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投资案例评价—— 京畿道平泽市双龙汽车个案
2011-08-15边茂雄翻译全优
(韩)边茂雄/翻译:全优
目前,各国对于外国投资的关注正在日渐升温。这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从大的方面来看,这是因应世界资本主义发展而产生的必然现象;从小的方面来看,这是一个与个别国家有关企业雇员规模的增减息息相关的决定性问题。在韩国汽车行业里发生的双龙汽车事件,作为外国投资的一个个案,在中国上海汽车的主导下完成了第一回合,进入了由印度马恒达(Mahindra) 主导的第二回合。虽然在第一回合中上海汽车与双龙汽车的关系尚未完全理清,但是由于印度马恒达与双龙汽车之间已经签署了收购合同,不妨以此作为事件一个阶段的完结,重新回顾和检讨到现阶段为止事态发展的全过程及各个阶段。以下将从一般意义上整体把握事态的全貌,重新回顾分析韩国双龙汽车与中国上海汽车之间的关系,顺序如下:双龙汽车及上海汽车的现状、收购过程、收购后的经营管理状况、产业技术的泄露问题、①工会的活动、破产管理、企业回生程序的开始、印度马恒达的收购、以及常规性的探讨等。以上述分析为基础,本文还将重新检讨中韩双方对待双龙汽车事件各自所持的赞同和反对意见,并对其观点和论据进行概括性分析。
一、上海一双龙并购案
双龙汽车是韩国RV方面的领先汽车制造企业。其主要产品包括:RV的代表作双龙享御(Kyron)、超级雷斯特(Super Rexton)、爱腾(Actyon)和爱腾皮卡版(Actyon Sports)、新路帝(New Rodius)、以及高级轿车主席H(Chairman H)和主席W(Chairman W)等。双龙汽车在韩国有着深厚的历史根基,可谓是名副其实的韩国本土企业,历经数次收购和合并后,终被冠以‘双龙汽车’之名,成为了今时今日的双龙汽车。②
上海汽车集团是以上海汽车工业(集团)公司为中心的中国最大的汽车集团,旗下有多家合资公司和汽车零部件制造商。③主要下属企业有主力生产桑塔纳轿车的上海大众。此外,上海汽车还与美国通用合资设立了上海通用,并于1977年各出资50%集中力量生产高级轿车,年产量达到40万台。
上海汽车集团正是以上述这种合作经营的方式,保持着中国汽车产量第一的记录。但是,由于缺乏自主的汽车生产技术,且受限于合作生产的条件,陷入了难以进一步扩大市场、无法打入海外市场的困境。上海汽车集团收购双龙汽车的初衷,正是起源于此。
(一)并购当时韩国的状况
上海汽车收购双龙汽车之时,韩国汽车市场正经受着国内、国外强大的竞争压力。为克服难关,果敢地实施结构调整成为了当时的大趋势。例如,起亚汽车为解决国内市场滞销问题及保卫经营权而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却仍无法避免破产,最终被现代汽车全面并购;大宇汽车因长期无法扭转赤字经营的状况而终被美国大众并购;三星汽车自开业起就面临了无数争议和许多难关,目前已在办理被法国雷诺汽车收购的手续。
(二)并购的竞争状况
1999年12月底,双龙汽车的负债规模已达3兆4400亿韩元,陷入了613亿韩元的资本蚕食状态。中国蓝星集团等多家跨国企业参与了双龙汽车的买卖协商。蓝星集团由于受到双龙汽车债权团的反对最终退出。④
当时,正致力于进攻海外市场的上海汽车集团被双龙汽车债权团选定为出售的优先协商对象,自1999年起进入协商,并于2005年1月,以约5亿美元(合5909亿韩元)购得48.9%的股权。并购资金贷款的一半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另一半则由韩国的朝兴银行提供。此后,上海汽车仍不断购入双龙汽车股权,截至2006年8月8日止,共持有51.33%的股权。换言之,上海汽车已持有双龙汽车过半数的股权。⑤
上海汽车方面作出了留用全体职员、五年内加大投资至1兆2000亿韩元。用于新车开发及工厂建设、以及维持33万台年产量的承诺,终于平息了工会的抗议活动。⑥
(三)对上海汽车集团的评价
上海汽车集团收购了双龙汽车,一并购得其源泉技术等无形资产及其生产线等有形资产。由此,上海汽车集团获得了具备自主生产能力的生产线,成功打入了中国内需市场,并为其出口至韩国乃至欧洲确保了有利条件。换言之,中国上海汽车集团凭借其自身的资金实力和中国内需市场这两大优势,以进取型的收购方式取代了2000年之前以合作为主的技术引进和生产方式,达成了1958年成立以来的夙愿,获得了生产技术及出口能力和地位。
也有分析认为,双龙汽车正是因为忙于代劳中国的新车开发项目,才无暇顾及(韩)国内的新车项目。⑦不仅主要车型的技术和图纸,就连生产本身都转移到了中国。⑧
二、上海汽车对双龙汽车的经营状况
2005年11月5日,双龙汽车理事会决定免除过去6年来领导双龙的苏镇琯社长一职,并任命工程师出身的40多岁的崔馨铎(时任常务)为新的代理社长。2005年11月7日,双龙汽车代理社长崔馨铎在记者招待会上强调“双龙汽车将向中方合作法人派驻技术团队,加大生产设备的本地化,以此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并表明将通过S-100项目持续推动打入中国市场的计划。
对此,工会则批评,公司方面曾于2005年11月9日作出承诺,表示到2008年为止将投入10亿美元的资金,该承诺至今仍未兑现。并购当时,工会与双龙汽车、上海汽车三方各派代表,共同签署了一份特别协约,且该协约已通过国际律师完成了法定公证程序。协约内容大致如下:①保留全体雇员、团体协约及工会,②扩大生产和销售网络,③加大研究开发力度并扩大投资,④保障独立、透明的经营以及保留品牌,⑤缔结特别协约,⑥建立确保履行承诺的机制等等。⑨
