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期间张家口兴学措施论列
2011-04-11肖守库
肖守库
(河北北方学院法政学院,河北张家口075000)
清末新政,是指1901-1912年间,以慈禧用光绪皇帝名义颁布“新政诏”要求军政要员就变法各抒己见为开端,以立法奖励工商、编练新军、停科举设学堂、奖励留学、设商部巡警部学部等新机构、预备仿行宪政为革新要措,以其固皇权假立宪遭时代抛弃、随辛亥革命爆发而被迫中辍为结局,由清统治阶级主导推进的一场变法革新运动。但结局的注定,却不能够否定这场运动在中国近代化进程中所起到的推动作用,尤其是教育成为其中成效最为显著者。主要成绩有:废除科举制度,颁布学堂章程,以法律、制度形式肯定、确认、推动新式教育,将传统教育的变革逐步深入到制度层面;不断扩大各级各类学堂,快速增加学堂数量,普遍重视普通教育,大力发展实业、师范教育,积极推进大学教育,切实关注女子教育,重点鼓励日本留学等,将中国近代教育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以渐次扩大的规模和深度引进了西方的教育体制、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使近代教育理论、教育学说、教育理念广泛传播,并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近代意识和能力的各级各类人才,从而加速了正在走向衰亡的封建教育体系的解体。
是时,张家口隶属直隶省口北道,域内有宣化府,领三州七县,即赤城、万全、龙关、怀来、蔚州(蔚县)、西宁(阳原县)、怀安、延庆、保安州(涿鹿县);有口北三厅,即张家口厅、多伦诺尔厅、独石口厅。据《察哈尔省志》载:“口北地处边陲,山高水激,气劲风
寒,生其间者,独成风气,势使然也……自元明迄清,兴学兹地,数百年来,渐闻有絃诵之声,此其民不特崇尚武术,而文雅之士,亦渐出焉。科举废,学校兴,口北亦未瞠乎其后,事在人为,不能为地限也。”[1](卷二十一,户籍·艺文)因此 ,清末新政以来 ,随着教育革新之风自上而下在全国各地徐徐吹散开来,张家口不甘人后,新式教育亦即刻迎风起舞,日渐张扬。但必须指出的是,当时确有诸多困局亟待突破。
一、教育机构之初设
督学机构——劝学所:清代,国家教育行政机构在中央属礼部兼管,在各省设提督学正,对府州厅县则未明令专设(因清朝基层初等教育为民间自办,固没有设立统一的地方教育行政机构,一些府州厅县设学正、训导等)。1905-1906年(光绪三十一年至三十二年),中央设学部,省设提学使司(前有学校司、学务处之称),府州厅县设劝学所。1906年,宣化府辖内府州厅县绝大多数都设立了劝学所,设总董1人,境内分若干学区,每区设劝学员1人。1907年,在张家口堡内成立教育事务所,1911年(宣统三年),改为劝学所,设所长、学务委员。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因各地教育情形不一,各劝学所劝学员人数不一,少则一二人,多则数人。如1906年蔚县建立劝学所,设学务总董1人,劝学员4人①。总董多由地方品行端正、曾留洋或习师范的士绅担任,总揽地方学事。劝学员多由地方热心学务的士绅担任,负责核查学龄儿童、挨户劝导、劝捐助学以及向总董报告兴学情况等事务。劝学所的成立,提高了张家口民众对新式教育的了解和认知,对劝导民众接受近代化教育无疑起到了推动作用。正如宣化府兴学名士郭维城所言:“劝学所为组织学校之机关,开通风气之基础也。”[2](P20)
