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思无邪”中折射出的诗歌美学观
2011-08-15王亚瑾
王亚瑾
“思无邪”是孔子诗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习见的观点是把“思无邪”理解为思想内容纯正,将“思”当思想解。但从《诗经》的内容来看,其中既有歌功颂德之作,也有批判暴露之言。这些诗歌,有很多是不符合封建文人选录诗歌的标准的。宋代朱熹对此的解释是:“思无邪,乃是要使读诗人思无邪耳。读三百篇诗,善为可法,恶为可戒,故使人思无邪也。”[1]认为孔子所说的“思无邪”乃是对读者提出的要求。钱穆、李泽厚等学者则认为“思无邪”可理解为不虚假。钱穆在《论语新解》中所说的“三百篇之作者,无论其为孝子忠臣,怨男愁女,其言皆出于至情流溢,直写衷曲,毫无伪托虚假”[2]可资佐证。此外还有学者认为“思无邪”乃指“思无涯”,其推理的逻辑大致是认为此句诗与前文中“思无疆”等句结构相似,前三个都是“无边无际”之意,那么最后一个意义也当如此,所以孔子称《诗》“无邪”,也就是说《诗》是包容万象的。
那么,究竟哪一种解释更符合孔子的原意呢?要厘清这一点,我们须得先看看“思无邪”的出处,诗经《鲁颂》中的“駉”篇这样写道:“駉駉牡马,在坰之野。/薄言駉者,有驈有皇;有骊有黄,以车彭彭。/思无疆,思马斯臧。/駉駉牡马。在坰之野。/薄言駉者,有騅有駓;有骍有騏,以车伾伾。/思无期,思马斯才。/駉駉牡马,在坰之野。/薄言駉者,有驒有骆;有駵有雒,以车绎绎。/思无斁,思马斯作。/駉駉牡马,在坰之野。/薄言駉者,有駰有騢;有驔有鱼,以车祛祛。/思无邪,思马斯徂”。
“思无邪”一句落在全诗之尾,钱穆先生对此句的注解是,“或曰,诗有美刺正变,所以劝善而惩恶。则作者有三百篇之思,皆归无邪,又能使天下后世之凡有思者同归无邪。”[2]钱先生的解释注意到了孔子对诗歌社会功用的重视。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诗歌在西周和春秋时代,是一种通行于朝野的礼乐文化语言,是贵族社会进行交际时表情达意的工具,也是一种极为流行的外交方式。孔子在立教的过程中,十分重视诗歌的作用。他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由此可见孔子是十分推崇诗歌的社会功用的。他认为诗歌不仅有“感发志意”的作用,还可以“考见得失”,“观风俗之盛衰”,又可以沟通人心,促进社会团结,还能够“怨刺上政”,促进政治改善。透过孔子的“兴、观、群、怨”说,我们会发现孔子已总结出了诗歌的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和审美作用。他强调文艺应为政治服务,应做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而“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这里说的“义”即为仁。“义”在行为中体现为“礼”。义在内,为质;礼在外,为文。文是质的外化,礼是仁的外化。这两者必须统一才美。所以“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孔子的文质观,体现出他对诗歌既重质,又不废文的思想。因此在《论语八佾》中“子谓韶,‘尽美也,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孔子之所以对《韶》乐和《武》乐作出两种不同的评价,是因为《韶》乐表现了尧、舜以圣德受禅,故尽善;《武》乐则表现了武王以征伐取天下,故未尽善。从孔子的“为政以德”的思想看来,这种解释大致是合理的。但从美学观念上看,重要的并不在于孔子何以对《韶》乐和《武》乐作出了两种不同的评价,而在于它所表现出来的的孔子对于美与善的关系的看法。孔子认为未“尽善”的东西,也可以是“尽美”的,明确地说明孔子看到了美具有区别于善的特征,它同善并不是一回事。从善的观点看来并不是完满的东西,从美的观点看来却可以是完满的,从而有其独立存在的审美价值。这区别于善的美是什么呢?它指的就是事物所具有的那些能给人以审美的感性愉快和享受的的形式特征,如声音的宏大、盛大、和谐、节奏鲜明等等。