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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产流通信用合作综合发展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

2011-02-20王艺华

中国合作经济 2011年8期
关键词:信用合作供销县域

文/王艺华

(作者系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今年2月18日山东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供销合作社工作电视会议要求全供销系统立足县域,努力推进生产、流通、信用合作综合发展,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和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不断强化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功能。这是摆在全省供销合作社面前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1 问题的提出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需要从生产、流通、信用等方面提供综合性经营服务

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加快,急需把千家万户的生产经营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紧密地联系起来。但是面对拥有经营自主权,却资源贫乏、分散经营、处于弱势的农户,这一问题始终没有实现真正的突破,主要表现在: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从事农业生产的老人和妇女面对的是繁琐的生产环节、繁重的体力劳动、不可掌控的气候和变化无常的市场供求,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形成了严重制约;农民既是消费者又是生产者,而且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但目前由农村集市和个体经营者构成的流通格局,难以满足农民社区性、综合性、规范化服务的迫切需求,与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的目标差距较大;原有的金融机构在前些年纷纷从农村撤离,唯一留在农村的农信社基本演变成纯粹的商业银行,而近几年尝试组建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尚难以直接面对农民开展借贷业务,农村资金继续流向城市,农业投入很难加快扩大,农民贷款依旧困难。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建立起“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体制机制,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但是也需要通过采取有效的综合经营服务手段,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真正把农民组织起来。实践证明,专业合作社是有效载体,但因其拥有的资源有限,往往只能满足单方面需求,满足不了农民生产、流通、信用等多方面的需要。因此,必须立足县域,依托一个既在“三农”之间又在市场之中的经营服务组织,建立起强有力的经营服务支撑系统,为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千家万户的农民提供综合性经营服务。

2 载体的选择

供销合作社既有明显优势也面临严峻挑战

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在组织和服务农民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首先,供销合作社既能融入“三农”,又具备进入市场的能力。大半个世纪以来,尽管其内外部环境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但从未离开“三农”,特别是基层供销合作社的职工来自农家,熟悉农村,了解农民。同时,供销合作社以流通为本,具有进入市场、开辟市场的传统优势。其次,供销合作社涉足农村各个领域,网络遍布乡村。供销合作社既经营工业品又经营农产品,既搞流通又参与生产加工,其经营服务网络遍布乡村、上下贯通,因此既能直接面对“三农”又能形成经营规模,为农民带来更多的利益。第三,供销合作社既有经营功能又具有公益性。供销合作社是通过经济活动实现为“三农”服务的组织,其基层组织和公司企业是经济法人,其联合社可以承接公共资源,行使政府委托的职能,因此具有吸纳整合各类资源的能力。

这些优势在县域供销合作社体现得更加明显。目前,大多数县域供销合作社拥有相对完整的组织体系和健全的经营服务网络,完全有能力把农民以及相关市场主体有机地组织起来,并为其提供生产、流通、信用等多方面的经营服务。不过也应看到,相当多的县域供销合作社是在线断、网破、人散的状况下逐步恢复成长的,面临着为农服务根基不深、能力不强、基础较弱的严峻现实,特别是至今还有一部分县域供销合作社仍然处于迷茫、困惑和徘徊之中。只有夯实县域,供销合作社的大厦才能打牢根基、融入“三农”,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3 机遇的分析

鼓励合作、扩大内需、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等是“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

今年国家和山东省制定出台的“十二五”规划,为全省供销合作社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

第一,把握鼓励合作事业发展的机遇。“十二五”规划强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特别提出培育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山东省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明确规定,“供销合作社应当充分利用人才、网络、设施等条件,采取多种方式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各级联合社应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积极组建行业协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服务平台”。这些法规的颁布为供销合作社领办专业合作社、壮大基层组织提供了广阔空间。

第二,把握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机遇。“十二五”规划把扩大内需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大战略措施,并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要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对发展生产性、生活性和家庭服务业提出了具体要求。此外,还提出了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2009年省政府出台的《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指出,“供销合作社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工作”。这对以服务业为主的供销合作社来说,面对收入不断增加、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的广大农村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第三,把握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农村的机遇。“十二五”规划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同时对加快新农村建设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强化了政策支持。这对植根“三农”、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特别是对正在积极推进的粮食等大田作物生产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供销合作社来说意义重大。事实上,山东省汶上、惠民等一批县级供销合作社,通过实施大田作物生产经营服务创新,建设大田作物生产经营服务体系,已成为发改、农业、农机等部门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相关资金、项目和政策落地的良好载体。

