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贝马斯商谈政治观看中国特色商谈政治的构建
2011-04-02徐震
徐 震
(常熟理工学院 人文学院,江苏 常熟 215500)
中国的民主政治的推进和发展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虽然现实的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中国现实的政治体制显然不能适应今日的民主政治的要求,进一步改革成为必然。哈贝马斯的理论被当代西方学者视为社会哲学理论的经典,其博大精深、独特的哲学思想也对政治哲学产生重大影响,而在中国民主政治的推进和发展中,哈贝马斯的商谈政治必然进入我们的视野。
一、现实中国民主政治的理论与实践是构建中国特色商谈政治的基础和前提
众所周知,列宁有个著名的论断:“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这包括两个意思:(1)无产阶级如果不通过争取民主的斗争为社会主义革命做好准备,它就不能实现这个革命;(2)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胜利,并且引导人类走向国家的消亡。”[1]168列宁的这个论断充分揭示了实现民主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在夺取政权前和夺取政权后所具有的重大意义。如果从民主是一个历史范畴出发,那么民主在不同历史阶段,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其内容和形式都是不同的。“民主从古代的萌芽时期起,在几千年过程中,随着统治阶级的更迭,必然在形式上发生变化。在古代希腊各共和国中,在中世纪各城市中,在各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中,民主的形式都不同,民主的运用程度也不同。”[2]168历史上只有具体的民主、阶级的民主,而没有超阶级的民主、纯粹的民主。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既不能脱离自己的历史及时代,也不能完全照搬外部思想和现实实践。
“我们的政治行为取决于民主可能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的观念。”[3]192民主政治的每一次前进,都是以对民主理论的深入探讨和民主观念的深入人心为前提的。现实中国的政治协商制度显然是民主政治的一种形式,当然也体现了特定的民主思想和观念,从思想渊源上看,它至少有三大来源:首先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主的思想,而民主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人思想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民主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其次是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中国现代民主观念的许多内容都是经过现代思想家和政治家在对中国古代民本思想进行批判吸收的基础上而形成的;再次是现代西方民主思想,西方是民主的发源地,民主制起源于古希腊的城邦制度。现代民主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中世纪欧洲的观念和制度形成的。当西方的文化传统伴随着资本主义的刀枪火炮进入中国以后,近代先进的中国人开始了奋起反抗西方帝国主义的历程,同时也开始接触西方的民主思想。直到今天,西方的民主思想仍源源不断地通过各种途径传播到中国。现实中国的政治制度正是继承了以上民主思想和观念,实践于中国政治,其启示在于,构建中国特色的商谈政治既要汲取其思想概念,又要汲取其方法论。
中国特色商谈政治的建设和发展自然不能仅仅依靠自身的现实资源和理论资源,在交往走向全球化的时代,政治交往内在地包括政治理论的互动和交往,那么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只有充分占有西方有益的政治理论成果、总结西方政治理论的得与失,才能在面对现实政治中矛盾和问题时,在实践上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寻找到解决自身问题、构建适合自己的民主政治的未来之路。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作为当今西方政治哲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要成为我们总结和占有的重要一部分。民主政治理论的创新是政治实践和政治改革的前提。理论的创新要立足于现实中国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立场的前提下,与西方展开卓有成效的对话,才能真正推进和构建中国特色的商谈民主政治理论。
二、哈贝马斯的商谈政治观的价值与困境
中国民主政治建设所处的独特历史境遇之一就是20世纪后半叶西方政治哲学理论的重新崛起,尤其是商谈政治理论的兴起。商谈政治是自由、平等的公民在公共商谈过程中通过对话、讨论、审视各种相关理论及实际而赋予立法和决策合法性的一种治理形式。在众多的商谈政治理论中,哈贝马斯的商谈政治独具特色。