工会还特别强调,曾两度与蒋志伟副总裁进行面对面协商,并得到其作出的截至2007年为止将对双龙汽车投资10亿美元的承诺。
2005年上半年,双龙汽车的销量为60908台,销售额为1兆509亿韩元,销量比去年同期下降11.9%,出现当期净亏损达658亿韩元的赤字。与此相反,出口则上升至104%。公司方面表示,考虑到内需市场的萎靡和原材料价格上升,已预估将出现大规模赤字,但由于出口环境景气,弥补了相当一部分损失。⑩2005年的当期净亏损最终为1033亿韩元。2006年上半年,再次出现176亿韩元的当期净亏损,公司方面于7月10日公布将实施裁员968名的应对方针。裁员规模相当于全体员工的12.6%之多。与上述的赤字状况相反,公司的营业状况尚算良好。营业利益方面,2005年为21亿韩元的赤字,2006年第一季度止步于255亿韩元赤字,第二季度则转化为153亿韩元的盈余。⑪
上海汽车收购双龙汽车一年半之际的2006年8月11日,工会开始投入总罢工。这起因于结构调整专家菲利普·墨斐被任命为双龙新社长一事。
双龙汽车凭借自救努力,终于在2010年第三季度将营利赤字扭转为盈余。内需市场售出7709台,出口13109台(包括CKD),合总销量达20 818台,创下了5206亿韩元的销售记录,合计营业亏损为249亿韩元,营业利益则为687亿韩元。截至第三季度为止,累计销量为57330台,销售额为1兆4499亿韩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为178%和112%,达成了214亿韩元的营业利益。从盈亏方面来看,虽然比去年同期有了大幅度改善,但是由于原材料、钢材价格的上涨和产品开发的相关费用开支增大,营业亏损达249亿韩元,与上一季度相比仍有小幅增大。⑫
三、技术泄露问题
国际上汽车企业间的收购与合并,多以技术资源共享为目的。以这种观点来看,对技术转让的批驳⑬是不充分的。要从本质上理解这种观点,可以从支撑它的论据入手。假如有人指出“双龙汽车倘若当初未被上汽收购,至今也就不复存在了”,则这里所包含的另一层含义是,“上汽并非故意放弃对双龙的经营权的,因此不应以‘技术外泄’为由对大股东妄加指责”。诚然,这种主张是上汽放弃经营权之前的产物。⑭在放弃经营并再次售出双龙汽车的今天,这种主张已经丧失了其说服力。⑮
(一)技术转让合同的签订
2005年1月,上海汽车着手促成双龙汽车汽油发动机工厂迁往中国一事,2005年11月,上汽全面替换了拒绝向中国出售双龙汽车技术的苏镇琯社长和金胜彦副社长(研究所长),并开始将双龙汽车的设计图带往中国。⑯
上汽收购双龙之后,双方于2006年签订了生产享御(Kyron)的“L-Project授权协议”。⑰通过这份协议,上汽以向双龙支付240亿韩元的版权金作为代价,获得了在中国建设发动机工厂和生产享御柴油发动机的权限。除了享御的技术之外,该契约还包含了在此技术上研发的运动休闲车SUV及其零部件十年内的生产及流通权限。可以说,上海汽车是以240亿韩元的廉价,全数购得了双龙汽车柴油发动机的所有技术资料。⑱
2008年12月,双龙汽车工会以窃取新车C200的设计图为由,临时扣留了有关中国籍职员。⑲
在跨国的汽车企业之间,即使是在收购合并之后,如要进行技术转让,也必须先由双方法人签订合同,并据此支付一定的转让费用之后方可实施。例如,法国雷诺虽然收购了日产汽车,却无法肆意窃取日产的技术。上海汽车也和双龙汽车在形式上签订了类似的合约。⑳
(二)不存在技术转让合同
工会方面曾数次对技术泄露一事表示怀疑。2006年7月,有报道称,上海汽车常务要求双龙汽车综合技术研究所所长李某向其提供“混合动力车中央控制装置(HUC)的源代码”,并通过职员金某等人将有关资料移交至上海汽车。报道又称,此过程既没有经过理事会的审议,也不曾签协议或制订任何技术转让协议。[21]2008年7月,韩国检方以涉嫌“政府出资研发的柴油混合发动机技术外泄”为名,搜查了双龙汽车研究所。
1.渎职与不正当竞争防止法
2006年8月11日,双龙汽车工会与投机资本监督中心针对双龙汽车代表理事蒋志伟及众理事的廉价技术转让一事,以涉嫌渎职为名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出控告。
韩国国家情报院于2007年1月向检方提交了关于混合动力汽车中央控制装置(HCU)源代码技术泄露事件的调查结果。
2008年11月10日,韩国检方以触犯不正当竞争防止及商业机密保护的相关法律和刑法方面涉嫌业务上渎职为由,对双龙汽车综合技术研究所所长李某、首席研究员金某、以及责任研究员朴某作出不拘留起诉,并以代表上海汽车主导技术外泄事件为由,对该研究所的中国籍副所长蒋某提出暂缓起诉。[22]
2.L-Project授权协议与产业技术泄露防止法的适用
(1)产业技术泄露防止法的施行时间
据检方公布的起诉原因,是否违反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和是否涉及业务上的渎职,是本案的争论焦点。由于该行为的发生时间先于产业技术泄露防止法的施行时间,因此该法律被排除在外。
(2)假设:产业技术泄露防止法的适用
①适用对象:是否属于国家核心技术
如果该事件发生在产业技术泄露防止法施行之后,该法律是否就适用了呢?换一个角度来看,这既是同一法律对不同适用对象的问题,同时也是双龙汽车L-Project授权协议的对象,即混合动力车的核心技术的转让可能性问题。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应该判断该技术是否属于国家核心技术。结论显然是肯定的。因为混合动力汽车中央控制装置(HCU)源代码的研发耗用了政府拨划的56亿韩元国家研究开发经费,且该技术作为柴油混合动力车的核心技术,已于2007年8月被产业技术保护委员会指定为国家核心技术。既然按规定完成程序且被指定为国家核心技术,则该技术是否属于国家核心技术的问题,可谓已没有必要多做讨论了。
