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近世子家”
2011-03-18唐明元四川理工学院图书馆四川自贡643000
●唐明元(四川理工学院 图书馆,四川 自贡 643000)
荀勖《中经新簿》乙部分诸子为古诸子家、近世子家,乃为我国古典目录学史上的一个重要创造。但关于“近世子家”的收书范围、类目设置原因及意义等,至今仍存在不少争议。故笔者拟对“近世子家”这一小类作一探讨,敬请方家教正。
1 “近世子家”中不可能包含佛经
关于佛经归入“近世子家”之说,最早来源于余嘉锡先生,他在《目录学发微》一书中说:“荀勖作《中经簿》时,佛经尚只十六卷见《七录序》。其书既少,盖在‘近世子家’”。[1]159后有曾主陶、张固也分别撰《论近世子家》[2]《亦谈〈中经新簿〉四部之小类问题》[3]二文支持此说。其中曾主陶还对“近世子家”收录佛经给予了较高的评价,他指出:“设立‘近世子家’的类目……更重要的是它第一次引进了佛教典籍,对后世官修目录中佛教类目的设置产生过一定的影响。”并据此认为“目录学史上对这个类目轻描淡写的评价是不恰当的”。[2]对于此说,笔者是持否定态度的,且曾于《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9年第9期《再论〈中经新簿〉四部之小类问题》一文明确指出,佛经是作为附录出现于《中经新簿》一书的,其理由是:《七录序》在述及《中经新簿》所著录图书时,于各类图书皆不说明其卷数,而只说“十六卷佛经”,这表明了佛经确实与它类不同,必须单独加以说明。其意为:《中经新簿》所著录20935卷图书之中,除甲乙丙丁四部外,还包括16卷佛经。佛经正是作为附录附于甲乙丙丁四部之后,而不在甲乙丙丁四部之内。[4]如果这个理由还不能让人信服,试再举如下理由:
(1) 梁任昉《王文宪集序》称王俭“采公曾之《中经》,刊弘度之四部,依刘歆《七略》,别撰《七志》”。[5]这里需要特别注意“采公曾之《中经》”一语。我们知道,王俭《七志》分书为七个大类,并没有采用《中经新簿》的四部分类法。那么,“采公曾之《中经》”又是指《七志》采用了《中经新簿》的哪一方面呢?虽然《七志》附录之“所阙之书”收录了《七略》、两汉《艺文志》《中经新簿》著录而刘宋时业已亡佚之书,但我认为,此处“采公曾之《中经》”却不是指《七志》附录之“所阙之书”采用了《中经新簿》所著录的图书,而应是指《七志》在分类体系上采用了《中经新簿》的某些类目设置,或部分类名,或部分分类。从《隋书·经籍志序》称《七志》“二曰诸子志,纪今、古诸子”[6]906来看,“诸子志”很可能就有类似于《中经新簿》“古诸子家”“近世子家”的划分。《隋书·经籍志序》又称阮孝绪《七录》“三曰子兵录,纪子书、兵书”,[6]907没有说“纪今、古诸子”,以此与《七录序》后附《古今书最》所记《七录》“子兵录”的记载相对照,恰恰印证了《隋书·经籍志序》叙述的准确:《七录》“子兵录”之下确实没有“今、古诸子”的划分,而是在诸子各家之内收录了古今图书。因此,我认为,《隋书·经籍志序》既然明确称《七志》“纪今、古诸子”,说明了《七志》“诸子志”之下确有类似《中经新簿》“古诸子家”“近世子家”的类目设置。王俭《七志》同时将佛经列于附录,并没有将其列在近世诸子之内,很可能也是沿袭了《中经新簿》对佛经的处理方法,并且在《中经新簿》以附录收录佛经的基础上,将道经也收入附录。可以说,《七志》对于诸子类图书的处理,与《中经新簿》确系一脉相承。
(2) 阮孝绪《七录序》云:“释氏之教,实被中土,讲说讽味,方轨孔籍。王氏虽载于篇,而不在志限。即理求事,未是所安。故序‘佛法录’为外篇第一。”[7]据此段记载,也许有人会说:如果《中经新簿》与《七志》一样,都将佛经归入附录,那么,为何阮孝绪《七录序》只说“王氏(《七志》) 虽载于篇,而不在志限”,却丝毫不提首次归佛经入附录的《中经新簿》呢?由此可见,《中经新簿》并没有将佛经归入附录,而确实应在“近世子家”。但我认为,此段记载与《中经新簿》归佛经入附录并不冲突。这是因为,此段文字出现于阮孝绪比较刘歆《七略》、王俭《七志》分类的得失,并解释其所撰《七录》的原因时所说,所谓“今所撰《七录》,斟酌王、刘”,凡刘王皆有的类目则二者对比分析,而佛经《七略》所无,故只涉及《七志》,并非由于《中经新簿》将佛经归入“近世子家”而略去不提。
