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额信贷对接性分析
2011-04-27王静贾丹花周宗放
王静 贾丹花 周宗放
摘要:农村小额信贷具有额度小、涉及面广、周转灵活、方便快捷等特点,是一种符合农村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户分散经营特点的有效信贷支农方式,在缓解农户贷款难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存在小额信贷供需双方有效对接不足的问题。在对南充市南部县伏虎镇农村小额信贷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具体分析影响伏虎镇小额信贷供需双方实现对接的制约因素。同时以博弈论为分析方法,探索小额信贷供需双方在怎样的情况下可以实现对接,在此基础上提出只有广大农户积极加强自身信用建设,信用社方面积极构建与农户的信用合作机制,政府方面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才能实现小额信贷供需双方的对接,从而保证这一有效的支农方式得以健康发展。
关键词:小额信贷;农村金融;博弈论;伏虎镇
中图分类号:F830.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07(2011)01--0018-05
一、问题的提出
小额信贷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孟加拉国,主要是为了满足穷人的信贷需求,贷款对象仅限于穷人,额度很小,无需抵押。自创立以来,小额信贷受到了穷人的热烈欢迎,迅速推广到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许多发展中国家,成为一种有效的扶贫方式。小额信贷在国际上的迅速兴起引发了对金融扶贫的思考,首先,从扶贫来看,小额信贷可以解决贫困人口资金不足的问题以及应付诸如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同时生产性的小额贷款服务还可以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创造收入,从而最终摆脱贫困。其次,从微型企业的发展来看,小额信贷可以为企业发展提供一部分初始资金,并提供长期的金融服务,能较好地解决现阶段普遍存在的中小企业融资困境问题,也能为农村地区引入大量中小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最后,从发展金融市场来看,低收入阶层、微型企业为扩展金融服务提供了很大的潜存市场。如果能找到比较好的降低经营成本,减少金融风险的方法,小额信贷机构就可以把金融服务推广到低收入阶层中的一部分,并能维持其本身的正常经营及利润。
目前国际上对小额信贷的研究主要涉及有关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判断,小额信贷的制度主义倾向和小额信贷怎样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方面。由于特殊的国情,小额信贷在我国的发展融入了更多本土化的特色。小额信贷在我国的发展开始于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首先将孟加拉小额信贷模式(GB模式)引入中周,成立了“扶贫经济合作社”,1996年10月至2000年,为实现中国政府的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及新世纪扶贫开发任务,中国政府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主导的“政策性小额信贷扶贫项目”开始实施,并在山两、四川、云南等省区迅速发展起来目前我国对小额信贷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是否坚持商业化运作,小额信贷的模式研究,正规金融机构是否将成为小额信贷的主体,利率的制定以及政府的监管方面。㈧、小额信贷在我国的发展取得了不小的成就,据统计十几年来中国扶贫基金会累计向13万多农户发放小额贷款近3亿元,共有50多万贫困人口直接从中受益(数据来源于中国扶贫基金会网站)。但是,在小额信贷的开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其中表现比较突出的就是农户资金需求旺盛和小额信贷资金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四川省作为“政策性小额信贷扶贫项目”实施的首批试点省,它的小额信贷开展情况能很好地反映小额信贷项目整体的开展情况,小额信贷资金的供给需求现状如何?如果需求和供给不能对接那么制约因素是什么?我们又可以在怎样的条件下实现供需双方的有效对接?本文将以此为线索加以探讨。
二、伏虎镇小额信贷供需双方对接现状剖析
(一)伏虎镇农户小额信贷需求分析
