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暴力:中国农村社会冲突的礼让逻辑
2011-04-27高崇王德海徐振山
高崇 王德海 徐振山
摘要:就“冲突传播”的形式而言,依照冲突双方能否相互直接感知到对方所传递的信息为标准一冲突传播可分为显性传播和隐性传播两种;如果按照冲突双方所使用的传播符号进行分类,则冲突传播有语词传播和非语词传播两类。冲突的本性是暴力的,但冲突传播的本性却并非如此。暴力和礼让犹如冲突传播的,充满着张力。冲突传播是暴力还是礼让,要视冲突双方采取的行动而定。人既能够基于现实的考量争取利益,同时也能够基于现实的考量,避免使自己的损失最大化。这一反一正,既反映了冲突传播的暴力的一面,同时也反映了在冲突传播中存在着以礼让化解冲突的可能方向。非暴力作为一种冲突传播的礼让逻辑,不仅是一种理念,同时它也是一种可操作、可学习、可应用的原则、策略和表达方式。
关键词:冲突传播;礼让;非暴力;农村社区
中图分类号:B82-0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07(2011)01-0112-05
冲突是人存在的基本方式之一。在农村社区中,由于存在利益分化、价值观差异、征地、环境污染、村级选举以及公共服务不足等问题,因此,农民卷入各种冲突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依据农民交往圈子,按照其情感投射距离远近,农村冲突主要表现在家庭、邻里、社区等层面。从价值判断而言,可能没人喜欢冲突,但矛盾的是,也很少有人能够避免冲突。由于人是一种关系性的存在,因此如何面对冲突便成为人一生中的必修课,这无论是对于自身还是他人而言都极为重要。但是在冲突中人们还需要礼让吗?一提到“冲突”这个词,人们联想的所指常常是暴力的场景,而暴力仅仅是冲突传播的一个选项,作为自我之王的人有能力将冲突传播导向礼让性的一面。礼让是传播沟通的基本规则,适用于许多沟通情境之下。在冲突中,更有必要以礼让待之,否则,冲突会给双方造成日后难以跨越的心理鸿沟。
一、农村社区冲突传播的双向透视
冲突离不开传播,离开了冲突双方信息的传递,冲突便没了意义。就“冲突传播”的形式而言,依照冲突双方能否相互直接感知到对方所传递的信息为标准,冲突传播可分为显性传播和隐性传播两种。在显性传播中,冲突双方能够互相直接知觉到对方所传递的信息;在隐性传播中,冲突双方虽然无法直接知觉到对方,但仍能通过其他方式获取对方所传递的信息。如果按照冲突双方所使用的传播符号进行分类,则冲突传播有语词传播和非语词传播两类。语词传播是指以语词符号实现的传播,口语传播和书面传播是其基本方式。非语词传播则是指借助于非语词符号,如姿势、动作、表情、接触及非语词的声音和空间距离等手段而实现的沟通。将这两种分类方式结合起来,则如图1所示。
如图1所示,在冲突传播中,“①”代表显性语词传播。主要有如下几种形式,首先是指指责秽语。这是一种最为常见的显性语词传播形式。例如,如果甲指责乙“你怎么这么不讲理!”,而乙又以指责的方式回应“不讲理的是你,你……”,那么双方的冲突会进一步升级。其次是说理。这是一种较为平和的冲突传播形式。冲突双方能够理性地控制自己的情绪,就事论事,并且能够平心静气地听对方的话语同时又能理性地沟通。当然,说理的结果可以是冲突的和平解决,但也可能是冲突的进一步激化,升级为双方的吵骂,最后进一步发展为借助于肢体动作等非语言符号的冲突。再次是评理。冲突双方在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时,通过寻求社区中有威望的、双方都能认可的第三方,借助于这个中介进行理性沟通,这也是一种显性传播形式。
“②”代表显性非语词传播。首先是指肢体的碰触等形式。这些形式给双方造成的伤害都很大,包括身体和心理两方面的伤害。其次是回避,主要是借助于避免直接接触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例如,中国人见面打招呼是人们在交往中借助交谈互表友好和认定的一种礼让规则,但是处在冲突中的双方,在相遇时则很可能远远地回避对方,以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相遇。由于这是建立在某一方已经知觉到对方存在的前提之下,因此实际上这仍是显性传播。再次是敷衍。当冲突一方主动与另一方搭话时,而另一方则用声调的变化等副语言的形式,来传递自己的不满或反感。副语言研究者迪保罗的研究发现,与面部表情相比,声调反映的信息更加真实,因为面部表情可以控制,但说谎时声调提高却是不自觉的,可以真实地透露说谎者言不由衷的心态。
