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发展需要领军人物和先进典型
2011-02-19李春生
李春生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众所周知,合作社是人类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而从事的一项伟大的实践活动,全球性的合作社运动走过了160多年的历程,已成为一项造福人类的伟大事业。这项事业的成功,需要充分发挥领军人物和优秀典型的感召力和带头作用。我们欣喜地看到,今天在我国合作社发展的进程中,已经涌现出一批领军人物,他们勇于开拓,善于创新,乐于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凡的业绩,赢得了合作社同仁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为推动我国合作社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的评选活动,表彰突出贡献的领军人物和典型,就是要大力宣传和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广泛宣传他们的创业经验,使之成为推动合作社发展的强大动力。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合作社的发展环境一年比一年好,中央和各级领导重视,各个部门支持,社会各界关心,群众热情很高,扶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逐步增加,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合作社发展速度一年比一年快,发展质量一年比一年高,合作社逐步从不成熟走向成熟,从不规范或者欠规范走向规范,合作社涉及的产业不断拓宽,业务服务领域不断延伸,品牌意识逐步树立,市场竞争力逐步提升。截至去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已超过35万家,同比增长40%以上,平均每月新增1万家,全国约10%的农户加入了合作社。
供销合作社是我国合作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高度重视合作社建设,把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作为新时期供销合作社重要的基层组织形式,作为供销合作社开展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作为强化与农民利益连接的重要途径,予以大力推进,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去年底,全系统共发展了5.5万家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超过1000万户,通过有机、绿色、无公害等认证的11392个,占全社会的47.5%;拥有产品注册商标的12956个,占全社会的50.6%。目前,全系统正全面贯彻国务院40号文件精神,整合利用多种资源,投身到我国合作社发展的大潮中去,力争做出自己应用的贡献。
合作社事业是一项意义重大、前途光明的事业,也是一项需要开拓、创新、奉献的事业。在我国合作社未来的发展中,需要发现、宣传千千万万个合作社领域的领军人物和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他们的榜样和示范作用。“中国合作经济年度成就奖”评选活动,就是发现和宣传合作社先进典型的成功实践,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活动。希望这项活动继续办下去,而且越办越好,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人关心、关注和参与到我国合作事业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