(一)哈贝马斯的商谈政治观
只有从方法的角度研究理论,才能对理论本身有根本的理解。哈贝马斯的商谈政治理论是以交往行动理论的思维图式为方法论前提的,他实现了哲学立足点的转换,建立起了一套以批判和反思为核心的完整的方法论。实际上,哈贝马斯的方法论是远离阶级分析法和唯物辩证法的理解和分析政治的根本方法。
交往行动理论是哈贝马斯整个理论大厦的核心和基础,只有深刻理解交往行动理论的论证逻辑,才能在深层次上把握其商谈政治理论。交往行动理论通过对意识哲学的批判,否定大写的理性和大写的人,重建理性的基础。主体间性是理解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的关节点,哈贝马斯通过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改造,形成了以交往为核心的历史进化观。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的得失直接导致了其商谈政治理论的独创性和局限性,要超越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就要把交往建立在交往实践的基础上。
商谈政治离不开商谈伦理学。通过商谈伦理原则的论证,哈贝马斯认为商谈是可能的和必需的。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的基础是道德普遍主义,把政治与伦理道德重新结合起来,体现西方政治哲学向传统政治的转向和回归。在马克思主义交往实践观看来,道德和政治的基础是经济基础,因而,道德能否成为政治的基础是值得怀疑的。
商谈政治首先要存在公共领域,政治公共领域就是商谈政治的领域,哈贝马斯主张程序主义的规范性民主模式,认为商谈原则是道德原则和民主原则的共同基础。民主原则是和法律规范同源共生的,是商谈原则的制度化,程序主义的立法过程就是要把商谈程序制度化,并使之受到道德原则的引导。这种商谈论的民主立法过程是一种正当的民主立法过程。在哈贝马斯看来,商谈政治要有合法性、合规范性和合道德性。哈贝马斯的商谈政治理论是建立在理性的新理解上的。实际上,理性不能是在先的或抽象的,更不存在共同认可的理性。从交往角度来界定理性,的确是崭新的角度,但离开实践,理性仅仅存在于主体之间,抽掉了更深层的基础。尤其是哈贝马斯把政治建筑在道德伦理之上,而从政治的本质来看,如果政治是超越道德的,把政治放在道德伦理之上时,我们或者看到商谈政治理论的不稳定的基础,或者看到其中新的话语霸权。
商谈政治与中国民主政治的未来选择密切相关。当今时代哲学背景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为商谈政治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提供坚实基础。在新现代性视野中,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多元利益和矛盾,这正是中国特色商谈政治的现实基础。商谈政治把商谈从政治手段上升为制度安排,把商谈主体从精英扩展为广大公民,促使现代民主从注重偏好的聚集转向注重偏好的具体形成过程,是一种更具有实质民主意义的新型民主形态。商谈民主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商谈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政治服务;因此,哈贝马斯商谈政治观必然成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不可忽视的当代西方民主政治理论的最重要成果之一。
(二)哈贝马斯商谈政治观的价值
1.哈贝马斯商谈政治观有利于我国商谈政治模式的创新。在交往行动理论视角中,当前商谈政治模式有明显的局限性:(1)政府主导的单向政治活动使公民产生依赖和被动;(2)商谈政治蒙上了形式主义等色彩,脱离社会与人的发展的实际需要,使商谈政治滞后于时代发展;(3)商谈政治途径多是自上而下、自外而内的。哈贝马斯商谈政治的交互性、民主性、实践性能有效克服这些弊端,对我国民主政治的改革与创新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2.哈贝马斯商谈政治观有利于我们重视商谈政治行为。他说:“如果参与行为者的行为计划不是按照自我中心的成就计算,而是因相互理解而形成合作化的活动,那么,我就把这种行为称为交往行为。在交往行为中,参与者不是首先以自我的成就为取向,而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追求他们个人的目的,就是说,他们能够在共同状况规定的基础上,相互协调他们的行为计划。”[4]362交往行为是在理解的基础上达成共识或合作性的交互活动,它强调参与行为者的非自我中心与相互理解。商谈政治正是双方的交往行为,它不是一种灌输活动,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公民按照社会要求有目的地以自己的活动引起公民的品德变化的活动。哈贝马斯要求人们对商谈政治予以新的诠释和定位,重新审视商谈政治理论,彻底改造商谈政治理论基础,从根本上走出商谈政治困境。
