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治理导向审计模式的理论基础探讨
2011-07-21陈玛丽郭爱冰
陈玛丽 张 娟 郭爱冰
从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看,和谐治理导向审计模式的构建,需要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和谐治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审计理论等重要基础理论,成为了深入探索构建该审计模式的切入点,为和谐治理导向审计模式的构建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基础。
一、和谐治理理论与产权理论
1987年席酉民教授在博士论文中提出了和谐理论的观点,从和谐管理理论的思想体系、理论构架中的主要概念和模块、在管理知识构建中的贡献和价值等方面分别进行了深入而系统的研究,展示了更为丰满和成熟的和谐管理理论。和谐治理的核心思想是将系统视作基于规则和单元自治的整合,强调子系统间的和谐及整体系统的高效运作。
产权制度存在的主要功能就是实现交易费用的节约,不同的产权有不同的交易费用,集体产权比个人产权有更高的交易费用,而公共产权则完全不可交易即交易费用无穷大,因此不可能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产权制度的另一个功能是对于外部性内在化的激励。同时,产权的界定也是有成本的,只有在产权界定的预期收益大于界定成本时,产权明晰化才是有意义的事情。企业治理问题是由于企业产权的不完整性所引起的,没有唯一主体能拥有企业的完整产权。产权束中各产权因子主体利益追求不一致所导致的企业各利益相关人的权利不和谐,从而带来的企业运转低效。
企业和谐治理理论的基本思想就是通过一系列契约的完善及优秀企业文化的培育,达成企业各产权因子主体权利的一致性,从而实现一致性,最终带来企业整体产权运转的高效率和高效益。因此,在提出和运用企业和谐治理导向审计模式时,应当将和谐治理理论与产权理论作为研究的基础。
二、委托代理理论
两权分离所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是审计的基本前提,这已是一项普遍公认的假设。审计监督权源于产权,原本是委托人权利的一部分,在发生委托代理关系时,关系的双方(委托人和代理人)实际上约定或默许了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监督权利,这是因为委托人和代理人利益冲突及信息不对称的普遍性,将导致代理人有可能发生不诚实及舞弊并进而给委托人带来直接危害。
詹森和麦克林于1976年提出代理人理论,莫里斯提出了非对称信息下的委托代理理论。为促使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行事,必须设计有效的激励机制。
这种委托代理关系所导致的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遥远性”,使得拥有财产所有权但不熟悉复杂账务处理及经营活动过程的委托人产生了对审计监督的需求,并促成了审计的产生和审计模式的不断演进。极大程度的避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委托人与代理人的矛盾,一直是研究的最大方向,和谐治理导向审计模式有助于促使双方行动目标一致性,使企业和谐治理达到新的高度。
三、契约理论与交易费用理论
不完全契约理论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解释代理问题。由科斯开创的现代企业理论称为“企业契约理论”。交易费用这一概念是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经典型论文《企业的性质》分析企业的起源和规模时,首次引入经济学分析。在科斯看来,市场交易过程是要花费代价的。其后,威廉姆森等许多经济学家对交易费用理论做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影响交易费用有两个重要因素,一是交易者的数量;二是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问题还会带来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而使委托人无法观察到代理人是否按照要求履行了受托经济责任。从公司治理角度看,一般可以采用信号传递机制、信息甄别机制和信誉机制等来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
在不完全契约条件下,由于初始契约不能保证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利益行使职权,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一种机制来克服这种契约的不完全性所造成的问题。这也就是企业和谐治理导向审计模式产生并发展的原因。从契约经济学理论来看,企业和谐治理导向审计是一项长期合同,能够起到用“长期合同替代短期合同”的作用,从而降低了交易费用。
四、利益相关者及共同治理理论
布莱尔在《所有权与控制:面向21世纪的公司治理探索》中,全面分析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对公司治理的影响,认为在大型公众公司的治理中,公共政策的作用是提供一种合法有效的环境,以促进治理结构的改善以及更有效地使用资源,为整个社会创造财富。
利益相关者的资产都是处于风险状态的,因此,他们应该分享企业的控制权。所以应该设计一定的契约安排和治理制度来分配给所有的利益相关者一定的企业控制权,即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应该参与公司治理,这就是共同治理理论。企业和谐治理就是通过一套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或机制,以及内部的或外部的契约来协调企业与所有者、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企业各方面的利益。因此,可以认为,企业和谐治理的实质就是为利益相关者服务的共同治理。
从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来看,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也是其动因之一,企业和谐治理导向审计模式的研究,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治理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需求。
五、风险管理与风险导向审计理论
风险管理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为了管理“可保风险”而出现的。2004年9月,COSO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全面风险管理——整合框架》,目前已受到广泛关注。该框架定义: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由一个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企业战略制订并贯穿于企业各种经营活动之中,目的是识别可能会影响企业价值的潜在事项,管理风险于企业的风险容量之内,并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保证。风险导向审计理论的核心为审计风险的评估与应对,其所关注的风险是广义的风险,既包括正面的风险,也包括负面的风险。风险导向审计的本质是确保受托责任有效履行的能动的控制机制。
企业和谐治理导向审计模式就是基于这样一种合理的假设:治理机制运行越有效,其战略管理和风险评估及应对就越有效,公司的经营效果和效率就越高,经营风险就越小,从而审计风险也就越小。
企业和谐治理导向审计模式是借鉴风险导向审计理念,融风险管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审查于一体的审计模式,这种审计模式强调关注企业和谐治理框架中的风险发现与风险管理,关注管理者及其经营管理行为可能出现的风险,关注企业在整个治理过程中的决策风险与经营风险,促进有效的公司治理,实现企业的和谐发展,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通过对构建和谐治理导向审计模式的理论基础进行研究,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启示:第一,上述理论之间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一个企业和谐治理导向审计模式研究的理论基础体系。第二,在构建和谐治理导向审计模式时,和谐治理环境的战略评价是基础。第三,在构建和谐治理导向审计模式时,和谐治理状况的评价是核心。基于上述理论基础来研究企业和谐治理导向审计模式,对于理顺产权关系,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保护利益相关者,降低交易费用,创新审计模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