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伊斯兰宗教教育的发展
2011-08-15张希亮
张希亮
(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甘肃 平凉 744000)
清代伊斯兰宗教教育的发展
张希亮
(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甘肃 平凉 744000)
清朝前期,清廷在处理诸多民族宗教问题时,就确立了“齐其政而不易其俗”的伊斯兰教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穆斯林的阶级分化,伊斯兰教形成中国所特有的门宦制度,清后期的伊斯兰教内部又有新教派的出现。有清一代,以经堂教育为主要形式的中国穆斯林宗教教育制度日趋完善,以汉文著译伊斯兰教典籍并阐扬教义的活动出现高潮。
清代;伊斯兰教;教育
清朝作为中国历史上继元代以后第二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多民族统一王朝,十分重视其他民族,尤其是周边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传统习俗,并以尊重和宽容的态度,来达到对其他民族的怀柔羁縻,但清朝政权对伊斯兰教却没有像对待喇嘛教一样给予那么高的政治礼遇和经济特权。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穆斯林的阶级分化,伊斯兰教形成中国所特有的门宦制度,教派之争十分激烈。清朝前期,以经堂教育为主要形式的中国穆斯林宗教教育制度日趋完善,以汉文著译伊斯兰教典籍并阐扬教义的活动出现高潮,这在中国伊斯兰教史上是一件大事。它推动了伊斯兰教中国化的事业,使它与儒学等传统思想相结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教文化。
一、清廷对伊斯兰教的政策
在清朝前期,清廷在处理诸多民族宗教问题时,就确立了“齐其政而不易其俗”的伊斯兰教政策。清廷的这个伊斯兰教政策,与它的其他一系列政策,尤其是民族宗教政策关系密切,相辅相成。这种政策有很大的局限性,在宽容的同时是约束和限制。而在清朝中后期,清廷虽然没有公开禁绝伊斯兰教,但歧视与限制措施却远远超出前期。
1.清朝政权对伊斯兰教的宽容与利用。在要求穆斯林服从其政治统治的基础上,清廷保护穆斯林并给予宗教信仰的权利;驳回朝臣严禁伊斯兰教的奏疏;尊重穆斯林信仰和风俗习惯;招抚归附的维吾尔族首领;对穆斯林上层人士进行抚纳网罗等。
2.清朝政权对伊斯兰教的管理与限制。清朝政权对伊斯兰教的宽待和尊重是有条件的,从根本上看,要求穆斯林顺从其统治;从实际执行过程看,还伴随着一系列管制措施,而最显著的,是高层统治者对伊斯兰教及穆斯林存有偏见,清朝的一些朝臣和地方官员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更抱着歧视态度,要求清真寺设立万岁龙牌,加强皇权统治,让穆斯林集众诵经,恭祝皇帝万寿无疆,在律令制度上对穆斯林严加管束等。
二、伊斯兰教中国教派和门宦制度的形成
伊斯兰教自唐代传入中国至明未,既无教派之争,又无门宦,统统都是古传老教,被称为“格底木”。“格底木”的阿拉伯文原意为“古老的”,俗称“老教”。它在信仰和活动上严格遵守传统的伊斯兰教教义教规,属于逊尼派。在教团组织上实行互不隶属的单一教坊制,即以清真寺为中心,由周围的穆斯林居民组成地域性的宗教团体。清初,苏非派传入中国,老教的一统天下发生破裂。
明清之际,西北穆斯林地区经济有较大发展,阶级分化日益严重。一批教长或上层人士积累了大量的私人财富,成为地主富豪;这时苏非派传入,该教创教人利用苏非派的神秘主义和顺从、克己等说教,成为具有无上权威的教主。这两种情况的结合,便产生了中国的门宦制度。(1)门宦制度就是在门宦教派中形成的、宗教封建宗法性质的崇拜、剥削、压迫制度。清初以来,我国西北地区形成四大门宦:
1.虎非耶门宦。虎非耶,阿拉伯文原意为“隐藏的”、“低声的”,该派主张赞美安拉时,要低声念诵,故又称“低念派”。该派是在康熙十一年(1672),由穆罕默德第25世后裔华哲·赫达耶通拉希·阿法格·曼什乎勒创立。它的基本特点是“教乘”和“道乘”并重,既诚信伊斯兰教基本信仰和主要经典,又力主在“现实的繁华”中用闹中取静的办法进行道乘修持。该派在修行方法上,主张依据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和宗教制度进行修行,不赞成过分的禁欲苦行。
2.哲赫林耶门宦。哲赫林耶的阿拉伯文原意为“公开的”、“响亮的”,该派主张在赞美安拉时,要响亮而又高声念诵,故又称“高念派”。该派的创始人为马明心(1719—1781),又名马明新,经名伊布拉欣,字复性,甘肃阶州(今甘肃武都)人。哲赫林耶也主张“教乘”和“道乘”并重,先教后道,“教乘”是“道乘”的基础和前提。所不同的是聚礼时只举行主麻拜的十拜,不再加行响礼的六拜。该派主张崇敬教祖及拜谒教祖坟墓,竭力鼓吹禁欲主义。该派是西北地区影响最大的门宦。
