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
2011-03-18胡税根宋先龙
胡税根,宋先龙
(浙江大学,浙江杭州 310027)
我国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
胡税根,宋先龙
(浙江大学,浙江杭州 310027)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供给能力和供给水平都有所提升,但供给不足和配置不均等的矛盾日益突出,并且与东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差距仍十分明显。由于自然的、地理的、历史的、现实政策等多方面的原因,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非均等化特征明显,因此,实现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条例》或行动框架、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不断增加基本公共文化建设投入、明确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权责、加强西部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治理机制,在政府、社会和公民的共同努力下,逐步实现我国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加快,基本公共文化供给能力和供给水平都有所提升。但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足和配置不均等的矛盾日益凸出,并且与东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差距仍十分明显,已成为影响西部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逐步实现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是保障西部地区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内涵与意义
现代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以政府部门为主的公共部门提供的、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生活权利为目的、向公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制度和系统的总称,包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资源和服务内容,以及人才、资金、技术和政策保障机制等方面内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简单地讲,就是全体公民不论其种族、收入和地位差异如何,都应公平、普遍享有最低标准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第一,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体现机会均等。机会均等是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对象的全体性,不应有任何地域、城乡、种族与身份的歧视。对于一国国民而言,尽管每个人的天赋、能力、所占有的资源不尽相同,但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机会应该是大致均等的。机会均等保证了所有社会成员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享有上具有起点公平。第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是一定标准的均等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最终体现为结果相对公正,强调的是一定标准的均等化。就我国实际而言,在较长历史阶段,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不可能也无法实现全国无差异化。因此,均等化是一种“底线服务”,原则上保证“底线完全平等”,即“上不封顶,下要保底”。第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标准具有动态发展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和标准的确定应当符合一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国力,既要保障公民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又要避免脱离发展阶段的“贪大求洋”。因此,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实现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应当按照“由小及大”(实现地域范围)、“从低到高”(实现水平)、“先易后难”(实现难易程度)的原则稳步推进。
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其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一个重要手段。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和其政治、经济、社会等权益同等重要,都是应当享有的最基本的权益。只有当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与经济、政治、社会等权益一起受到有效保障时,对其权益的保护才是全面的、充分的,而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是当前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一个重要手段。二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不断受到重视和强化的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均、差距过大,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之一。因此,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现状与问题
(一)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现状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我国不断加大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力地促进了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成效显著,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①。
1.统筹规划了西部地区文化建设发展蓝图。2000年,为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文化部下发了《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强西部文化建设的意见》,对加强西部地区文化建设做出了重要部署。此后,《文化建设“十五”规划》、《文化建设“十一五”规划》等重要文件,对加强西部地区文化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强调在文化设施建设、人才培养等各方面对西部地区予以重点扶持。西部地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纷纷提出了“文化强省”、“文化强市”的发展目标,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创新,为西地区人民基本公共文化权益的实现提供了政策保障。
2.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断完善。2001年,财政部设立了全国文化设施维修专项补助经费和全国“万里边疆文化长廊”补助专项经费,2001~2007年共安排西部地区1.4亿元,占全部资金总量2.8亿元的50%。“十五”期间,文化部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实施县级两馆建设项目,2002~2005年中央共补助西部地区3.3亿元。“十一五”期间,又实施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计划投入39.48亿元,其中2007~2009年共安排西部地区资金12.1亿元,占已拨资金总量21亿元的57.6%。西部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截止到2008年底,西部地区共建有图书馆1016个,群众艺术馆140个,文化馆1037个,文化站14221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3.西部地区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维护。近几年,国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文化惠民工程。2004~2009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央财政共安排西部地区11.63亿元,占全部资金总量22.1亿元的53%。送书下乡工程是为解决基层群众看书难问题而实施的文化工程,工程2003~2008年累计安排资金1.2亿元,其中安排西部地区7622万元,占全部资金总量的64%。实施流动舞台车工程,重点补助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剧团,使之具有开展流动文化服务的能力,2005~2009年共安排西部地区1.18亿元,配送流动舞台车381辆,占已拨全部资金总量2.5亿元的47%。这些重大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有力地保障了西部地区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
