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区民族民间音乐的保护措施
2011-08-15隋剑飞
隋剑飞
自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号召各国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工作日出佳绩,对已经消逝的非物不遗余力的搜寻挖掘,对正在消逝的非物倾尽全力的进行搜集整理,层出不穷的研究工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带来了新的生机。
第一,文化采集时尊重个性、个体,不要一刀切,避免用十二平均律进行“规范”。今人凡立志从事音乐工作者,必定受过系统的音乐训练,我国的学堂音乐教育自从18世纪末期开始倾西,到如今已基本全盘西化,规规整整的“十二平均律”教育,明明确确的键盘和声培训以及多年来统一用钢琴进行听力训练,几乎没有人还去在意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中尚有四分之一音的存在,也没有人在乎中国的节奏节拍其实不仅仅是单纯的二拍子、四拍子、八拍子,更不会有人去留意游移音等的存在。
著名的民族音乐学家周吉先生在其晚年一直强调,“尊重个性,尊重多元”,不同的民间艺人在现场演唱的过程中,会存在些许的不同,那么,音乐采集的过程中就不要一刀切,就要尊重当时当地的现存音乐。笔者在重庆地区接龙镇对接龙吹打进行田野调查时,当地艺人现场为笔者演奏了接龙吹打嫁娶习俗中的《离娘调》时,笔者在打谱过程中,发现《离娘调》中出现了一个4的拍子,笔者在百思不得其解的情形下查阅了各种关于接龙吹打的资料,发现现存谱例基本都是规规整整的拍子,没有这个4的存在。后来在与同事进行沟通时,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是当地艺人节奏不稳造成的,开始时笔者还稍微坚持,后来也就在谱例中把这个拍子“十二平均律”化了,但是,笔者经常在不同的场合,提起这个由“节奏不稳”造成的4。
第二,错误定位本土普及教育的价值,忽视了本土普及教育的目的是要培养观众而不是培养专职艺人。后期整理是音乐类非物遗产的一项重要举措,回放、打谱、分类、标签、保存。到此为止基本上就形成了现在民族音乐学家们所提倡的“图书馆”式的保护,任务应该已经完成了,但是多少年后我们的子孙后代们所能见到的也只是图书馆中的音像资料,再多少年后,连图书馆都见不到了。万物生存皆有其发展规律,有生就有亡,包括文化,随着民间艺人的逐渐离世,很多采取“口传心授”传承方式的民族民间音乐都在消亡,我们无法阻止这种消亡,但是我们可以在现存的环境中采取尽可能的保护措施和模拟再造生存环境以延长它的生命。
其中本土普及教育是最重要的一项保护措施,尤其是与中小学生的体能训练和音乐欣赏课相结合。重庆酉阳地区是一个土家族居住地区,其土家族摆手舞简单易学、美观大方,当地政府为了促进非物文化遗产的保护,采取民间音乐进课堂形式,把中小学生的课间操时间改为跳摆手舞,此举不禁让人拍手叫好,当然也受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到此就可以了,不要一厢情愿的动员学生去热爱学习民间音乐,我们要做的是为民族民间音乐培养观众,培养生存的土壤环境,而不是——专职艺人。
第三,保护原生态传承的本质,避免拔苗助长式的人为干扰。多数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承方式是脱离书本的“口传心授”,没有五线谱,没有碟片,没有录音机,更没有钢琴,“人在艺在,人亡艺亡”。现今国家对非物文化遗产的保护愈加重视,多方面、多渠道、多层次的进行扶植帮助,并要求政府参与进行保护,保护民间音乐、保护传承人、保护乐器,但是,千万不要保护传承方式,很多政府认为传统的“口传心授”传承方式太落后,不如书本—课堂—教师来得快,盲目的做了拔苗助长的事情,对民间音乐进行记谱印刷,对演唱形式进行摄制播放,以为这种传承方式要更快,一次性可以量贩培养很多的艺人,而且永远不会出现“人亡艺亡”的现象,但殊不知,这样子所培养的其实是歌手而不是民间艺人,这种快餐形式缺少了民族民间音乐传承中的精髓,这种流水线加工出来的只是一堆零件,于音乐无关,于人类无关。
第四,普及发展时注意“在保护中求发展”,不要出现“削足适履”等现象。在对民族民间音乐进行普及发展时,必定以多种形式进行还原演出,搬上舞台也好,与当地其他的行业(如旅游业)相结合也好,都请“在保护中求发展”,尊重原版,更不要为了与当时当地的政治等主题靠近而随意地篡改词曲及形式,出现滑稽的“削足适履”现象。笔者在新疆时曾经在某地区的葡萄园中,参加过一次宴会,主人和客人要求主唱者为在古老的《十二木卡姆》中即兴加入当天的主题,此粗莽之举当然遭到老艺人的拒绝。笔者当时都觉得很滑稽,总觉得那种感觉似在昆曲中插入黑人摇滚,不伦不类。
近几年在重庆地区进行民族民间音乐的田野调查时,笔者也曾经看见过将民间音乐搬上舞台进行还原和将民间音乐与当地旅游业相结合的现象,初衷很好,途径也对,只是期望以后的路途不要改变,不要让后代在惶惶中把握不到主流,更不要让后代们所看到的是装鸡尾酒的茅台酒瓶子。
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曾经强调过“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世界大同”,能够流传下来的都是经得住历史的风吹雨打并且与本民族的历史地理及人文环境紧密相连的千古传奇、奇珍异宝,如果每个民族都能够理智地保护本民族的优秀文化,那么世界将永远是美的。
第五,促进发展时保护好非物文化的。在新疆时,笔者曾在哈密地区见过当地著名的木卡姆乐师阿克帕夏,衣衫褴褛,面黄肌瘦,没有什么亲人,更没有劳动力和经济来源,但是却深爱着自己的琴,当时见此情景,现场所有人都为之动容。不过令人欣慰的是此现象在近几年有所改观,如南疆阿克苏地区早在2007年左右就为木卡姆艺人们做了一些保障,如免除义务工、每月发200元工资等等,就算做得还不够,但是至少开了一个好头。
重庆地区的民间艺人保护措施起步相对要晚,大多数艺人要靠参加民间的婚丧嫁娶来维持生活和团队的运作,断弦的琴、没皮的鼓,以及衣衫褴褛的鼓师忘情演出等情形还是随时都能看见的。传统的民族民间音乐所采用的传承方式多为“口传心授”,“死了一个人,亡了一门艺”的悲剧时有发生。当地政府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并且正在采取多重保护措施,收效还是非常显著的,期望重庆地区民族民间音乐的保护工作做得更好。
[1]萨波奇·本采.旋律史[M].司徒幼文译.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
[2]周吉.新世纪维吾尔族传统音乐文化的保护与传承[J].乌鲁木齐:新疆艺术学院学报,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