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网络社会舆情特点分析*
2011-03-18李冬泳彭启明
李冬泳,文 侃,彭启明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江西 萍乡 337055)
社会舆情,是指社会民众以媒介为载体对社会公共事务所持有的情绪、意愿、态度和意见的总和[1]2。社会公共事务既包括社会事件、社会热点问题、社会冲突、社会活动,也包括公众人物的所言所行等。网络社会舆情即是以网络这种媒介为传播载体的一种社会舆情,是社会舆情在互联网上的一种特殊反映,是社会舆情的一种表现形式和组成部分。当前,网络社会舆情已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我国学术界也对其特点、机制及应对策略等开始了相关的研究。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作为一种新兴的又不断在传播技术和传播内容方面日益变化的网络社会舆情,图书馆对其特点也必须不断深化研究和更新认识。鉴于此,本文在现有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2010年以来我国网络社会舆情的最新发展态势,就我国网络社会舆情的特点作进一步的研判和分析,以利于图书馆根据网络舆情开展信息服务。
1 网络社会舆情载体不断更新,传播功能日益强大
较之以传统媒介为传播载体的社会舆情,网络社会舆情借助互联网传播非常迅速,且具有开放性、及时性、互动性、多元性等特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利用新的网络载体传播社会舆情的现象逐步彰显。据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口碑)研究所于2011年7月18日发布的 《2011上半年中国网络舆情指数年度报告》显示,微博已经超越网络论坛成为中国第二大舆情源头,仅次于新闻媒体报道[2]。中国网络舆论的重心迅速向微博转移,此前论坛、博客和新闻跟帖作为最主要的网络舆情载体的格局已经被打破。微博正在上升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主流媒体之一。同时,微博也在改变网络舆论场,标志着互联网信息传播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微博的内容碎片化、使用方式便捷、传播迅速、互动性强等传播特性加速了信息的形成和扩散,基本实现了与新闻事件发生、发展同步,成为冲击力最强的网络舆论载体。网民通过“跟从”链接而形成的微博客群落,具有一定的规模效应,相当于一个小型的时政新闻平台和论坛。以前,网络论坛、博客、新闻跟帖是三种最强大的网络舆情载体,而随着微博的兴起,论坛、博客在社会舆情传播功能方面明显弱化,网民爆料的首选媒体更多地转向微博。作为一种网络媒介传播渠道的一部分,微博还具有强大的媒介整合功能,通过开放平台实现了对其他信息传播渠道的整合。目前,从传播信道上看,国内微博基本上都可以通过网页、短信、手机上网、即时通信工具等多元方式发布信息。此种强大的传播功能,使微博带来的改变并不仅仅局限于传播渠道的扩张,更带来大众传播主体的移位,对传统媒体的地位形成巨大的挑战。可以说,微博的兴起和扩张,改变了中国社会的舆论传播格局和生成、演变机制,重塑了中国社会的舆论生态,传统媒体对信息的垄断和对舆论的控制格局被彻底打破。
2 网络社会舆情影响力不断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占据着社会舆情的制高点
借助传播功能强大的网络媒介,网络社会舆情的影响力不断扩大,一定程度上占据着社会舆情的制高点。
首先,网络已是我国民众表达心声最重要的窗口和渠道,正上升为反映社会舆情的最强势媒体。当今中国,网络已日益成为舆情主体最多元、舆情内容最广泛、开放程度最大的舆情传播的集散地和主阵地,是我国社会最大的舆情场。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85亿。其中,微博用户数量以高达208.9%的增幅,从2010年底的6 311万人爆发增长到1.95亿人,成为用户增长最快的互联网应用模式[3]。
其次,网络社会舆情是反映最直接和传播最快速的社会舆情,这个特点使网络社会舆情能起到“先声夺人”的影响作用。在所有社会舆情的形成和传播中,网络社会舆情具有突发性和无预兆性,不仅发布速度快,而且传播速度惊人,能保障信息在第一时间传递给网民,并能予以及时追踪报道,捕捉最新动态。显然,一个事件发生后,最早出现的观点和意见往往具有很强的导向性,会给后来的讨论定下基调,人们常常倾向于相信这些“先声”,容易认同它的价值判断,附和它的意见主张。
再次,网络社会舆情是最活跃、最火暴的能不断加速膨胀和发酵的舆情,具有巨大的舆情动员作用,很容易快速积聚形成社会热点。与传统媒体的舆情传播线性路径和圈层式受众覆盖不同,网络舆情传播呈现的是非线性的散播路径和交叉、重复、叠加式传播覆盖,具有传播爆炸性和扩散性的特点。这使得互联网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网络舆情常常由小及大、由点及面,从议题本身所涉及的领域迅速向其他领域蔓延,很容易导致和加剧局部问题全局化、简单问题复杂化、个体问题公众化、一般问题热点化趋势。