3.格的林耶门宦。它是苏非派的一个大教团,相传由穆罕默德29世孙阿布都·董拉希传入中国。格的林耶主张先有道,后有教。认为教是世俗的,由人创造的,可以改变的,而道是超然的,非创造的,亘古不变的。
4.库不林耶门宦。该派是苏非派的支系,据学者推断应是康熙至乾隆年间传入。该门宦的始创人为穆罕默德后裔穆呼引迪尼,该门宦又称为“张门”,或“大湾头门宦”。该门宦主张静修参悟。
清后期的伊斯兰教内部又有新教派的出现:
1.伊合瓦尼派。伊合瓦尼的阿文意思是“弟兄”,俗称“新教”,创建于河州(今临夏)。伊合瓦尼在中国的最早宣传者为马万福(1849—1934),祖籍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果园村,通称果园哈知。他早年是北庄门宦的阿訇,后去麦加朝觐留学,回国后倡导伊斯兰维新运动,认为门宦信仰与伊斯兰教义不符,退出北庄门宦,与河州十大阿訇研究宣传伊合瓦尼的主张。他们认为,中国伊斯兰教汉化太甚,离开了原有教旨。该派主张只“认主、顺圣、尊经”,严格力行“五功”,倡导“凭经行教”,“尊经革俗”,提出十大纲领,规定不探望拱北,《古兰经》自己念,别人代念不行等。
2.西道堂。西道堂是甘肃临潭人马启西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创立的。西道堂规定,教徒要将家产捐赠道堂,道堂出资组建农场、牧场、商场等,将教徒分配其中某一行工作,过集体生活。教长实行终身制,但不得世袭。
三、经堂教育的倡兴
回族经堂教育是一种以伊斯兰宗教教育为核心的回族民族教育的主要形式。清代伊斯兰经堂教育能得到大发展,有其特定的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和宗教原因。首先是清政府推行民族压迫政策的结果。据载,清代回族“遭受压迫最厉害的,遭受摧残最严重”。(2)于是,“争教不争国”的口号应运而生;其次是民族教育落后的产物。清廷对回族的压迫和歧视,导致文化教育的落后,这就要求经堂教育的发展,给予弥补乃至补白;最后是民族心理上的需要,经过长期融合形成的回族,对伊斯兰教有着特殊的感情。这些因素共同促进了有清一代回族经堂教育的大发展。
回族经堂教育,明末由胡登洲(1552—1597)在陕西首创,入清以来,随着胡登洲弟子在全国讲经活动的广泛开展和经学大师间的交流,形成了陕西、河南、山东、云南、广西等几个中心(主要是陕西、山东两个学派),进入了鼎盛时期。清咸丰以后,经堂教育的中心逐渐移至甘肃临夏地区。光绪以后,随着云南人马德新、马联元等先后致力于汉文伊斯兰教典籍的译著,并刊印流行,进一步推动了当地经堂教育的发展,办学求学之风曾盛极一时。
经堂教育的宗旨,在于“启迪后学,引导新进”,(3)即对已有的伊斯兰教民和新入教者进行教义、教法、戒律等方面的教育,使他们能更好地传经弘教。经堂教育的地点,就在清真寺的经堂里。在经堂教育的组织结构上,一般分为大学、中学和小学。经堂小学主要是向穆斯林儿童和少年进行伊斯兰教知识的启蒙教育。中学一般指的是夜校或者业余学校,多开办于农村的少数清真寺,主要教育对象是幼年没有学过经文的成年穆斯林,带有补习的性质。大学是指通过特聘阿訇来培养专门宗教人才的教育。
在经堂教育中,清真寺具有决定是否聘任某位阿訇的权利,这使得经堂教育中阿訇的流动比较普遍,著名的经师经常会遇到“抢聘”的现象。经生能否进入经堂学习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开学阿訇。经生学习到一定程度,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宗教操守好,能否“穿衣挂幛”,受聘开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穆斯林群众的认可。经堂教育在其经费筹措上,实行供养制与施舍制。
西北回族的经堂教育是两部制的教育制度,“两部”指小学和大学,因此其课程也主要包括小学课程和大学课程。小学课程分为:阿文语文课和初级宗教知识课。清代时,山东派的课程以“十三本经”为主,阿波兼授,陕西派的课程以“十四本经”为主,重阿拉伯语。这十四本经指:《连五本》、《遭五·米苏巴哈》、《满俩》、《白亚尼》、《伟噶业》、《者俩来尼》、《戞尊》、《客俩目》、《虎托步》、《艾尔白欧》、《古力斯坦》、《米尔萨德》、《艾筛尔图·来麦尔特》、《侯赛尼》。
经堂教育中的语言是经堂语和小儿锦。经堂语指运用汉语语法法则将汉语、阿拉伯语和波斯语三种不同的词汇或词组交互组合成句的独特的汉语表达形式,是一种主要用于回回等族伊斯兰教经堂教育解语解经的一种汉语形式宗教专用语。“小儿锦”也称“小经”,是中国回回等族穆斯林用阿拉伯字母拼写经堂语与汉语的一种表音文字,基本上是汉语的拼音,并包含着一些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有时也夹杂一两个汉字。