3.哈贝马斯商谈政治观有利于我们超越传统商谈政治中的单一主体思维,确立“主体间性”思维。商谈政治的主体不是单一的,而是基于“主体间性”的。“笛卡儿以来的主体中心理性,一方面代表了现代个体的觉醒,另一方面则形成了主体-客体二分思维方式”[5]327,过去的“民主政治”模式的哲学基础是“主-客”构型,它的致命弱点是不能解决个性与社会性、自我与他人的关系问题。主体性被规定为在认识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这在本质上依然是主体对客体的占有、控制,占有式的主体性与商谈政治的根本宗旨相悖。这种模式培养出来的主体性是一种外在的主体性,强调主体对外部世界进行改造的能力,缺乏对自己内部世界进行反思和改造的品质,缺乏对生活意义的思考,是一种单向度的主体性。因而传统的主体观是大写、单一的主体观。哈贝马斯认为主体间性是人与人在语言交往中形成的精神沟通、道德同情,是主体的相互“理解”和“共识”。他对主体间性的系统论述标志着西方哲学实现了从主体哲学向主体间性哲学研究范式的转换。在商谈政治中倡导主体间性,有助于真正确立公民在商谈政治中的主体地位。
4.哈贝马斯商谈政治观有利于我们重视生活世界。哈贝马斯提出了三个世界的观点:作为自然事态总体的客观世界,作为社会交往关系总体的社会世界,作为情感、意志和自我表达行为构成的主观世界。[4]125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在生活世界中融为一个整体,而“交往行为的主体始终是在生活世界的视阈里相互理解的。他们的生活世界是由或多或少分散的,但总是无疑问的确定的背景构成的,这种生活世界的是用来作为确定性状态的源泉。”[4]101哈贝马斯认为,生活世界为交往行为主体的交往与理解提供了场所与背景,这个背景构成了行为与理解的前提。道德交往行为的发生,同样产生于实际生活需要,商谈政治必须植根于生活世界的土壤,才会有旺盛的生命力。生活世界是构成商谈政治认识素材的主要来源,商谈政治内容来源于真实生活,易于帮助公民确立生活的信念。商谈政治回归生活世界,还要求商谈政治方法、手段是生活化的。商谈政治目标不是培养政治家、伦理学家,而是要培养有道德实践能力的人。商谈政治不是传授给公民“一袋美德知识”,而是要引导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明辨是非,发展道德分析和推理能力,最终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5.哈贝马斯商谈政治观有利于我们重新认识和理解商谈政治中的平等问题。商谈政治通过平等对话来实现。狄尔泰曾说过,自然需要认识,人则需要理解。交往行为的最终目标是要达成交往主体之间的理解与共识,而人与人之间的理解与共识则需通过对话来实现。哈贝马斯认为,对话是与独白相对立的概念。对话作为交往行为的中心概念,就是要在商谈政治交往行为中,消解单一政治主体的话语霸权;商谈双方均作为具有平等地位的言语者,实现对称性交往。只有在协商基础上达成的共识,或者说形成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道德行为主体才会觉得有义务,并且积极主动地去践行之。
(三)哈贝马斯商谈政治观的困境
哈贝马斯商谈政治的哲学原则和理性与现实之间存在困境。当公民面对世俗的物欲横流的世界,基于原则和理性的超越现实的政治和商谈只能是灰色的或苍白的。主体间性的实质是理性和精神。商谈政治如果建立在主体间性上,商谈政治实质就成了精神交往,而商谈政治行为、商谈政治对话、商谈政治理解和共识只能是先在的理性和原则的再现和重申。公民思想独立,凡事有自己的理解和看法,与商谈政治要求不可能一致,根据主体间性的原则,任何单方面的理性和精神都不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商谈政治实际上就不可能存在了。
商谈行为和商谈资质之间的悖论。哈贝马斯的商谈模式假定主体有认识、语言和行动三种能力,它们相应形成三种普遍结构,并在主体同周围世界的关系中发展自己,而主体与环境的关系具有双重性质,既是“接受”环境,又是“构造”环境。商谈政治面对行为冲突只有建立在交互主体意义上并进行的理解和解决才是合理的,那么对话和商谈者首先必须具备交往资质。问题在于,商谈政治要求的交往资质产生就依赖于商谈政治活动来解决道德冲突问题,而道德作为道德判断力意味着自觉运用交往资质去处理道德问题的能力,这里的悖论对哈贝马斯来说是无法解决的。现实中,如果说公民不具备交往资质,那么就没有商谈政治的平等对话和交往;如果公民具备交往资质,也就没有商谈政治的必要了。
显然,以道德伦理和语言为基础的商谈政治观的根本困境在于,它基本上遵循的是一条由“先验理性”的普遍预设开始,到“实践理性”的可普遍化结论的“道德推理”的商谈政治之路。把建立“理想语言”和“公共论坛”看作是建立一种普遍有效的商谈政治之首要条件。这种普遍理性主义商谈政治的推理方式,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脱出了道德形上学之路,即不再以预设某种绝对完善的价值理性为商谈政治的理论前提,而是通过某种具体形式的逻辑前提预设,如“普遍语用学”来发展其商谈政治理论。然而,这种方式并没有放弃对某种统一的普遍理性主义商谈政治模式的诉求。因此,这种方式仍然带有明显的道德本质主义即对某种统一的不变的本质或原理的寻求的理论色彩。