②收购主体即上海汽车是否属于外国企业
再者,虽然上海汽车收购了双龙汽车,但是仍然可以对上海汽车是否属于外国企业这一点提出疑问。因为上海汽车和双龙汽车各自拥有法人,依照韩国设立准据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判定上海汽车确实属于外国企业。
③程序:知识经济部长官的认可与违反的后果
依照产业技术泄露防止法规定,授权协议需获得知识经济部长官的认可方可成立。[23]然而在本次事件中,这个程序被省略了。[24]
拥有国家核心技术的企业,如未依照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获得认可,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认可并将国家核心技术出口他国,则知识经济部长官有权向政府搜查机关委托调查,并且在把调查结果上报委员会且经委员会审议之后,对该国家核心技术下达终止出口、禁止出口、及恢复原状等命令。
但是,要下达上述命令,还存在两道障碍。
其一,本次技术泄露事件的事发时间先于产业技术泄露防止法的施行时间,可谓是不存在该法律的适用空间。[25]
其二,相关企业在M&A(收购合并)之后,经过了较长时间才暴露出技术泄露的事实——实际上事件的绝大部分也正在于此——基于资本维持原则和公司法两大原则之一的交易安全原则,恢复原状等措施是否可行的问题,也尚存在讨论空间,且大多难以得出确切的结论。
因此,为满足上述的现实条件,也有观点指出,事前限制对由M&A(收购合并)引发的国家核心技术泄露。
四、工会的活动和要求
(一)工会的活动
2006年6月1日,双龙汽车公司的管理层拜访了工会,传达了“对进行自愿请辞达成共同协议”的意愿。
工会也曾于2008年12月单方进行了为期15天的罢工活动。紧接着2009年1月,在上海汽车申请的法定管理受理后,法定管理者以人力缩减为由对2045名员工发出了解雇计划书。作为应对,2009年5月21日双龙汽车支部的工会以76%的支持率通过了全面罢工的决议,暂停了工厂的运作。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公司的不合理政策,法院也给予了公正的说法。[26]在2009年8月6日的劳务大协商中,停职的无级人员和非正式员工也得到了可以重返公司的许诺。[27]
在2009年9月8日的双龙汽车工会全员总会中,与会者以73.1%的支持率通过了退出上级团体-民主劳动组合总联盟的决议。自此,于1995年加入了民主劳动组合总联盟的双龙汽车工会终于在14年后转变成为企业工会,在制成车业界开启了独立工会的新篇章。[28]
2010年5月8日,双龙汽车全国游行示威活动[29]正式开展。[30]
2010年11月15日,金属工会的双龙汽车支部开始静坐示威。为阻止草率出售而成立的对策委员会也一同加入,在作为双龙汽车最大债权人主导出售的产业银行门前静坐,要求对双龙汽车被解雇员工进行复职并保障受雇人员的权益。[31]
(二)工会的要求
工会的要求主要有以下三点:
1.对因海外出售和技术泄露而引起的资本减少即减资负起责任。
2.投入政府资金。
3.设法解决解雇裁员的问题。[32]
五、上海汽车放弃对双龙汽车的经营
(一)经营不力以及法定管理的申请
2009年1月9日,双龙汽车的大股东上海汽车申请了法定管理。[33]为此资本投机监管中心、金融经济研究所和产业劳动政策研究所等机构于13日在首尔钟路区的中国大使馆前召开记者会,对此事展开了十分激烈的批评。[34]上海汽车宣布“将退出资产价值超过2兆的公司”。[35]据分析,上海汽车申请法定管理的原因,首先是双龙汽车资金流动性的恶化以及为逃避出借国内经营权。但作为大股东的上海汽车,并没有通过投入大规模的资金来解决问题,而是申请了法定管理,被批评是不负责任的做法。[36]上海汽车没有遵守收购当时定下的第一项协约-投资2000亿,对其外8200亿的负债也置之不理。[37]同时,上海汽车向韩国政府和产业银行要求支援后,被要求“先投资吧”,随即选择申请法定管理,这一行动也为批评落下了更多口实。[38]
1.法定管理制度的目的
不是债券团体,而是作为债务人,并且负有一定经营责任的大股东选择申请法定管理,是前所未有的解决方案。对此,外界指责法定管理制度的目的本应是:“法定管理是当企业面临破产的危机时,债权人为了偿还负债申请的。像上海汽车公司这种大股东申请法定管理的例子,在国内国外都是未曾有过先例的”。[39]
2.法定管理的对象是否被认可
双龙汽车并不是资不抵债,资本也没有被侵吞。外界指责称“经济学课本上也写道,即使是负债率达到150%,也算是财务状况健全,因此资
产价值超过2 兆的公司负债8200 亿元,其实是良好的状态”。[40]
3.为满足法定管理的条件,会计造假疑云外界怀疑双龙汽车公司和上海汽车公司故意放大双龙汽车的缺点以作为申请法定管理和裁员的根据,把在2007 年价值4240 亿元的物业损失夸大为2008 年的2124 亿元,相差一半(安进会计法人)。并以这种会计上的造假作为依据强行裁员。最终双龙汽车事件引起9 人死亡,3000 多人遭解雇,100 多人被押送拘留。[41]
4.重振企业的步骤
