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与文化再现
2011-03-20王颖
王 颖
(哈尔滨商业大学 外语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1.引语
众所周知,严格意义上的翻译专指两种语言的转换。专业读者出于学术研究的目的,因而会更多关注语言本身;而大众读者则出于阅读欣赏之需要,更关心语言的表达是否自然明晰。也可以说,前者对于形式的关注甚于后者,而后者对于内容的强调则明显甚于前者。事实上,对于大众读者而言,判断一个译本是否优秀的标准,就是看它是否与目的语文化传统以及读者自身的审美意识相一致,换言之,源语与译语在文化功能上是否实现了对等移植。毕竟,读者都是带着文化先结构的“有色眼镜”去理解和接受外来文化的。如果翻译文本所折射出的文化基因与目的语所代表的文化身份相冲突,那么翻译文本就很难在异域文化中站稳脚跟。当然,如果二者可以和谐共存的话,翻译文本就可以在目的语文化中大行其道,甚至完成翻译文本的经典建构历程。
2.翻译与文化
如果说语言是文化的载体的话,那么作为语言转换手段的翻译就与文化永远也脱不了干系。美国著名翻译家尤金·奈达 (Eugene Nida,2000)博士更是指出:“对于真正成功的翻译而言,熟悉两种文化比掌握两种语言更重要,因为语言只有在其作用的文化背景下才有意义。”当然,他这里所谓的“翻译”实际上是针对一切翻译的门类而言的,包括文学的和非文学的各种类型。即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对于目的语文化背景的考察怎么细致都不过分,除非他不希望自己的译本得到认可与接受。当然,所有翻译行为所介入的环节都必须以语言作为前提和条件。理论上讲,语言不仅具有认知与表达功能,还有储存文化信息和传播文化传统的社会功能。因此,当用文字表达一种思想或叙述某个事物时,它便不再是单纯的语言传播,而是文化的传播与流布。语际翻译当然就更是如此了。翻译的过程因此变成了由单纯的文字转换成为借助文字来阐释其文化意义的过程,而且更为重要的是,翻译文本所承载的社会功能在此过程中得以实现。很明显,我们可以看到,源语的文化价值观以及文化习俗在经过适度改造(为的是不与东道国的文化传统相悖,从而引发抵制和排斥)之后,就可以比较顺利地在目的语文化中立足。因此,对于译者在翻译中的角色,王佐良先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他 (译者)处理的是个别的词;他面对的则是两大片文化。”(王佐良,1994)因此,从这个意义出发,我们可以说,了解目的语文化传统乃是一切翻译活动和文化交流得以成功的重要基石。
翻译与文化密不可分的另一方面表现在翻译活动的目的性以及翻译选材的倾向性上。翻译什么样的作品?如何翻译?往往视目的语文化语境而有所不同。事实上,它受翻译场域的制约,也受译者自身文化身份的影响。换言之,我们无法期待清末的翻译家林纾用白话和异化的翻译策略来进行翻译,因为他所置身的翻译场不允许他这样做。目的语文化需要的是一个经过改造的、满口之乎者也、留着长辫子的西洋卫道士的形象。如若不然,定会招致当时知识界甚至是全社会人士的口诛笔伐。后来的事实也证明,正是林纾迎合国人欣赏好尚的“豪杰译”法,为他的诸多译作赢得了巨大的文学名声;而这些翻译作品在当时所产生的巨大社会影响以及非同寻常的文化启蒙作用,是我们后来者所无法想像的。当然,我们认为选材的倾向性通常也依赖于目的语文化建构的需要。例如在文化转型期,翻译活动之所以出现高潮,就是目的语文化语境出于从翻译中吸取营养、建构新文化的实际需要。美国战后之所以出现了一次翻译东方、翻译中国的热潮,就是因为美国的知识界希望借古老的东方文明的清新之风来荡涤美国文化中的陈腐之气所致。显而易见,翻译总是在各个层面与文化相关联。因此,良性的翻译活动与文化交流就必须走出本土文化的封闭圈,敞开胸襟,以一种包容的姿态去理解和接受异国文化。其实这样的世界胸怀无疑将推动本土的文化建设。
就翻译的社会性而言,翻译活动就是一种具有一定目的性和倾向性的文化交流活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翻译总是承载着不同的文化功能。因此,译者对于翻译题材的选择以及翻译内容的取舍都不可能是盲目的。甚至,从某种角度来看,目的语的文化需求就是翻译的目的,而翻译目的决定了译者的选材标准和最终的翻译策略。
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翻译行为的实施者——译者而言,如果对翻译对象有较好的文化意义上的了解的话,其翻译作品就容易得以流布和接受。反之,则会显得生硬呆板,甚至晦涩难懂,最终被读者弃置一旁。让我们看看下面这个例子:
(1)他用耳朵的根底听这声音。那是愤怒的叫唤,是旷野的咆哮。他觉得那送来的热情和血的骚扰,在自己的胸中汹涌了。他的脸上,感到暴风雨的乱打。强劲着,破坏着,而且以伟大的赫尔鸠斯底意志蓦地停顿着。那巨大的精灵,沁进到他的身体里去了。似乎吹嘘着他的四体和心灵,使这些忽然张大。他踏着全世界耸立着,他正如山岳一般。愤怒和悲哀的急风暴雨,搅动了他的心。……怎样的悲哀啊……怎么一回事啊!他强有力地这样地自己觉得……辛苦愈加辛苦,成为强有力的人,多么好呢……人为了要强有力而含辛茹苦,多么好呢!(鲁迅译)
