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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歌行》(对酒当歌)诗旨新探

2011-08-15何绍明红河学院人文学院云南蒙自661100

名作欣赏 2011年14期
关键词:自喻短歌行鹿鸣

⊙何绍明[红河学院人文学院, 云南 蒙自 661100]

《短歌行》(对酒当歌)诗旨新探

⊙何绍明[红河学院人文学院, 云南 蒙自 661100]

曹操《短歌行》中,运用《鹿鸣》诗句乃以周文王自喻,表达礼贤修德而欲孙、刘输心来归之意;“乌鹊”句亦是化用《诗经》语意,乃以周武王自喻,暗示以力征实现统一;末以周公忧勤为比,昭示辅治天下的情怀。《短歌行》乃曹操抒发其欲集文武周公三圣之业于一身之志意,是赤壁决战前酒宴中的狂热抒情。

曹操 文王 武王 周公 三圣一身

曹操《短歌行》用典,正如刘勰所称“用旧合机,不啻自其口出”(《文心雕龙·事类》),常为后人所称赏。而也正因如此,后人在解读《短歌行》时,对其中所用《诗经》语典熟而不察,流于轻易,这大大影响了对该诗诗旨的理解。下面对两处用典补充疏释,并在此基础上对《短歌行》予以重新解说。

一、《诗》典补释

(一)“鹿鸣”四句。《鹿鸣》是《诗经·小雅》中宴客的诗,宴会中宾主双方身份的确认对理解《短歌行》极为重要,这可以明白曹操是在何种意义上引用本诗的。今人对此的解读,大约有两种情况,一是直接不管《鹿鸣》里的主人而泛泛言之,如说“《鹿鸣》篇本是宴宾客的诗,这里用以表示自己优礼贤才的态度”;《鹿鸣》“本是宴客的诗,这里借来表示招纳贤才的热情”;“‘青青子衿’和‘呦呦鹿鸣’两段,既是用诗经《郑风·子衿》和《小雅·鹿鸣》的成句暗寄思贤礼贤的心事,又正合眼前欢宴宾朋、鼓瑟吹笙的时景。”二是对主人的身份有一定程度的确认,如说《鹿鸣》是“贵族宴会宾客的诗”;“至于《小雅·鹿鸣》,那是国君设宴招待群臣”,等等。两种解说中,泛言“宴客”和前人的理解有差距,以后一种说法为贴近前人。

《毛诗序》云:“《鹿鸣》,燕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得尽其心矣。”指出《鹿鸣》宴客的主人身份是君王。朱子虽说《鹿鸣》“本为燕群臣嘉宾而作,其后乃推而用之乡人”,但主要还是承《诗序》为说,认为是“先王”通上下之情之厚意。王先谦说,汉人传《诗》,对《鹿鸣》的理解,三家义合。(《诗三家义集疏》卷十四)这说明,前人特别是汉人传《诗》,都认为《鹿鸣》的主人是君王。汉人这样理解和接受《鹿鸣》,也是在这个意义上用《鹿鸣》的,如曹植《求通亲亲表》云“远慕《鹿鸣》君臣之宴”、乐府《大魏篇》云“君臣歌《鹿鸣》”等。

不止如此,清人方玉润根据《诗经》时代和有周一代君王的行迹,将《诗序》隐含的主语、曹植与朱子泛言的“君”、“先王”指实,认为是文、武之事,其云:

夫嘉宾即群臣,以名分言曰臣,以礼意言曰宾。文、武之待群臣如待大宾,情意既洽而节文又敬,故能成一时盛治也。(《诗经原始》卷九)

这就是说,《鹿鸣》里不是一般的宴客,也不是一般君臣之间的宴会,而是后世称为“圣人”的文王或武王与群臣之间的宴乐。

其实,我们还可以将方氏之说压缩,《鹿鸣》中的主人是指文王。因为武王主要是以“革命”著称于后世,而礼乐节文偏向于指说文王。如曹操《短歌行》其一云:

周西伯昌,怀此圣德。三分天下,而有其二。修奉贡献,臣节不隆。崇侯谗之,是以拘系。后见赦原,赐之斧钺,得使征伐。为仲尼所称,达及德行,犹奉事殷,论叙其美。(《曹操集注》)表达了曹操以文王的修文德以怀天下与以大事小的谨守臣节自比的意思。