4.推动了西部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西部地区蕴藏着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在国务院公布的两批102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西部地区项目占总数的四分之一;全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155项中,西部地区共1635项,约占39.3%。文化部先后命名了三批共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其中西部地区传承人有246名,占16%;全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5590名,其中西部地区有2493名,占44%。目前,全国各地共建立424个专题博物馆、179个民俗博物馆、1216个传习所,其中西部地区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专题展厅和传习所分别有80个、51个、30个、269个,各占19%、28%、31%、22%。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促进了西部地区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为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5.加大了对西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为支持西部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部参与主办了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着力打造西部地区文化产业互惠共赢的合作平台,全方位集中展示了西部12个省(区、市)文化产业发展成就,为西部地区提供了良好的文化产业商机。为培育和发展一批实力雄厚的大型文化企业,2004年以来,文化部分三批命名了137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其中西部文化企业43家,占总数的31.4%。2007年底,文化部奖励了《云南映像》、《多彩贵州风》等一批在国际文化市场上表现出色的文化产品,扶持西部文化产业“走出去”。对西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是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条件。
(二)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存在的问题
西部地区受到改革开放、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推动,并得到各级公共财政的支持,基本公共文化均等化的水平有所提高,但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供给与需求的矛盾不断加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非均等化特征明显。
1.基本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本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硬件。近年来,虽然西部地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断完善,但总体建设依然滞后。西部许多市、县还没有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有的市县三馆硬件虽已建成,但由于地方财政困难,面积小、设施落后,与群众的文化需求不相适应。例如,课题组在甘肃省定西市调研发现,某区区广播电台、乡镇广播放大站和电视差转站设备严重老化,超期服役,绝大部分群众收看不到市县节目。全区19个农村乡镇除2008年新建的9个文化站有站址外,其余文化站都有站无址,有名无实,所谓的文化站只不过是乡镇院内(楼内)的一间房子、一张桌子、一块牌子。因为没有阵地,缺少图书、活动器材等必要设备,许多文化站的文化活动基本上停留在自发、无序的状态,名存实亡。一些村虽然依托村委会办公用房挂了村文化活动室的牌子,但活动基本上没有开展。
2.文化人才结构不合理。作为硬件的文化基础设施与作为软件的文化人才,是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不可或缺的两大基本要素。而文化人才队伍则在整个文化建设中居于支配地位。在西部地区,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文化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人员比例太低,专业和非专业比例成4∶6倒挂,影响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以课题组在甘肃省定西市某区调研为例:(1)该区区文化馆、图书馆有相当一部分是以照顾性质调进的工勤人员,缺乏文化专业素质。(2)大部分乡镇文化专干名不副实,文化专干不干文化,工作以乡镇中心任务为主,无暇从事本职工作。(3)部分文化专干年龄偏大,专业知识老化,综合素质不高,难以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4)全区有11名乡镇文化专干为临时人员和县招聘,这部分人员大都是20世纪80年代招聘的文艺骨干,但工资待遇普遍偏低,严重影响了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3.人均文化事业费偏低。2008年,全国有21个省(区、市)的人均文化事业费增幅超过了20%,其中西部地区就有9个,并且宁夏和陕西的人均文化事业费的增幅高达67.04%和53.79%,位居全国第二和第三位。尽管西部地区人均文化事业费不断增加,而且大部分省(区、市)2008年的增幅还超过了东中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但西部地区人均文化事业费依然偏低,远远少于东部地区。截止2008年,西部地区人均文化事业费最少的三个省份为贵州、广西和四川,分别为10.24元、10.56元和13.61元,最高的为内蒙古、西藏和宁夏,分别为27.47元、37.6元、38.68元。但即使西部人均文化事业费最高的内蒙古、西藏和宁夏,也远远低于天津、上海和北京的44.88元、71.01元、87.4元。2008年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为18.68元,西部有7个省(区、市)的人均文化事业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文化事业费超过30元的省份,西部地区只有西藏和宁夏[1](p.26)。
4.城乡文化发展极不平衡。目前西部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文化建设滞后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广大农村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不足,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短缺,城乡文化发展极不平衡。以四川省为例,有调查表明,“四川省2003年对农村文化事业的投入总额只占全省文化财政补助收入的29.9%;城市文化投入则高达70.1%”[2](p.2),2005年,从投入方面来看,全省农村文化事业投入0.95亿元,仅占全省文化事业费的22.6%,低于对城市文化经费投入近55个百分点;从设施来看,全省城市人均占有公益文化设施0.02平方米,农村人均仅占0.005平方米,城乡差距为0.015平方米;从服务队伍来看,全省城市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服务人员3人,农村每万人公共文化服务人员仅1人[3](p.86)。同时,这种不平衡还表现在:广大农村地区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不足,艺术团体到农村演出的场次偏少甚至没有;农村文化市场发育不全,文化产业较落后;在某些地区,农村精神文明领域出现了“断层”,赌博、封建迷信等有泛起趋势。
5.农民工基本公共文化生活匮乏。农民工群体是伴随着我国社会转型而出现的一个有特殊身份的群体,农民工问题是全国特别是西部地区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当前农民工在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存在严重缺失,文化生活单调匮乏是一种普遍现象。根据龚天荣课题组2005年对全国各地8000余名农民工的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农民工在打工之余的主要活动分别是:睡觉(35)、看电视(34.7)、聊天(25)、读书看报(15.1)。调查表明,农民工读书看报的兴趣主要源于消遣需求,47.1的人喜欢读消遣娱乐方面的书报,其次依次是政策时事类(20.4)、科学技术类(19.5)、文学艺术类(18.1),还有18.1的农民工阅读子女的课本[4](p.54)。根据重庆市2007年的统计,在众多休闲方式在,看录像、电视占72.8,是农民工休闲的首选。其次是睡觉占38.4,然后是闲聊占25.3。农民工精神生活匮乏,自我发展意识不强,部分良好的休闲方式平均参与度低,看书看报仅占9,自学或参加培训仅占3.6[5](p.58)。
