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灯塔去》: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女性主义理论的实践
2011-08-15
导言
弗吉尼亚·伍尔夫是英国著名的女权主义思想家和女性主义作家。她的长篇论文《一间自己的屋子》大胆提出的“如果一个女人要想写作,就必须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屋子”对后来的女性主义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正如肖瓦尔特说:“如果说女权主义文学批评是妇女运动的女儿,那么它的另一个父母则是古老的父权制的文学批评和理论成果。”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以妇女为中心,研究对象包括妇女形象、女性创作和女性阅读,要求以一种女性的视角对父权制文学作品进行全新的解读,探讨女性意识,研究女性写作。
如果说《一间自己的屋子》是伍尔夫对其女性主义文学理论的阐述,那么,小说《到灯塔去》则是作家对其女性主义文学理论的大胆实践。小说揭露了父权制社会女性所遭受的种种歧视和不公平待遇,提出了女性获取平等的途径,并且实践了其女性主义写作理论。
女性意识的觉醒
女性意识是女性写作首先必须具备的条件。一个不具备女性意识的作家写不出女性主义的文艺作品。父权制社会存在两种对立的性别意识。一种是贬低、歧视女性的不合理的性别意识。这是父权制社会的主流意识。另一种是正确地看待两性的意识,但这还不是主流意识。
一方面,父权制社会炮制了大量的歪曲、丑化及虐待妇女的言行。绝大多数的男性和女性都被这种意识所操控。女性被父权制文化自觉与不自觉地同化了。为了让女性自觉自愿地接受男性的奴役和压迫,东西方父权文化的一些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科学家精心编制了一套套所谓的“理论”。这些所谓的“理论”千百年来仍被无数人封为“经典”,引用转载。
父权制社会里的一些作家也通过文学作品的感染力,向女性灌输男性中心的意识形态,让妇女自觉自愿地履行他们给规定的性别角色。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首要任务就是用批判的眼光审视男性创造的女性神话,作一种对抗性阅读,把根植于女性心中的男性意识根除。
伍尔夫在小说《到灯塔去》深刻地揭露了父权制社会对女性角色的“非科学的、非理性的”规定。父权制社会把“理性”给了男人,男人是理性的。小说里的男主人公兰赛姆先生是男性“理性”的代表。他是一位知识渊博、受人尊敬的大学教授,事业是他人生的中心与目标。思考“主体、客体与现实的本质”是他每日的必修课,工作与辉煌是他骄傲的资本,但苦恼也常常惠顾他。宏观与抽象的事物是以兰赛姆先生为代表的男人的专利。他逻辑缜密,思维呈线性发展。兰赛姆先生经常参与公共活动,谈论学术和政治,是文化的创造者和延续者。
相比之下,兰赛姆夫人,小说的另一位主人公,一位女性,却被塑造为一个“非理性”的代表,外表美丽迷人,性格温柔贤惠,整日操持家务,可谓典型的男权社会的“理想的女性形象”。男人可以欣赏她的美丽外表,美丽的外表可以满足男人的视觉欲望。温柔贤惠才有利于男性的掌控,不给男人产生心理上的压力与恐惧。操持家务包括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及照顾孩子、老人和丈夫等,善于操持家务就是做男人的保姆。这样,男人就可以埋头于事业,无后顾之忧。
谭琳和李军峰认为,婚姻和就业都是个人和家庭积累其社会资本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若女性遵循不平等的社会性别规范,忽视通过就业和工作网络创造保障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社会资本,而将所有的精力和时间都投入家庭,这就意味着将承担较大的生存和发展的风险。面对婚姻和就业,女性应该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自主地决策追求和积累其社会资本的方式和途径。
