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的思考
2011-04-11赵振华
■ 赵振华
关于构建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的思考
■ 赵振华
从需求角度来讲,拉动经济增长有三驾马车,即消费、投资和出口。其中消费需求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最为重要的动力。从我国经济增长的动力来看,多年来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消费需求不足一直是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增长的主要因素。扩大消费需求既是保持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增长的当务之急,也是长久之策。问题的关键是形成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关于构建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内容很多,本文就不同收入群体采取不同措施以形成扩大消费需求的良性互动机制,谈一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促进高收入者带动他人消费和自我消费的长效机制
收入决定消费。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高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从我国的高收入群体来看,国内外不少机构虽然对我国高收入群体的数量的测算存在差异,但已经形成了庞大的高收入群体是不争的事实。如何把高收入者的收入转化为消费,变成国民经济增长的动力自然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这里无非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带动其他人消费,一是自我消费。
从带动他人消费来看,由于存在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即增加的消费占增加收入的比例越来越低,那就意味着随着收入的提高,高收入者收入中将有越来越大的比例没有被消费。而且从高收入者的消费欲望来看,也没有新的消费欲望,因为只需用其增加收入的一个极小比例就可以满足其消费欲望。在既有的条件下,增加个人消费的空间已经不大,其巨大收入的出路就在于投资,也就是说让更多的高收入者通过投资赚更多的钱。我们不能因为高收入者收入高了就害“红眼病”。其实,我们需要让更多人成为高收入者,让更多高收入者拥有更多收入和财富,只要是合法收入、合法财产,财富越多越好,因为合法收入和财产越多,为社会作出的贡献也越大。而要让高收入者投资,就需要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因为资本的本性是逐利,没有利润甚至亏本,他们自然不会去投资。政府不能确保资本的利润率,但可以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降低投资门槛,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外,所有资本都可以进入所有行业,特别是不能以所有制论英雄或者设定人为界限,不能因为所有制不同而适用不同政策;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要继续积极引进外资,但不能崇洋媚外。无论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旧“36条”也好,还是新“36条”也罢,目的都在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推动民间资本投资。高收入者投资与扩大消费需求的内在机理是:高收入者投资,就意味着扩大再生产,再生产规模扩大,在其他条件一定的前提下,必然产生三方面的效果:一是高收入者继续增加收入,刺激了高收入者继续投资的积极性;二是创造更多的高收入者,因为要扩大再生产就需要更多的高管人员,随着规模的日益扩大,更多的高管人员成为高收入者;三是可以通过增加就业,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因为,原来没有工作的有了工作,原来没有收入的有了收入,原来收入低的现在收入提高了。收入提高了,消费自然就增加了。因此,通过改善投资环境,刺激高收入者投资可以间接带动消费。
从高收入者的自我消费来看,一方面,要为高收入者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让高收入者有消费时间、消费对象、消费心情、消费舆论等。从我国的高收入群体构成来看,大多数集中于国企高管、民营企业家、少数有社会影响力的高级知识分子、部分金融、证券业从业人员以及演职人员或明星。在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高收入者大多数属于工作狂,有时间工作,没时间消费,有时间挣钱,没时间消遣,不少高管过劳死就是例证。因此要促进高收入者消费,一是需要转变高收入者消费理念,把只顾生产经营忘记消费,转变为既要生产经营又要健康消费。健康消费,促进身心愉快可以更好地搞好生产经营。二是促进消费结构升级,起到领头羊作用的显然是高收入者,因为他们有消费能力。主要矛盾是要针对高收入者提供新的消费对象,如私人飞机、私人游艇、豪华旅游等正成为高收入者的新宠。因此,要适应高收入者消费需求的变化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三是从消费舆论来看,需要更多地从经济学和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市场经济就是要以法律为准绳,只要是合法的就要允许和鼓励。正像不能因为还有人买不起黑白电视机就指责另外一些人开始消费液晶电视机,不能因为还有很多人喝不起牛奶而指责另外一些人搞牛奶浴,不能因为还有人骑不上自行车而指责有人已经有了豪华汽车、私人飞机和私人游艇,不能因为还有那么多人没有房子住而指责另外一些人已经住上豪华别墅。任何人的消费行为只要没有带来负的外部性,都应当允许和鼓励。只有扩大了消费,包括高端消费,才能带动生产,进一步促进消费的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要引导高收入者健康消费。从我国高收入者的消费状况来看,确实存在一些不健康的状况,比如,占用更多土地修建豪华坟墓,甚至人还没死就为自己修建坟墓等,就属于不健康消费。对此,要通过舆论等加以引导和规范。高收入者不能因为收入高而为所欲为,需要有合理的消费边界。这一基本边界就是合法和健康。
二、构建中等收入者消费需求稳定增长机制
中等收入不是一个固定的量而是一个变量。不同国家没有一个固定标准。如美国规定一个3口之家年收入低于1.5万美元,一个4口之家年收入低于2.2万美元就要接受政府救助。如果这样的收入水平,在中国就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家庭,至少不会接受政府救助。即使在同一个国家不同时期也没有固定标准。上世纪80年代,万元户对于不少家庭而言是个天文数字,因为那时一个大学本科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几十元钱,而现在相当多家庭年收入远远超过数万元,达到十万元甚至更多。虽然没有固定的衡量标准,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中等收入家庭有钱消费,但是由于缺乏稳定的收入预期而不敢消费。因为他们有诸多的顾虑,不少人担心失业以后怎么办,担心房价如此高买不起房子,担心孩子上学制度内收费越来越低而制度外收费越来越高,担心老了以后怎么办,担心医疗费居高不下……最稳妥的办法显然是储蓄,把更多的钱存到银行。因此,尽管银行的利率一直低于通货膨胀率,或者说对储蓄者而言是负利率,但是我国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余额却快速上升,根本原因即在于此。