2009 年9 月15 日,双龙汽车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破产管理部门提交了企业重振计划书。重振计划书上有1 亿2321 亿元的债务偿还计划,以及大股东双龙汽车的持有股份削减等债券人的权利变更计划,新型车(C-200)开发计划,新股份发行计划等今后经营全面正常化的方案。上海汽车的持有股份收缩比例比外界预测的低(以5:1 的比例削减资本,使持有股份从51.3% 缩减到11.2%),仍然维持其大股东的地位。对于申请法定管理一事,大股东上海汽车负有最大的责任,本该将其持有股份完全移除或将减资的比例调整到10:1 以上,但计划书所写的股份缩减的比例太低,引起非议。不仅如此,新车型开发费用没有得到政府的支援,所有的这些因素都被指严重妨碍重振计划的发展前景。但双龙汽车的附件合作企业联合会债权团体的办事处处长崔馨铎认为,40% 用于转换出资,另外的55% 分三年分期偿还的做法实际上会令公司蒙受极大的损失,但是,这首先能为重振公司起到良好作用,因此公司必须咬牙承受。[42]
(二)周边的相关企业和居民
这件事还严重波及到双龙汽车所在的平泽地区的经济和250多个合作单位。由于没有收到汇票结算,合作企业暂停供应零件。[43]还有统计称,因双龙汽车结构调整而受到影响的工人约达到20万人。[44]
(三)马恒达(Mahindra)集团,签订收购双龙汽车正式合同
被选为双龙汽车优先合作对象的印度马恒达集团,在2010年9月1日开始的一个月间对双龙汽车平泽·昌原工场进行了精密的实地考察工作。[45]
2011年11月23日双龙汽车方面与优先合作对象印度马恒达集团签订了收购·合并的正式合同。[46]总收购金额为5225亿,而马恒达集团的股份持有率为70%。[47]正式合同包括了新股及公司债券收购的方法及手续,合同金,收购金额预付及结算,雇用保障等内容。
最重要的问题是,收购双龙汽车之后应该如何运作双龙汽车公司,但这无法事先掌控。如果债权团体愿意的话,可以要求马恒达集团对投资计划作出郑重的承诺。但是主要债权人产业银行表示,“对此我们不便介入。我们只要在收到修改后的债务偿还计划书之后,审查款项是否按要求回收”。[48]
马恒达集团也在包含了双龙汽车劳工组织和雇用人员保障,长期投资,避免纠纷等内容的三方合同上签了名。从合同方式上来看这不属于正式合同的一部分,而是一份三方之间的特别合同。马恒达方面表示会在国内对此合同进行公证以获得法律约束力。具体内容有:①雇佣关系稳定:保障对在职全部员工的雇用,还原福利保障制度,引入利益分配正常化制度,②投资及销售方案:为达到可持续发展,将投资最优原则,技术研究所和设计中心引入国内,[49]③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将税后1%的利润捐赠于履行社会责任的活动,④独立经营和自主品牌:获得独立法人许可,由韩国人组成的团队单独经营,维持双龙的公司品牌名称,⑤履行合议事项:在韩国国内对特别合同进行公证,组织成立劳工事务经营发展委员会等。[50]
双龙汽车综合管理者李裕一和马恒达集团高印卡(Goenka)董事长提出的目标是,通过将马恒达集团的资产能力,全球意识和市场推广竞争力与双龙汽车公司强大的技术竞争力相结合,作为运动型越野车(SUV)专业制造商能够跃进具有竞争力的全球性企业的行列。[51]
六、对双龙汽车出售的评价
(一)双龙汽车的出售过程
应该注意到在双龙汽车的出售过程中,中国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影响力。虽然在最初,中国的化工企业蓝星被指定为优先协商对象,但是在协商的最后阶段中国政府拒绝给予认可。其后把优先协商对象重新指定为上海汽车,中国政府才给予了认可。如果仅讨论技术泄漏的层面,对上海汽车的出售及移交的手段,只要在事件发生的时间点上还没有实施的话,都不能算作违反防止产业技术泄露法,但是在中国政府的影响力下,选择企业的收购及授权合同等方式,可以判为不当的违法行为。与美国的FINSA事件比照,这个结论就显而易见了。 如果类似的事件发生在美国,美国的法官一定会对上海汽车和中国政府间的关系进行调查并最终判定双龙汽车不可被收购。从国家核心技术保护体系这个角度来看,对于双龙汽车的收购和技术转移,最终必须有调动国家级保密措施。
(二)上海汽车的撤收
2009年上海汽车撤销了经营。中国方面最后算是单单取得了双龙汽车的核心技术。这个过程让人们重新关注不仅是经济层面的影响,还有社会层面的雇佣问题以及M&A过程中的国家核心技术保护体系的漏洞等问题。
必须注意到的是,虽然从双龙汽车被收购当时起国内就对技术移交引发的技术泄露问题展开了议论,[52]同时韩国产业银行在2007年给予双龙汽车2700亿的金融援助时,是以“没有债权团体的同意禁止主要资产出售的特别条约”作为整体的前提条件的。但是上海汽车使用该援助经费来偿还收购的费用差额,使这一特别条约失去了效力。[53]
(三)一般的评价
1.中国方面的一般性评价
(1)经营不力的原因和结果
-“在上海汽车收购双龙汽车的第三年,即2007年,双龙汽车已经不再发生赤字并开始创造利润。2008年2月双龙的New Chairman面世后,上海汽车恢复了其在韩国市场的信誉。”
- “随着轻油的价格大幅上升,双龙的运动型多用途汽车(SUV)的受欢迎程度逐渐下降,2008年6月以来,它在欧洲市场的销售量大幅降低。”“由于全球油价上升,全世界范围内SUV车和大型轿车的需求量剧减。”“双龙汽车的销售量减少了30%以上。”
- 2个月后 “在全球遭受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以汽车企业特别是SUV车为主导的汽车业界受到大的冲击,也是很正常的”。
- “2008年12月,双龙汽车由于流动资金不足,暂时关闭属下的两个韩国工厂,中断了生产。双龙汽车以400亿元(韩元)的价格出售平泽港口的工厂基地,而且还卖掉了正在建设中的工程计划,短期内强化了财政运作。”
