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国企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制约
2011-02-15王淑周
王淑周
近年来,在国有企业发生的腐败案件中,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重要岗位人员所涉及的腐败案件迅速增多。企业应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抓重点、抓关键,注重源头治理,教育干部职工防微杜渐,使之不想腐败;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和过程监督,使之不能腐败;严肃责任追究、查办案件,使之不敢腐败,确保企业健康、和谐、持续发展。
1.深化廉洁从业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领导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拒腐防变的根本,是人们的精神支柱、奋斗动力和前进坐标。因此,必须加强领导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要全员落实,不留死角,并形成长效教育机制,做到自重、自省、自律,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约束权力运行。要实行干部交流和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要进一步明确岗位权力和职责,明确划分不相容岗位,执行不相容岗位要分设的制度。以关键岗位权力设定为起点,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坚持规范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通过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制衡机制,约束权力运行,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
3.推进业务公开,构建“阳光工程”。企业要做到“以公开促民主、以公开促清廉、以公开促效益”。扩大职工群众知情权,把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产品销售、资产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科技开发合作、检维修业务、委托加工等经营业务进行公开。同时明确业务公开权限、范围和监督检查的方式,定期上报,进行公开,并进行业务公开网上巡视监督,促进重要岗位人员规范经营。
4.加强企业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的招投标制度,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业务、重要岗位人员及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联系电话、接待来信来访并利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等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组织协调业务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特别是在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全程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问题苗头,早提醒、早预防,减少和防止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要通过监督监察达到促进管理、保障效益,促进效益、保全企业,促进清廉、保护干部的目的。
5.严把重要岗位人员任用关。有的企业对重要岗位人员任用把关不严,存在着重业务能力评价,轻个人品行考察的倾向。企业各级组织及其领导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任用重要岗位人员。
6.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有的企业发生腐败案件,并不是缺乏制度,而是制度执行不力。制度被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认真落实。权力的行使离不开监督,有效的监督离不开制度的保障,再健全的制度也要靠执行发挥作用。要加强落实规章制度和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促使制度执行到位,人员管理到位,促进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人员的责任意识。2010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这是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的重要制度保证,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国企重要岗位人员廉洁从业的重要制度保证。企业应结合实际,制定配套制度,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范围,强化责任意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健全效能提升机制,开展绩效考评,推进问责追究,强化监督监察及考评结果运用。企业领导人员,应强化监督意识、责任意识,既要严于律己管好自己,更要履行监督管好企业;既要注重提高效益,更要注重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减少和避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8.积极探索八小时之外活动的监督。既要管好工作圈,还要管好生活圈、娱乐圈、社交圈。倡导和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重品行,慎交友。防微杜渐,进一步提高监督制约和廉洁从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