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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物资盗窃案件的侦查对策

2011-04-12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赃物作案货物

孙 溯

(公安海警学院,浙江 宁波 315801)

铁路物资盗窃案件的侦查对策

孙 溯

(公安海警学院,浙江 宁波 315801)

铁路物资盗窃案件,又称货盗,是指作案人以货运列车为目标,通过非常手段盗窃铁路运输货物的案件。铁路货盗案件是铁路上的多发案件,破坏了正常的铁路运输秩序和治安环境。无论从案件构成的规律特点、形成原因及侦查对策来看,铁路货盗案件都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如何有效地侦破铁路货物盗窃案件是侦查实践的一个重大课题。

铁路物资;货盗;侦查对策

一、铁路货盗的成因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铁路货运占全社会货运总量的50%左右。铁路货盗案件是各铁路沿线均较为常见的多发案件。铁路货盗案件的频发有着其深刻的社会因素和法律因素。

(一)社会因素

货盗犯罪屡禁不绝的社会因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一部分人价值观发生扭曲,信奉“金钱至上”的思想,不但不以违法犯罪为耻,反以为荣,错误地认为“只要偷铁路,一夜能成万元户”,“要想富,偷铁路”。这种不健康的价值观为疯狂参与货盗提供了思想基础。二是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失控。当今社会,人口流动愈来愈快,愈来愈频,但有些地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基本是流于形式,对当地的流动人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同样,对出租屋的管理也是一片空白。铁路附近的出租屋,房主只管收钱,对租户的情况、租房的用途根本不管。实践中,货盗犯罪分子经常在铁路附近租房,以此为落脚点,甚至有的还把出租屋当成堆放赃物的临时仓库。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的失控,为犯罪分子实施盗窃提供了有利条件。三是对当铺、废品收购站等特种行业控制不力。管内铁路沿线当铺、废品收购站林立,生意十分红火,但管理却相当松散,一些老板受利益驱使,明里干当铺、废品收购生意,暗里却是专门收售货盗犯罪分子的赃物,为货盗犯罪分子销赃提供了便利,助长了货盗案件的滋生蔓延。

(二)法律因素

《刑法》规定的盗窃罪,除了两种特殊情形可以判处死刑外,其余的最高刑罚均为无期徒刑。因此,参与货盗犯罪无论次数多少、价值多大,都不致于被判死刑,从而使犯罪分子有恃无恐。货盗犯罪分子多数是“久经考验”,十分狡猾和顽固。即使被公安机关抓获,往往也会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式,对违法犯罪事实只字不提,致使公安机关深挖犯罪效果不佳。最终的结果也是抓一次定一起,使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这些人刑满释放后,很快就会重操旧业,继续进行货盗犯罪。

二、铁路货盗案件的特点

铁路货盗案件在构成上有其特殊性,只有掌握铁路货盗案件的特点,才能使铁路货盗案件的侦查工作有的放矢。

(一)犯罪人员的多元性与团伙化

从铁路货盗案件的犯罪主体的构成来看,铁路沿线的农民、无业人员占绝大多数,铁路内部职工也占一定比例,此外,也有一些跨地域的流窜犯。这些货盗犯罪分子或者利用靠近铁路熟悉铁路作业过程的条件,或者利用工作职务上的便利,结成成员较为固定的货盗犯罪集团大肆盗窃铁路运输物资。近些年来,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侵入铁路沿线地区,趁个别部门对外来人口管理不严,路地、城乡结合部治安管理失控之机,以打工、捡拾破烂为掩护,结伙从事铁路货物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作案时间的选择性与连续性

铁路货盗案件多发生于夜晚,特别是在午夜到凌晨时段。一些货盗分子按照工休规律,选择巡逻民警和当班职工间休,内部防范力量薄弱,车场处于失控时段,伺机作案。由于货盗犯罪嫌疑人多是铁路沿线的农民,所以农闲季节和春节前后是货盗案件的高发期。再有,在铁路上进行货盗的犯罪分子多为惯犯,以货盗为生,或者当作发家致富的门路,对财物的贪欲极强,一旦行窃得手,犯罪心理得到强化,便会长期连续地进行铁路货物盗窃。