-“2008年12月,双龙汽车社长崔馨铎表示,由于资金短缺,新产品的开发已经中断,要求上海汽车供应紧急资金。”
-“上海汽车承诺给予双龙汽车2亿美元(约13亿6000元)的援助金作为支援,但条件是双龙必须裁员2000名(相当于双龙在职员工总数的四分之一)”。双龙汽车劳工组织拒绝并抵制这一条件。
-“据双龙汽车的材料显示,2008年双龙汽车的预算亏损额达到了10亿元。”“至2008年12月止,合计短缺资金达到604亿韩元。2009年双龙汽车的资金短缺额达到6亿美元,到2010年1月又有价值2亿欧元的调换债券到期,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愈发严重。”
-“韩国政府是WTO会员国,因此政府无法援助企业。”
-“韩国产业银行表示,在上海汽车投入资金之前,不能向双龙汽车公司提供担保贷款。”
-“双龙汽车工会一直对上海汽车提出的结构调整,劳动力价格削减等措施表示反对。”
-“大部分汽车企业的内需与外需比例为3比7,而双龙车公司只达到了5比5。”
-韩国中央日报的金钟守评论员谈到,“最根本的问题存在于双龙汽车公司内部。性能和外观设计落后但制造成本却高昂的话,不具备竞争力终将被淘汰”“与技术泄露无关”。[54]
(2)投资问题
-“上海汽车解释,没有做出过投资10亿美元的承诺,只表示过在双龙汽车创造出利润后,他们作为大股东不会要求分配利润,而会把收益用于对双龙汽车可持续发展的二次投资上。”
-“在2006年双龙汽车发表的中长期发展计划中,投资的主体也是双龙汽车公司,并且明确表示‘双龙汽车会根据国际惯例通过多种渠道筹集投资资金’”。
-“双龙汽车公司从2006年9月开始要求所属销售公司全面代理中国国内双龙汽车的销售,而上海汽车则协助其开拓中国市场……销售量从2005年的508辆上升到2007年的6051辆,成为该年中国市场内SUV车型进口量的第一位”。在2008年相对困难的时期,也取得了“销售量4500辆的成果。”
-“从2005年到2007年实现了4次融资”。通过“2005年韩国助兴银行融资4300亿元(韩元)……2006年发行1500亿元(韩元)的企业债券……借出贷款2700亿元,2007年发行2亿欧元的调换债券”等方式支援双龙汽车。
(3)技术泄露的问题
-上海汽车方面提出,“劳工组织和部分团体宣称泄露的技术是混合动力柴油有机物技术,而上海汽车现在正在研究开发的技术是混合动力挥发性有机物技术,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上海汽车的混合动力挥发性有机物技术已在2010年被应用于大量生产中,而双龙汽车的混合动力柴油有机物技术才刚进入概念性的发展阶段。”
2.韩国方面的一般性评价
我们对上海汽车的撤出,法定管理,大规模调整雇员,马恒达(Mahindra)集团的收购等涉及双龙汽车的事件,必须在中立且具有普遍意义的立场上进行评价。[55]
-不能认为双龙汽车在世界汽车产业中的地位主要为制成车业界的一员。其标准是业绩须达到年产500万台,在韩国只有现代汽车集团能够接近这个数量,而双龙汽车在2008年的内需和出口总额为销售量8.2万辆的水平,占全国汽车产业整体销售量的2.1%。双龙汽车属于小规模批量生产汽车企业,并在走下坡路,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 把双龙汽车公司的主力方向转换为专业汽车企业,应该纳入重振方案。双龙汽车仍然保留着固有的SUV(Sports Utility Vehicle运动型多用途汽车)技术和高水平的柴油发动机技术。双龙木索(Musso)及雷斯特(Rexton)等型号就是好的证明。
- 政府和产业银行表明了“先调整结构,后投入公共资金”的态度,随后2646名法定代理人发布了人力资源削减计划。不考虑长远利益进行大规模裁员,是美国三大汽车公司(福特,通用,克莱斯勒)使用的重振手段,但这种方式没有效果,终将失败。
- 劳动组织也以为上海汽车公司不会轻易撤出韩国市场,因此通过‘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式罢工等斗争战术对其施加压力,但结果证明那些都是对事态的错误判断。
- 只能通过政府出面,为事件涉及到的几方当事人提供进行全社会范围内讨论和对话的机会。参与讨论对话的将有工会当事人,经营者团体,上级劳工组织,市民团体代表等。[56]
- 上海汽车最终未能通过双龙汽车的技术建立中国市场,由此可以看出对技术泄露抵制的效果。但是从后续效应和长远利益的角度来看,结果并不尽如人意,虽然防止了核心技术的泄露,但是其他水平的技术应该大胆地传授出去,才能在后续阶段获得层层递进的相互支援。[57]
注释:
①关于技术泄露问题,曾一度引发极大争议的事件可列举如下:由UT斯达康收购3R事件引发的对CDMA技术泄露的争议,由BOE收购Hydis事件引发的对TFTLCD技术泄露的争议,由上海汽车收购双龙汽车事件引发的对汽车技术泄露的争议等等。参照金钟吉,法律新闻报道(2010.07.11)“Hydis与双龙汽车”。
②以下是直到冠名 “双龙汽车”为止的企业历史:1954年1月,坐落于首尔麻浦区的河东焕汽车制造所正式成立,专职生产大型客车。1962年12月,与东方汽车工业合并,改名为河东焕汽车工业(株)。1966年,实现韩国首例后方发动型大型客车R66车型的出口。1967年5月,与新进汽车(大宇通用汽车的前身)开始业务合作。1977年2月改名为东亚汽车。1979年,将工厂迁至京畿道平泽郡送炭邑七槐里(现平泽市七槐洞)。1984年12月,并购了专门生产科兰多(Korando)的(株)巨和汽车。1985年8月,把位于釜山周礼洞的生产设备迁至平泽,进行统一管理。1986年11月,东亚汽车(株)被双龙集团收购。1988年3月,正式更名为双龙汽车。(网页:http://www.smotor.com/;韩民族新闻报道资料(李衡燮记者,2010.11.25),“双龙汽车三者协议,怎样防范‘霸王餐’”—马恒达,缔结双龙汽车劳资关系和投资优先等原则,债权团无‘投资决议’作保,似无法律约束力)。