教育团体——教育会:为普及教育,1906年,学部令地方成立教育会,以“借绅之力以辅官之不足”[3](上册,P361)。教育会设会长 1人 ,副会长 1人,会员若干。会长由会中公举,禀请省提学司审察。教育会以辅助教育行政,推动教育发展为宗旨,所办事情有成立教育研究会、师范讲习所、宣讲所、陈列馆,调查境内学堂,作境内教育统计,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建议等。1907年以后,宣化府及其各属开始建立,但一些县因条件限制,最初只设宣讲所,如1909年怀安县设宣讲所1处,隶属劝学所。一些镇也成立了宣讲所或阅报所,如1909年怀安县柴沟堡成立阅报所,以推广教育。值得一提的是,有个别县的社会教育开展更早,如1905年,涿鹿县就成立了讲演所。其中,宣化府教育会办的较有特色。宣化府于1907年遵章创设教育会,“事务甚繁”。《宣化县新志》中录有府教育会禀请办学三文,即禀请府县组织五区小学文,禀请府县成立两等女学堂并妇女传习所文和禀请府县补助五区学堂暨女学堂经费文,从第三文内容看,显然宣化府县(府县治所均在宣化)听从了教育会的前两项建议并给予办理。另府教育会于光绪三十三年十月一日开始出版《教育丛录》,内分论说、文牍、报告、学术、杂志、附录等等,每月二册,发行所属州县,“以资比较,裨勉学务之进行”[4](卷七·学制志下)。
二、新式学堂之兴建
清末新政前,张家口地区学校为封建社会的书院、义学、社学、私塾以及教会学校等。书院是童生或生员为乡试做准备的学习场所,亦有兼作蒙童教育,如赤城县“上下房书院”之下院担负的就是启蒙教育。有官府办者,有民办者,数量各州县多则10余所,如赤城、龙关两县有“梯云书院”等书院十四五所,蔚县有“文蔚书院”等4所,少则一两所,如宣化府、县有“柳川书院”1所。义学是民间出资免费供贫家子弟学习的场所,社学是以社产为基金供里社子弟求学的场所,私塾是由家庭、宗族或塾师等举办的教学场所。办私塾形式有三类:一是有钱人家自聘塾师,在家教读子弟;二是私人设塾,招收学童;三是乡头出面,百姓集资,聘请塾师,教读本村学童。义学、社学、私塾均散布在各地村镇、县城,以村镇为多。其中义学、社学数量较少,如宣化府、县有社学4所、义学2所,蔚县有义学4所,阳原县有义学5所,赤城、龙关两县有社学9所。私塾数量较多,如清末及民国初期,赤城、龙关两县约有私塾300多处。书院的教师由山长(主讲)聘用,知县批准。民间义学、私塾教师由学董聘用,或由雇主选聘。这些学校均属蒙养教育和小学教育,提倡“尊孔”、“祟儒”,启蒙书籍有《百家姓》、《三字经》、《干字文》等,如为求取功名,再读“四书”、“五经”。书院管理较为规范,一般附有章程,而社学等管理较为松散,大都学习没有年限,无统一领导、学制、教材,想办则办,欲停则停,长的三年五载,短的则冬学三个月。府县内主要进行乡试、府试,报考人在考试前向主考衙门申报,考试合格后,承认其秀才或举人。教会学校是西方传教士在张家口所办的学校,据张家口地方志载,清道光十六年(1836年),西湾子(今属祟礼县)天主教堂建男、女校各1所;同治五年(1866年)传教士在张家口建立培植小学校。这3所学校可视为较早在张家口地区建立的教会学校。教会学校主要是在中国传播宗教,但在其过程中,也会略有近代色彩,从这一点上说,张家口的近代教育就是从那里开始的。
清末新政推行后,1902年,宣化府将柳川书院改为宣化府学堂,次年改为宣化府中学堂,自此,近代教育在张垣大地生根。1902年以后,张家口各地先后将义学改为蒙养学堂,将书院改为初高等小学堂,并在较大的村镇成立初等小学堂。1904年,张家口厅于张家口堡设1所官立高等小学堂,1905-1906年在辖区东汎、西汎、中汎内各成立2所蒙养学堂,在此前后将兴和城(现张北县城)义学改为学堂,在小营房建1所学堂,在南壕堑、西湾子建3所私立学堂,此为口北三厅近代教育之始。新式教育开展较好的是宣化府及其所辖十州县。一是学堂种类多。如宣化府自1902年以来,5年间,共开办中学堂1所、初级师范学堂1所、中等农业学堂1所(附农业实验场1处)、艺徒学校1所(附实习工厂1处)、师范附属模范小学1所、小学堂5所、劝学所1处、教育会1处、官书局1处。共含有普通教育之中小学教育、师范教育、实业教育、职业教育、社会教育等。二是学堂数量骤增。如在1904年,宣化县有私立两等小学堂、县立高等小学堂2所,1906年增县立初级师范学堂、私立初等小学堂、私立女学堂(有2所,后并归入1908年成立的女子两等小学堂)共9所,乡镇建立5所,两年间,增长了8倍。