“③”代表隐性语词传播。首先表现为背后诉说。处于冲突状态的一方,经常会在避免与另一方直接冲突的情况下,找其他人诉说或表达对对方的不满,以寻求更多人的包括情感、舆论等在内的各种支持。而借助于中间人的传递,冲突的另一方也能获知这种信息,但不是以一种双方都能直接知觉到的形式,因此这是一种隐性的语词传播形式。其次是写投诉信。这是一种借助于书面语言的沟通或传播形式。尤其是在当下农村,群体性事件不时出现,利益受到损害的农民,常常借助于这种求助于上级组织的形式来寻求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当然,这更多地是在冲突一方明显弱势,或者双方谈判破裂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传播形式。
“④”代表隐性非语词传播。常见的是耍小伎俩。例如,处于冲突状态中的一方,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会采用在对方无法直接知觉的情况下,阻塞对方的下水管道、破坏对方的门窗、在对方的门前置放一些在民间看来属于晦气的物品等行为。当然,这种隐性非语词传播有不道德或违法之嫌疑,但无论从什么角度视之,这种方式对于冲突的良性解决都无法起到正面的作用。不过,由于这种方式仍然向对方传递出一种信息,因此这是一种隐性的非语词传播形式。这种形式常常发生于冲突双方或者由于地位权力不平等而作为一种“弱者的武器”,或者由于冲突一方有其他心理顾虑等原因而采取的一种报复行为。
上述四种传播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其所传递的信息都至少表征三种类型的意义。第一种类型的意义可以称为信息的陈述性内容,其作用是对事件做出明确的陈述;第二种类型的意义可以称作信息的关系性内容,其作用是说明信息传达者和信息接收者的关系;第三种类型的含义可以称作信息的态度性内容,其作用是告诉我们应如何理解这一信息或者对此应持什么样的态度。Ⅲ如果要想充分理解某一信息就必须理解这一信息所传达的三种不同类型的意义。例如,甲说:“你们村是怎么搞的,让她来镇政府闹,今天市里来检查,干什么吃的你们,赶紧过来在这一信息中,同样有三种类型的意义,一是陈述性内容,就是这一信息字面上的含义,二是关系性内容,说明了这一信息传达者与接受者之间地位的差异;第三是态度性内容,反映出这一信息传达者的不耐烦的态度。
二、暴力和礼让:冲突传播的张力
冲突传播的本性到底是什么?是暴力吗?如果是的话,这是由于人的现实逐利性引发的吗?是礼让吗?如果是的话,为什么跟其经常呈现的现象相违背呢?冲突的本性是暴力的,但冲突传播的本性却并非如此。暴力和礼让犹如冲突传播的两级,充
满着张力。冲突传播是暴力还是礼让,要视冲突双方采取的行动而定。因此,在冲突传播中,人仍是最关键、最具决定性的因素,掌握着冲突传播的方向。作为一种主体性交流,冲突传播是暴力还是礼让,人作为冲突的主体应负有完全责任。从存在主义观点而言,人需要勇敢地承担起这个责任,需要具有理性解决冲突的勇气。
(一)暴力:冲突本质在冲突传播中的呈现
伴随着冲突的不同层级,暴力程度也不尽相同,但暴力可以视作是冲突传播的一个基本品性。当然,在此涉及对暴力的理解。暴力不仅指通常意义上的身体暴力,还包括诸如语言上的互相指责、心理上的互相伤害等形式。但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暴力,都有一个最基本的特征,即暴力施加者对受害者的不同程度的伤害以及对双方关系品质的伤害。
暴力就其可见形式而言,有热暴力和冷暴力两类。热暴力是指有直接身体接触并导致双方受到伤害的一种形式。这更多是指给双方造成的身体伤害,是一种身体的暴力。在农村社区冲突中常见的打架等肢体有意的碰触就是这样一种暴力形式。热暴力给双方造成的伤害很大。当下,农村社区中的群体性事件不少都以演化为热暴力而告终。这种冲突对于农村社区来说,具有很大的破坏性,会增加当地社区的管理成本,如果管理不当,将不利于当地社区的和谐构建。据新华社报道,持续多日的广西博白县部分群众围堵乡镇政府事件,给当地造成了严重损失,政府大门、同墙、大批办公设备、文件档案在冲击事件中被毁坏,少数肇事者还破坏、烧毁了数辆汽车、摩托车等。
