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3]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528-529.
[4] 毛泽东文选:第六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26.
[5] 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6]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68.
[7]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选编[Z].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8.757.
[8]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文献选编[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181.
[9] 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EB/OL].新华网,2002-11-17.
[10] 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1]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A84
A
1672-4445(2011)12-0006-04
2011-10-13
何艳萍(1985-),女,广东顺德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2009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与广东实践研究。
[责任编辑:钟 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