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保险公司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探讨
2011-03-31岑高妙永
林 岑高妙永
(1.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厦门分公司,福建 厦门 361000;2.集美大学 外国语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2)
政策性保险公司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探讨
林 岑1高妙永2
(1.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厦门分公司,福建 厦门 361000;2.集美大学 外国语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2)
结合信用保险功能的内涵及外延,分析国内贸易信用风险。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展国内贸易信用险有其必然性,应利用其在贸易和投资信用领域内的专业和领先地位,从而充分发挥其在建立和完善国内贸易信用体制中所起到重大的作用。
政策性保险公司;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信用风险管理机制
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来看,国内贸易规模的扩大有赖于信用销售方式的广泛应用。要发展信用交易,扩大消费,必须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形成国家、信用保险机构、银行和企业风险共担的机制,强化对失信行为的防范和约束。
一、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功能性分析
内贸险保障的是我国企业的应收的账款,主要风险是买家的,包括因买方拖欠货款、无力偿付债务等而产生的各种商业风险。信用保险作为国际通行的信用风险分担工具,对促进企业信用交易具有重要作用,具体说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主要包括以下的功能。
第一,满足市场需求和顺应国家政策导向的功能。在买方市场条件下,我国企业对信用管理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融资的需求和信用支付方式对企业来说,变得更加迫切。这种形式下,要求国内销售和国内采购也得到配套的保障。推出内贸险,能够通过调整险种及险率体现国家政策导向,配合相关政策,有力促进贸易市场的发展。
第二,是融资的便利。公司利用内贸险不仅仅克服了风险,更是获得贷款等之便利。我国银行特别是4大国有商业银行很少接受贸易公司融资,传统模式下的贷款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我国企业融资的需求。而事实上,以信用保险作盾牌,国内大多数的银行已经开展“信用保险项目下的融资”等多种形式,公司依靠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非常简单而且很容易获得银行融资的肯定,获得需要的融资。另外,我国企业也可以借助信用,提高供应商对自己的评价,接受赊购等方式,更大程度上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第三,内贸险可以拓展市场。在正常的买方市场中,假如企业采用赊购等信用方式,不仅仅将买方企业的交易成本降低,还可以很大程度上简化交易手续,提高了卖方与买方双方的积极性。企业通过改变原来的现金销售方式为信用销售方式,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转移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企业不但巩固了供应链关系,还可以更加从容地应对更大的信用风险,有效地提高企业的贸易量,达到拓展市场的目的。
第四,风险保障功能。“应收账款”一直是国内企业的心病,不仅占用了大量现金流,也增加了经营风险。许多企业尽管担心信用风险,但为了做大做强,也不得不采用赊购的谈判条件,这样随之而来的风险就无处脱逃。我国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可以维持我国企业的现金流不间断性,弥补我国企业遭遇信用风险,有效地保证企业安全,提高内贸风险的相关能力,促进我国企业地发展。
第五,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管理。企业在贸易中面临应收款项的风险,因此我国企业要建立信用风险的防范体制。但如果企业设立专门信用机构,自行调查,不但因为专业能力有限致使效果不理想,更重要的是大大提高了成本,达不到目的。通过信用保险公司,一是信用保险机构可以帮助我国企业建立风险防范意识,使企业的风险管理更加科学有效。二是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化为现金流,提高企业的财务运营能力。通过“贸易融资+信用保险”形式,有效地帮助企业确认收入,提高自己的投资能力。因此,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不仅可以帮助企业降低国内交易成本,提高效率,增加贸易机遇,完善信用风险管理体制,又通过出口企业规避原材料销售与采购上的相关风险,从而提升企业的总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企业健康发展。
二、我国政策性保险公司开展国内贸易信用险的必然性
2001年,在我国加入WTO的大背景下,国务院批准成立专门的国家信用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各自代办的信用保险业务合并而成,赋予的主要是“依据国家外交、外贸、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通过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出口,特别是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机电产品等资本性货物出口,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为企业提供收汇风险保障,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为配合国家经贸发展战略的改变,中国信保经国务院批准,2005年新开发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有效地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国民社会和经济发展来看,我国企业的国内贸易不断扩大,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也应该看到,很多不利的因素正成为国内贸易的绊脚石,特别是赊购等风险严重制约着我国企业进行国内贸易,如企业间的三角债、恶意拖欠和商业欺诈等,信用信息不对称,企业只具有比较单一损失补偿手段和债务追讨。中国正在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而内贸险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能起到重要作用。
第二,遵从国家的政策导向。多年来,特别是20世纪以来,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出口已经占据半壁江山,目前中国超过日本成为外汇储备第一大国,面事实上投资远远超过消费险。政策性保险公司经营内贸险通过费率和承保政策体现我国中央政府的政策导向,配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或者发展方向,保障内贸的整体发展和协调。
第三,满足国内企业市场的需要。从信用险的发展轨迹来看,欧美信保机构先推出内贸易险,然后渐渐地增加了出口信保。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内外贸不断融合,从而增加了内贸易险的需求。事实上,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信用保险公司于2005年6月开始试着办理国内贸易保险,2006年就正式开始。该保险推出以来,发展非常快,业务开展的总体效果良好,从而为建立和完善国内贸易信用体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关于完善国内贸易信用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议
第一,要建设更加完善的防范措施。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防范的最根本,就是建立更加有效的、全国性企业信用数据库。没有详尽而且真实的数据,任何信用体系都是无用的。为了对信用历史进行完整地记录,相关的各政府部门,应该依法将自己掌握的企业信用数据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开放。
第二,建议由商务部牵头建立“企业信用销售登记系统”,把企业之间赊购赊销的信用交易记录登记到该系统,为企业和保险机构确定客户信用额度、开展信用交易提供信息支撑。
第三,建议保监会将农业生产资料信用销售的保险业务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由于信用信息不对称,交易风险无保障,尽管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但企业对这一市场顾虑重重,对农村市场基本上使用现款交易,极大地限制了农村消费市场的有效开发。建议保监会在对农作物、能繁母猪保险给予保费补贴的同时,对涉农的国内信用保险,特别是对农药、化肥、种子以及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销售的信用保险也给予保费补贴。
第四,建议国家对涉农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给予免征营业税。为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加大对“三农”的支持,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建议将支持农产品和农资流通、家电下乡以及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视作政策性业务,给予免征营业税的扶持。
第五,理清思路,控制企业买卖交易中的每一个环节,真正地做到控制企业信用险、提高应收的款项回收率。
[1]梁志东,徐新伟,王文全.出口信用保险操作流程与案例[M].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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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洪扬,高雅.利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促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J].中国经贸,2007(11).
F740.45
A
1673-1395(2011)05-0035-02
2011-03-19
林岑(1977—),男,福建连江人,会计师,主要从事信用保险研究。
责任编辑 胡号寰 E-mail:huhaohuan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