1,样本地区基本情况及调研资料的获取。伏虎镇位于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西南部,伏虎镇农户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农业生产和外出打工,属于典型的传统农业区域,是中国广大传统农业区域的一个普遍代表。本次调研随机选取了三个村的100户作为调查对象,有效回收问卷100份。5村共174户,由于外出打工等原因目前常住户为164户,本次选中32户作为调查对象,其中有10户为小额贷款户。9村共172户,常住户为162户,本次选中32户,有9户为小额贷款户。18村共204户,常住户为188户,本次选中36户,有14户为小额贷款户。以上调查资料显示,有33%的农户曾经获得过小额贷款,小额信贷在伏虎镇农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2.样本农户小额信贷需求状况。(1)当前借贷意愿和贷款需求额度的选择。在农户家庭可承受的经济条件和现有利率水平下,样本农户中有78户有贷款意愿,占总样本的78%。贷款需求额度存不同农户间存在较大的差别,以目前较普遍的5万元以内作为小额贷款分界。把1000—10000元,10000—20000元,20000—30000元,30000—40000元,40000—50000元作为5个分布区间。调查发现,农户贷款需求额度以40000—50000元以上的区间最为集中,达47%。从目前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的实际运作来看,农户授信的贷款额度通常在10000—20000元左右,如果将5万元以下的额度定义为“小额”,那么从调查中发现,70%的农户对小额贷款有需求,同时有30%的农户有超过5万元以上的较大额度的信贷需求。如果我们对不同家庭收入水平的农户进行比较,发现中低收入的农户对小额度贷款的需求占较大比例,较高收入水平的农户对小额信贷需求的比例却明显偏低,但对较大额度的信贷需求意愿较强。(2)农户对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的选择。当前伏虎镇农信社对农户贷款月息为0.78%左右,调查中没有农户认为利率高是贷款的主要问题,几乎所有的农户都认为现行的利率水平可以接受。对贷款期限而言,有25%的农户认为贷款期限应该在1年或1年以内,30%的农户则希望贷款期限能在1—2年,其余45%的农户希望贷款期限能长于2年,最好能与借贷投资的项目回收期相匹配。(3)农户贷款资金的用途。调查对象中有45%的农户表示贷款主要用于生产性的资金需求,其中用于传统种养殖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信贷需求占20%,用于外出务工、经商、小手工业等经营活动的信贷需求为25%。55%的农户表示贷款主要用于消费性的资金需求,其中用于一般日常生活支出的信贷需求为25%,同时农户家庭教育性支出也占据了较大比例,达到10%,最后是农户用于婚嫁建房等的资金需求达20%。
(二)伏虎镇金融机构小额信贷供给分析
2002年,中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伏虎镇农村信用社在中央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支持下,开始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在GB模式的基础上,伏虎镇农村信用社结合当地的实际和农户的贷款需求,设计了一套自己的信贷支农模式。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到目前信贷资金已经涉及到20
个村,27948户农户,占伏虎镇总人口的77.6%。伏虎镇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具体供给情况见表1。
(三)伏虎镇小额信贷供需双方对接性不足分析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看出小额信贷的供需双方存在对接性不足的问题。我们看到有30%的农户有超过5万元以上的较大额度的信贷需求,但是农村信用社只能提供1000—50000元的小额贷款。信用社的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但是农户对贷款期限要求较长,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农户更希望能得到与农业生产的周期和借贷投资的项目回收期相匹配的贷款。在调查的农户中有55%的农户表示贷款主要用于消费性的资金需求,但是信用社的贷款资金用途主要倾向于生产、经营性创收项目,对消费性资金有限制。由此可以看出,伏虎镇小额信贷的供需双方存在供需对接不足的问题。
三、影响伏虎镇小额信贷供需双方对接的制约因素
(一)伏虎镇农户面临的融资困境
1.农户的资金需求被排除在正规金融机构之外。伏虎镇属于低山丘陵地貌,人口密度低,农户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传统的农业产业。由于农业生产具有收入的不确定性、投资的长期性、较强的季节性和低收益性等特点,农户的收入波动大,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散手段和合格的担保抵押品,而且农村金融市场相对比较孤立的市场农户的资金需求一直被排除在正规金融机构之外,资本稀缺成为制约伏虎镇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一直以来伏虎镇农户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直到2002年,伏虎镇农村信用社在中央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支持下,开始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目前为止,也只有信用社在开展小额信贷业务。