最后,网络社会舆情发挥着越来越大的议程设置功能,在社会舆情格局中日渐形成主导地位。近年来,牵动全国的舆情事件不少就是以网络为发端,网民的舆情呼声已经成为引导整个社会舆情走向的重要力量。在媒介相互影响的方式上,研究者们发现:目前,在国内一些公共事件解决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种新的议程设置模式,即网络特别是通过微博提出议题—传统媒体关注—全社会参与—政府行为的模式[1]7。通过这一模式,网络媒介开始导控着传统媒介的报道点和兴奋点,巨大推动了社会话题的公共议程,并使之最终上升为政策议程。可以预见的是,随着中国社会的民主进步和信息化的发展,网络社会舆情对公共事务和政策的影响会越来越深入。
3 网络社会舆情表达情绪化特点仍突出,尚难说是理性的主流社会舆情
许多网络舆情特点的研究者根据现有网民与公众人数的非对称性以及网络表达的匿名性和虚拟性等,认为网络舆情不能代表全体民众的情绪、态度和意见,不能视为真实的社会舆情。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准确的。实际上,在宽松的环境下,网民更容易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情绪、态度和意见,人在隐匿和虚拟状态下的表达可能更真实。因此,网络舆情虽然存在于虚拟的网络空间,但它并不是虚无缥缈的。相反,它是真实的存在,能够真实地反映人们的思想、情感和意志,网络社会舆情仍是不容忽视的社会情绪“晴雨表”,仍然是人们分析和预测社会舆情走向的重要参数。
真实的网络社会舆情并不一定就是理性的和主流的。虽然近几年来我国网民的文化素养不断提升,网络表达的理性化、建设性程度有所提高,但网络社会舆情的表达情绪化、感性化、简单化特点仍然突出,在很大程度上网络社会舆情还只是一个“社会情绪展示窗口”。
网络社会舆情的表达情绪化、感性化、简单化特点的形成,第一与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有关。非理性舆情在网络上的产生和弥散,主要是社会现实和公众心理相互作用的结果。社会运行机制的转变、社会组织结构的变化、利益群体的调整、社会竞争的加剧等社会问题,使得一些人的心理结构失衡,紧张、焦虑、困惑、不满等社会情绪浮动,浮躁心理流行。但公众对现实的种种不满往往缺乏适当的排解途径,而网络为公众宣泄情绪提供了最佳的渠道。第二是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主体的隐蔽性的使然。网络社区的虚拟性以及表达主体身份的不确定性、匿名性使人容易采用强烈而又极端的方式表达情绪。由于发言者身份隐蔽,并且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网络自然成为一些网民发泄情绪的空间。第三与网络社会舆情传播存在一种所谓的“沉默螺旋效应”[4]有关。这种传播效应往往导致传播主体出现“群体极化”的倾向,情绪极端者会不断受到鼓励,声音越来越大、势力越来越强;而那些理性、温和的声音则不断遭到打压,变得越来越微弱,甚而“沉默不语”。同时,网络舆情传播变动速度很快,从发酵、升温到大规模扩散可在短时间内完成,也会使人们几乎来不及冷静思考、深入分析就仓促发表意见。
舆情的价值和质量关键在于理性程度。网络舆情的情绪化使网络舆情发展趋向具有多变性、极端性和不确定性,也造成网络社会舆情与理性的社会舆情的严重偏差。因此,网络社会舆情并不能代表社会主流声音,不能成为社会主流舆情,只能被视为社会民意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4 网络社会舆情内容更多倾向于负面性,容易形成更大的社会舆情压力
这一特点主要表现为近几年来网民在对待公权力、精英权威、强势群体以及主流意识形态等问题时,批评的多,赞扬的少,常常是负面舆情压倒正面舆情,这几乎成为当前我国网络社会舆情的中心主题。
造成网络社会舆情更多充斥否定性、批判性的负面内容,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一些别有用心的政治或商业利益集团暗中操纵或公开施压外,就一般情况而言,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与我国公众民主意识日益增强,政治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显著提高有关。舆情毕竟是一种带有政治导向的群体社会心理。网络社会舆情否定性负面倾向特点其实是公众政治参与的一种反应。网民关注的议题也正向社会议题、政治议题快速转化,互联网已经成为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公众通过网络关注社会问题、发表不同意见也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二是网络空间及其传播本身极容易诱发批判性言论。在网络上,信息与意见的发布不再是某种特权,每个用户都可以充分行使“话语权”,形成了与哈贝马斯所称的“公共领域”相类似的交往空间。网络参与的分散性、匿名性又弱化了个人对于团体和权力的依附,从而可以使网民解除现实生活中刚性权力的制约,畅所欲言、开诚布公地表达批判性意见;三是负面的舆情容易吸引人,容易引发社会关注和政府重视,也容易在网络传播中得到传播。传播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负面话题具有天然的吸引力,容易诱发人们的好奇本能,引发人们的探究讨论。因此,一般情况下,人们发表批评性意见要比发表肯定性意见的动力更强。由于网络言论尺度较传统媒体宽松很多,网络媒体也热衷于通过大量登载、炒作各种负面新闻来吸引用户眼球,提高网站点击率;四是由经常参与表达和传播网络舆情的群体因素所致。据研究,网络空间存在着一个参与意识较强的相对稳定的群体。一类群体是指对自己的生活现状不满意的弱势群体。他们在网上自由发表各种批评意见成为其发泄不满的主要方式。另一类是指一般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一定的思想和文字水平、热衷于评点各类热点问题的 “意见领袖”。 这类群体往往把批评作为展示自己“独立思考”能力的主要形式,借此吸引公众的关注。他们的网络参与行为更具自觉性和主动性。