(三)作案地点的特定性与区域性

从铁路沿线、车站的内部空间构成规律来看,铁路货盗案件的发案地点大多位于较大的货场、编组站,靠近公路的坡道、弯道地段等火车需要减速慢行的地域,这样便于扒车掀货、跳车逃离和转运赃物。在大站货场货盗侵害的主要部位是货场、仓库,作案方法多是“破包掏馅”。在编组站作案方法以破封、撬盗车门为主,而且作案时常选择远离值班室的边线股道停留车。此外,货盗分子多在熟悉的铁路区域内进行货盗犯罪,包括跨区域作案的货盗分子,一般也是在熟悉流窜地的各方面情况以后才进行货盗犯罪。

(四)犯罪手法的专业化与智能化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财物的大流通给货盗分子的作案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加之犯罪嫌疑人被多次打击之后,也促其不断反思提高作案手段和反侦查能力,作案手段日趋隐蔽、狡猾,逐步向专业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首先是人员分工专业化。为了最大程度地攫取铁路运输物资,货盗分子纠集成团伙,有组织、有分工地作案。从预谋踩点,扒车掀货,到运赃销赃都有明确分工。其次是作案工具现代化。一些货盗团伙成员之间从踩点、掀货到接赃、运输、销赃的各个环节均用现代化的通信工具进行单线联系,一旦货物落地,销赃人员即租用小型拖拉机或大型运输汽车迅速将赃物运输到离现场较远的地方隐藏或直接运往销赃点。三是作案手法技术化。在铁路上进行货盗的犯罪分子,无论是铁路内部职工,还是铁路沿线的农民、闲散人员,对铁路的运输生产流程、设施设备和技术规程等都有较多了解,他们常利用自己所了解的铁路专业技术知识进行货盗。比如,货盗分子关闭折角塞门,用铁丝钩住风管口,将风管拉至半开状“放风”,迫使列车减速慢行或停车;利用关闭货物列车的手刹,迫使列车慢行或停车,而后进行盗窃或逃跑。

(五)犯罪的危害大,关联性强

铁路货运的物资关系国计民生的各个方面,除了一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外,还有枪支弹药等军需物资,以及各种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的危险物资等。这些特殊物资在铁路运输的过程中一旦被盗,流于社会,会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极大的损失和严重的隐患。比如,1992年11月1日,3名犯罪分子在娄底车站停靠的军运列车上盗走“五六”式冲锋枪10支,制造了震惊全国的“湘中枪案”。1998年6月28日,距美国总统克林顿访问桂林前4天,在湘桂线一离桂林仅10公里的小站发生一起264kg军用炸药被盗案,特定时间特定地区特定被盗物的货盗案一时具有了浓厚的政治、外交、军事色彩,此案引起了中央和地方、铁路各级领导的广泛关注。

(六)隐案多,取证难

货盗案件多发生在运行、停留、待避的货物列车和货场、编组场,不易及时发现。特别是发生在货物列车运行中的货盗案件,往往是终到卸货才被发现。由于列车行程长、经由车站多,发案的时间、地点难以确定。同时,又与货运部门的货运事故、保险公司的理赔混淆在一起,有相当一部分案件无人察觉,造成隐案。