哈贝马斯的哲学思想对解决目前的民主政治问题和危机有很大价值和意义。多元文化情景下,社会结构的主体和领域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民主观念有多元化倾向,商谈政治必须加以更新与改造以适应人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哈贝马斯可以在一定意义上为多元文化背景下商谈政治理论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新的哲学启示,但也不能对此估计过高,哈贝马斯的哲学理论同样面临许多困境。我们要创新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建构多元文化情景下的商谈政治模式。
三、关于构建中国特色商谈政治的哲学思考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中国特色商谈政治的哲学基础
商谈政治是有阶级性的。恩格斯指出,在阶级社会中,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道德观。直到现在,社会总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统治阶级要求道德为自己的利益辩护,而被压迫者运用道德来反抗压迫者的统治。显然,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商谈政治中所追求的普遍道德和伦理以及商谈中的平等权利不是天赋的,而是与现实生产力及主体的经济地位相关,从普遍道德伦理出发解决商谈政治问题是不可能的。
(二)在交往中建构中国特色商谈政治的主体
在商谈政治过程中,商谈主体的角色作用具有各自的独特地位和差异性,活动参与者也各自带着自己的目的。在此基础上,我们需要创造的是一种商谈政治过程中的平等对话关系,是“我”与“你”的关系,而不是“我”与“它”的关系。商谈政治是通过主体间的沟通来达到对他人和自我的认同。为了协调处于关系网络中的人们的利益,产生了政治和政治行为;没有交往,就无需政治和政治行为。政治行为的本质在于培养有政治资质的人,有政治资质的人在追求一种有政治规则的生活的过程中调整、消弭人际纷争,实现人际关系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对话作为商谈政治的途径,必然要立足于现实生活和社会实践,不仅仅是精神层面的。哈贝马斯提出的四个有效性要求,即可理解性、真实性、正当性和真诚性,要求中国特色商谈政治的程序、内容、语言等要符合公民的年龄特征和已有认知水平,要立足于现实生活和社会实践。
(三)在客观实践中构建中国特色商谈政治
基于主体间性的商谈政治活动要立足于客观实践。主体间性决不是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间的对话、交流,要走出“主体-主体”的商谈政治交往模式。实践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精神交往是以物质交往为基础的,商谈政治活动只有是“主-客-主”关系的统一,在生产和交往中才得以实现。离开交往实践,商谈政治就成了一个抽象、孤立的概念。因此,客观实践是商谈政治得以实现的基础,商谈政治只有以客观实践为基础才能真正走出以往哲学困境。
哈贝马斯的许多观点对构建多元文化背景下的商谈政治模式是有益的、可贵的,而以哈贝马斯为政治哲学基础则不可行,应当把这些有益观点重置于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基础上,实现政治哲学的创新,构建中国特色的商谈政治模式。“商谈民主理论在西方的发展有其内在的逻辑,是对选举民主的一种反拨和补充。就中国而言,在原有的制度框架内对商谈民主的引入和本土资源重新阐释,不仅可以降低改革的阻力和成本,而且可以通过点点滴滴民主实践的积累推进选举民主的进程,从而为中国的民主政治的建设开辟一条渐进、平稳的发展之路。”[6]243无论是理论构建还是现实实践,未来中国特色商谈政治道路是曲折的、复杂的。
总之,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和创新要从自身的民族文化和政治现实中寻找资源,中国文化中的和谐、共生等宝贵思想和数十年来的中国政治协商理论和实践是我们思考的出发点,也要关注我们特定的时代和特殊的社会现实,新全球化时代造就了中国商谈政治的独特的哲学和实践语境。哈贝马斯的商谈政治观既是西方民主政治的逻辑发展,也是全球化时代理论和实践的产物,契合了中国民主政治的未来方向,成为构建中国特色商谈政治的有益资源,也成为构建中国政治哲学必然要特别审视的珍贵资源。
[1]列宁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2]列宁全集:第3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3]乔尔·阿伯巴奇,罗伯特·普特南,伯特·罗克曼,等.两种人:官僚与政客[M].陶远华,元强国,谭一青,等,译.北京:求实出版社,1990.
[4]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M].洪佩郁,蔺青,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
[5]龚群.道德乌托邦的重构[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6]谈火生.审议民主[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