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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范式的转向:董仲舒国家治理思想初探

2011-04-12

衡水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春秋繁露王权董仲舒

刘 刚

(福建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治理范式的转向:董仲舒国家治理思想初探

刘 刚

(福建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董仲舒国家治理思想的产生迎合了时代所求及帝王所需,在“王权天授”“独尊儒术”“大德而小刑”等多个方面得以有力的凸显,且对西汉王朝的专制统治、儒家思想地位的上升、国家治理范式的转向,皆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当代,对其进行初步的探讨意义深远。

董仲舒;国家治理;凸显;独尊儒术

董仲舒(约前179—前104),字宽夫,西汉“杰出的政治思想家、哲学家和教育家”[1]。武帝时,董仲舒曾两任诸侯王相,晚年则居家著书,一生著有《春秋繁露》、《春秋决狱》等。针对国家治理的需求,董仲舒在继承孔、孟思想的基础上,吸收了阴阳五行等诸家有利于巩固封建专制统治的因素,建立了一套“天人合一”的新儒学,而他的国家治理思想,使得封建王权的治理范式开始转向。

一、董仲舒国家治理思想产生的历史机缘

(一)时代所求

秦朝采用法家思想来治理国家,过度地运用刑罚,劳民太重,不重民生,故不能获得民心,致使内外矛盾加剧,秦二世而亡。汉初,在统治者的精心治理之下,社会得以稳定,王权得以巩固,但帝国仍处于“内忧外患”之中。一方面,诸侯强大,威胁中央政权,汉景帝时平了吴楚七国的叛乱,但是中央政权与诸侯代表的地方势力的矛盾仍然较大。另一方面,外有匈奴侵犯,威胁着汉政权的稳定。

汉初实行黄老无为的国家治理政策,农民得以休养生息,《汉书·食货志》载:“外事四夷,内兴功利,役费并兴,而民去本”。但阶级分化、贫富不均等现象凸显,社会矛盾不断激化,急需一种能够稳定政权、化解民怨、对国家进行良性治理的范式。董仲舒在对秦亡及社会现实进行深刻反思的基础上 ,针对内忧外患和刑罚过重等问题,提出“王权天授”“独尊儒术”“大德而小刑”等国家治理思想,迎合了时代的诉求。

(二)帝王所需

汉初统治者刘邦出生低微,靠武力取得的政权,为此,西汉初期的帝王,急需为君权找到一个合法的基础。而董仲舒提出的“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的“王权天授”“尊君”“君者民之心也君之所好,民必从之”(《春秋繁露·为人者天》)等正是王朝最高统治者所急于寻求的。董仲舒将帝王权力的来源,建构在“天”赋予的基础之上,正迎合了帝王心愿。由此,董仲舒抓住了历史机缘,其建构的治理范式,迎合了时代所求及帝王所需,得到王朝统治者的认可。最终将其推向了历史舞台,并付诸了政治实践,使其在国家治理思想的史册之中大放光彩。

二、董仲舒国家治理思想的凸显

(一)治理权力的“合法来源”:“王权天授”

管理主体行使治理权时,首要考虑其权利的“合法来源”,董仲舒的国家治理思想,完美地解决了这个困扰。董仲舒把源于阴阳、五行的学说与儒家的天命、天道结合起来,以“天人感应”说确立了“王权天授”“君权神圣”观,为王权的合法性进行了哲学及神学上的论证。从根本上为国家治理找到了“合法的来源”。在董仲舒看来,宇宙万物统一于天,天是万物之源、百神之君,“人之曾祖父”,受命于天的君主奉天道,统一于天,天下万民则又统一于王即代表天意的王拥有国家治理的最高权力。

董仲舒认为统治人间的君主,其君权也是上天所赋予的。为了进一步论证人君统一于天,万民统一于人君的政治大一统之必然性与合理性,董仲舒提出“天人相类”“天人合一”。他指出,天子“号天之子也”。人君“受命”,乃“百神之大君”的“天意之所予也”。有情感与意志的天,通过授权于君王,间接行使着对人间的统治权,直接行使统治万民权力的则是君王。在他看来,“汤受命而王”“文王受命而王”等皆是历代君主从上天那得到受命,然后才得以称王。

