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以供销合作社为平台的地理标志运营机制
2011-02-27赵凤鸣
文/赵凤鸣
地理标志是与 “三农”关系密切的一类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地理标志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2010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 “要充分运用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促进特色农业发展”。供销合作社作为服务 “三农”的重要部门,应积极提供、运用、创造平台,推进地理标志运营机制的构建,实现发展农村经济和自身建设的双赢。
地理标志,又称原产地标志。世界贸易组织在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将其定义为: “其标志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有关”。
数说
截至2010年底,我国已注册的地理标志产品中,涉农产品达1850个,占注册总数的94.92%。其中,蔬菜瓜果类地理标志产品最多,有793个,占总数的40.69%;其次是粮食油料类,有207个,占总数的10.62%;第三是中草药材类,有190个,占总数的9.75%。这三类占注册总数的60%以上。
多方受益模式
构建以供销合作社为平台的地理标志运营机制,将为农产品加工提供一个“供销合作社+地理标志+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这一经营模式可以是在一个地理标志下有几个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每个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有单独的商标,形成农产品加工的多龙头带动机制。因此,这种模式比较好地将政府资源、企业资源和农户资源优化组合起来,是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模式。
这一平台的建立将使多方受益,对于“三农”,由供销合作社指导运营地理标志强力推进了农产品的品牌建设,提升了三农服务水平,推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对于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基地,提升了经营理念和生产技术,此外,运营地理标志在引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方面也起到积极作用;对于供销合作社,掌握了地理标志产品注册使用上的主动权,抓住了地理标志产品运营的无限商机,推动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对于消费者,质量、价格有保障的地理标志农产品让消费者获益良多。
提升意识从基层着眼
基层供销合作社是植根农村、贴近农民、强化为农服务的基本环节。各基层社在转变观念、转变经营服务方式过程中,要认真研究知识产权对推动农业发展和自身发展的意义,要将运营农产品地理标志作为自身的重要利益来源,要在创建这一运营平台中,密切与农民社员的经济联系,逐步结成利益共同体。基础平台的建设有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提升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意识,二是通过协会注册地理标志商标, 制定标准。
河北省安新县供销合作社结合区域产业特色,于2003年注册成立“安新县白洋淀鸭蛋制品行业协会”,2008年5月14日成功注册了“白洋淀鸭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有效地保护该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该协会由县政府领导带队先后到山东和唐山,学习考察“章丘大葱”、“迁西板栗”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运作管理模式,然后结合白洋淀地区的实际情况先后制订了《“白洋淀鸭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使用规则》、企业使用商标的制式合同及一整套申请、审批操作规程和监管措施。通过选取试点企业运作,目前已取得了预期的经济效益。
山东省乳山市是胶东大姜生产的最大基地,为做大做强大姜产业,乳山市供销合作社2001年组织成立大姜协会,2007年10月起,市社开始建立大姜示范基地,并于2008年申请注册乳山大姜。据《2010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报告》,“乳山大姜”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已进入全国百强行列。
引擎在龙头
供销合作社运营平台建设的引擎在龙头,兴旺靠龙头。当前,我国农业生产以农户为主,不具备组织规模生产和经营条件,很难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因此,供销合作社运营平台可以将分散的农户以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 为通道连接到市场,建立农户可以分享生产和销售的整个市场的利益。通过龙头的带动作用,推进地理标志产品的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十分重视社属龙头企业建设,大力推进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建设。威海市供销合作社近几年重点培育6个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注册8个农产品商标,取得12个绿色、无公害、有机产品认证,3个品牌被评为山东省名牌产品。如威海市社重点培育荣成泓达罐头食品公司,年产各类罐头2.3万吨、果酱5000吨、速冻调理食品5000吨,年销售收入2.5亿元,以此带动当地果品种植、水产养殖。乳山市社为了进一步放大“乳山大姜”的品牌优势, 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组织成立6个专业合作社,推动“乳山大姜”占领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他们还积极发挥品牌优势,拉长产业链条,年深加工大姜1500万公斤。
疏通渠道做强网络
供销合作社的最大优势是经营网络广、组织体系全。“一个网络、两个平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核心的农村经营服务体系,就是一条完整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运营链条,必将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的发展起到很大推动作用。
为服务当地农产品运营,山东省潍坊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极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帮农销售,凭借自身密织多年的成熟网络体系,为广大农民打造了一条完整的生产经营链条,解决了地理标志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了区域农业经济的发展。其主要做法有:一是提高“农超对接”效率,促进地理标志产品销售直接化。2009年3月1日,青州市供销合作社与北京物美集团进行合作,实现了青州优质果蔬与北京物美超市的“农超对接”。所有从山东田间地头采购的新鲜蔬果直接送到物美在北京的果菜配送中心,保证从采收到进卖场整个过程不超过24小时,达到了超市、消费者、农民三方共赢,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农超对接”。二是大力推进“双向流通”,改造和提升农村流通网络。安丘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高标准连锁超市、“农家店”、配送中心以及农资专营店等,运用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改造和提升农村流通网络,可以有效地降低农村商品价格,减少农民支出,促进农民消费。同时,通过带动农产品进城,构建稳定的农产品流通渠道,促进“双向流通”,也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
面对地理标志产品运营机制的模式变革,供销合作社系统应紧抓机遇,按照“政府引导、供销合作社主办、各部门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思路,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流通经营体系,搭建农产品地理标志运营的社会化服务平台,将地理标志农产品无缝隙地融入到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全系统推进的“新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网络工程”之中,在农户与市场之间、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与“三农”建设之间充当桥梁,发挥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