三、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非均等化的现状,与西部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人口、经济实力等因素有关,也与国家现实和历史的政策有关,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缺乏科学统一的标准
构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一件涉及我国经济社会能否科学、和谐、持续、稳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事。但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缺乏清晰的制度安排,也还没有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条例》或行动框架,国家、省、市有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大部分都着眼于宏观的角度,在微观层面上缺乏刚性的政策支撑,一般只有原则性的要求而缺乏具体的政策规定,使得相关工作缺乏可操作性,也无法据此考核政府履行职责的情况。因此,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的法律保障制度缺失、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缺乏科学统一的标准是造成目前我国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数量、质量不均等的原因之一。
(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投入不足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是政府提供,政府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投入状况直接决定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从某种意义上讲,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关键是公共财政问题。目前,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转移支付依然不足,西部地区受自身经济发展实力以及领导人观念等因素影响,各级政府对公共文化事业和公共文化领域的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与东部发达省份存在较大差距。2008年,全国对公共文化事业投入最多的省份是浙江、北京和上海,分别高达18.92亿元、14.81亿元和13.41亿元,最少的为西部地区的西藏、青海和宁夏,分别仅为1.11亿元、1.48亿元和2.23亿元[1](p.28),投入最少的西藏地区仅相当于北京的0.058%。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投入不足是造成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人均文化事业费偏低的。
(三)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不匹配
政府财力与事权的匹配是建立运转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必要条件。但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并不明确,目前仍没有一部法律法规明确中央、省、市、县的事权范围,因此各级政府之间经常会存在事权不清、交叉重叠的现象。随着分税制和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进,基层政府的财力被逐级上收,收入锐减,特别是县、乡两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较小,但仍需承担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和行政管理等诸多责任。总的来说,由于区域间基层政府的财政能力差别较大,省及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健全,加大了西部地区基层政府的财政困难,加剧了区域间社会事业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的差距。
(四)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
二元经济结构体制是指发展中国家广泛存在的落后的传统农业部门和先进的现代经济部门并存,差距明显的一种社会经济状态。我国“重城市、轻农村”的国家发展战略强化了二元经济结构,形成了二元制度结构,具体包括二元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土地制度以及公共服务供给制度,这是造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不均等的重要原因。近年来,随着城乡统筹的发展,城乡关系有所融合。但是,由于城乡分割造成的体制、政策和各项管理制度尚未取得根本性突破,现有的各类基本公共服务体制在城乡间不接轨,农业和农民在资源配置、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供给中仍处于不利地位,进城务工农民仍受到城市社会的排斥,难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国民待遇。
(五)单一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治理机制
现代社会治理是一种多元、有机、和谐的整体治理结构,政府不再是唯一的治理者,社会组织等其他治理主体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具有政府和市场不可替代的作用。从国际经验看,公共服务既可以由政府直接提供,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特许经营等方式由私人负责提供,政府既可以向生产者付费,也可以向消费者付费,存在着多种治理工具的选择。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不仅由政府投入和付费,还包揽了生产和分配,政府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决策者、提供者和监督者于一身,不但降低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也抑制了其他社会资本的积极性。我国西部地区地域辽阔,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广大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多样化、差异化,单纯依靠政府很难满足。
四、推进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思路
“十二五”时期,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首要任务是“广覆盖”,以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基本公共文化的服务差距为主线,健全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确保西部地区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一)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条例》或行动框架
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前提是建立全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目前,浙江省制定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6],广东省制定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7],对省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标准、阶段性目标等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国家层面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条例》或行动框架。我们建议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为突破口之一,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条例》或行动框架,明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范围、标准、总体目标、阶段任务、保障措施以及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中的职责与责任,并在其中强调对西部地区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倾斜,以保障西部地区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和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二)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不断增加基本公共文化建设投入