经堂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是回族伊斯兰教的复兴运动,它遍及全国大部分穆斯林地区,它的意义和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具体表现在:1.经堂教育的倡兴,培养和造就了一代又一代的阿訇,为发展和弘扬伊斯兰文化,促进回族社会的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2.经堂教育是中国伊斯兰教宗教教育制度的一种创新,回族经堂教育的倡兴,使回族伊斯兰教有了系统的宗教教育制度;3.经堂教育的倡兴,使得伊斯兰教具备了一定的教义学体系,使得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开始进入了一个制度化、学说话的时期;4.经堂教育为稍后兴起的汉文译著活动作了比较充分的准备。
四、汉文译著活动的活跃
明代中叶以来,由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国内各民族的联系日益加强。广大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民,在与汉族的联系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了孔孟儒家思想的无形影响。另外,明末民间宗教的勃兴引起了统治阶级对“邪教”的重视,客观上增加了对伊斯兰教的歧视和误解。这就使伊斯兰教的一些学者认识到,要使伊斯兰教获得更大的发展,就要把儒家学说揉进伊斯兰教教义中,从而既使统治阶级打消疑虑,又使教民人人娴熟伊斯兰教经典。这样,自明末以来,用汉文翻译著述伊斯兰教典籍的活动,就蔚然成风。一般而言,首创汉文译著活动的是明清之际的王岱舆。从此直至清朝末年,历经近300年而不衰。
从发展时间看,汉文译著活动大致可分为两个阶级,第一阶段以南京、苏州为中心,形式为专译一经或专门叙述一种理论体系,内容多为宗教哲学和宗教典制方面,代表人物为王岱與(约1584—1660)和刘智(约1660—约1740);第二阶段以云南为中心,形式以译述的发表为主。内容已由宗教哲学和典制扩大到天文历法、地理和《古兰经》的汉泽,代表人物为马注(1640—1711) 和马德新(1794—1874)。
汉文译著活动的兴起和发展,促进了儒学和伊斯兰教教理的融和。例如孔孟和宋明程朱理学所竭力宣扬的封建纲常、伦理道德,完全为伊斯兰教学者所接受,王岱與在《正教真诠》中,就一再声言,孔孟所谈的修身、齐家、治国理论,与伊斯兰教教理完全一致。汉文译著活动增进了社会对伊斯兰教的理解,减少了种种隔阂和误解,为伊斯兰教注入了活力,促进了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
明清时期,中国伊斯兰教门宦制度的出现,经堂教育的倡兴和汉文译著的活跃,它们都是为了挽救教道衰微和复兴伊斯兰逊尼派的正统,都是明清之际开始的中国伊斯兰教复兴运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不仅如此,这三者都把伊斯兰教同中国传统文化制度结合起来,也都在继承伊斯兰教固有传统的基础上显示了苏菲神秘主义思想的影响。虽然这三者的出现各有其自身的社会、地域背景、目的及特点,但它们是相互渗透,彼此影响的。如经堂教育为汉文译著活动的兴起创造了条件,而汉文译著活动中伊儒结合的思想以及对苏菲思想的阐述对门宦的教义和功修礼仪等也有一定的影响,苏菲门宦和经堂教育也有着直接的关系,“苏菲主义经过经堂教育的传播或媒介,可能为门宦在西北地区的兴起作了思想上的准备”,(4)同时,在甘宁青的苏菲门宦中,各自都有大量的清真寺以及依附于清真寺的经堂教育。
注释:
(1)牟钟鉴、张践.中国宗教通史[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929。
(2)民族问题研究会编.回回民族问题[M].北京:民族出版社,1980:20。
(3)李尚英.中国清代宗教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21。
(4)金宜久.苏菲派与中国经堂教育[J].世界宗教研究,1994(2)。
[1]牟钟鉴、张践.中国宗教通史[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2]李尚英.中国清代宗教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余振贵著.中国历代政权与伊斯兰教[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6.
[4]李兴华等著.中国伊斯兰教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5]张学强.西北回族教育史[M].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02.
[6]张学强.明清多元文化教育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6.
[7]铁国玺.浅论中国伊斯兰教教育[J].回族研究,2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