(2)他认得这音乐,记得这愤怒的呼号,这疯狂的叫吼,他听到自己的心在胸中忐忑乱跳,血在那里沸腾,脸在给一阵阵的狂风吹着,它鞭挞一切,扫荡一切,又突然停止,好像有个雷霆万钧的意志把风势镇压了。那巨大的灵魂深深地透入了他的内心,使他肢体和灵魂尽量的膨胀,变得硕大无朋。他顶天立地的在世界上走着。他是座山,大雷大雨在胸中吹打,狂怒的大雷雨!痛苦的大乐园!……哦!多么痛苦!……可是怕什么!他觉得自己那么坚强……好,受苦吧!永远受苦吧!……噢!要能坚强可多好!坚强而能愁苦多好!……(傅雷译)
原文系法国知名作家罗曼·罗兰的长篇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从译文可以看出,由于鲁迅对欧洲音乐不够熟悉,因而译文缺乏对文本所指涉的音乐质性的恰当感知与精确描摹,整个译文不够生动传神;而且译文中所出现的某些欧化表达,如“赫尔鸠斯底意志”,如果不加注释的话,就是今天的读者读起来都颇感突兀,更何况是当时的读者了。而傅雷因为曾深入研究过贝多芬的生平与创作,加之他本人对西方音乐有强烈的兴趣与爱好,因而对约翰·克利斯朵夫的音乐具有良好的理解力和接受力。同时傅雷一直秉承的翻译理念是“好的翻译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写作”。因此,有了敏锐的文字理解力,加之傅雷对音乐的良好悟性,同时更是因为他那流畅但不失准确的“中文式写作”,我们可以说,无论是从审美心理还是文化心理上,傅雷的翻译都迎合了当时小说读者的可接受能力。于是,他的译文读起来行云流水,感人心魄,具有音乐的神韵。同样一个外语文本,之所以出现如此不同的翻译效果,主要还是因为译者文化背景和文化修养的迥异,以及译者对于目的语文化传统以及目标读者的文化心理的不同认知使然。
无论我们承认与否,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结合自身的译者意图或者目的语文化建构之需要,而对原作加以诠释甚至改写,所以刘靖之先生给译文设定了这样的公式:译文 =原文 +原文文化背景 +译文 +译文文化背景 +原文作者的气质和风格 +译者的气质和风格的混合体。这一说法无疑是中肯合理的。事实上,翻译的全过程,无论是从最初的翻译选材到翻译行为的最终完成,都不可能离开社会文化语境而独立存在。毋庸置疑,译者,无论是身负天命的诠释宗教典籍的使者,还是各种世俗机构委以重任的译员,在翻译原文时,都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文化目的与文化倾向性。因此,在翻译过程中,译者总会结合自己的文化自觉,对源语的文化功能进行某种程度的改写,以实现本人及目的语语境的文化需要,同时满足目标读者中大众读者的审美趣味。
3.功能与功能对等
在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德国功能主义的翻译理论逐渐为人重视。它以目的语和译入语文化为关注焦点,其宗旨是为译入语文化和目标读者服务。实际上,功能主义的代表人物诺德 (Christiane Nord,1997)给功能下的定义是“接受者对文本的使用或者是文本赋予接受者的意义”。可见他们强调的“功能”是针对接受者和读者的。换言之,这一理论的基点是考虑读者的理解与接受能力的。这和奈达早年提出的考察读者反应的“功能对等”思想可谓异曲同工。当然,严格的说,目标读者可粗略地分为专业读者和大众读者两类。诺德等功能主义者的理论将这这两类读者均包括在内,而奈达的“功能对等”,则主要将接受者的反应限于大众读者一端。事实上,专业读者对源语的语言形式及结构有浓厚兴趣,因而译者若是将文本译给此类读者,当考虑译语的准确性;而大众读者对源语本身的语言机理不感兴趣,他们感兴趣的是内容本身,因此,给该类读者看的译本当考虑译语的可接受性。实际上,本文所讨论的读者主要指的还是大众读者。
众所周知,由于源语和目的语中显而易见的文化差异,两种语言不可能在指称、语用等方面一一对应。如果某一语言中出现的反映民族特点的词语无法在另一种语言中找到相应的指称符号,往往就会出现文化欠缺。要补偿这些欠缺,就必须进行某种文化功能上的移植与转换。这种文化功能转换的成功与否可以视作翻译文本是否成功的主要标准。正如许多学者多次强调的那样,翻译是为了让目的语读者能和源语读者一样去理解和欣赏文本。翻译在这个意义上意味着交际。此外,翻译最显著的特点之一即是它比一般的创作更强烈地倾向于满足目的语读者的接受能力。而翻译文本能否让读者接受就要看译者对于源语文化功能的转换程度。一般而言,目的语读者在读一部译本时,总会按照目的语文化背景去理解其内容的,因而翻译时应尽可能地采取变通的手法使读者接受并产生共鸣。许多翻译作品的成功和传世都是因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对于读者对象及其所属文化语境的充分考虑及适时改写。例如,莎剧《罗密欧与朱丽叶》第二幕:
Romeo:What has thou found?