要之,《鹿鸣》宴客的主人乃文王,曹操在《短歌行》里用《鹿鸣》成句,虽然“在盼望和召唤之中隐然就定下了君臣的名分”,而更为重要的是这体现一种姿态,一种欲效法文王修德来远以怀天下的志意。

(二)“乌鹊”四句。《短歌行》中,“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一般皆以“乌鹊”为比喻人才,如陈沆云:“鸟则择木,木岂能择鸟。天下三分,士不北走则南驰耳,分奔吴、蜀,栖皇未定,若非吐哺折节,何以来之。”(《诗比兴笺》卷一)张玉谷说“月明”四句云:“从对面即乌鹊无栖,比出贤才昧时远引,不知依我之深为可惜。”今人一般也作如此解说。以鸟来比喻人才,在典籍中是常见的,如《论语》中接舆以“凤”比孔子(《微子》)、《庄子》中以“宛雏”自喻(《秋水》)、屈原以“鸾鸟凤凰”自喻以与“燕雀乌鹊”相对等(《涉江》),但众所周知,乌鸦是不祥之鸟,未有见以不祥之鸟来喻贤才的。今人其实已对此有所怀疑,认为以“乌鹊”比喻贤才是不合理的,陈瑞赞认为,这种不伦不类的比喻是对贤才的冒犯。然而陈氏给出了让人更难堪的解释,认为“乌鹊”乃曹操自比。因此,对“乌鹊”在《短歌行》中的意义,当别寻解释。可能是有这样的怀疑,余冠英先生便用不定的语气说,“乌鹊无依似比喻人民流亡”;叶嘉莹先生说,乌鹊“可能就是写眼前的实景”,“也是泛指天上的飞鸟”,“这个鸟的形象所象征的就是:一个好的人才也不会随随便便去投靠什么人,他一定要选择一个贤明的君主来事奉”。以“乌鹊”泛指“飞鸟”以言其象征意义,这并未使以“乌鹊”比喻人才的尴尬情况有多大改变。

按此处亦当用《诗经》语典,即《诗经·小雅·正月》之“瞻乌爰止,于谁之屋”。“月明星稀,乌鹊南飞”化“瞻乌”义,“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化“止”“于谁之屋”之义。只不过这里化用后变化太大了,形成了与《诗经》大不同的风味,正如胡应麟所说:“曹公‘月明星稀’,四言之变也。”(《诗薮》卷二)“虽精工华爽,而风雅典刑几尽”。(《诗薮外编》卷二)曹操化用《正月》语句,其用意亦当由《诗经》求之。

今人赵逵夫、白满霞注《正月》“瞻乌”句云:“乌:周家受命之征兆。”赵氏之说,清人张穆实已发之,只是似乎皆未引起学界广泛关注。张氏云:

乌者,周家受命之祥也。《春秋繁露·同类相动》篇引《尚书传》言:“周将兴之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者,武王喜,诸大夫皆喜。”……凡此皆古文《泰誓》之言,周之臣民所相传以熟者。至幽王之时天变叠见,伪言朋兴,大命将坠,故诗人忧之曰“昔我先王受命之赤乌,我瞻四方,不知将复止于谁之屋”,以著天心不飨,周宗将灭也。(《殷斋文集》卷一)

张氏对《正月》“瞻乌”之义说,李慈铭认为“卓有识见”,钱锺书先生云“其说颇新”,并以《史记》《太平御览》引纬书等记赤乌止武王屋上事,认为“乌即周室王业之征,其意益明切矣”。而王先谦说,三家及郑《笺》义同;因此汉人传《诗》,是在“王业之征”这个意义上理解和接受《正月》“瞻乌”义的。

乌为周家受命之祥,不但“周之臣民所相传以熟”,就是在三国时也是为人所详熟的。《三国志·吴书》载孙权赤乌改元之事云:“秋八月,武昌言麒麟见。有司奏言麒麟者太平之应,宜改年号。诏曰:‘间者赤乌集于殿前,朕所亲见,若神灵以为嘉祥者,改年宜以赤乌为元。’群臣奏曰:‘昔武王伐纣,有赤乌之祥,君臣观之,遂有天下,圣人书策载述最详者,以为近事既嘉,亲见又明也。’于是改年。”而且曹操同时之人也是在此意义上引用《正月》“瞻乌”义的。《后汉书·郭太传》云:“太傅陈蕃、大将军窦武为阉人所害,林宗哭之于野,恸。既而叹曰:‘……瞻乌爰止,不知于谁之屋耳!’”李贤注:“言不知王业当何所归”。