综上所论,我们可以更加清楚地知道:《中经新簿》确实将佛经列入附录,而不是将其归入乙部之“近世子家”。
2 “近世子家”著录图书的范围
关于“近世子家”收书的范围,曾主陶认为,“《中经新簿》之‘近世子家’类目所著录的图书,除了汉代以来的儒、道、阴阳三家以外,还著录了当时蓬勃发展的佛教典籍。”[2]按曾主陶之观点,除去上述所证不属此类目的佛经之外,“近世子家“只著录有儒、道、阴阳三家图书,这显然是不确切的。除儒、道、阴阳三家外,仅《隋书·经籍志》所载班固《汉书·艺文志》之后、荀勖《中经新簿》之前的诸子著作(包括梁有及隋存):法家有汉大尚书崔寔《正论》、魏刘邵《法论》、魏侍中刘廣《政论》、魏清河太守阮武《阮子正论》、魏大司农桓范《世要论》、吴豫章太守陈融撰《陈子要言》等;名家有魏文帝曹丕《士品》、魏刘邵《人物志》、吴姚信《士纬新书》《姚氏新书》、魏司空卢毓《九州人士论》等书;杂家之书众多,有后汉王充《论衡》、后汉应邵《风俗通义》、后汉仲长统《仲长子昌言》、魏蒋济《蒋子万机论》、吴诸葛恪《诸葛子》等;农家有后汉崔寔《四人月令》等;小说家有后汉邯郸淳《笑林》等。墨家著作,《汉书·艺文志》著录六种,《隋书·经籍志》著录其中的《墨子》《胡非子》《田俅子》《随巢子》四种,想来《七录》所存四种亦是此四书。纵横家之书,《汉书·艺文志》著录十二种,而《隋书·经籍志》所著录“《鬼谷子》三卷,皇甫谧注;《鬼谷子》三卷,乐一注”两种《汉书·艺文志》皆无,而《七录》所录二种亦应是此二书。[6]1004-1051此两类书中,墨家著作皆先秦之书,而纵横家二注解之书皆《中经新簿》同时或之后之书,则《中经新簿》“近世子家”类目不可能录有此二类图书。因此,我认为,“近世子家”著录的正是汉代以来新出现的儒、道、阴阳、法、名、杂、农、小说等八家的图书。
3 “近世子家”小类形成的原因及其意义
关于荀勖分今、古诸子,设立“近世子家”的原因,曾主陶“佛教典籍的发展,大概也是产生‘近世子家’这个类目的一个原因”[2]的认识应是不恰当的。实际上,对于这个问题,余嘉锡先生的解释是相当精辟的,他说:“盖自汉而后,不独名、法之学失其传,即他家亦多无师法,非复周秦之旧”[1]148“古之诸子号称九流者,东汉以后,惟有儒家耳。其他诸家,大率以别子旁宗入继,非其嫡系。必求其学之所自出,几于无类可归。”[1]236荀勖在编撰《中经新簿》时,应也是看到了汉后诸子著作与古诸子之作在理论体系上的区别,故在分类时,采取了较为审慎的办法:将前代目录中原有的“诸子”一类细分为两类,以“古诸子家”类著录周秦诸子著作,以“近世子家”类著录周秦后新出现的诸子著作。由此可见,古今诸子在理论体系上的差异,才是荀勖设立“近世子家”类目的根本原因。
[1]余嘉锡.目录学发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曾主陶.论近世子家[J].山东图书馆季刊,1985(2):5-10.
[3]张固也.也谈《中经新簿》四部之类问题[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8(4):63-66.
[4]唐明元,王德平.再论《中经新簿》四部之小类问题[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9(9):57.
[5](梁) 萧统.文选[C].北京:中华书局,1977:654-658.
[6](唐) 魏征.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906,907,1004-1051.
[7](梁) 阮孝绪.七录序[M].清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