为增强其权威性和说服力,董仲舒将君臣、父子、夫妇关系和“仁、义、礼、智、信”五德及天地、阴阳、五行联姻,为“三纲五常”找到了存在于天地之间的哲学和神学依据。“三纲”由于强调主体对于从属体的绝对权威,进一步强化了封建君主专制,巩固了王朝政权,促进了长治久安,避免国家分裂引发战乱带给人民的生存之危胁、生活之痛苦,宏观上保障了民生。

(二)制约机制的设计:“伸君,伸天”

在国家治理体系的架构之中,董仲舒设计了一套“完美”的制约机制——“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董仲舒强调“屈民而伸君”,民要服从于君,即民受制于君。君主是人间唯一能“通天地、阴阳、四时、日月、星辰、山川、人伦,德侔天地”者(《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董仲舒曰:“天之所大奉使之王者,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此受命之符也,天下之人同心归之若归父母,故天瑞应诚而至《书》曰:白鱼入于王舟,有火复于王屋,流为乌,此盖受命之符也”。(《汉书·董仲舒传》)董仲舒进一步提出,天、王、民三者,必须是王法天,民法王。所谓“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春秋繁露·为人者天》) 君王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个可与天地之道相通的神灵,理所当然是民众的治理者。

“屈君而伸天”,君权要受天的制约。君主必须秉承天意,依上天的原则办事,即“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春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其制约机制的可贵之处是,天人理论在赋予君主极大的国家治理权力的同时还提供了一种权力约束机制,这便是他的灾异谴告说和符命祥瑞说。董仲舒认为,君主受命于天,不仅意味着天授予了君主统治臣民、治理国家的最高权力,而且意味着君主必须对天负责,“ 视天如父”,恭行天道。天是最尊最贵的,君主不过是执行“天意”“天道”的工具。君王违反天道要受天的惩罚。君主为政不善,天就会降灾异。董仲舒指出:“凡灾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异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春秋繁露·必仁且知》)还强调:“王者与臣无礼,貌不肃敬,则木不曲直,而夏多暴风……王者言不从,则金不从革,而秋多霹雳 王者视不明,则水火不炎上,而秋多电……王者听不聪,则水不润下,而春夏多暴雨……王者心不能容,则稼樯不成,而秋多雷。”(《春秋繁露·五行五事》)在董仲舒看来,必须对君权进行约束和规范,使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皆合于“道”,如此天才会让国昌泰,而君尊安。

(三)意识形态的专制统治:“独尊儒术”

的思想”[2]。董仲舒强调:“《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度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 他认为统治者治理国家,要有统一的法度,必须实现意识形态上的一元,人民才能有统一的行为准则,才能去遵守这个法度。否则,就会出乱子,君王的治理就不会好转,统治亦不会长久。鉴于“亡秦独尊法家,用民太急,治道过于偾张,失之过‘左’;汉初用小国寡民无为之术,治道过于松弛,失之过‘右 ’”。董仲舒以《春秋》之言为基础,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汉兴六十余载,海内义安,府库充实,而四夷未宾,制度多阙”[3]。黄老“清静无为”的治理思想,阻碍了社会发展。汉武帝意识到,要变“无为”为“有为”,就必须建构一个新的社会主导思想,推动社会变革。董仲舒的“独尊儒术”成了他最佳的选择。汉武帝欣然采纳了他的建议,儒学取代了汉初的“黄老之学”成为新的社会主导思想,从此使儒学上升为封建社会主要的社会意识形态,实现了对人民大众意识形态的专制统治。“独尊儒术”标志着以儒学为主体,大一统的封建主义意识形态的形成。确立“独尊儒术”专制统治思想后,汉武帝大刀阔斧全面推行了社会大变革,建立中朝削弱相权,巩固皇权;颁行“推恩令”,实行“举孝廉”,建立察举制;立太学,置博士,读经入仕。总之,“独尊儒术”思想的确立,为汉武帝雄才大略的充分施展,扫清了思想障碍,也为汉王朝确立了社会意识形态的专制统治,推动了社会变革和发展,实现了社会的稳定和良好治理。