汉人传武王事与用《正月》诗如此,曹操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化用《诗》句的。曹操诗文明言文王、周公以自比的较多,而少用武王之事。程千帆先生说,曹操《苦寒行》“初期”二句,“实乃用事而非叙事,乃间接之比喻而非直接之纪录”。程先生虽是怀疑的语气,实指“初期”二句乃用武王观兵孟津之事,故又云“此篇所用典实,固皆近在耳目。徒以地名之混同,致有《风笺》之误解”,称之为“真用‘易见事’不使人觉”!而《短歌行》“乌鹊”之用事,亦足可当程先生此誉。“乌鹊”四句,不是说“人才”的犹疑彷徨无托身之所,而是曹操自比武王,表达其欲以“革命”力征的方式结束割据状态以实现天下一统的极强志意。

顺便一提的是,末尾引周公事,或以为本《韩诗外传》卷三,或以为本《史记·鲁周公世家》,如以本诗用典风格和曹操诗作主要是四言而论,当以语出《韩诗外传》为优。不过此点不影响对诗旨的探究。

二、诗旨新解

历来对《短歌行》诗旨的探究,主要的也是最普遍的说法,是曹操在《短歌行》中表达了对贤才的渴盼以完成统一大业。然而正如王夫之所说:“此篇之奇,代有才人强作郑笺,个中扞格,在所难免。”而之所以有时“扞格”,“皆缘摘句索影,谱入孟德心迹”。只不过“知人论世”,又不得不“谱入孟德心迹”。通过对“鹿鸣”和“乌鹊”句的考释,我们认为有必要对《短歌行》重新解读。

第一解,“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是曹操感叹人生之短暂。人生就像“朝露”那样易于消失,岁月流逝已经很多。

第二解,“慨当以慷,幽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是在第一解感叹的基础上心情不平静起来,引发难以忘怀的“幽思”。末尾标点一般用句号,其实这里应当是问号。如用句号,则陈述语气似乎坐实了前人认为此乃“及时行乐”的说法。曹操承认酒可解忧,但只有酒可以解忧吗?反问的语气,其实是对以酒解忧的否定,下面转入抒发兴建功业之志,意脉顺畅。后六解即所谓“幽思”。

第三解,“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一般以为是表达对贤才的思念。清人于光华在《文选集评》中引述方伯海之说云:“篇中曰君,曰嘉宾,曰相存,曰旧恩,意中确有所指之人,其先主与孙权乎?”方氏的说法过于笼统,今人周振甫与叶嘉莹二位先生亦皆以“青青子衿”乃指孙权。按《短歌行》中“君”即“青青子衿”乃指汉献帝。曹操要建功业,要平天下,不只是面对孙权与刘备的问题,他还有更大的问题要处理,即他为了“令诸侯”而所挟之“天子”。汉献帝九岁即皇帝位,为曹操所“挟”时十六岁,赤壁之战时二十八岁,《短歌行》作于何时,学界未有定论。传统一般以为作于赤壁之战前,今人多以《短歌行》为求贤,与建安十五年的《求贤令》义近,故以为作于《求贤令》前后。陆侃如先生于《短歌行》未有系年,只在建安十三年说“后人有以《短歌行》为作于此时者,但无确据”。我们认为,《短歌行》不是“求贤”,故从苏轼《前赤壁赋》之说,本诗乃赤壁之战前夕所作。是当得“青青子衿”的。而曹操以“青青子衿”指献帝,也暗示其年轻势弱,一则易“挟”,一则也与曹操自比周公以师傅自处的身份相符。献帝是曹操的一块鸡肋,因此他一直面对对这个问题的处理,因此说“沉吟至今”。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打着汉家的旗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是曹操对献帝说,他的心一直系于汉家,心心念念都是为了王室,没有其他意思。因此第三解是表明他忠于汉室,没有不臣之心,后面所言,皆是在此一前提之下。

第四解,“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可详前所考释,曹操说要像文王那样礼贤。五、六两解是在第四解基础上生出来的。

第五解,“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文王礼贤修德,天下诸侯亲服。曹操以文王自喻,然而北方虽平、荆州虽定,但孙吴和刘备还未归附,且联合起来与曹操拒战。因此第五解曹操以拾掇明月为喻,说我虽有心礼待他们,但他们什么时候才能主动归附呢?想到这点,我的忧虑之心长久不去。