三、铁路货盗案件的侦查对策

(一)做好现勘工作,发现线索和证据

铁路货盗案件多发生于货物装卸或列车编组及行驶过程之中,其现场环境的构成与存在方式与一般的盗窃现场有着很大的不同,具有特殊性。

1.货盗案件现场访问的重点

在货盗案件的现场访问中,侦查人员要根据案情和被访问对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访问的问题。通常,铁路货盗案件现场访问的重点一是确定货盗案件现场发现的时间、地点和发现的经过。通过访问发现人、报案人,了解在什么时间、地点,什么情况下发现的货盗现场。尤其需要查明货盗案件的发案现场是在车站仓库、站台,还是站停货物列车。二是车站、货场的可疑情况。对于发生在车站、货场内的货盗案件,要通过对站场的领导、值班员、装卸工、货运员、保管员、门卫等的调查访问,了解发案前后在岗人员的活动情况,货物出入库、上站、装卸车情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控录像记录的有关情况,进出站场的可疑人员情况等。三是被盗列车(车辆)的始发、编组、运行情况。由于铁路货车运输的货物既是一个铁路运输的生产作业过程,也是一个货物随列车位移的过程,使得铁路火车货物被盗案件构成要素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十分突出。通过访问发案列车的司乘押运人员,以及生产运输当中可能接触本次列车的相关人员,了解列车始发后有无重新编组,列车运行及停站过程中是否发现跟货物被盗有关的可疑情况。四是被盗列车途经车站及铁路周边地区的自然地理和铁路货盗犯罪情况。要访问沿途各站铁路职工及沿线群众,了解列车运行中的慢行复杂区段(如线路坡度大、曲线半径小等区段),从中分析发现有无供货盗分子作案的可疑地段。

2.货盗案件现场勘验的重点

通常来说,铁路货盗案件现场均会遭到一定的破坏,而且现场多不完整,一般要重点勘验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货盗进出口的勘验。首先要注意发现车门处有无破坏的铅封、剪断的铁丝,据此来判断货物被盗是停在停车站发生的,还是在列车运行当中发生的。其次,注意观察、记录车门是否打开,打开的宽度,并了解发现时的原始状况。寻找车顶车底板有无破损,若有破损或空洞,要注意观察其周围有无工具破坏痕迹,以及破口的新旧程度、大小状态。要着重注意观察车门沿周围的壁板有无蹬踩的鞋印及擦划痕迹,还要观察车顶气孔上有无攀挂的绳索等。

二是货盗车辆内现场的勘验。勘验货盗车辆内部现场,在进入车辆前,首先要从整体上根据货物摆放位置及变动情况来观察判断货盗分子作案时的活动情况,注意发现明显的遗留痕迹和遗留物。其次,首先要勘查车辆底板或货物上有无可提取利用的足迹,然后进入车内现场,仔细检查货物包装箱等。对车内现场的勘查,注意发现提取犯罪嫌疑人遗留的足迹、手印、撬压割剪痕迹和钳子、撬杠、绳索等作案工具,以及衣帽、纸张、烟蒂等遗留物和微量物证。

三是被盗货车底部及途经地域的勘验。犯罪分子从运行的货物列车上盗窃,会在掀盗货物落地区域和下车处遗留有铅封、铰断的铁丝、散落的货物、被货物砸压形成的凹坑、接运赃物过程中遗留的手印足迹等痕迹物证。这些痕迹物证通常位于铁路线两侧与车底,勘查时要对分析确定的区段和地点及案发列车的底部进行细致的勘查。

(二)分析案情,划定侦查范围

1.发案的时间、地点

由于铁路列车、货物、人员等要素流动性频繁,发案时间、地点的确定是案情分析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在铁路货盗案件侦查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意义。铁路货物的流动过程一般包括:承运、仓储、装车、编组、始发、中间站停、重新编组、继续运行、区间临时停车、中间站停、终到、卸车、仓储、提货。而铁路货盗的发案时间、地点必然包含于铁路货物的流动环节之中。铁路货盗案件发案时间、地点的分析判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构成,有时可以确定为一个时空点,有时只能判定为一个相对确定的时空区间,有时或许只能判定为一个很大的时空范围。案情分析的意义就在于通过对各种相关信息的综合分析,确定出一个最小的时空范围。发案时间、地点通常依据列车检查和补封的情况分析判断。按照铁路货运生产作业要求,货物列车在沿途各站停车时,站场的商检人员要对棚车的铅封、加固铁丝等进行例行检查,发现有破封的车门,要加补铅封。如果在加补铅封的车厢发现货盗,那么其发案的时间、地点应该在加补铅封站或其前方区间、站场。