第四,把握鼓励支持农村金融创新的机遇。“十二五”规划要求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继续鼓励金融创新,特别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国务院40号文件和省政府31号文件也都要求包括供销合作社在内的各类经济主体积极参与农村金融创新。从日本、韩国农协和我国台湾地区农会的发展经验看,如果我们没有融资途径和手段,实现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大发展是非常困难的。供销合作社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参与农村金融创新。

第五,把握高度重视县域经济发展的机遇。县域经济是最基本的区域经济单元,其强弱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兴衰。“十二五”规划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和着力点,完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县域经济向特色化、集群化方向发展。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为县级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作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建设的具体组织者和直接实施者,县级供销合作社处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的关键位置,必须牢牢把握这一机遇,立足县域特色,发挥自身优势,真正融入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切实担负起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职责,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获取相关资源、加快自身发展,为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作出应有贡献。

4 定位的把握

拓展全面合作空间,为农民提供生产、流通、信用等多方面的综合性经营服务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对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和合作制基本原则,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创新,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已经明确了定位。把握这一历史定位,要求全省供销合作社必须进一步创新经营服务方式和组织形式,狠抓生产、流通、信用合作综合发展。之所以强调这一点,主要是从农民最直接、最迫切、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出发,从供销合作社最有优势的经营服务领域入手。当前,在生产方面,农民迫切需要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经营服务,以减少投入、增加收入;在流通方面,农民迫切需要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解决消费不方便、不经济、不安全问题,实现农产品的销路畅通;在金融方面,农民迫切需要解决融资难问题,在继续发展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同时,还必须在合作性金融领域实现突破。生产、流通、信用密切相关、不可分割,供销合作社集新农村建设者和利益相关者为一身,必须将现代经营方式与农村实际情况相结合,将一般市场经济规律与供销合作社体制特点相结合,从生产、流通、信用合作等多个方面为农民提供系列化、综合性的经营服务。

5 架构的确立

努力推进生产、流通、信用合作综合发展,强化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功能

强化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功能,目前来讲,重点是夯实县域供销合作社,依托这一基本为农服务单位,建立起由生产、流通、信用合作等多方面构成的经营服务支撑系统。

第一,领办专业合作社,加快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近十年,农村人口大量流向城市,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出严重。在这样的情况下,发展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集约化程度非常重要。对此,供销合作社须紧紧围绕建设从生产一直到市场终端的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这一目标任务,把握好三个关键环节:首先,领办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依托当地的农产品优势资源,组织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建立起不同品种、类别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在农资供应、技术推广、加工营销、信用合作、互助保险等各方面提供并不断完善经营服务,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其次,创新经营方式,实现基地与市场的直接对接。以县级供销合作社或基层供销合作社为主导,吸纳专业合作社入股,组建县域农产品公司,开辟直接进入零售终端的渠道,甩掉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增强农产品进入市场的能力。另外,发挥系统优势,搭建农产品信息、合作、交易平台。由省、市供销合作社搭建平台,加强系统内部联合与合作,使每一处基地对接若干市场,为每一个市场提供若干基地。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必须把培育龙头放在突出位置,这一龙头可以是农产品加工经营企业,也可以是基层供销合作社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第二,全力推进现代流通,加快将标准化、规范化的经营服务延伸到农民身边。把质优价廉的工业品送到农民身边,让农民享受到与城里人一样的规范化服务,是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农村内需的迫切需要,也是体现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功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建设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当前主要包括日用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流通网络建设。就日用品流通网络而言,一是由县级供销合作社或骨干基层供销合作社发起,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相关经营主体,组建和提升县域内连锁经营的商业龙头公司。二是由公司在乡镇驻地设置直营店。设施可以新建,也可以由基层供销合作社利用原有的场所改建。三是在村庄发展公司的加盟店,一般村庄的加盟店可以由农民建设经营,但在人流比较集中的大村必须由基层供销合作社建成示范店。四是充分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社的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努力提高加盟店的配送率,使农民不出村就能购买到质优价廉的商品。农资流通网络建设,要抓住培育龙头公司、构建营销网络、完善技术服务、扩大化肥直供等重要方面,特别是要通过开展化肥直供和技术服务,在农民身边建设经营服务终端,减少经营环节,降低经营成本,真正使经营与服务融为一体。再生资源网络建设,当前主要是围绕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建设全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烟花爆竹网络建设,当前主要是在抓好安全经营管理的基础上,发展连锁经营。无论是日用品、农资经营,还是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以及烟花爆竹网络建设,都必须坚持走联合发展的路子,在县域、区域乃至全省进行联合与合作,包括商品的联合采购和产权的实际联结,以加快促进区域性、全省性网络的发展。