2.农村信用社针对农户申请小额信贷设立了严格的审核条件。对样本农户进行调查汇总发现有97%的人曾经借过钱,至今仍有78%的人有贷款需求,向信用社贷过款的有33%,只有21%的人认为在信用社贷款难。我们从中看到一些矛盾,相当一部分人有贷款需求,而且也认为在信用社贷款不难,但是最终却选择了亲友借贷而非小额信贷。在调查中笔者了解到,虽然信用社开展的小额信贷无需担保,但是信用社对农户申请小额信贷设立了严格的审核条件:(1)信用状况。信用状况好坏是能否在信用社贷到款的首要考虑因素,但由于信息不对称,信用状况成为一个很难衡量的指标。(2)农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及生产经营能力。为了保证资金的有效回收,只有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生产经济能力较强,能为贷款提供稳定的还款来源的农户才能得到小额贷款。这一方面限制了部分贫困户,尤其是赤贫户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部分农户的贷款需求得不到相应额度的满足。(3)贷款的用途和贷款对象。为了保证资金的有效利用和顺应国家的政策,小额贷款资金一般要求为生产性资金,贷款户要求为具有农业户口的自然人。而农户的小额信贷一般属于消费性资金,而且这也限制了一部分想要从事农业生产投资的非农业户。(4)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小额信用贷款一般限制在5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且规定当年贷款当年回笼。随着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力度加大,资金需求也越来越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明显无法满足大农业格局。
(二)农村信用社开展小额信贷面临的阻碍因素
1.农户信用状况难以确定,信用社开展小额信贷成本高。由于信息不对称,信用社很难确定农户的信用状况如何,而小额信贷没有担保抵押,能否保证回收资金全凭农户自身的信用状况,因此信用社在开展小额信贷业务时面临着逆向选择问题和很大的风险成本。
2.信用社无法保证资金得到合理利用,资金回收困难。信用社一般规定资金流向生产领域,但是现实生活中很难控制,也无法保证资金得到正确的使用,信用社面临着很大的风险。相当一部分农户,尤其是家庭经济条件差的农户,对利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缺乏信心和途径,借款多用于消费,甚至错误地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视同无偿支农救济款,因此容易出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使用不当、挪作他用等情况,很难保证资金的收回。
3.信用社超负荷运作缺少支持。目前,伏虎镇只有农村信用社在开展小额信贷业务,这使信用社承受着很大的负荷。首先,伏虎镇信用社一家独挡,业务压力大,而且信用社的资金来源只有存贷款,方式单一,融资渠道也不灵活。其次,信用社缺乏精力和实力对贷款者进行相应的培训。
四、伏虎镇小额信贷供需双方能否实现对接的实证分析
在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过程中,农户和信用社都面临着一些困境,但两者的主要纠结点可以归结为:
农户方面:无担保人,无抵押资产,但希望获得资金。信用社方面:无法确定农户信用状况,不能保证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和按时回收,但是由于其立足于农村,需要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并积极探索有效的运作模式。鉴于放贷者和借款人这两方面的困境,笔者以下运用博弈模型的构建,分析博弈双方在怎样的情况下可以实现均衡,为提出解决困境的对策做出理论分析。
(一)博弈基本假设
由于伏虎镇只有信用社在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因此假定参与博弈的主体只有两个,即农村信用社和农民,其中农村信用社记作F1,农民记作F2。他们都分别有两个策略,其中,农村信用社的策略为贷款和不贷款;农民的策略为守约和违约。如果农村信用社贷款给农民,农民守约按时归还了贷款,此时信用社由于贷款的利息,其收益为1;农民由于得到贷款进行了消费与投资,不仅得到了收益1,也保持了良好的信誉C。如果农村信用社贷款给农民,而农民却违约没有归还贷款,此时信用社由于收不回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其收益为-3,农民却因没有归还贷款而得到了2个单位的眼前收益,但损失了信誉价值C。而如果信用社不贷款给农民,此时无论农民是否守约,双方的收益均为0因此根据博弈的基本假设,假设参与双方信用社和农民都为理性经济人,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根据以上分析,最终将得出(贷款;守约)和(不贷款;违约)这两个稳定的均衡策略。以下将通过建立博弈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来加以验证。Ⅲ
(1)局中人:(农村信用社;农民)
(2)局中人的策略空间:F1=(贷款;不贷款);
F2=(守约;违约)
(3)局中人的支付函数:
Y1(贷款;守约)=1;
Y2(贷款;守约)=1+C
Y1(贷款;违约)=-3;