(四)国家治理的基本范式:“大德而小刑”

“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

国家治理的实践中,董仲舒主张儒法并用,且更重德治。董仲舒强调,治理国家须以德政,“在位者之不能以恶服人也”。(《春秋繁露·玉杯》)君主遵循天道治国,就必须推行德治。他在《春秋繁露·保位权》中指出:“国之所以为国者,德也,是故为人君者,固守其德,以附其民。固执其权,以正其臣。”他还在《春秋繁露·立元神》中指出:“古以德为国者,甘于蜜,固于胶漆。”

《春秋繁露·尧舜汤武》云:“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君主遵循天道治国,就必须推行德治。具体而言有两个方面:其一,行教化,以道德教化人民[4]。董仲舒认为,君主“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汉书·董仲舒传》)原因是:“天生民,性有善质,而未能为善。”(《春秋繁露·深察名号》) 必待“王教之化也”。目的是通过广泛的教育宣传,使得人人都能“贵孝弟而好礼义,重仁廉而轻财利”(《春秋繁露·为人者天》) ,成为君主的忠臣和顺民。其二,施仁政。他要求统治者把握住使贫富矛盾激化的度,勿与民争利,唯有如此方能符合天道。他说“夫天亦有分予。予其齿者去其角,傅共翼者两其足。”圣明君主依天施政“使诸有大奉禄亦皆不得兼小利,与民争利业,乃天理也”。(《春秋繁露·度制》) ,“簿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汉书·食货志》) ;“不夺民时,使民不过岁三日”。(《春秋繁露·王道》)“去奴婢,除专杀之威”(《汉书·食货志》) 等。董仲舒深知民是君的统治对象和财利之源,希望通过某种限制,使“民财内足以养老尽孝,外足以事上共税,下足以畜妻子极爱”(《汉书·食货志》) ,以此保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这是对君主政治的社会与物质基础的最大维护。

董仲舒并没有忽视刑罚的作用。只是他认为和德相比,刑是第二位的,“大德小刑”“先德而后刑”“任德而远刑”。《春秋繁露·阳尊阴卑》曰:“阳,天之德。阴,天之刑也,阳气暖而阴气寒,阳气予而阴气夺,阳气仁而阴气戾,阳气宽而阴气急,阳气爱而阴气恶,阳气生而阴气杀,天之好仁而近,恶戾之变而远,大德而小刑之意也。”董仲舒主张治狱量刑必须具体分析,动机和效果理应兼顾。《春秋繁露·精华》云:“《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同时,他认为刑罚必须公正,如果刑罚不中、不公正,就会产生灾异。“王者为民,治则不可不明,准绳不可不正。”(《春秋繁露·五行五事》)“不平不可发刑罚之威”(《春秋繁露·威德所生》)。德教与刑罚的关系上,董仲舒还是主张德刑并用、恩威并施,只是强调以德教为主要手段辅以刑罚而已[5]。董仲舒认为“刑者德之辅”,强调“好德而不好刑”。可见,董仲舒用“大德而小刑”构筑了国家治理的基本范式,有力地维护了治理主体的权威,实现了王朝的良好治理。

三、董仲舒国家治理思想的影响

(一)为西汉王朝的专制统治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在统治者的推崇下,董仲舒将国家治理思想成功地运用于政治实践,推动汉王朝建立了“大一统”的基本政治格局,建构了国家治理的基本范式,且影响中国政治文明近两千多年。董仲舒的国家治理思想为汉初的政治、社会新秩序提供了理论根据,成功地解决了政治合法性的困扰,维护了王朝统治者的绝对权威,思想意识形态上实现了“独尊儒家”的局面,从根本上促进了封建政权的统一和稳固,保障了国家长治久安。