2.盗窃的性质

铁路货盗案件,从人员的知情程度与构成方式来分,有外部人员盗窃、内部人员盗窃和内外部人员合伙盗窃三大类。由于不同的货盗分子作案具有的各自特点,据此可以分析判断货盗案件的性质,有助于划定侦查方向和范围

首先是铁路职工盗窃。铁路内部职工经常与铁路运输物资打交道,特别是货运员、仓库保管员、检车员、司机、调车员、门卫等,有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盗窃铁路货物的条件。铁路内部职工进行货盗一般作案的时机选择比较恰当,盗窃目标十分准确,作案方法隐秘,通常伴有伪装手段,不易发现,盗窃得逞后有时会将赃物暂时藏在单位内部或附近。

第二是路外人员盗窃。路外人员主要包括铁路沿线的村民、流窜栖息在铁路周边地区或城乡结合部的社会闲散人员等。这些人在一定区段内,寻找和利用各种机会,了解和掌握货场(站)、编组场的情况,沿线两侧的地理状况、道路交通条件以及列车运行规律,进而选择作案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运输、藏赃、销赃的方法。

最后是内外勾结盗窃。一般是由铁路职工勾结外部人员共同盗窃。铁路职工,特别是调车员、货运员、装卸工、检车员、司机等,由于工作条件的便利,对货物状况较为熟悉,对车站的工作人员的情况也比较清楚,因此常勾结外部货盗分子或被外部的货盗分子拉拢进行盗窃。这种盗窃方式,通常由内部职工寻找作案时机,通报给其同伙,在其同伙作案时,铁路职工为其警戒望风,作案后共同分赃。内外勾结的货盗案件通常作案目标准确,盗窃的货物比较贵重,多采取“零敲碎取”或者“抽条”的作案方式。

3.犯罪嫌疑人的条件

破案是一个寻找、发现、确证犯罪嫌疑人的过程,因此必须对犯罪嫌疑人的条件进行分析判断,才可以指导侦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分析判断货盗犯罪嫌疑人的条件主要包括人数、性别、年龄、身高、体态、技能、居住地、同伙关系等。

根据被盗货物的体积、重量、现场的地理条件及交通工具情况等分析判断犯罪人数,是单人作案还是结伙作案。从现场遗留的工具痕迹以及绳索、钳子、麻袋等遗留物证和铁路信号、车辆被改变破坏的情况等来分析判断货盗分子作案的手法和技能情况。根据现场遗留的足迹、手印、孔洞、烟蒂、血迹、唾液等分析判断货盗分子的性别、年龄、身高、体态等方面的情况。根据现场外围的足迹、交通工具痕迹、遗落的被盗货物等分析判断货盗分子的居住地和大致活动范围。根据货盗分子对现场的熟悉和知情程度,以及作案手法的隐蔽性、伪装性来分析货盗分子的特殊心理和身份。根据现场访问获得的信息,分析判断货盗犯罪嫌疑人的条件。

(三)铁路货盗案件的主要侦查措施

1.追击堵截

如果公安机关能够在案发后短时间内获得信息或者现场条件具备,应果断对货盗分子进行追堵。实践中,可以根据不同案情采取不同的追击堵截方法。

根据遗留的痕迹追击堵截。如果发案后,侦查人员很快赶到现场,现场有货盗分子遗留的帽子、手套等可供提取嗅源的物品或有进行步法跟踪条件的鞋印和交通工具痕迹的,可利用警犬和步法追踪的方法直接追捕货盗分子。这种侦查措施的采取战机性很强,需要公安机关具有较强的快速反应能力。