③集团名称: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所属机构: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数目:161(http://www.smotor.com)。
④除了归因于韩方债权团的反对之外,也有分析认为,应当将此归因为中国政府的影响力或不认可。
⑤李正焕博客文章(2006.8.8)“中国上海汽车的双龙汽车袭击事件”。- 参照 http://www.leejeonghwan.com。
⑥李正焕博客文章(2006.12.31),“双龙汽车结构调整议论中的遗漏事项”。 参见 http://www.leejeonghwan.com。
⑦双龙汽车为打入高级轿车市场,自2006年起即着手准备的准中型轿车(B100)、中型轿车(U100)等项目通通化为泡影,而雷斯特(Rexton)的升级版车型(Y300)的上市也延期到了2010年底。就连双龙汽车唯一保留下来的新车项目,即2009年9月的准中型SUV(C200)的上市计划也增加了不确定性。 朝鲜日报报道资料(崔元锡,2008.12.30)。
⑧2010款双龙享御(New Kyron)预定于2009年在上海附近的工厂生产,Chairman W则会以上海汽车的自身品牌Roewe于2009年在中国上市。而双龙汽车原计划投放韩国的C200车型,预计将于2010年起冠以上海汽车的自身品牌正式在中国投入生产。此外,对于新车开发这一未来指向型的问题,有批评指出“上海汽车收购双龙汽车之后推出的新车,全部都是收购以前已落实开发的车型,因此可以认为收购以后根本没有开发新车”。 朝鲜日报报道资料(崔元锡,2008.12.30)。
⑨平泽市民新闻报道(第297号,李哲亨记者,2005.11.09),参见“双龙汽车苏镇琯社长被全面免职”。
⑩平泽市民新闻报道(第297号,李哲亨记者,2005.08.24),参见“双龙汽车生产线增设计划‘明年才’——与上海的中长期国际战略完成后再续”。
[11]出售双龙汽车以后的日志:2005.01.上海汽车收购双龙汽车,双龙汽车大罢工,2005.05.缔结关于公司增加投资的特别劳资协议书,2005.06.推出双龙享御(Kyron),2005.09.推出双龙路帝(Rodius),2005.10.推出双龙爱腾(Actyon),2005.11.苏镇琯社长免职,2006.3.推出双龙雷斯特Ⅱ(RextonⅡ),2006.06.宣布将进行结构调整,双龙汽车与中国缔结授权协议,2006.07.公布结构调整方案,2006.08.任命菲利普·墨斐为共同代表理事,工会投入总罢工。参见韩民族报报道(徐秀敏记者,2006.08.13),“上海汽车收购一年之际……双龙汽车劳资双方‘全面冲突’气氛紧张”——公司,任命结构调整专家为社长……核心技术开始向中国转移,工会,“不履行雇佣承诺·技术泄露” 总罢工·告发管理层。
[12]京仁日报报道(金钟浩记者,2010.11.15),参见“双龙汽车经营利益转为黑字——第三季度业绩为687亿韩元……新车效应和进取型市场策略牵引”。
[13]技术转让方面的违法行为,可以按照严重性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指,未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就擅自盗取技术。第二阶段是指,虽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裁定的转让金额却连新车开发费的十分之一都不到,而就连这部分款项也未如期支付。第三阶段是指,未经政府许可非法泄露国家出资研发的柴油混合动力车技术。在这三个阶段中,韩国政府始终给人一种袖手旁观的印象。参见韩国网络新闻Pressian报道资料(吕正敏记者,2009.01.13)。
[14]参照韩国证券股评人容大仁,朝鲜日报报道资料(崔元锡,2008.12.30)中引用的发言。
[15]参见平泽市民新闻报道资料(第545号,2010.11.24),“马恒达(Mahindra),签订收购双龙车正式合同”。
[16]参见朝鲜日报报道资料(崔元锡,2008.12.30),“双面上汽”。
[17]梁承雨(2010),37页,注释73:“该授权协议是指,在约定的十年期间,双龙汽车将向上海汽车提供享御(Kyron)汽油车型的生产技术,并将在此基础上改造的车型及零部件的生产与流通权限转让给上海汽车,而作为相应的代价,上海汽车则同意向双龙汽车支付240亿韩元的条件”。然而众所周知,“上海汽车并未如约支付该款项”。
[18]工会方面指称“上海汽车利用廉价买入的技术,削弱了昌源发动机工厂的力量,合并了技术研究所,与中国方面签订了零部件协议。诸如此类的举动都说明了上海汽车正在一步步着手落实技术泄露和结构调整的计划”。参见韩民族新闻报道资料(徐秀敏记者,2006.08.13)。
[19]参见朝鲜日报报道资料(崔元锡,2008.12.30),“双面上汽”。
[20]朝鲜日报(崔元锡,2008.12.30)称,据双龙汽车研究所有关人士透露,“开发一辆新车需要投入3000~4000亿韩元”,但是“上汽所购设计图的价格合算起来,相当于其收购双龙时投入的5900亿韩元的3~4倍之多”。而韩国网络新闻Pressian(吕正敏记者,2009.1.13)则指出,“新车型的开发费用往往高达3000亿韩元,而在产品尚未成熟的研究开发阶段,该费用更可高至开发费用的3~5倍之多。但是上汽支付的金额实在少得可怜。迄今为止上汽所购得的技术,实际上已高达数兆韩元。”