另一方面,父权制社会也产生了不少替妇女说话的哲学家、思想家。这些少数人中既有女性,也有男性。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代表这种非主流意识的人将会越来越多。这些替女性说话的少数人同样吃父权制社会的饭,喝父权制社会的水,受父权制社会的教育,却怎么就成了“女性主义”的代言人呢?可见,父权制社会并不是妇女理应遭受歧视与压迫理论产生的唯一的、本质的根源。
古希腊时期的哲学家、思想家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很早就提出了男女的天赋与才能相同的观点。他们认为,“智德统一”,“德行可教”,认为,美德即知识,男人和女人美德的形成都有赖于后天的教育。女人应同男人一样平等地接受教育、同等地参加训练,有能力的女子也当在治国之列;妇女在职务上、责任上应当有同男人平等的权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薄伽丘、莫尔、莎士比亚等,都提出了提高女性地位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启蒙运动时期的男女教育、政治权利平等论也是正确而合理的女性主义思想。诞生于父权制社会的女性主义理论也认为,女人和男人具有相同的理性,并在攻击性、抱负、力量等方面拥有同男性一样的能力。自由女权主义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认为,理性是公民资格的基础,女性和男性一样具有理性,女性的情感也是服从于理性的。另一位自由女权主义政治哲学家米尔(John Stuart Mill)在他的《对女性的克服》中,尖锐地质疑了男权存在的合理性。他认为,女人和男人具有相同的理性,因此,男人对女人的统治是不合理的,一个性别从属于另一个性别是错误的。
父权制社会的很多文艺作品对现实社会的女性进行了不真实的、不合理的、虚伪的刻画与虚构。在父权制社会,女人被刻画成被男人想象、欣赏的物体。这种被男人想象、欣赏的客体不能成为思考的主体。改变女性的这种状态无疑是质疑,甚至摧垮男性的主体与核心地位。这是男性无法容忍的。然而,女性主义理论批评的颠覆性就在于此。伍尔夫通过对父权制社会女性与男性社会角色的不合理的规定来激发读者强烈的女性意识,从而为女性觉醒、女性写作、女性争取自由解放扫清思想上的障碍。
“雌雄同体”的头脑
思想来源于社会实践,但载于人类的物质器官——大脑,随后被写成书面文字。伍尔夫提出,要进行女性创作,还要具备一个“雌雄同体”的大脑。这样写出的东西才不会走向两个极端:要不就是男性歧视、压迫女性,要不就是女性歧视、压迫男性。只有具备“雌雄同体”的头脑,才能创造出真正的有利于男女平等共处的女性主义的思想作品。
在论文《一间自己的屋子》中,伍尔夫提出,女性要写作,必须要有钱和属于自己的房子。因为钱和自己的房子对女性进行创作非常重要。除此之外,伍尔夫还勾勒了一个“雌雄同体”的大脑的画面:“我们每个人都受两种力量的制约,一种是男性的,一种是女性的;在男性的头脑中,男人支配女人,在女人的头脑中,女人支配男人。正常的和适意的存在状态是两人情投意合、和睦地生活在一起。如果你是男人,头脑中女性的一面应当发挥作用;而如果你是女人,也应当与头脑中的男性的一面交流。…… 任何纯粹的、单一的男性或女性都是致命的;你必须成为女性化的男人或男性化的女人。任何创造性行为,都必须有男性和女性之间的某种协同。”
小说《到灯塔去》中塑造的兰赛姆夫妇看似般配、幸福,实则不然。男女两性的社会角色、思维和情感方式被截然对立起来,造成夫妻二人根本无法彼此理解与交流。作为男性代表的兰赛姆先生时常为社会压力纠结,他担心失败,担心权威受到挑战或质疑。为了生存与心理平衡,他需要他人的认可和来自妻子的安慰和恭维。而作为父权制社会女性代表的兰赛姆夫人尽管整日被家务事缠身,但内心却非常渴望社会的认可,渴望成为社会的真正成员。她想成为社会问题的调查员,但社会拒绝接纳她。美丽的外表改变不了她那被规定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女性的才能无处施展。在几千年的父权制社会,多少有才能的女子默默无闻地走过了自己的一生。“女子无才便是德”。女人抛头露面、招摇过市只会招来他人的讥讽、耻笑。父权制社会就是要以男性为中心,就是要维护男性的优越感。女性超越男性是要挨骂和诅咒的。现代社会,依然有人说,有才能的女人是丑八怪,搞学术的女人有性障碍,等等。伍尔夫在《一间自己的房子》里这样写道,“一个具有诗人气质的女人,生在16世纪,必是不幸的女人,只会自己折磨自己”。难怪,人类的进化历史如此漫长。如果占人类人口一半的女性积极参与社会活动,那么,人类的文明进化程度无疑会大大提高。
