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同与秩序:民主改革时期佤族的国家认同研究
2011-08-15袁娥
袁 娥
(云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1)
认同与秩序:民主改革时期佤族的国家认同研究
袁 娥
(云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1)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稳定,防止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国家通过各种措施,帮助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平等,促进了各民族的团结发展,赢得了各族人民对国家的依赖和归属,国家认同意识不断增强。文章基于笔者的实证调查,以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佤族为例,描述了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与佤族的互动,探求其间佤族对国家的认同以及秩序的生成情况,进一步阐释了国家认同的建构性特征,指出佤族的国家认同之动力是江三木洛。
佤族;部落意识;国家认同;三江木洛;认同动力
国家认同,就是指一个人确认自己属于某一个国家以及这个国家究竟是怎样一个国家的心理活动。国家认同是一种重要的国民意识,是维系一国存在和发展的重要纽带。国家认同,实质上是一个民族自觉归属于国家,形成捍卫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的主体意识。因为任何国家都不是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形成的,国家认同的形成是在一定基础上建构的结果。本文基于笔者的实证调查,以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佤族为例,描述了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与佤族的互动,探求其间佤族对国家的认同以及秩序的生成情况,进一步阐释了国家认同的建构性特征。
一、佤族的部落意识
佤族,自古以来就繁衍、生息在怒江以东、澜沧江以西的广袤土地上,中国佤族与境外佤邦跨境而居。中国佤族曾经历过漫长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地主经济阶段。但在以后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佤族各地区由于内部和外部历史、地理条件的不同以及和周围民族交往的程度不同,社会发展水平很不一致,而每一地区的社会经济成分也较复杂。就其主要经济成分和政治特点来看,大体可分为三类地区,即阿佤山中心区、阿佤山边缘区和内地区。阿佤山中心区以西盟为主,包括澜沧的雪林、木嘎等地区和沧源、孟连的部分地区,占佤族总人口的28.6%,解放前这类地区盛行“刀耕火种”农业,具有原始农村公社土地制度的特征。阿佤山边缘区包括沧源、耿马、双江、澜沧和孟连的一部分以及西双版纳州的佤族地区,约占佤族总人口的63%,解放前这里已进入封建领主经济阶段。内地区是分布着佤族总人口8.4%的临沧地区的镇康、凤庆和保山、普洱等地,该类地区的佤族逐渐与汉族形成一个社会整体,已进入封建地主经济阶段。佤族的这三个分布区各自形成了其独特的方言,即阿佤方言,又称马散方言(以西盟马散语为代表),布饶克方言,又称岩帅方言(以沧源岩帅语为代表),佤方言又称孟汞方言(以永德孟汞语为代表)。使用上述三个方言的人数,以布饶克方言为最多,其次为阿佤方言,再次为佤方言。每种方言,又有土语的差别。①
由于特殊的自然和地理环境,加之落后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佤族地区长期处于与世隔绝的封闭状态,既不与中原王朝交往,各部落之间也不相互往来,各部落画地为牢,各自为王,即鸡犬之声相闻,近在咫尺,互不往来,互不相识,以致被称为缴外之地,“佧佤山远居边陬,历来不为国人所洞悉,近因英人强占,始引起国人注意……”②,“班洪虽为我国领土,然距省治甚远,久已视若蛮荒,益以频年多故,未克着意经营……”③正如佤族研究专家段世琳先生(男,70岁)所言:“直到李定国、吴尚贤到佤山开矿,才使佤族明确了自己是中国人,是汉族领导的中国人。因为在这以前,佤山属于‘徼外之地’,缅甸不管,中国不管。”