批判性、否定性的负面舆情自然容易形成社会压力。有关研究表明,网络社会舆情能“更快”、“更多”、“更容易”地向最集中、最强烈、最显性的社会舆论转化,而一旦这种转化发生时,社会舆情的影响将会成倍地增加,形成更大的社会舆情压力。这种压力之大,有时会形成所谓的“舆情危机”[5]。对于网络社会舆情压力,人们必须予以正确认识和理性对待。
5 网络社会舆情传播组织化色彩日益凸显,开始展现较强的社会动员能力
这是网络社会舆情近几年来展现的一个新特点。随着网络舆情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发现:网络社会舆情分散性、自由化、多元化的特点逐渐淡化,而舆情内容的指向性、选择性特征则日益显露。有网络舆情监测者考察发现,近年来,网民的意见不是趋于两极分化,也不是多元化,而是经常呈现一边倒的态势。而当人们进一步探究其原因时,却会惊奇地发现,这其实是网络社会舆情背后存在着的各种幕后操纵者的精心组织和有意操控的结果。
近年来许多被炒起来的网上舆情热点,不少就是有组织、有目的、精心策划、精心导演的,其中一些具有明显的商业利益和政治意图背景,甚至出现了利益集团以“黑金”操控网站言论、影响政府决策、进行恶意商业竞争的现象。可以说,虽然网络社会舆情总体而言是自发形成的,但已越来越呈现出有组织性、可操控性的特征。这种特征使网民们已经很少有人能逃脱网络舆情的操纵,网络上出现的诸多社会热点舆情已很难说归之于网民的力量。
网络不仅是一种技术,也是一种政治和治理,它在提供给人们前所未有的自由的同时,也隐蔽着各种政治和经济的控制。据现有的研究和观察,网络社会舆情背后的操纵者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类是“网络推手”。“网络推手”是指借助网络媒介进行策划、并推动特定个人或事件产生影响力或操控舆论发展方向的个人或组织机构。他们通晓网络操作规则,谙熟大众接受心理,通过设置议题、制造热点而操控网上舆论。人为制造和操控舆论不仅改变了舆论形成和演变的正常轨迹,也使得挟舆论之名牟取私利的现象有了更大可能性和便利性。近几年,“网络推手”在许多舆情热点事件中频频现身。如在“中华女事件”中有评论者怀疑幕后有网络公关公司当推手,否则,不可能网站上的言论会突然间呈现出一边倒的局面。
另一类则是“网络意见领袖”。在网络社会舆情生成的过程中,“网络意见领袖”的作用也十分明显,他们评论或发帖的意见往往能够对整个网络舆情的意见指向产生影响。“网络意见领袖”又称“舆论领袖”,通常是指在信息传递和人际互动过程中少数具有影响力、活动力,既非选举产生又无名号的人。他们的身份林林总总,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和隐蔽性,尤其是一些资深网友充当“意见领袖”,更是使网络的“意见领袖”具有更强的草根性、流动性和号召力。他们关心各类时事,愿意并善于表达自己意见。几乎每个网络热点事件背后,都有大量“网络意见领袖”在推动,他们的观点往往能够左右网民的判断并引导网络舆情的走向。
网络社会舆情传播的有组织性,必然赋予网络较强的社会动员能力,即网络不仅是公众自由表达诉求的渠道,而且也成为召集民众、组织各种社会行动的有力平台。目前,由网络尤其是微博传播的社会舆情常直接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间接推动群体性事件向恶性方向发展,这就较为充分地展现了网络社会舆情的社会动员能力,让人看到了从网上虚拟世界到社会现实力量的蜕变。而更需要特别警惕的是,网络社会舆情传播的有组织性还很容易被各种敌对势力、黑恶势力所利用,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对此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
6 结束语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通过网络表达观点、意见、意愿的人越来越多,网络社会舆情已经成为具有巨大影响力的社会力量,渗透到社会发展与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根据目前网络社会舆情的特点,有关部门对网络社会舆情既要重视,又不应片面迎合,而应区别对待。图书馆在开展网络信息服务时,更应通过建立网络社会舆情的收集、管理和引导机制,加强引导和依法管理。
[1]谢耘耕.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2011)[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2]2011上半年中国网络舆情呈现四大特点[EB/OL].{2011-09-12}.http://www.jsic.gov.cn/showinfo.action?infoid=4028 8 5de30f48 2aa013141b2f5910073.
[3]CNNIC发布《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2011-09-15}.http://www.cnnic.net.cn/dtygg/dtgg/201107/t20110719_22132.html.
[4]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47-51.
[5]王来华.论网络舆情与舆论的转换及其影响[J].天津社会科学,2008(4):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