根据访问的线索进行追击堵截。案发后,通过现场访问获得犯罪嫌疑人确切去向时,应对货盗分子途经的公路、被盗列车经过的车站等处紧急通报案情,请当地的站警、刑警查堵控制。访问和通报时,要尽可能地确定货盗分子的人数、体貌特征、衣着打扮以及携带赃物名称、数量、特征,以便追击堵截人员判断、识别犯罪嫌疑人。

根据货盗分子身上可能附着的被盗货物成分进行追击堵截。一些货盗分子在盗窃易沾染性货物时,如面粉、水泥、煤炭、化肥等,在其身上可能会沾染有被盗物资,特别是在仅知被盗货物而不知货盗分子体貌特征的情况下,利用货盗分子作案时身上可能附着的物质痕迹进行追堵。

根据赃物进行追击堵截。货盗案件通常都会有赃物可查,而且赃物一般数量多、体积大、外来性强,所以货盗分子在携赃逃跑时容易被发现,因此,实践中常以赃物作为追击堵截的条件。

2.控制赃物

赃物是货盗分子的目的物,也是侦查破案的主要线索和证据。控制赃物,依物找人是侦破铁路货盗案件的一项重要侦查措施。货盗分子盗窃铁路货物,除少量日用品、家电可能自己使用外,余下的货物特别是大宗商品需要藏匿起来,找到合适的买主后,进行销赃。对货盗赃物的控制,要根据赃物的种类和用途,研究犯罪分子的销售渠道和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控制。一般可以根据被盗货物的名称、数量、体积、特征等,印发协查通报,请求相关单位协助控制。

3.摸底排队

正确分析案情,判明作案区段是铁路货盗案件侦破的基础。在确定侦查方向和划定侦查范围之后,即应及时开展摸底排队工作。一般是在铁路单位内部和货盗分子进行销赃的主要场所开展全面深入的摸排工作。货盗案件的摸排工作主要是根据作案时间、痕迹物证、赃物、个人特征、知情程度、反常表现等条件来发现重点对象。

4.巡查守候

货盗分子,尤其是惯犯,由于其长期以货盗为业,受作案习惯的影响,在作案时间、地点以及作案手段的选择上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根据货盗分子活动的规律,分析其再次作案的时间和地点,组织侦查力量巡查守候,抓获现行货盗犯罪分子。通常,铁路货盗案件的巡查守候分为易发案区段守候、重点车辆守候和藏赃地点守候等形式。另外,有些货盗案件中,货盗分子作案之后,由于一些原因,来不及将赃物转移而藏匿在现场附近的土坑、涵洞、空体车、树林、庄稼地等处,侦查人员搜索发现后,不要挪动赃物,而应立即秘密部署守候,以图抓获现行。

5.使用秘密力量

铁路货盗案件的发案地点、销赃场所和作案人员构成方面有很强的规律性,无论是从加强治安防范,还是打击控制货盗犯罪来讲,都非常适用“由人到案”这种新型的侦查模式。在易发生货盗和销赃的区域内发展具有能够发现或接近货盗分子、有一定活动能力、愿意为公安机关工作或能够控制使用的秘密力量。这样就能掌握货盗分子的吃、住、行、盗、藏、销等情况,作到耳聪目明,把铁路货盗案件扼杀在萌芽之中。

[1]杨光堂.刑事犯罪现场勘查[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

[2]肖燕明.铁路刑事案件侦查[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

[3]范玉.铁路货物运输安全[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

Investigation Measures of Railway Material Theft Cases

Sun Su
(China Maritime Police Academy,Ningbo,Zhejiang,315801)

Railway material theft or cargo theft means the perpetrators target the freight train and steal through the very means the goods in transport.The cases are multiple,which disrupts the normal order and public security environment.Therefore it is of vital significance to effectively crack down on the crimes and solve the cases.

railway material;cargo theft;investigation measures

D918

A

1672-6405(2011)01-0010-04

孙溯(1983-),男,辽宁大连人,公安海警学院船艇指挥系海上执法教研室助教,法学硕士,主要从事刑事案件侦查和讯问学研究。

2010-12-27

王凤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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