生活在佤山的佤族,世代处于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形态,长久以来与外界缺乏沟通和交流,加之长期受头人的控制和汉族地主的剥削,形成了和汉族人的民族隔阂。崇山峻岭不仅挡住了这一地区民族向外拓展的视野,也成了阻止民族交往的主要障碍。从而导致佤族在发展的道路中渐渐地脱离了时代发展的大潮,按本民族所固有的习性缓慢地延续着自身的历史文明。从历史的角度看,佤山地理的隔离最终隔离了佤山的近代文明,族群的隔离最终隔离了民族交往的纽带,从而导致佤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滞后。
解放前,沧源佤族是各自为政的村寨部落社会,但居住在各区的佤族人民,也有着原始部落的区别:岩帅区属于岩帅部落,班洪区属于班洪部落,永和区属于永和部落,单甲区属于绍兴部落,还有部分地区属于现在缅甸境内的绍帕和绍兴部落。各部落由于社会历史发展的不平衡,除了形成文化差异外,在语言和风俗上也各有区别。总体来看,全县最大的两个佤族部落,一个是以阿佤山十七王为首的抗击英帝国主义侵略的班洪王胡忠华,另一个是在抗日战争中壮大起来的岩帅田兴武。当时,沧源的社会经济形态还处在早期封建领主时期,土司、头人占据领地,各自为“王”,相互侵扰,纷争不已,民族群众绝大多数没有文化,对土司、头人有很强的依附关系,唯土司、头人之命是从。这时,国民党虽然已经在沧源设立设治局进行管理,而且建立了伪党部,推行乡镇、保甲制度,但由于民族隔阂,土司、头人势力割据,直至沧源解放前,设治局仅停留在对镇头目进行任命和催粮派款的初级管理上,未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统治。即便是催粮派款,也得看土司、头人的脸色,土司、头人不允许,设治局的粮款随即落空。所以,国民党的设治局只是个虚设形式而已,起不了任何作用。
由于历代封建王朝和国民党反动派、反动政权的黑暗统治,致使佤族社会经济文化长期处于落后贫困状态,直至解放前夕,占全县总人口80%以上的地区尚处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历史阶段,社会发育程度低,生产力水平不高,人民生活极为贫困。另一方面,佤山地处滇缅边界,既是中国的边疆地区,也是民族杂居、民族跨居的地区,加上交通的不便和文化教育的落后,佤山的国家认同意识处于滞后状态。对于这块神秘的土地,中央政权鞭长莫及。中原,对佤山民族而言,更是遥不可及。我们可以用一句话加以概括:出国容易,进省难。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中央政府的影响基本很难辐射到佤山。佤山远离国家权力中心,对佤族来说,国家是一个极抽象的概念,而与境外同源的文化环境与便利的地缘环境培养了佤族强烈的民族认同感。及至近代社会的变迁,随着汉佤交流的逐步增多,佤族的国家意识也逐步增强,至班洪抗英事件继而促成佤族的国家认同意识的升华。诚如佤文化研究专家指出:“应该说,佤族过去没有国家的概念,只有地区、部落的概念,很多时候,佤族地区就等同于国家。因为佤族祭祀社神,表示江山社稷。佤族爱这个自己居住的地方,就等同于爱这个国家。在他们的心目里,国家的概念就是祖祖辈辈的土地,是老祖宗在过的地方。有些老百姓你问他们是哪个国家的人,他们说不出来是哪个国家的人。后来就要求给小学生上语文课时,第一课首先强调的就是教育学生是属于中国人。解放初期两国划界,无论是缅甸,还是中国的佤族都形成了一致的共识:他们把佤邦叫做‘下面那个国家’,中国叫做‘上面那个国家’。现在国家的界限在两国人民的心中是越来越清晰。虽然在感情上我们是一家人,但事实上我们不是一家人。就好比我们的家庭和父母以及兄弟姊妹的家庭既是一个大家,但是我们又是不同的家,因为我们已经分开过了。”
二、建国初期国家与佤族的互动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稳定,防止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国家通过各种措施,帮助少数民族脱贫致富,促进了各民族的团结发展,赢得了各族人民对国家的依赖和归属,佤族的国家认同意识不断增强。
1、“直过区”政策与佤族的国家认同