如在赤城县(含龙关县),1903年有14所,1904年增 3所,1905年增5所,1906年增 8所,1907年增7所,1908年增12所,1909年增3所,1910年增1所,1911年增8所,1912年增12所,共计73所。9年间,增长了5倍;如在怀安县,1901-1912年间,约建新校50所,其中城镇新式小学1903年为3所,1911年增至9所,8年间增长了3倍;如在阳原县,1900-1902年有新式小学3所,1911年增至36所,11年间增长了12倍。但同时也存在因学校数量激增,因经费、办学条件等问题,停办、合并、私立转公立等现象,十分普遍。在1904年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指导下 ,新式学校以“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为教育宗旨,中学堂以国文、算学、体操、理化、地理、历史等为主要课程,学制5年,小学堂以修身、读经、讲经、历史、地理、格致、体操、手工、图画等为主要课程,学制9年(初级5年,高级4年)。各学堂进行招生考试,择优录取新生。各主管学堂教育的堂长择聘品学兼优者为教师,教师的去留均由学董、雇主及教师本人决定。
三、普及教育之思谋
1906年,清政府鉴于西方普遍推行强迫教育、义务教育,下令各地推广普及小学教育。1907年,甚至明令:适龄儿童若不入学者,将罪其父母。国家推广普及教育力度之大,前所未见。为此,张家口各地积极思谋,其中一些做法值得称道。
(一)采用罚款。教育之普及,前无基础,时又在国困民穷下,若无地方官绅合作,由士绅集资广设,断难有所作为。张家口的情况是,地方官大多勤勉有加,但地方士绅却多不给力。士绅中有一些人鼓如簧之舌,视兴新学为异途;一些人对兴新学漠不关心,认为难见成效;一些人有志于教育,但不知何者该兴,何者该废。有鉴于此,万全县知县禀请直隶总督袁世凯:自今以后,凡是士绅的子弟,已届入学年龄而未入学者,以前按规定可以免除士绅的一些地方派遣的差役,概不宽予豁免。且考量士绅土地或家产之厚薄,定罚款之多寡。此项罚款,专充学堂经费,并建议:直隶省要大力宣传,使顽固不化者,都知道劝立初等小学堂的坚强决心,从而不敢从中煽惑,暗使阻力,甚至设法加以提倡,即便不为提倡,而地方有此罚款,乡民知所适从,亦可藉资就地兴学。对于教育的普及与进步,事关重要。袁世凯批示:所拟请的“所见甚是,仰学务处核拟呈夺”[5](卷十一·学务二,P897-899)。
(二)量免徭役。1901-1905年,在科举还未完全废止前,在教育制度上,新旧交织得很厉害。一方面,按照科举制,学子仍可参加科举考试,一旦通过应试,考取生员等出身,可免除差徭役和免派乡约(如充当保长、甲长,轮值支更、看栅等)。而另一方面,按照学堂章程奖励的规定,学堂学生毕业后,比附科举可奖励出身,但并没有通过科举获得出身后的待遇。以致在宣化府出现中小学堂虽次第遍设,学习者也日渐增多,然囿于风气积习,愿应试而不愿入学或虽入学而仍纷心应试者亦颇多的局面。如,1904年,宣化县立高等小学堂成立时,设讲堂一所,“风气未开,学生甚少,又于庙之前院(学校所在地),招集儿童一班 ,学界分任教授”[4](卷七·学制志下)。这种情况的存在,极大地妨碍了新学的推广。1905年,宣化府为此请示:凡初等小学毕业进入高等小学者,准免本身杂差地三十亩,由高等小学堂毕业升入中学堂或初级师范学堂及中等实业学堂者,每名准免本身杂差地六十亩,均不得以他人之地凑数。如未毕业退学者,仍作平民论。初等小学堂学生不在此列。袁世凯批复:系为鼓舞人心起见,事属可行[5](卷十一·学务二,P900)。