董仲舒的国家治理思想对抑制王权、官僚特权,保障民权,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封建体制下,皇帝随心所欲施展王权,官僚、贵族、侯王凭借封建特权,掠夺兼并土地,明争暗抢社会资源,阶级矛盾日益剧烈。针对这些情况,董仲舒的国家治理思想,一方面讲王权的神圣性,另一方面又以“灾变谴告”和“君权天制”论,对王权进行限制,用圣人和天意把自己的政见神圣化,对不仁道的王权进行抨击和进谏。五常之道中“仁、义、礼、智、信”的推行,兴学养士求贤之策的实施,正直仁义士大夫的涌现,以及在其治理思想的框架下提出的“限民名田”、废除盐铁官营、节约民力、保证农时等措施,一定程度上限制官僚、贵族、侯王的封建特权,保障了平民利益,有效缓和了阶级矛盾,促进了生产发展和国家稳定。

(二)对儒学的推崇使得儒家思想上升为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

董仲舒看到国家治理的好坏与思想文化的一元或多元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他看来,实现国家治理的良好局面,必须有思想上的大一统为后盾。为此,董仲舒主张一元,实行思想文化专制。对此,董仲舒建立起前所未有、兼容百家的新儒学体系。董仲舒在答汉武帝策问时指出,大一统是《春秋》大旨之一,是天经地义的,永远合理的,汉初缺乏统一的思想,从而导致法律制度经常更改,人民无所措手足,同时他强调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将人们的思想统一于儒家学说,唯此,封建政权才能巩固,国家法度才会明了,人民才有所遵从,国家治理意图才能如愿。董仲舒的建议,得到汉武帝的采纳,从此,儒家思想也取得了意识形态中主流派的正统地位[6]。

(三)标志着封建王朝治理范式的正式确立

董仲舒以“王权天授”“独尊儒术”“大德而小刑”等建构了国家治理的基本范式,特别是对儒家的推崇,实现了对国民意识形态度的绝对统治,在国家治理主体的选择上以及对帝王的制约上,董仲舒都有独特的发挥。董仲舒的国家治理思想得到了汉武帝的采纳,在具体的实践中最高统治者采取了儒法并用。《汉书·元帝纪》之中有记载,汉宣帝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德教与刑罚并用乃汉帝王的御民、治国之术。只用德的教化并不能使人完全改正,刑罚之策是其良好的补充。此外,刑罚对臣民也有威慑作用。西汉统治者吸收了董仲舒的国家治理思想,实现了儒法并用的国家治理模式,从而使封建王朝的国家治理范式得以正式确立。

总之,董仲舒的国家治理思想一经汉初的政治实践便取得了极大成功,很快受到封建统治者的欢迎,并对后世历代王朝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 王永祥.董仲舒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440.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2.

[3] 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62:2633.

[4] 彭新武.管理哲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5.

[5] 马勇.旷世大儒——董仲舒[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246.

[6] 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教研室.中国哲学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151.

The Turn in Dong Zhongshu’s Sate Administration Paradigm

LIU Ga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Fu Jian Normal University, Fu Zhou, Fujiang 350007, China)

Dong Zhongshu’s sate administration thoughts cater to the needs of the time and the emperor, highlight the concepts such as “the power of the emperor granted by the heaven”, “only Confucianism dominating”, “great virtues and small punishment”, strengthen the royal domination of the Western Han dynasty, raise the status of Confucianism, and shift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paradigm. Therefore, it is far-reaching to discuss its impacts today.

Dong Zhongshu; state administration; highlights; Only Confucianism dominating

B234.5

A

1673-2065(2011)05-0004-04

2011-03-13

刘 刚(1982-),男,山东枣庄人,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人力资源管理师.

(责任编校:魏彦红英文校对:安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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