沧源于1949年5月6日解放,1951年正式成立县人民政府,辖6区53乡,66424人。当时有5种民族,其中佤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5%以上。境内仅有几个小坝子,占0.8%,其余为山区,占99.2%。③
1955年3月17日,沧源县委在全县头人代表会议上宣布了沧源县不进行土地改革的决定,实行“直接过渡”的方法。具体说来,就是不把民主改革作为一个集中的系统的革命运动来进行,而是实行“团结、生产、进步”的方针,大力发展经济、文化,结合互助合作运动,以渐变的方式逐步完成某些环节的民主革命任务,即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结合互助合作运动逐步解决土地、债务等问题。在帮助发展生产力问题上,党和国家在这类地区采取了很重要的经济措施:一是大力扶持广大贫苦农民发展生产。通过“做好事,交朋友”,无偿地向贫苦农民提供大量的物资援助,解决口粮、食盐、寒衣、医药和籽种、耕牛、农具等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二是大力扶持群众兴修水利,扩大水田、旱地面积,改变“刀耕火种”的生产方式,以有效的方法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三是国家还积极发展国营贸易、组织信贷合作,增加社会主义的因素、群众需要买的资源可以向国营贸易点去买,急需的钱可以向信用社借贷,逐步摆脱债务,雇工剥削。
针对“直过”地区各族人民半数以上人口缺吃少穿,没有耕牛、农具,生产力十分低下的特殊情况,根据国家实行“多给少取”、大力扶持经济的政策,云南省委采取“只给不要”的方针,大力扶持群众发展生产。对“直过区”中特别贫困的各族群众发放生活救济款和救济物品。中央和云南省适时核拨、贷出生产建设费,以尽快帮助改变“直过区”“刀耕火种”的落后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发展经济。据不完全统计,1953年至1956年4年间,沧源县政府供应食盐30多万斤,发放籽种3685981斤,耕牛803头,雨帽、锄头、镰刀、犁头、铁锹、十字镐等家具23252件,寒衣12736套。银行发放贷款385058元,政府发放农业、水利、交通等扶持款115591元,救济款208887元,救济粮3041841斤。拨给沧源县民族特别补贴经费308921元。修大、小水沟486条,新开水田15352亩,比解放前增加59.2%,帮助群众渡过难关,恢复和发展了生产。国家还拨出专款、药品和医疗设备,配置医务人员,为佤族群众治病,逐步消除使群众谈虎色变的流行病和疟疾。仅沧源县岩帅区贺南乡的疾病死亡率由1953年的3.78%下降到1956年的1.13%,人口增加了147人,平均每年增加2.35%。1958年,沧源县的地方病发病率降低了34%。通过对“直过区”各族人民进行免费防病治病,使群众逐步破除迷信,不信鬼神,树立科学的思想观念,相信共产党。解放前,佤族没有一所学校,国家在“直过区”修建小学、中学,派内地教师到民族地区传授知识和文化,对学生的书费、学杂费实行免费,将不少民族上层和农民的子弟送入各级学校进行培养。截止1958年,临沧“直过区”沧源、耿马、双江三县共办小学285所,比1952年增长了16.8倍,沧源、耿马两县创办了初级中学,双江办了高级中学,填补了临沧“直过区”解放前没有中学的历史空白。国家用于佤族文化教育的费用,仅澜沧县从1952年至1958年即达47591元。④
正是由于党和政府实行了“多给少取”的方针和扶持政策,才有力地促进了佤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实现了“直过区”的历史性飞跃。佤族人感慨道:“解放前种瓜不结果,共产党来了,解放后种瓜又爬藤又有瓜”,充分表达了佤族的国家认同感。
2、团结公约与佤族国家认同意识的增强