(三)推广女学。新学兴起以来,妇女解放思想也随之涌动,波及张垣。各地有识之士认为,女学为教育的基础,女学不兴,教育则断难普及。1908年,宣化府教育会甚至向知府建议,不但要建立女子初级小学校,还要建立女子两等小学校,进而在女子两等小学校内附设女子传习所,凡学龄较大的妇女皆可听讲,以开风气之先。1901年,怀安县李信新屯女子学堂成立,可视为张家口近代女学之开端,之后在张垣各界有识之士的推动下,女学渐现端倪。民国建立以前,各地从女校数量看,多者三四所、少则一两所,如宣化县计2所(女子两等小学校,白庙堡女子初级小学校),怀安县计4所(李信新屯女子学堂,县城北女学堂,柴沟堡女子初级小学,东塔村女子初级小学校),赤城、龙关计3所(龙关县城厢女子初级小学,赤城女子小学,甘泉庄女子初级小学),阳原县计4所(辛堡女子初级小学,曲长城女子初级小学,揣骨町女子初级小学,东城女子初级小学),其余各县大抵如此。从女校规模看,初期办学规模和招生极其困难,如宣化县立女子两等学校在1908年开学时“只有国民一科,聘女教员一人,担任教授,以教育会劝学员赵赓堂充任管理员。附设妇女传习所,招集学界妇女十余名”[4](卷七·学制志下)。从女校层次看,除宣化县女子两等小学堂、怀安县城北女学堂于1911年增加高级班外,大多数属于初级小学校。以上均远远不及男学。既便如此,女学的初兴,其意义重大,它宣告封建男尊女卑即将在张垣大地瓦解。
四、落实游学之良策
1905年,直隶留学日本学生梁直宸等250人上书袁世凯,请求公派士绅游学。经直隶省学务处核议,下令各地官绅秉公推举绅士中年力强壮、品学端粹者,送日本游学,或官费或公费或自费或自费不足而以官费、公费补助之,每州每县至少送一人,经费充裕 ,可以多送[5](卷十一·学务二,P850-854)。同年 ,直隶省派视学贺培桐视察宣化府,他亲自到宣化府各学堂鼓动游学,加以宣化府知府王守堃极力提倡,并每年捐廉二千金,这样,宣化府的留学运动很快兴起。《宣化县新志》载,是年4月,挑选中学生及州县志士28名分别官费、自费遣送日本东京学习师范、理化各科。另据《东方杂志》报道,当年,宣化府派出官费公费学生共8人,即宣化县冯延铸、龙门县(龙关)杨渊懋(据查,此人应为阳原县人)、怀安县黄松龄、万全县马增基、怀来县席之琦和高士廉、赤城县程瀛、张家口赵庆元等。各县与留学生订立“学成归国须在各本处效力”的合同。另外,还派出14名自费留学日本的学生,分别是:中学学生宣化童启曾、全士端,延庆州高仲三、李怀荣,蔚州贾联升、安雍熙,怀安宗翰藻、焦莹,保安州(1914年改为涿鹿县)李宝珍以及该州高等小学学生赵魁章、初等小学教员吕震、王丕振、樊瑛,怀来梁兆之等人。宣化知县谢恺还在公款内拿出一百两资助中学教员郭维城、庶务员刘景南到日本考察学务②。清末新政期间,张家口各地大都选派了留洋学生,因各地方志和其它相关资料在人数、人名、籍贯等方面多有抵牾,现只据《察哈尔省通志》之《国外留学毕业生一览表》略作统计:1903-1911年间,辖区内共有留日学生约43人(表中怀安县宗翰藻、焦莹二人未注明毕业年份,据地方志和其它相关资料证明为清末留学生,而将二人计入。另其他民国元年后毕业生虽有可能是清朝灭亡前派出的留学生,但未计入),其中万全5人,蔚县3人,延庆 4人,怀来 7人,阳原 9人,涿鹿 9人,怀安3人,龙关2人,赤城1人。
但当时的情况是,各地兴学,亟需新式人才,而仅派少数人留学日本根本无法应对教师队伍短缺之现状。公立学校一些科目教师“尚付阙如”,私立学校多“私人凑合而成”[4](卷七·学制志下)。为此 ,万全县知县上书袁世凯,请求变通留学之法,由政府鼓励到地方高等学校考察学习,“前次奉文之后,遵即力筹经费,选派学童马增濂、增生刘建德前赴日本,游历
考察各学堂规模制度及一切管理教授之法,以便毕业回归,转相授受。特是卑邑,僻处边陲,风气鄙陋,通品有限,才难堪虞,往往有有志兴学而罔知从事者,将来学堂便设,需才更多,若仅就前派学童等二人,碾转相授,难期普及,若尽赀派出洋游历,则又途远费钜,筹款为难。兹就现象而论,近所急者,惟高等小学并工艺商业各项学堂。查天津、保定学堂林立,一切规模制度均极美备,但使游历者,详细考察,获益必多,且途近费省,事简易行”。若准,由学务处填发游历凭照,将派数人考察,地方出资。如此,“则未办者易于开办,已办者亦能得法,而成效可期”。袁世凯批示,所变通者,本人已“屡与各属谆谆言之”,查照遵办[5](卷十一·学务二,P898-899)。此后 ,宣化府遵照派遣学生,据《宣化县新志》载,有12名学生送升直隶高等学堂,其中宣化县3人,蔚县4人,怀来县1人,阳原县2人,涿鹿县2人。
