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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

2011-08-15镇沅县勐大镇农经站666507梁其斌

云南农业 2011年2期
关键词:承包合同承包经营经营权

□镇沅县勐大镇农经站 666507 梁其斌

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关在探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中虽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在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上还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程序不规范等,故要加强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才能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稳定农村社会,最终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1 存在问题

1.1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够规范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部分农民到经济发达地区打工,这个时期农民承包土地一般都是私下流传,达成口头协议,甚至将田地撂荒、弃耕;有的偏远地区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制度,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管方式对其进行监管;有的农户在流转土地时没有明确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增加了征收农业税时的难度,更多时候是由村里垫付,从而影响了农村工作正常开展,无形中为土地承包管理埋下隐患。

1.2 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程序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承包经营权。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有些地方在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没有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程序发放,一般在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认定时,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经营权终究归谁,在不明确的情况下就下发证件,从而诱发土地承包纠纷。

1.3 签订承包合同的程序和手续不合法

部分承包有失公开、公正,欠缺公开力度。有不少承包关系的确定常常是在村务会上以口头形式确定,不签订书面协议;有的协议由村里个别领导私自敲定,不拟定承包方案或拟定承包方案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不履行民主管理程序;还有一些村干部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偏亲向友,不采取正当的公开竞价的承包原则;有的村干部不如实向上级申报本部门、本人及亲友承包村集体资源的情况,非法承包、暗地经营,此种情况极易引起农户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没有根本依据,这也是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

1.4 有些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如今,依然有许多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差、管理水平差,工作不认真最终导致农村土地合同管理工作质量下降。

1.5 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不够深入

大多数的农民对法律法规认识薄弱,对相关法律的具体内容不了解,且广大干部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理解也不够深刻,没有一套完善的调处土地纠纷的方案,致使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引起的上访案件增多,甚至还出现个别村委会侵犯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利的行为。

2 对策和建议

2.1 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力度

首先要加强村级干部的培训,让其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用法,维护自身权益,一是把《农村土地承包法》印制成册,分发到户;二是印制《农村土地承包法》公告牌,张贴到各村委会。

2.2 提高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面对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管理工作将不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没有一支业务精、政策通、纪律严明、管理科学的人员队伍是很难胜任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重任的。因此,需要我们不断地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花力气,为做好新时期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

2.3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制度建设

1)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相关文件档案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统。

2)设立合同档案专柜,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便于检索查询,使合同管理走向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

2.4 加强指导,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2.4.1 认识上再提高。推进土地流转是传统小农经济转向现代农业经济的重要转变,只有推进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才能使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获得更多的土地,发展效益农业。

2.4.2 制度上再明确。要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土地流转制度,尤其通过制订相关政策来改变随意弃耕丢荒和长期掠夺性经营或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

2.4.3 中介服务要跟上。培育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窗口,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指导和管理工作,规范土地流转程序。

2.5 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信访工作机制

近年来因农村土地承包来信来访不断增加,为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责任不明这一现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将其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载体和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热情、耐心、细致地接待农民。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网络,建立土地承包信访分级负责、专人负责、登记管理、限期结报和定期通报五项工作制度。还可以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规则,进一步规范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程序,明确规定在农户申请仲裁前要求基层积极做好调解工作,使土地承包纠纷在基层就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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