虽然建国初期部分佤族头人及群众受国民党残军的煽动率领群众逃至缅甸,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头人率领民族武装进犯新建的地方政权,杀死解放军等情况,但是,在云南省委采取措施,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大量开展“访贫问苦”的工作后,人心得到了逐步稳定。谈到建国初期那段难忘的历史,岩帅大寨头人赵到不勒记忆犹新:“1951年,岩帅解放,对党的政策不明确,当时解放军来打国民党,以为是打老百姓,有40多户人家跑往缅甸,大多是富裕的头人,他们用马驮着银子,赶着牛到了缅甸。一般的老百姓,大约有50多户人家,多是伙头、贫民,他们只是暂时躲避到森林里。当时李弥残部驻军在岩帅,部分群众深受国民党的毒害还杀害了个别解放军。解放军分小组,每组2-3人到森林里宣传:‘对不起,你们回去吧,我们是来打国民党的。’老百姓听不懂汉话,解放军只能用行动来感化他们。他们把盐、米送给森林里的老百姓,怕佤族老百姓冷,还把自己的衣服也送给他们。一段时间,老百姓要回到家里来舂米带到山上,解放军帮助他们舂米、劈柴、挑水,甚至帮助他们做饭,然后就离开了,解放军是不会吃他们的饭的。这样,这些回村取米的人回家看到家里的东西并没有受到任何损失,而且还看到了解放军为他们真心实意地做事,这些人就主动地充当宣传员,劝说躲避在森林里的村民们回去。”
可以说,建国初期国家与佤族的互动是成功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政府与佤族还达成了相关协议(具体抄录于下),由此,佤族对国家的认同逐步建立并日渐增强,良好的社会秩序得以生成。
上困马与困马党政军协议书
1956年3月3日困马挨戛受匪特挑拨杀死人民解放军三人,这一行为是违背上困马头人群众的意愿,是严重破坏团结的行为,是完全错误的。上困马头人群众除已将死者尸首、枪支、物件送还解放军,并交出凶手挨戛给人民政府管教。参与者决心改正错误,欢迎解放军和工作队进驻上困马开展工作外,现经与困马党政军代表谈判达成下边协议:
(一)听共产党、毛主席、人民政府的话,坚持民族团结,不听信匪特的造谣挑拨,听到谣言即报告政府并积极协助追查。
(二)贯彻执行政府领导帮助兄弟民族发展生产的政策,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当前生产生活上的困难,给贫困者适当救济,领导群众逐步发展政治经济文教。
(三)贯彻政府尊重兄弟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全体人民尊重佧佤族的风俗习惯,不侵犯佧佤族人民的利益,佧佤族头人群众保证工作人员安全,不打解放军。
(四)协助政府追查国民党土匪特务及坏人,对自动向政府坦白自新的土匪特务坏人,政府可以从宽处理。
(五)上述协议于一九五六年于下困马达成协谈签订,即日生效,双方不得违背。
困马党政军代表:周德纯
上困马代表:许振国 彭启祖
中间证人:肖哥长⑤
(资料来源:以上资料由临沧市档案馆提供)
通过贯彻落实党对边疆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妥善安置了民族上层人士,改善了民族关系,缓和了阶级矛盾,沧源的政治、经济文化出现了初步繁荣的景象。佤族各部落还签订了团结公约,以佤族特有的方式进行剽牛盟誓,效忠于祖国。
团结公约
蛮海、敢诺代表于1956年8月26日在蛮海剽牛开会,决定结束过去相互仇杀械斗的局面,旧事不提,并双方共同修复过去因械斗而阻塞的道路桥梁以示团结,今后共同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团结起来,共同反对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土匪特务。发展我们的生产、贸易、文化、卫生事业,使我们和祖国人民一道共同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今后如哪一方再对另一方进行杀害,应受到政府和我们共同的惩罚。
蛮海代表:田拿保 田勤当 田尼不勒 李孔三陈尼甩(场有手印)田布来戎 田 桑
敢诺代表:赵三保 赵挨桑 肖戛考李戛保(场有手印)
政府证人:肖哥长 许振国 赵三保 田伯长公元1956年8月26日于蛮海
(资料来源:以上资料由临沧市档案馆提供)
与民族认同具有原生性因素驱动不同,国家认同是纯粹构建起来的概念,诚如亨廷顿所言,“国民身份”是可建可拆、可升可降、可要可不要的,即使是在一个人的心目中,国民身份占多大分量,也会随时间而有所改变。换言之,民族认同的根基性强,而国家认同的工具性强。国家认同需要建立一种政治和文化上的统一性,把一国内部具有差异性的族类共同体整合到统一的政治共同体中,同时,通过各种措施制造或者发明所有的族类共同体同属于一个国家民族的“想象”。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Anderson)把民族国家定义为一个“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它是想象的,因为即使是最小的民族的成员,也不可能认识他们大多数的同胞,和他们相遇,或者甚至听说过他们,然而,他们相互连结的意象却活在每一位成员的心中。”⑥这一定义直指形成任何群体认同所不可或缺的认知过程,主要探究民族国家认同感究竟如何成为人们的心理体验。用哈贝马斯的话说,现代集体认同“与其说是现成的,不如说是做成的”,其形成的典型就是从以“民族精神”(Volksgeist)为基础的民族到以公民为基础的民族的过程,历史学家盖尔温努斯(Georg Gottfried Gervinus)将之概括为一个对内争自由、对外争独立的过程。⑦