[21]梁承雨(2010),37页以下。
[22]参照韩国日报报道资料(2009.11.11),“企业,勿提海外并购,“霸王餐”的警钟再次敲响”;梁承雨(2010),38页,注释75。
[23]产业技术泄露防止及保护的相关法律(2006年10月27日制定第8062号法律,2009年1月30日修订第9368号法律)第十一条(国家核心技术的出口等)第一项规定,拥有获国家研究开发经费支援研发的国家核心技术的机构,如欲通过出售、转让等手段将该技术出口至国外(以下称“国家核心技术的出口”),需先得到知识经济部长官的认可。(2008年2月29日修订)。
[24]梁承雨(2010),39页。
[25]金民倍(2008),203页;梁承雨(2010),40页。
[26]在2010年8月9日,法院对2009年双龙汽车的罢工人员给予了裁决。对工会22名干部的上诉进行主审的首尔高等法院,将裁决书交予第七刑事部(注:陪审团中负责刑事事件的部门),裁决书上写道“工会人员在公司召集的劳务人员的施暴及警察的镇压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并且被断水断电,医护人员的进入也被阻止,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连作为人的基本生存都没有得到保障,可以说被逼到了绝境。对于他们而言,警察的应对方式过于激烈,侵犯了人权。”参考Oh My News报道(允胜浩记者,2010.08.29.)。
[27]警察厅厅长的候选人赵贤午在国会人事听证会上曾说过“对双龙汽车事件的成功镇压,是最值得自豪的功绩”。正在开展复职斗争的全国金属工会双龙汽车昌原支会会长刘世钟(39岁)要求“粉碎组织操纵,誓守民主工会,释放拘留人员,恢复非法解雇者职位”。参考Oh My News 2010.08.29报道(允成浩记者)。
[28]对于是否退出上级团体的问题,工会超过半数的在册人员进行了投票,以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产生了表决结果。投票当天,组织中的2642人-占总人数3508名中的75.3%参加了投票,其中73.1%的人(1931名)对退出表示赞成,反对的人只占投票者的9.9%(264名)。News Tomato新闻报道(金英泽记者,2009.9.9.),双龙汽车工会的做法是否“预示着退出民主劳动组合总联盟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双龙汽车的退出是劳工运动方向出现偏离的结果”,也是脱离公共部门工会的“端倪”:外界认为“韩国劳动组合总联盟的政治斗争和内部政治派别纷争,双龙汽车事件时扮演操纵者角色失败等原因”起到了作用。即批判“总联盟的劳工运动方向不符合时代的进程,反而引起了组织人员之间的矛盾”。
[29]从“解雇就是杀人犯罪”这个口号中一眼可以看出劳工人员们迫切的要求。李昌根(金属劳工组织双龙车支部的企划室长)表示,“双龙汽车在罢工一年后重新向梦想出发”,参照http://blog.daum.net/。
[30]2010年5月21日是曾在2009年在全国引起震动的双龙汽车工厂静坐罢工迎来一周年的纪念日。六个曾经茂盛的生命化为鲜红色花瓣,被挥洒在七槐洞工厂上,仍有94人被拘留,11人被关押在狱内。就连一般的工会人员,也面临着着民事及刑事赔偿,以及财产扣押等沉重的金额处分。基本赔偿已是200万至400万韩元,工会76人的损失赔偿金为50亿,其中2人的金额为50亿,工会65人的扣押处分金额为20亿(退休金的50%)。以年为单位计算,61人的扣押处分金额50亿元,警方损失赔偿诉讼金25亿,89人的警方扣押金额为9亿1千万元(退休金及房地产扣押),73人的罚金为1亿3千零60万元,20人获免除拘留,92人要求警方出面及查缉,申请美锐(meritz)证券的求偿权等等”。参见http://blog.daum.net/,“双龙汽车罢工一年后梦想重新起飞”,李昌根(金属工会双龙车支部企划室长)。
[31]参见平泽市民报,2010年11月18日(544号)“双龙车不应再草率出售”相关报道。
[32]详见李钟铎(产业劳动政策研究所所长)的文章-双龙汽车斗争的开展过程和意义,《进步评论》第41号,2009年秋,至157页(尤其131页)。
[33]法院表示,“对于因流动性危机而申请进入重振程序的双龙汽车,继2009年1月12日冻结债权·债务的财产保全处分及全面禁令后,决定于2009年2月6日进入选任双龙汽车常务朴永台和前现代汽车董事长李裕一作为法定管理者的企业重振程序”参见平泽市民报报道(第487号,李哲亨记者,2009.09.16)。
[34]劳工组织早在2006年8月提出上海汽车不关心双龙汽车公司的运作和发展,只想拿走技术的相关批评。批评的契机是违背约定解雇986名员工的通知。上海汽车通过S-计划和L-计划拿走了技术,最终双龙汽车只沦落为上海汽车的协作工厂,将面临大规模的结构调整这一结果,他们对此表示忧虑。Pressian网络报道(吕正敏记者,2009.1.13.)。
[35]“不能重复韩国Orion电器公司的悲剧。”这是指不能像Orion电器公司一样“在法定管理后再次被出售给资本投机商,最终在6个月后清算工厂并一下子解雇1300多名员工”。Pressian网络报道(吕正敏记者,2009.1.13.)。
[36]Pressian网络报道(吕正敏记者,2009.1.13.)。
[37]Pressian网络报道(吕正敏记者,2009.1.13.)“上海汽车,从未有如此不负责任的做法”-双龙汽车,史无前例的事态。