五、教育经费之筹措
筹款与兴学关联甚密,兴学必须筹款。因清末新政期间,国家财政濒于破产,无力支持地方,地方教育款项多为自筹。张家口各地教育筹款的渠道和方式可谓多种多样。《宣化县新志》载1907左右宣化知府王守堃汇报5年任内筹办学校款项情形一文,所述款项在府县立中小学和教育机构颇具典型,略作分类整理如下:
(一)置办学田。1903年,宣化府与所属十州县和口北三厅共同捐出押荒银13 770两,从垦务局承领口外商都牧群荒地400余顷,归入宣化中学堂,充作学田,迨垦熟后,以租息作为学费,每年地租约得制钱4 000吊。
(二)加征教育捐税。教育捐税种类繁多,宣化府主要是田房契税。1906年,直隶省规定,买卖田地房屋,除征收正税外,附加教育费每两一分五厘,充作中学堂经费。每年,宣化府所属州县征收12 000两左右。因宣化府中学堂经费充裕,将该项经费分成4份,即中学堂银5 500两;农业学堂及实验场银3 000两;艺徒学堂及实习工厂银2 500两,劝学所和教育会银2 000两。
(三)提拨积款生息、房地租钱、捐款余款。至于初级师范及附属小学堂、城关五处小学堂经费来源,主要有:积款生息,即府存公款、捐款的利息,包括道库八条善举存款、田房契印税(田房契价超过1 000两,需到府办理手续,收取印费)等;房地租钱,即旧义塾房地租、原柳川书院地租、新垦地地租、庙产等;捐款余款,包括戏捐、粮捐、牙纪盈余、居庸关道工局余款、延怀宣三处公和局余款及其它摊捐款。三项约计每年银9 000余两,宣钱2 600余吊。
另外,尚有个人捐资和学生学费。宣府地僻民瘠,虽民力有限,也有“急公好义”的热心教育之士,其捐资义举推动了新式教育的确立和发展。1907年,清朝学部颁布《征收学费章程》,规定初等小学堂征收学费每学生每月自银元三角至六角,中学堂征收每学生每月自银元一元至二元,女学堂暂时免收学费,师范学堂不收学费。当时,宣府各学堂班级人数极少,多则百数十人,少则十数人,所征学费,杯水车薪,但亦略有助益。
总之,经宣府多方筹措,以上诸款,各学堂等略足敷用,足见当政者兴学之毅力和能力。然而,“直隶学界,虽见发达,然官绅、教董、学生、城乡、新旧之间,往往互讦,莫衷一是。既不尽关公益,只徒逞乎私心”,“控讦之由,起于权利,权利所关,不外款项”,因此,“用钱者不管钱,管钱者不用钱”[5](卷十·学务一,P712)。1907 年 ,直隶省下令 ,学堂经费采取一种三联单方式,“一存官署,一存商号,一存学堂”[5](卷十一·学务二,P888)。为此 ,宣化府学堂经费的使用,一律交给公认的殷实商号存储、经理,每月各学堂、公所用三联单送府衙及教育会核准盖戳,向商号支取,按月按年调查报销。
由上观之,清末新政期间,张家口地区新式学校已初步构建起由初级小学堂、高级小学堂、中学堂具
有明显层级递进关系的学校体系和由普通教育、师范教育、实业教育、职业教育、社会教育等组成的不同类别的学校系统。其组织结构较为完整,近代化水平明显,教育宗旨、内容虽然传统气味仍很浓烈,但地理、格致等课程的开设以及尚武、尚实、尚公等新的人才标准的确立,终为学堂走向近代化打开了关隘。此外,在张家口各地官、绅、民的共同努力下,普及教育、鼓励游学、经费筹措等方面措施有力,也均取得了实际成效。因此,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张家口教育近代化已经艰难起步。
注 释:
① 文中所引用的资料、数据除注明出处者外,全部来自张家口各县在民国和新中国建立后编纂的各县县志。
② 东方杂志[J].1904年由商务印书馆(上海)创办,第二年第二卷第246页。
[1] (民国)察哈尔省通志[Z].
[2] 教育杂志[J].光绪三十三年,(1):20.
[3] 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62.
[4] (民国)宣化县新志[Z].
[5] 北洋公牍类纂[Z].国家图书馆藏历史档案文献丛刊.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