第三,积极开展综合经营服务,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当前,全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工作正在积极展开。新型农村社区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有利于加快农村城镇化,缩小城乡差别,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格局。但是农民在迁居之后有诸多不便之处,合村并居后集中居住与分散经营的矛盾,迫切需要在解决农民公共服务的同时,建立起新型农村社区综合经营服务体系,解决农民迁居后面临的生产和生活难题。各级供销合作社应积极争取进入当地农村社区建设领导机构,参与制定新型农村社区整体规划,同时积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为新的农村基层社会生活共同体提供全方位经营服务。

供销合作社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经营服务体系就当前来讲,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建设日用品超市,服务社区农民的日常所需。二是建设农资超市,服务社区农业生产。三是为社区农民提供农机具存放、农产品代储、畜禽代养等服务。四是为不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社区农民提供土地托管服务。五是为从事养殖业的社区农民提供所需的种苗、饲料供应、病害防治、养殖托管等服务。六是为社区农民提供聚会、餐饮、洗浴、娱乐、婚丧嫁娶等服务。七是为社区农民提供养老、幼托等服务。八是为社区农民提供再生资源回收、物业管理等服务。要在建设社区经营服务体系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社区综合服务组织。

第四,扎实开展信用合作,为农村繁荣提供新型融资服务。农民融资难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推进农村金融创新是扩大农业生产、实现农村繁荣的迫切需要。探索建设融资经营服务体系,必须把握农村信用特点,依托生产经营合作,融入经营服务体系,自下而上逐步推进。一是开展信用合作。以专业合作社为基本载体,将信用合作与生产、经营合作融为一体,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社员之间的资金互助,探索开展农业互助保险试点。二是搭建融资服务平台。 起步阶段,首先应由基层供销合作社搭建融资服务平台,探索在合作社与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服务体系的各运营主体之间形成稳健的融资运营机制;进而以信用合作为基础,由县级供销合作社发起组建担保公司或小额贷款公司,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联合商业银行成立村镇银行,也可以参与当地农信社的商业化转制,在更高层面上搭建融资服务平台。三是建立与涉农银行之间的融资担保机制。在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担保公司等各经营主体之间开展资金调剂的基础上,努力使专业合作社、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成为银行发放贷款的信用载体,形成与涉农银行之间的融资担保机制,吸引涉农银行加大对农业的信贷投入。当然,融资经营服务,一定要做好防范风险工作,确保在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下安全、高效、稳健运行。从已有的实践看,农村融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最终能否健康运行,取决于信用合作能不能真正融入农民的生产经营之中,打牢真正为“三农”服务的农村合作性金融基础。

6 工作的推进

在组织建设、理念转变、考核督查、政策扶持等方面提供保障

实现生产、流通、信用合作等综合性经营服务,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功能,必须采取强有力的保障措施,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一,切实抓好新时期组织体系建设,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以县域为重点,发挥县联社的核心作用,以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基础,以公司企业为龙头和支撑,整体推进新时期组织体系建设。要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重点。要把直接有效地组织和服务农民作为基层供销合作社启动的根本任务,把搭建平台、综合发展、构建体系作为基层供销合作社启动的基本目标,把大力领办专业合作社建设产业链、积极开展综合经营服务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扎实开展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探索搭建融资服务平台作为今年基层供销合作社启动的工作重点。要进一步加强以县联社为基础的各级联合社的建设,拓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功能,充分发挥各级联合社特别是县联社在整个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中的协调、组织和整合作用,积极推进系统内的联合与合作,全力打造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在加强组织体系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并不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力资源开发,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为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第二,切实转变理念作风,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思想保障。供销合作社区别于其他的行政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参公管理、经济组织、市场运作是供销合作社的明显特点,这就要求供销合作社必须植根“三农”,面对市场,倾力基层,转变理念,提高境界,扎实努力,创新发展。

第三,切实加强考核督导,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各级联合社都要围绕决策目标、执行落实、效果检验,制定科学合理的目标责任和考核督查机制。在生产、流通、信用合作等工作方面,各级联合社应明确标准,有考核办法、有推进措施、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第四,积极争取支持,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要把系统工作的成绩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让其看到供销合作社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价值和作用,把国务院40号文件和省政府31号文件的有关精神落实到位,特别是要落实好改革发展资金、土地使用等方面的政策。要不断拓展外延,引导并不断加强与社会资本、技术、人才、市场的联合与合作,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

真正实现生产、流通、信用合作综合发展,夯实县域供销合作社这个基础,建立起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供销合作社就一定能够为统筹城乡、服务“三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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