[38]Pressian网络报道(吕正敏记者,2009.1.13.)。
[39]Pressian网络报道(吕正敏记者,2009.1.13.),李大顺(资本投机监管中心运作委员会会长)的指责。
[40]Pressian网络报道(吕正敏记者,2009.1.13.),李大顺(资本投机监管中心运作委员会会长)的指责。
[41]参见金属劳工(http://www.ilabor.org/news/articlePrint.html?idxno=1026)报道(2010.09.02.),,“双龙汽车会计造假,揭露真相吧”-在野第三党-双龙汽车老公联合召开记者会……“必须实施国政监督检查”;大众的声音报道,柳元日记者“双龙汽车必须承认会计造假,并对被解雇员工复职”。
(http://www.vop.co.kr/view.php?cid=328748&mode=print)-根据安进会计法人向破产管理法院提交的2008年双龙汽车会计监查报告书显示,2008年一年间有形资产增加到5132亿元。双龙汽车在2007年房产的损耗差额为23亿余元,物业的损耗差额只有8000余万元。2008年一年间增加了约84倍(1977亿4849万4000元),物业则增加了409倍(353亿6077万6000元)。由于差损双龙汽车会计帐本上的房地产价格在2008年一年间分别下滑了50%(房产)和65%(物业)。更普遍的解说参照 Oh My News(许英具记者,2010.09.01.),“双龙汽车会计造假疑云及资本投机天堂”。
[42]参见Asia Today报道(2009.9.15.)“双龙汽车可能起死回生吗”;“法院审查法定条件,审查的对象包括双龙汽车继续运作的话是否债权人得到的还款是否多于破产时的金额(保障清算的价值),次债权人是否比主债权人得到更多的还款(平等原则)等问题。法院还将会计法人定位调查委员,探讨重振计划书是否可行。如果既满足法定条件又确保可行性的话,法院将聚集债权人·担保人和股东等利益紧密相关的人员召开2次相关人员集会来审理计划书,随后召开3次集会对计划书是否进行意见表决进行票选。最终所属裁判部门-破产管理第4部门如对重振计划书给予批准,双龙汽车将正式进入重振工作寻求正常化运作和企业收购合并(M&A),如果重振计划书未得到批准,企业将走上破产的路。”参见平泽市民报报道(第487号,李哲亨记者,2009.09.16.)。
[43]Pressian网络报道(吕正敏记者,2009.1.13.)。
[44]参见韩志元(劳工运动研究所研究室长),“韩志元对金融与劳动的见解:围绕双龙汽车出售的责任逃避和债权团体的秘密交易”,每日劳动新闻报道:(http://www.labortoday.co.kr/news/view/asp?arId=100707) 2010.12.06.
[45]2009年仅是双龙汽车昌原工厂内,就有159人被解雇,34人收到解雇惩戒警告。对于印度劳工的报酬仅为韩国劳工的1/10,中国劳工的1/5这一现状,马恒达集团跟上海汽车公司的态度差别不大。Oh My News报道,(允成浩记者,2010.8.29.)“进行复职斗争的双龙汽车解雇人员必须阻止第二次草率出售-金属劳工组织双龙汽车昌原支会在进行‘重归工厂’斗争后,开展了宣传战”。
[46]双龙汽车方的综合管理者李裕一,朴永台和印度马恒达集团方的高印卡董事长签订了正式合同。参见平泽市民报报道(第545号,2010.11.24.)。
[47]双龙汽车相关人员表示,双龙汽车收购金额5255亿元中的4271亿元用于收购新的有偿股,954亿元用于收购公司债券。马恒达集团为了签订正式合同,已经支付了收购总金额的10%作为合同费。余款将于2011年1月相关人员集会召开的3天前支付。由此,于2009年2月进入企业重振程序的双龙汽车,将在2011年3月完成收购及重振程序。平泽市民报报(第545号,2010.11.24)。
[48]Hankyoreh报报道(李衡燮记者,2010.11.25.),“双龙汽车三方合同,可以防止责任逃避吗”-马恒达集团与双龙汽车工会签订最优先投资等原则,但债券团体没有“确定投资”的意向,似乎缺乏法律约束力。
[49]马恒达集团还未清晰地表明具体的投资计划或方法。主要债权人产业银行不关心投资计划。 Hankyoreh报报道(李衡燮记者,2010.11.25.)。
[50]Hankyoreh报报道(李衡燮记者,2010.11.25.)
[51]对此的批判性思考具体参考韩志元(劳工运动研究所研究室长),每日劳动报报道。
[52]Hankyoreh新闻报道(2009.8.7),“不能再重复向上海汽车草率出售的错误”。
[53]参照真世界报道(2009.6.29),“若能阻止双龙车技术泄露,产业银行将解除特别条款”。
[54]http://www.chinapictorial.com.cn/kr/se/txt/2009-04/17/content_191557_5.htm 中国画报网站报道(魏昭麗,2010.12.06采访)。
[55]对此概括性的说明详见『若双龙汽车事态继续发展,将面临残局吗』,创批(2009.07.22http://weekly.changbi.com/283)。
[56]参见赵亨济(2009)。
[57]参见金钟吉,法律报 “Hydis(注:BOE Hydis韩国现代显示技术株式会社)和 双龙汽车”(2010.07.11.) http://www.lawtimes.co.kr/LawNews/NEwsAccs/ArticlePrint.aspx?serial=5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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