Mercutio:No,hare,sir.
罗:你发现了什么?
墨:倒不是野鸡,先生。
Mercutio讥讽老乳母为娼妓时用了“hare”一词。“Hare”本意为“野兔”,在俗语中则有“娼妓”之内涵。梁实秋先生未用“野妓”一词,但读者自然可以读出“野鸡”为“野妓”的谐趣。虽然此处的“野兔”变成了“野鸡”,不过正好与“野妓”谐音形成双关,尽管译文读起来不够流畅,但源语的文化功能与审美特质则分毫未减。
再如,曹雪芹名著《红楼梦》有两种著名的英译本,其一为中国翻译家杨宪益夫妇所译,另一种则由英国翻译家霍克思 (David Hawkes)译出。前者旨在弘扬中国文化,因此多处按中国文字照实译出;而霍克思则充分考虑了英语世界的文化语境以及英语世界中的非中国读者的接受能力,将中国文字作了大量的归化处理,尤其是对于某些文化负载词,霍克思更是进行了文化意义上的改造与改写。譬如:
(3)真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I know the weather and human life are both unpredictable.
(4)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Man’s proposes,God proposes.
上面两例中,译者均采用了归化的翻译方法,以迎合目的语语境中读者的审美认同和文化身份。客观而论,源语中的文化信息虽有所损失,但源语和目的语在文化功能的层面上则是大致相等的。如果说,翻译是一种文化交际行为,而翻译当为目标读者的文化认知水平考虑的话,那么这里的翻译和翻译方法都是无可厚非的。从这一点出发,翻译的目的或者说翻译的本意无疑得以伸张。实际上,译者的职责即是有效地沟通文化。像前面所说的那样,以目的语文化为立足点,以目的语读者为出发点来阐述源语文化,使语言在发挥它的认知表达功能的同时实现它的文化功能,从而达到翻译的目的。
文学作品如此,理论文本和理论术语的翻译其实也大都如此。例如,张美芳女士在介绍赫尔姆斯(James Ho lmes)的翻译学构想时,提及赫氏的“Translation Studies”一词的命名时就建议采用“翻译学”这一称谓。其理由是:“‘翻译研究’在汉语听起来不像是一门学科,而‘翻译学’一词在我国已被广泛接受和使用,并且已经进入不少书籍词典之中,因此在本文中,霍氏的‘translation Studies’将入乡随俗以‘翻译学’的面貌出现。”(张美芳,2000)这一例子再次说明,目的语文化语境中的成规 (conventions)以及翻译对象的接受能力 (acceptablity)对于翻译文本的选择以及翻译策略的确定是不容低估的,翻译也因此而成为源语文化功能得以传达的最重要手段。
4.结语
何为翻译?何为翻译标准?这样的命题争论了上千年,可至今依然是翻译界难以廓清的话题。但有一点似乎已为绝大数学者认同:翻译与文化难以割舍、二者密不可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翻译的本质即是传递源语文本的文化功能。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翻译作为信息传播工具的内在属性已清晰地验证了这一点。基于这样的理解,我们完全可以说,翻译的过程就是在目的语文化语境中再现源语所承载的文化功能的过程。
总的来说,翻译的本意实际上就是为了引发读者去阅读,进而引发心灵的共鸣,产生巨大的改造世界的精神动力。从大处讲,翻译是为了建构社会文化之需;从小处讲,则是为了提升个人情趣与心智、实现个人理想的现实需要。由此,翻译的过程也必然是文化植入和文化渗透的过程。于是,语言所承载的文化维度开始突显。翻译,这种表面上看起来仅是文字转换的语言行为,其根本实质绝不是简单地传播知识与信息,而是文化输入和文化建构的过程。
[1]Nida,Eugene A.Language,Culture and Translation[M]. Shanghai: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0:110.
[2]王佐良.翻译中的文化比较[C]//杨自俭、刘学云.翻译新论.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4:704.
[3]Nord,Christiane.Translating as a PurposefulActivity[M]. Manchester:St.Jerome,1997:138.
[4]张美芳.翻译译学的目标与结构 [J].中国翻译,2000 (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