第六解,“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宴,心念旧恩。”“心念旧恩”所指涉的对象,周振甫先生认为是孙权,叶嘉莹先生认为指刘备。二位先生对“旧恩”的考说都较详细,是成立的,因此“旧恩”兼指“先主与孙权”二家。第六解是曹操说,我和孙刘两方都有旧日恩义,希望你们主动来归才好。

第七解,“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但实际上赤壁决战在即,文德未能服之,故第七解曹操就暗以武王自喻,欲以“革命”力征的方式来结束割据的局面,为君王一平天下。就化用《诗》义而言,不知王业何归,曹操在决战前是不是对战事有不可预期的感觉呢?因此罗贯中“诗谶”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能全以小说家之言目之。然而其以武王自喻,又充分显示出对决战的强烈自信心来。其于建安十二年丁酉令曰:

吾起义兵诛暴乱,于今十九年,所征必克,岂吾功哉?乃贤士大夫之力也。天下虽未悉定,吾当要与贤士大夫共定之。

曹操于建安十三年六月自为丞相,七月南征刘表,紧接着伐东吴,将与孙权、刘备决战赤壁,正是对“与贤士大夫共定”天下的践言。不过,武王“革命”诛暴纣,成有周之王业;而曹操以武王自喻,只是取其力征定天下安汉室以成功业之意。

第八解,“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顺势而收,谓辅佐献帝平治天下。

通过以上解读,《短歌行》诗旨是这样的:曹操在赤壁之战前夕的宴会中,抒发了欲集文武周公三圣之业于一身的豪情壮志,是对人生短暂的悲叹的极度反动,是酒宴之时的狂热抒情。同《短歌行》(其一)一样,在“邀誉、辟谣的现实政治意义外,也是他英雄怀抱的抒发”。不过本诗所抒发的英雄怀抱,岂止“豪迈纵横,笼罩一世”(《诗薮外编》卷一)而已,其气概足以笼罩万世。概览前人的解读,陈祚明之说差堪近之。陈氏云:

孟德言志之作。禅夺之意已萌,而沉吟未决,畏为人嫌。嗟岁月之如流,感忧思而不已,又恐进退失据,末乃断然自定所尚。理忌显言,杂引《三百篇》,故谬其旨,比之《离骚》繁称,令人不易测识耳。论者不揆作者之心,以“子衿”、“鹿鸣”诸篇为赘,岂不大谬。跌宕悠扬,极悲凉之致。(《采菽堂诗集》卷五)

陈氏所责“大谬”者,乃为明谢臻所发。《四溟诗话》卷一云:“《艺文类聚》所载魏武帝《短歌行》曰:‘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萜,无枝可依。山不在高,水不在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欧阳询去其半,尤为简当,意贯而语足也。”又引刘才甫曰:“魏武《短歌行》,意多不贯,当作七解可也。”谢氏等以为《短歌行》意脉不贯,其实是一种误解。《短歌行》始而悲叹,继而转出,先以《子衿》明心迹,接以《鹿鸣》《正月》、周公言志,是意贯气足的。然而陈氏必谓“禅夺之意已萌”而末乃“定所尚”,乃囿于后来曹魏禅夺之事。《短歌行》杂引三百篇,并非“故谬其旨”,正乃明其旨意;人“不易测识”,不在其“繁称”,乃昧于《诗》典耳。

曹操对《诗经》是精熟的。光和三年六月,“诏公卿举能通《(古文)尚书》《毛诗》《左氏》《谷梁春秋》各一人,悉除议郎”;曹操本因从妹夫宋奇被诛而坐免,“后以能明古学,复征拜议郎”(《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魏书》)。即使在后来的军旅生涯中,他也是随时思考和讲习《诗经》的。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魏书》曰:太祖“御军三十余年,手不舍书,昼则讲武策,夜则思经传。”曹丕也说:“上雅好诗书文籍,虽在军旅,手不释卷。”(《三国志·魏书·文帝纪》注引《典论·自序》)因此《短歌行》中,以《子衿》成句喻指汉献帝、以《鹿鸣》成句自比文王、化用《正月》诗句自比武王、直引周公以自比,娴熟地运用《诗》典,形成其用事的变化多方,见出曹操诗人的才气、学识和他英雄的气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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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转引自陈瑞赞.曹操《短歌行》诗义探微[J].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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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何绍明,红河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及少数民族文化研究。

编 辑:张晴 E-mail:zqmz06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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