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财务管理问题与对策思考
2011-07-14刘胜辉
刘胜辉
根据中央精神,结合实际,各级政府在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及管理办法。但就调研情况而言,我们发现有些基层农村的财务管理工作仍相对比较薄弱,本文以湖南省为例,探讨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经验、问题与对策,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加强和规范当前农村财务管理的重大意义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各级政府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无疑是重中之举。实践证明,只有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才能确保广大群众对财务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才能确保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才能调动广大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严肃农村财经纪律,增强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因此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是搞好“三农”工作的中心,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
二、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自湖南省政府开始进行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各地市(县)的农村财务管理模式主要有会计委派制、会计集中核算、村账委托乡镇(街)代管等模式。从各村的实践来看,“村账委托乡镇(街)代管”是比较畅行和成熟的理论模式,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缺乏有效和有力的长效机制做保障,部分农村财务管理仍不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较乱的局面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着新农村建设的进展。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
从调研掌握的情况来看,农村经济业务会计核算普遍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没有一套严格完整、行之有效的财务处理流程。主要是由于会计核算并没有完全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执行,会计指标、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也不一致。没有按国家统一规定来设置会计账目,账薄设置也不合理,如有的村只设现金和银行账而不设总账和往来账;有的财会人员因不懂业务,干脆不设账、不登账,把五花八门的开支明细用香烟纸填写充抵账簿;业务原始票据(凭证)的填写更不规范,内容不真实、取得途径不合理。另外还明显存在记账凭证要素不齐全,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等现象。
(二)财务管理不完善
与全国大多省市一样,湖南省各地市(县)农村特别基层农村,具有较高水平、较高素质的管理人才不是很多,村支两委的管理能力不是很强,农村管理水平滞后严重影响着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比较混乱,如部分村上的费用开支,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谁都可以批,虽然要经村级干部审批签字才报账,但其中的资金用在何处,是否合理没人监管;有些村业务经办人和审批人不分离,甚至有的村就是书记或是村长一人说了算;部分村“以支代收”、“村干部包揽了会计、出纳之职”也不是新鲜事,会计、出纳形同虚设等。
(三)财务公开不透明
农村财务支出用于招待性开支严重,还有少数村干部存在贪污、挪用集体资金现象。由于村民们主人翁意识、法制观念、素质不高,加上村干部们擅长做文章,导致村财务公开不透明,特别是农村财务公开呈现出账务不清晰,公开不及时、程序不合理、假公开、半公开等特征,结果酿成很多农村财务公开工作流于形式。
(四)内外监督不到位
首先,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中缺少内部监督制度和措施,即使有制度也难以执行;加之村会计人员岗位职责不清晰,村会计又受制于主要村干部的牵制等原因,所以错误与舞弊现象较多,内部会计监督作用很难发挥。其次是村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不力,各村虽然都设有村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但其成员大多不懂财会业务,加上账目和核算不规范,其监督不得力,根本无法发现问题。加之财务监督不到位,致使农村财务管理中所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和矛盾没有有效解决。
(五)村财务人员素质普遍较低
各地区由于历史条件与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农村财会人员严重素质参差不齐。据调研显示,除市郊区农村财务人员文化程度相对较高外,大多数基层农村特别边远地区农村财务人员只有小学文化或初中文化,无证上岗和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现象相当严重。有的村会计不会记账,更不清楚相关财经法规和记账方法;且限于财务人员年龄老化,年轻人基本出去务工,难以确定合适财务人选,致使许多经济业务不实、账表不符现象较普遍。因此基层农村财务人员素质普遍较低,后备力量严重缺乏。
三、完善当前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思考
(一)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一是湖南省各地区(县)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应按照《会计法》、《湖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办法(试行)》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科学设置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统一会计科目、账簿和核算方法,使用规范的报表和合法的票据,规范会计档案管理,使农村财务管理有据可查,有章可依;更重要的是注重落实已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令不行者要严肃查处。二是各农村财务处理程序应严格落实入账“五关”和凭证“三关”,确保经济业务处理程序合法合规,村会计信息及时公允有效。三是各区县的乡(镇、街)建立村级财务档案室,实行一村一柜,统一对财务资料进行管理。
(二)加强监督和财务公开
湖南省各级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对农村会计工作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和抽查,加强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建议推行村级主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将审计结果如实向村民公布,以加强对村干部履行职责的监督。村民主理财小组适时引导村民参加民主理财会议,商讨重大经济决策。在处理经济事项时,村民主理财小组有权拒绝手续不全的票据入账,责令退回重新补办手续,并责成相关人员纠正;严禁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一旦查处,依法处理。这样才能促使村财务公开及时透明、程序规范,内容全面。
(三)健全农村财务管理的绩效考评体系
根据实际情况,湖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可在设置一套切实可行、易于理解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绩效考评体系的基础上,通过每月、每季度、每年末采集生成的相关考评指标数据,结合预算执行和财务核算等情况,对各区、县(镇)的农村财务管理和村干部(含村会计、出纳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予以考评,把考核结果作为相关人员确定报酬和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这对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有重大意义。
(四)完善农村财务人员培育发展机制
针对部分基层农村会计人员素质普遍较低和后备力量严重缺乏的现状,笔者认为要有合理的选拔和培育机制进行弥补:首先,加强农村财务人员后续教育力度。凡是从事村级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村级集体经济财务会计相关知识和政策等业务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凭证上岗;有条件的农村可以逐步在实行村级会计电算化。其次,保持农村财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性。由于村级业务和账目持续时间长,熟悉农村业务全貌则尤为重要,因此村级会计队伍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是提高村级财会人员素质的重要条件。然后,建立健全村级会计人员激励机制和加强村级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由于村会计与其他主要干部的待遇差距较大,各级政府要尽早把村会计列入财政补助范围,解决村会计的后顾之忧;同时加强村级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