新中国成立前,由于佤族生活的社会往往较为传统和封闭,他们过去根本不具备国家意识,不知国家为何物,所以更谈不上国家认同。而原始的民族认同的存在,使得他们一直习惯以民族作为感情投射和忠诚的对象。这种传统导致现代国家认同更加难以建立。⑧在国家认同的塑造上,国家统治集体的确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国家层面,多民族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核心任务是将国民对各自民族的忠诚转变为对国家的忠诚,在尊重多元的民族认同基础上建构国家认同。⑨但是,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国家与佤族的一系列有效互动,佤族对政府、对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信任日渐牢固。波兰社会学家彼得·什托姆普卡指出:“政治信任被看成是在社会中获得的广泛信任氛围的反映。‘一般的社会信任被转化成与政治相关的信任,’它的存在是有生命力的政治体系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⑩在民主革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在阿佤人的心目中是一个神圣和光荣的称号,中国共产党因而获得了佤族人广泛的政治信任。信任是认同的基础,信任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本,而认同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一种政治情感。可以说,建国初期,佤族对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是高度认同的。这种高度认同既是建国前两条道路多年较量的结果,也是建国后各方面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反映;既来自政治上的地位提高,也来自经济上的迅速恢复和发展;既有对新制度和社会主义的信仰和遵从,也有对领导人个人的信服和拥戴。
三、佤族的国家认同之动力——江三木洛
建国60多年来,由于党的正确领导和国家的大力扶持,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相助以及佤族人民的忘我劳动,在社会主义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诸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原始落后的社会面貌已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佤族人亲身感受着中国经济所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纵向对比中增强了对国家的认同感,这在佤族日常生活中都有较为明显的体现。笔者在岩帅大寨蹲点调查时,看到每家每户供台上方的墙上都贴有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画像,有的还粘贴上建国初期十大元帅的画像,甚至把中央领导人的画像摆放在镜框里,和自家祖先神灵等同供奉,祈求国家发展、村寨平安、家庭幸福。在这里,毛泽东等国家领导人就成为了一种符号,现实利益的分享所形成的伟人效应对佤族起到了一种强烈的感召作用。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变迁,佤族人感慨:“共产党的政策西地蒙 (佤语,“非常好”的意思),唠咧唠咧共产党(感谢共产党)!”