一方面,要按照完善公共财政的总体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降低财政资金用于经济建设的比重,并且逐步限制在市场失灵领域和关系国民经济重大发展战略与布局的领域;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比重,每年新增财力的主要部分应当投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和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随财政收入增长而逐步增长的机制,确保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预算支出增长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另一方面,国家应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公共文化事业财政投入。同时,建立和完善东部对西部地区、西部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文化援助机制。对西部地区的“农村文化站”、“农家书屋”等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尽可能减少项目的市县配套资金,以确保项目能够按时高标准完成,避免因市县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而出现项目质量和进度等一系列问题。
(三)明确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权责
由于公共事务的公共性,政府间权责分配牵涉很多因素,比如政府层级多少、各层级负责事务的划分及财力的匹配、层级间的责任体系等。为实现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应按照受益范围和事权性质,进一步划分各级政府尤其是省级以下各级政府的事权,建立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分类别、按比例合理负担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机制。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划分、服务标准制定、财政转移支付以及服务监督评估;地方政府具体负责服务规划、服务组织和服务实施。同时,要建立“扁平化”财政层级。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中央——省——县(市)三级财政层级,为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奠定基础条件,还要继续推进“乡财县管乡用”,深化乡镇机构改革。
(四)加强西部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西部农村文化建设离不开一支稳定、高素质的农村文化人才队伍。为此可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搞好人才普查,建立西部“农村文化人才库”。通过普查,全面准确地掌握本地区农村文化人才的数量、分布和知识技能水平,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村文化人才库。二是稳定农村文化管理队伍,配足乡镇村社文化站管理人员。实行人员保障,实现乡镇有文化专干和村社有文化管理员。实行待遇保障,乡镇文化专干工资要全部纳入财政通发,进入行政编制。同时,落实文化专干住房、医疗和养老保险,解决农村文化管理人员的后顾之忧。实行业务保障,各乡镇要正确处理乡镇文化专干开展文化工作和各项行政工作的关系,给文化干部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从事文化业务工作,广泛开展文化活动,拓展文化事业。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文化人才素质。依托区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以及国家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传播渠道,建立基层文化人才培训网络,不断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各乡镇要大力支持和鼓励在职文化专干的学历教育或业务深造。
(五)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治理机制
《国家“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首次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政府主办、社会参与、功能互补、运转协调”的基本原则,我们应根据此原则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治理机制。一是公平开放市场准入。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均允许私人和非营利组织参与。二是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以兼并、收购、参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积极探索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服务合同外包、特许经营等公私合作方式,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效率。三是培育包括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志愿团体等在内的各类社会组织,发挥它们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表达渠道方面的作用。四是探索城乡社区自治,完善居委会和村委会自治机制,提高社区居民自治程度,加强社区承载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剥离的部分公共文化服务职能。
注释:
①下文中的数据均来自文化部《文化部西部大开发十年成就》,http://news.sohu.com/20091209/n268815827.shtml.
[1]文化部计划财务司.2009年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Z].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9.
[2]文化部计划财务司.2006年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Z].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
[3]侯水平.四川文化发展报告(2007)[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4]李景源.中国公共文化服务报告(2007)[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5]重庆市农业局.城乡统筹战略发展[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
[6]浙江省人民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EB/OL].http://www.zjmz.gov.cn/il.htm.
[7]广东省人民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EB/OL].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0912/t20091214_11575.html.
[责任编辑:王 篆]
D523
A
1008-7168(2011)01-0062-06
2010-07-19
国家发改委研究项目“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途径研究”(XBS-A04)和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211”工程资助项目“东西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差距评价、影响因素与政策建议研究”。
胡税根(1964-),男,浙江桐庐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绩效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宋先龙(1982-),男,四川广元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硕士生。
10.3969/j.issn.1008-7168.2011.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