中等收入群体是扩大消费需求的主体力量,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消费是扩大整个消费需求的重点。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需要继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因为在当前的我国,虽然一部分人可以称做中等收入者,但总体收入水平依然比较低,比如一个家庭一年有5万~6万元收入,可以称为中等收入家庭,显然这样的收入状况不能满足其多样化的需求,在物价不变的前提下,让这个家庭拥有了数十万元的收入,其消费水平必然会有大幅度提高。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首要的途径是通过政府财政的手段不断提高财政供养人员的收入水平。我国大约有3600万政府公务员、党群团体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财政供养人员,不断提高他们的收入,就可以形成一个稳定的中等收入群体进而成为稳定的消费群体。这部分人的收入除了正常晋升以外,要按照年GDP增长率形成收入增长机制。当然,这里会有一个问题引起政府的担忧,就是社会其他人员的收入没有增加,如果增加公务人员收入会否引起其他人员的不满,这样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对此,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要不断提高非财政供养人员收入,形成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对于企业而言,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一方面,要按照利润增长率确定收入增长率,使利润增长和工资增长相一致;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对于自雇人员和农民,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第二,要解决认识问题。国家机关以及党政群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要在社会不同群体中保持中等偏上的状况,这样才能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政府及党群部门,不能简单地把公务员等的工资水平与其他群体挂钩,否则就容易形成一潭死水。况且,公务人员收入增加了,可以带动消费,促进其他人员收入的增加。
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消费,还需要深化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一系列改革,包括深化教育制度改革,均衡教育资源,从根本上解决上学难和接受优质教育资源贵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课外补习常态化而增加的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府应为中等收入者购买首套房产提供低息甚至贴息贷款,实现中等收入者居者有其屋;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中等收入者病有所医,大幅度降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完善失业和养老保险制度,逐渐提高保险标准。只有解决了后顾之忧,才能解决中等收入群体敢于消费的问题。
三、努力形成低收入群体有条件消费的机制
低收入群体是一个客观现象,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存在低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有着巨大的潜在消费能力。我们面临的现实问题是低收入群体有消费愿望,但由于收入水平低,没有消费能力。因此,对于低收入者而言,需要千方百计地提高其收入水平。
一是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获得持续收入进而增强消费的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人的收入水平与其接受的文化教育总体上成正比,即接受的文化教育水平越高,收入水平相对也越高;反之,接受的文化教育水平越低,收入水平也越低。所以,要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治本之策是提高其文化教育水平。对于大量的普通劳动力,需要增强他们的技术技能,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
二是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以及其他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保障其基本消费力。低收入群体由于收入水平低而缺乏基本消费能力,这是低收入者自身难以解决的,也是市场缺陷之一,自然需要政府加以弥补。如完善医疗、失业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三是提供充分的免费的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是市场无法解决的,政府要提供更多的免费公共产品,尽可能减少低收入者因为收入水平低而造成的绝对生活差距。
四是为低收入者发放消费券。除了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自身文化教育素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等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外,发放消费券也不失为一种有效途径。目前我国有2688万农村贫困人口,有接近2300万城市人口依靠各种救济或社会保障生活,共计有城乡绝对贫困人口5000万左右,如果每个人按照每年发放2000元消费券计算,全国共计需要1000亿元。除此之外,如果再为城乡低收入者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消费券,假定按1亿人发放,共计需要1000亿元。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者共计需要2000亿元,只占我国2010年财政收入的2.4%,随着我国财政收入的提高,这一比例会进一步降低。因此,我国完全有能力来解决这一问题。而且发放2000亿元消费券之后,有着巨大的政治和经济效益。从政治上来看,一方面,中国可以向全世界宣布,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消除了贫困人口。因为除了按上面的设想国家发放的2000元消费券以外,绝对贫困人口自身还可以有1200元(农村绝对贫困线为1274元)的收入,两者加在一起达到3200元左右,按照目前的汇率约合500美元,达到了国际贫困线。上述设想如能实现,可以充分展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另一方面,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缩小收入差距。从经济上来看,发放消费券以后,可以直接刺激消费,并由此带动生产,扩大投资需求并促进就业,让更多人因此而有了工作,有了收入,并进一步间接地增加消费,形成以消费带动消费、消费带动投资的良性互动。
(本文是201 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构建我国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任、教授
(责编/赵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