“睿智的头脑是雌雄同体的”。伍尔夫在小说中塑造了两个人物来实践其“雌雄同体”理论。兰赛姆夫人的肖像画的成功完成标志着莉利人格的成熟和完整。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在她身上得到了协调、平衡的发展。学习和创作绘画的过程使得莉利逐渐看清了男权社会的本质。她更加了解了真实的兰赛姆夫妇,认识到他们各自身上的优秀品质,也发现了各自的不足。在此过程中,她自己的人格逐渐形成。然而,在传统的父权制社会的眼里,莉利缺少应有的女性气质。她没有美丽的外表和温柔的气质。像男人一样,她对属于男人的绘画很感兴趣。正是由于没有家庭的束缚和羁绊,没有烦琐的家务劳动缠绕她,她才有充分的自由和空间发挥自己的潜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然而,所有这些使得她不招男人的喜欢。我们发现,伍尔夫提出的“雌雄同体”的理论在男权社会还行不通。如果父权制社会的性质不变,具备“雌雄同体”的女性仍无法被男性社会完全接纳。女人的人生似乎还不完整。这也是莉利人到中年还是孤身一人的根本原因。
兰赛姆夫妇的小儿子詹姆士的性格发展也体现了“雌雄同体”的理想模式。其标志就是小说的结尾处,詹姆士发现了两个不同的灯塔:他童年时和妈妈一起看到的银色蒙蒙、在夜空中眨着黄色眼睛的灯塔和他长大后陪父亲去灯塔时所看到的坚硬挺拔、四周被海水冲刷得发白的灯塔。这暗示他对两种不同的感知能力的认同 。
独特的女性创作实践
后现代主义的权利—话语理论认为,女性一直生活在男性的霸权话语中。“女性要从男性统治下解放出来,就必须解构和颠覆男性话语,取得自己的话语权。男人以男人的名义讲话,女人以女人的名义讲话。我们必须去发明我们自己的话语,否则我们将灭亡”。肖尔沃特指出,“女性主义批评家的任务就是要发现一种新的语言,一种能够把我们的智慧和体验、理性与痛苦、怀疑与幻想综合为一体的新的阅读方式”。
法国派女性主义批评就比较关注女性写作的语言和文本。朱莉亚·克莉丝蒂娃提出了一种对男权中心具有颠覆性的符号学。露丝· 伊瑞格瑞则提出了具有包容对立双方于一体功能的“女人腔”主张。“女性写作”是“与女性身体的节奏和性快感息息相关的,在创造这种具有破坏性与颠覆性的作品上妇女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埃莱娜·西苏 (Helene Cixous) 在《美杜莎的笑声》(1975 年) 中首次提出了“女性写作”。她提倡一种可以使妇女摆脱菲勒斯中心语言的写作。“妇女必须把自己写进文本,就像通过自己的奋斗嵌入世界和历史一样”。然而,女性开始创作时,却面临两重困难:要么使用男性话语,要么是没有现成的语言用。
伍尔夫曾在《一个人的房间》里这样写道,“或许下笔之时,她发现的第一件事就是,没有日常的句式供她拿来使用”。“你走进一间房子时,英语语言已经黔驴技穷。如果不生造一些词汇,根本无法说出自己走进房子时所发生的一切。”小说《到灯塔去》中的女性人物就面临着语言交流的障碍。兰赛姆夫人只能用“契形的核心黑暗”来形容自我感觉。女性语言的缺失使她无法和莉利顺利地交流。两人之间的感觉只能意会,无法言传。抛开传统男性的思维模式,莉利最终选择借助于视觉艺术形象。这是一种更贴近女人心理和体验、较少受到男性的逻辑思维模式束缚的交流形式。
小说《到灯塔去》采用的是意识流创作技巧,“到灯塔去”是唯一贯穿全篇的纽带。传统小说写作中的故事情节在她的小说中很难找到。整篇小说中充满女性化的、精细心理描写取代了男性化的、逻辑严密的、线性发展的外在情节的发展结构。心理描写主要运用于描述兰赛姆夫人的思考和情感状态。另外,伍尔夫对小说中主人公的刻画也避开了通过重大事件的描述来刻画小说人物的传统手法。重大事件, 如夫人去世、第一次世界大战、安德鲁和普茹的死,全放在括号里一笔带过。小说的中间部分即传统小说的重心是充满诗意的抒情散文,几乎没有人物。人的隐退是对传统以人为主的小说的极大嘲讽。伍尔夫对传统的男性语言风格进行了挑战和颠覆。小说中使用的语言也体现了所谓的女性化语言特征:句子结构松散、零碎,常常拉得很长,因为这种语言似乎更适合女性对生活体验和内心情感的表达。
切莉·雷吉斯特在《美国女权主义文学批评:文献介绍》中指出,作为女权主义文学,它必须是妇女的论坛,必须提供角色模式,必须有利于促进姊妹情谊和提高性别意识。由此,本文作者认为,小说《到灯塔去》是一部带有鲜明的女性主义特征的文学作品,是伍尔夫对其女性主义理论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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