冷暴力是一种实质上的“冷战”,是指虽然并无直接身体接触但仍给双方造成伤害的一种形式。虽然冷暴力造成的更多是一种心理伤害,但是给对方甚至双方造成的伤害很大,这一点常常为人所忽视。冷暴力常常采用前述的语言暴力、回避、敷衍、耍小伎俩等形式。反观农村社区冲突,冷暴力现象比比皆是。例如,农民对干部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有看法,气愤地说干部“不像话”;而干部则对农民不服从管理,委屈地说农民“不听话”。一个说对方“不像话”,另一个说对方“不听话”,双方便坐不到一起去,即使勉强坐到一起,也是带着情绪,自然谈不出什么理想结果。“不像话”与“不听话”形象地反映了当前农村一些地区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冲突传播状况。
无论哪一种形式的暴力,都是对冲突传播质量的戕害,都是以破坏双方关系为指向的。对于信息沟通这一传播的根本目的而言,只能起到一种反向的作用。因此,从价值判断上而言,这些都是一种负面的冲突传播。
(二)礼让:冲突传播的理性要求
人本质上是一个社会存在物,是群居动物。“人只有在人群中才成为人,如果人群要完全存在,就必须有几个人。”由自然人群到固定的组织再到民族,人不断地从人群中寻找定位和安慰,以群体一员的角色参与到以社区为舞台的表演之中,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来自群体的或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冲突更多的是以一种负功能而呈现出来的。但人之所以为人,其有别于动物之所在,便在于人既能够基于现实的考量争取利益,同时也能够基于现实的考量,避免使自己的损失最大化。这一反一正,既反映了冲突传播的暴力的一面,同时也反映了在冲突传播中存在着以礼让化解冲突的可能方向。
礼让是人作为群居动物,出于对对方“面子”的维护而采取的一种行为。面子具有相互联系的两方面:消极面子和积极面子。消极面子指的是不希望别人强加于自己,个人自由不受干涉的权利;积极面子指的是个人的正面的自我形象或“个性”,包括希望这种自我形象受到赞许、喜爱的愿望。在社会交往中,交际者必须注意照顾或增加彼此的面子。许多传播行为如冲突从本质上来说是威胁面子的,因此需要以礼让的方式,以减少对面子的威胁。
礼让作为一种通行的传播规则,对于传播效果的达成具有重要的形式规范作用。由于冲突作为沟通情境所具有的特殊性,因此,冲突双方在冲突中便更需注重礼让这一沟通规则。礼让根据形式与文质是否融合,可以分为实质礼让和虚假礼让。礼让本质上是“心”与“意”的二者合一,两者的隔离则是一种虚假礼让。而虚假礼让无益于良好的沟通,实质上是一种冷暴力,甚至比通过语言或身体上的宣泄所造成的后果更要糟糕,因为这种虚假礼让,通过“点到即止”的形式,否定了进一步协商沟通的可能性,阻断了达成妥协或谅解的可能路径,固化了双方目前所处的冲突处境,对冲突双方关系的修复造成了很大困难。
三、非暴力:农村社会冲突的礼让逻辑
由美国的马歇尔·卢森堡博士发展出的非暴力沟通的原则和方法,作为一套较成熟的冲突传播管理策略,对于我国现阶段农村的冲突传播的管理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在马歇尔博士看来,暴力并非仅指身体、精神的暴力,同时也包括语言的暴力,即语言也常常引发自己和他人的痛苦。农村社区中的许多人际冲突,往往起始于冲突双方的相互语言攻讦,随着语言暴力的螺旋式上升,最终以身体的暴力告终,结果自然是两败俱伤,利益俱损。因此,非暴力沟通被称为爱的语言。它关注沟通中语言的组织与表述,强调在语言中灌注对他人的爱和尊重的因子。但就马歇尔博士的非暴力观来看,他更多关注的是语言的暴力,而本文则认为不仅语言的暴力,包括非语言的暴力都应该受到重视。任何热暴力和冷暴力都是对双方的伤害,都是对双方关系品质的损害,都需要受到重视。
非暴力既是一种爱的逻辑,同时也是一种爱的行动。无论是在语词传播层面,还是在非语词传播层面,它讲究的都是一种理性、平等沟通,强调通过双方共同的友好对话,以协调双方的观点和立场,为冲突的可能解决创造积极的氛围。非暴力作为一种冲突传播的礼让逻辑,不仅是一种理念,同时它也是一种可操作、可学习、可应用的原则、策略和表达方式,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如下4个层面:
1.强调非暴力的理念,强调对人的尊重。与人追求的外物相比,人的生命更为重要。我们要从内心充满对人的生命的敬畏,不仅包括对自我生命,也包括对他人生命的敬畏,要在良性互动中去捍卫生命的尊严。在冲突传播中,热暴力尤其值得我们谴责,因为它是以伤害人的肢体、生命为目标的,而通过这种手段所获得的远比失去的要大得多,甚至无法用价值来衡量。从人本主义的视角观之,人的本性是理性的,是善良的和值得信任的,人有能力产生自觉,认识和主掌自己的生命。这是我们的人性宣言,也是赋予人本身的责任和使命。只有从此信念出发,暴力才可避免,冲突的解决才有了理性的基础和场域。