Y2(贷款;违约)=2-C
Y1(不贷款;守约)=0;
Y2(不贷款;守约)=0
Y1(不贷款;违约)=0;
Y2(不贷款;违约)=0
(二)信用社和农户借贷行为的实证分析
由于完全信息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是不能实现的,因此这里不讨论完全信息状态下的博弈模型。我们来讨论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博弈模型。
首先我们建立一个动态模型,即假定农村信贷市场中双方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农民对自己的还款能力
和还款意愿比较清楚,在这方面他们具有信息优势,而信用社并不能准确地掌握这些信息,只能根据农民以往的信用记录和信誉状况对农民是否守约的概率做出判断。假设市场中只存信用度高和信用度低的两种农民,信用社不知道他们的确切类型,但知道农民守约的概率为P,违约的概率为1-P。这里我们同样假定信誉价值为C,并假设C大于2,那么就存在如下的支付函数:如果农民属于信用度较高的类型,当他守约时,信用社和该农民的收益均为1;当他违约时,信用社的收益为-3,而农民由于其失去信誉的价值大于违约所带来的收益,其收益为-1。如果农民属于信用度较低的类型,当他守约时,信用社的收益为1,而农民的收益为-1(守约的收益大于农民的信誉价值);当他违约时,信用社的收益为-3,而农民的信用虽然受到损失,但他的收益仍为1。
在这个博弈中,首先信用社知道无论是信用度高的农民还是信用度低的农民都会在第二阶段选择申请贷款,但信用社只能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农户的家庭经济和生产能力状况来对信用度高的农民的概率和信用度低的农民的概率做出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策略。农民如果是信用度高的类型,即信誉价值大于违约收益,农民此时最优的选择是守约,故而剔除信用度高农民违约的情况;农民如果是信用度低的类型,即违约收益大于信誉价值,农民此时最优的选择是违约,故而剔除信用度低农民守约的情况。此时,信用社的期望收益为P×1+(1-P)×(-3)=4P-3。当4P-3>0时,即P>3/4时,信用社的最优选择为贷款;当P<3/4时,信用社的最优选择为不贷款;当P=3/4时,信用社选择贷款或不贷款都是最优的。因此,该动态博弈存在三个精炼贝叶斯均衡:(1)当P<3/4时,信用社选择不贷款,(0,0)为稳定的贝叶斯均衡解;(2)当P>3/4时,(贷款;守约)和(贷款;违约)两种均衡同时存在,如果农民的信誉价值大于违约收益时,为前一种均衡,均衡解为(1,1);如果违约收益大于信誉价值,为后一种均衡,均衡解为(-3,1);(3)当P=3/4时,上述三个均衡同时存在。显然在这三个均衡解中,随着无限次重复博弈,(贷款;违约)这个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得出的结论会随着信息的逐渐明朗而被剔除,最后只存在两个稳定的精炼贝叶斯均衡:(贷款;守约)和(不贷款;违约)。
(三)博弈结果
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和假设一致,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贷款;守约)和(不贷款;违约)形成稳定的均衡。从模型分析结果可得出以下结论:
1.信用状况对农户和信用社都意义重大,农户一旦失去信用就会出现(不贷款;违约)情况,导致博弈终止,双方的收益值都为0。
2.农户和信用社的供需如果实现对接能实现双方收益最大化。尽管影响农户和信用社贷款与放贷的因素很多,但主要因素还是农户的信用状况。按照上文的分析,当P>3/4时,信用社可以选择贷款这个结论,可见双方是能在一定条件下实现供需的有效对接的。农户只有加强自身的信用建设,保证按时按量归还信用社的贷款,才能建立起良好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从而在和信用社的长期博弈中获得持续的资金支持,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信用社在准确了解到农户的信用状况以后,能相应地减少运作成本,简化手续,操作方便,同时根据农户具体状况提供更多更大额度的贷款,充分满足农户的资金需求,也能实现自身盈利和可持续发展。
五、促进传统农业区域小额信贷供需有效对接的对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为了更好地促进小额信贷在传统农业区域的有效开展特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农户方面应积极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其次。信用社方面要积极构建与农户的信用合作机制,创新信贷产品,结合农户实际适度延长贷款,同时设立有效地激励机制,在不断促使农户提高自身信誉度的同时满足高信誉度农户的大额资金需求。最后,政府方面要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一方面减少税收,鼓励农村信用社多发放小额贷款;另一方面引进其他机构参与小额信贷减轻信用社的负担。与此同时。要不断完善支农服务,对农户进行技能培训,从而保证贷款资金能够得到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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