在佤族的文化中,有一个家喻户晓的名词——江三木洛,就是一个完整体现“和谐”理念的词语。一说“三木洛”是佤族著名民间爱情传说《娥玢与三木洛》中男主角的名字。佤族崇奉纯洁、真诚的爱情,崇奉公平、和谐的人际关系。他们认为,娥玢与三木洛的爱情是至高无上的、神圣的爱情,是人类所有爱的精华。因此,“娥玢”和“三木洛”成了神圣的爱的代名词。另一说认为,很久以前,佤山有了商品贸易后,佤山有不少外族人来做生意,少数外族人是奸商,经常在市场上用短斤少两的假秤来骗人,而那时佤山出现了一个爱主持公道、打抱不平的汉子三木洛。有一天,他在市场上揭露了奸商,并当场撅断了假秤。在场的群众为他叫好,称他为公平的、秤一样的三木洛,即江三木洛。与这一传说类似但情节稍微有差异的则是:很久以前,佤族地区存在着斤两不一致的现象,所以,在不同的地方买卖东西就会有很大的出入。当时,人们对实物的衡量,认为用三木洛的秤称过的东西是相对公平实惠的,渐渐地人们也就习惯以三木洛的秤为标准来衡量实物,并到处宣扬三木洛的秤是最公正的,无论买卖都是最公平的。
尽管传说有差异,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江三木洛”中的“江”,在佤语里有两层意思,一种是“看(njiang)”的意思,因此,有人译为“看三木洛”。这里的“看”并非通常所说的“看”,是向三木洛“看齐”的意思,即以三木洛为标准、为榜样的意思;“江”的另一层意思是“秤(njiang)”,即“三木洛秤”。但“三木洛秤”这个名词,在这里却已超越了“秤”的本意,已经成为一种比喻物,用以比喻和衡量事物的轻重、得失、公平、正义标准的神物。这两层意思,无论是“看”还是“秤”,它们却有相同的内涵,“江三木洛”就是“三木洛标准”、“三木洛榜样”,是至高无上的标准和榜样。“江三木洛”这个词语,蕴含了意义深远而丰富的内涵,它具有公正、自然、和谐、宁静的意向,是佤族人民一切理想事物的代名词。倘若你问佤族人:“最理想的事物是什么?”他们毫不含糊地回答:“江三木洛!”公正、和谐是“江三木洛”的核心理念。“江三木洛”体现了佤族人民自古以来对一切美好事物的向往和追求,也是佤族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整合的核心理念。
因此,在建构国家认同的过程中,国家既要重视边疆民族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也要重视其民族文化价值的满足。工具理性是价值理性实现的基础和条件,价值理性是工具理性的目的,二者是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的统一体。⑪如何做到让佤族进行良好的政治社会化,增强并巩固佤族的国家认同感,国家需要做的不仅是要提供纯净的竞争环境,防止官僚体系制造和参与不公平竞争,保证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所需,保证结果正义的底线,而且,要包容文化多元现象,理解差异,尊重差异,努力消除阶层之间社会流动的壁垒,保证社会成员流动渠道的畅通,共同构建中华民族的共同文化。
注释:
①罗之基著:《佤族社会历史与文化》,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5年版,第134页。
②江如渊:《顺宁民众外交后援会致省府电》,载段世琳主编:《班洪抗英纪实》,云南民族出版社,1998年第1版,第19页。
③《云南民众外交后援会当会决议建议省府慎选边地官吏等要案》,转引自《佤山文化》,2007年第2.3期(合刊)
③中共临沧市委党史研究室编:《从社会形态的飞跃到经济社会的发展——临沧“直过区”调研资料汇编》,2005年7月。(内部资料)
④《云南边疆民族地区民主改革》,云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10月第1版,第229页。
⑤肖哥长,佤族,沧源县第一任县长。
⑥(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著,吴叡人译:《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6页。
⑦童世骏:《政治文化和现代社会的集体认同》,参见曹卫东:《欧洲为何需要一部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2-53页。
⑧黄岩:《浅析多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赤峰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
⑨沈桂萍:《民族问题的核心是国家认同问题》,《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
⑩(波)彼得·什托姆普卡著,程胜利译:《信任——一种社会学理论》,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8页。
⑪何明:《国家认同的建构——从边疆民族跨国流动视角的讨论》,《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
责任编辑:刘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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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994(2011)01-0166-05
2010-12-16
袁 娥(1976- ),女,云南文山人,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文化人类学理论与方法。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度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建国60年来佤族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变迁研究》(项目编号:09XJC850012)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