2.遵循非暴力的礼让原则。在一般性的非冲突的传播中,有研究者归纳出得体、慷慨、称赞、谦虚、一致和同情等六个礼貌准则以作为人们行动的指导,帮助人们更好地沟通。这六个看似“贬己尊人”的准则,在实践中是有帮助的。但在冲突传播这种情境中,能否取得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检验。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效果要受到许多中介因素的影响,如对
方人格特征、环境因素等,另外,非暴力作为一种理念和原则,强调平等沟通与协商,非暴力既是目的,同时也是追求“双赢”或“共赢”的手段。冲突双方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具有同等价值的。双方的沟通是主体对主体的,而非主客体之间的。这种视对方犹如已的态度,并非示弱,而是现代人需要具有的基本礼貌之一,这为双方的冷静沟通创造了良好的心理前提,有助于营造沟通环境。
3.运用非暴力的礼让策略,能够有效缓解冲突压力,避免冲突升级,有利于冲突的解决和调解。非暴力的礼让策略主要有积极策略和消极策略两种。积极策略是指说适度谦让、尊重或客气的话。话语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实际上要表达的意思。常用的言语手段包括:敬语、礼让套话等。消极策略主要指说适度中和的话。消极策略主要以间接的言语行为来实施。在交际关系出现紧急状况时避免使用激化矛盾词语而使其表达的字面意义不同于实际要表达的意思,从而避开正面冲突,维持客气气氛。在冲突传播中,冲突并非一下进发的,而是有个过程,积极策略有助于避免产生冲突。例如:“你为什么不早点来?”与“你为什么不早点来一下?”相比,多了一种诘问的味道,容易让对方感到受到了挑战。而消极策略则有助于避免激化冲突,当然,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消极策略并非前述的回避冲突,而是以一种非暴力的方式,将情境化的冲突诱因降温,将可能的矛盾导向将来在更平和环境中协商解决。
4.运用非暴力的表达方式,技巧性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例如,在表述自己的观点和立场之前,认真倾听对方的立场和观点。要悬置自己的观点,不要急于做出评判,要认真发觉对方通过语言或非语言形式所传递出的显性和隐性信息。再如,对于一些无礼的请求,如果以无礼的方式回绝,有时会引起一定的麻烦,如果采取一定的语言策略,则会避免使冲突激化。当然,就冲突传播来说,模糊限制语并非最适合。比如,甲:今天的任务能完成吗?乙(1):太多了,完成不了。乙(2):也许能吧。虽然,乙(2)用模糊语策略避免了直接的冲突,但从沟通的角度来说,他并没有提供多少有用的信息,当然,乙(1)的回答从非暴力的表达方式而言,也并不合适,因为这种回答没有照顾到甲的面子,有可能引发对方的不满,会进一步责问其“为什么不能?”,比较有利于问题解决的回答形式可以是这样的,乙(3):任务太多了,我完成不了,因为我×××。运用这种方式,既直接说出了自己的难处,同时也保全了对方的面子。
按照通常的理解,礼貌或礼让表示对人的恭敬和顺的仪容。《孟子·告子下》:“迎之致敬以有礼,则就之;礼貌衰,则去之。”赵岐注:“礼者,接之以礼也。貌者,颜色和顺,有乐贤之容”。从这种对礼貌、礼让的诠释看来,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貌、礼让与“礼”是同一的。即中国人的礼让更多地是作为一种制度和社会行为规范,居于伦理的框架之中。礼貌、礼让既可以理解为是一种伦理规范,同时也可以作为交际的策略。这两者虽具有表层的相似——彬彬有礼的言行与合作的姿态,但拥有表层的相似并不能遮蔽本质的差别:伦理范畴中的礼貌或礼让强调“形质合一”,其根本精神在于行使礼让时首先需要接受真诚和道德的审判,但作为一种交际策略的礼让并不以真诚和道德为衡量标准,“在很多场合,礼貌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掩饰说话人的真诚,或者说使原本真诚的话语在道出时不是显得那么不愉快”,“礼貌与道德虽然不一定相冲突,但也不一定不冲突”。当然,我们所欲追求的是形质合一的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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