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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产权变动登记管理中的“净资产”指标的重要性

2011-03-09陈雪柏

产权导刊 2011年12期
关键词:公积出资人净资产

■ 陈雪柏

(承德市国资委,河北承德 067000)

浅析产权变动登记管理中的“净资产”指标的重要性

■ 陈雪柏

(承德市国资委,河北承德 067000)

随着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逐渐完善,产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已经成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

在产权登记管理工作中,企业会计项目中的净资产指标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着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企业国有资产登记管理有三大类:占有登记、变动登记和注销登记。登记的最主要也是最核心的内容就是掌握企业实收资本的占有、变动和注销情况,以及出资人的增减变动情况。实收资本虽然能从根本上反映出出资人的性质、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但在反映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效果上存在欠缺,换言之,就是实收资本不能同步反映国有资产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增减变动。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增减资本或出资人的增减变动,那么它的实收资本在企业财务报表中始终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数值,只能反映出该企业的原始投入。但是,任何资本的投入都是会有收益的,不论是正数还是负数。因此,企业“净资产”正是反映投资收益最可靠的指标。通常来说,净资产是属企业所有,并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即所有者权益。它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企业开办当初投入的资本,包括溢价部分,另一部分是企业在经营之中创造的,也包括接受捐赠的资产。其计算公式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由此可以看出,净资产指标是随着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而随时变动的,它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状况。在实际工作中,产权变动登记情况比较复杂,如何根据企业净资产指标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合理的产权变动登记就成为基层产权登记工作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例如:某国有独资公司要增加实收资本,同时增加出资人,需办理产权变动登记。假设该公司实收资本200万元,全部为国家资本,那么在增资额固定的情况下,根据出资人的不同和企业净资产指标的不同,就会出现很多种变化。由于净资产是随着企业经营情况的好坏而变动的,那么就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企业净资产>实收资本、企业净资产=实收资本、企业净资产<实收资本、企业净资产=0、企业净资产为负数。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净资产=0”、“企业净资产为负数”的这两种情况可忽略,因为这样的企业已经资不抵债处于破产或被撤销、解散的边缘,一般情况下不会有出资者来与这样的企业合作。暂不讨论特殊情况下有出资者愿意收购或者出资合作。

就前三种情况来说,可能出现问题的就是在“企业净资产>实收资本”的情况下。当企业净资产大于实收资本时说明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前景广阔。但是相应的问题就会出现,按照常理,企业应该先进行一次增资变动登记(清产核资、资本公积或者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以增资后重新确定的实收资本数额与新增出资人进行协议,再进行第二次增资变动登记。但是,目前企业国有资产登记管理相关法规中并没有针对此类情况做出的明确规定,这就难免造成在进行变动登记时有所疏漏,有可能会直接按企业原有实收资本数额确定增资后股权比例。

以上述企业为例,如果变动时该企业净资产达到了400万元,若没有增资,只能以原有登记的200万元实收资本来确定变动后股权比例。假设新加入出资人也出资200万元的话,那么变动后股权比例是50%∶50%,但实际情况却是增资企业吃了大亏。如果该企业先进行第一次增资的话,那么它的实收资本应该为400万元,按照这个数额,增加出资人、企业资本变动后股权比例将是67%∶33%(四舍五入后取整数)。如果新增的出资人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公司,增资后出资人都为国有,也算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但如果新加入的出资人为个人或国有参股公司,而在进行变动登记时,企业又没有进行相应的增加实收资本变动,那么无疑就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严重影响到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针对此类情况,结合多年工作实践,现提出几种解决方法:

一,出台相应的法规,对相关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或者对现有法规做出相应的修改和调整,增加针对上述类型问题的解决方法,明确规定相关具体操作规程,使解决此类问题有政策和法规所依。

二,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进行相应的调整,在相应栏目的明显位置增加净资产指标登记内容(此项只针对补办占有登记企业,新办占有登记企业可不填)。同时,在最后一页设置记录年检栏目,可先设置10个栏目,分别代表1个年度,记录该年度的实收资本,净资产数额以及是否年检(可用加盖专用年检章印来证明企业是否参加了该年度年检)。

三,对《企业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表》进行调整,在变动情况(二)栏目下的明显位置增加最近一次登记时净资产和进行变动时净资产指标列示,使企业净资产数额变化情况一目了然。

四,明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例如三年)必须重新核定企业净资产,对净资产增加幅度较大的,责令该企业必须进行增加实收资本变动登记。据了解,工商部门有“净资产增加15%的必须进行增资”的相关规定。但目前国资委相关登记管理文件中未见此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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