孔子充分地肯定了这种美,只要它在根本上不是同善相矛盾的,即使尚未“尽善”,也不会失去它的意义和价值。进一步,孔子又提出了“尽美矣,又尽善也”作为他所追求的最崇高的理想。在这个理想中,美也并不是单纯地服从于善,仅仅是善的附庸,并不是“尽善”即等于“尽美”,或只要“尽善”,美是否达到了理想的程度无关紧要。相反,美与善两者都要尽可能达到理想的程度。孔子要求“美”与“善”的统一,就是要求“美”以“善”为它的内容,“善”以“美”为它的形式,二者结合在一起,才能成为一种完美的事物。所以他在《论语·八佾》中这样解释《诗经·硕人》对美人的描写:“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美人笑起来之所以美,她的眼神流盼之所以美,是因为美人有好的素质,又有美丽的外形,二者达到了统一,即所谓“素以为绚”。孔子用“绘事后素”作比方,进一步加以说明:绘画先要打好白色的底子,然后才能在此基础上描出美丽的色彩。过去我们一般认为这句话是表现了孔子的“善美”观,即“仁义”好比一个人的本质,美丽的外形打扮(“绚”)是以内在的善的本质(“素”)为基础的。但是笔者以为,这段话还体现出了孔子对“善”的一种特殊理解,“善”就是“素”,“素”是质朴、本色、真实,与“绚”形成对比。“绚”要靠“素”来衬托,光有“素”的底子,没有绚丽的色彩与图画,不能称为美,光有绚丽的图案,没有本色的底,也不能称为完美的图画。所以在评价具体的文艺作品时,孔子是把“善”(即素)与“美”(即绚)结合起来评价的。“思无邪”既然是孔子对《诗经》的概括,就应该既包括对诗歌内容的评价,也关注到诗歌的艺术表现形式。
孔子学说的出发点、归宿和核心是仁。冯友兰先生说:“《论语》中言仁处甚多,总而言之,仁者,即人之性情之真的及合礼的流露,而即本同情心以推己及人者也。”所以孔子说“仁者,人也。”仁抓住了人的根本,而《诗》正体现了人的本色。孔子看重《诗》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它是人的真性情的自然流露,和情理的艺术表达,是真善美的自然结合。孔子是圣人、贤人,但他不是神,儒家文化的特质之一便在于他们关注人生,关注现实生活,关注人存在的价值与幸福。所以孔子也是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七情六欲。他爱好自然,提出“知者乐水,仁者乐山”;他还爱好艺术,精通音乐;他也爱好女色,因为“色”即是美的一种表现。“色”对人并不具有强制性,但本身就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孔子不否认亦不反对人心对审美的向往,人自然地会对异性,对感性事物有特殊敏感。只有真实、符合人性的诗歌才能称为“善”,《诗经》中的诗或世俗,或功利,但都是特定社会下某一部分人的真实思想和情感的表露。“王旅禅禅,如飞如翰”有慷慨激昂之气;“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有清新动人之美;“昔我往矣,杨柳依依”有缠绵哀婉之情;“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有质朴率真之愤。这些诗,要么直抒心曲,内容丰富,要么一唱三叹,形式多样。内容上达到了“善”的标准,形式上达到了“美”的标准,所以孔子“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思无邪”实际上是孔子对诗歌内容和形式的一种综合评价,“思”是“内容真实动人之意”;“无邪”可理解为表达自然、形式多样。孔子认为诗经中的诗要么在内容上做到了清新自然,要么在形式上做到了技巧娴熟,均可以作为学习和品鉴的对象。虽然未必“尽善”或“尽美”,但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美”或“善”,所以皆可用“思无邪”来概括。
[1]黎靖德.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钱穆.论语新解[M].北京:三联书店,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