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管理现状及保护对策思考
2011-02-14唐荣桂
唐荣桂
一、洪泽湖基本概况
洪泽湖位于江苏省西北部,死水位11.30m(废黄河口基面,下同),汛限水位12.50m,正常蓄水位13.0m,南水北调规划蓄水位13.50m,相应水面积为 1780km2、库容 39.57 亿 m3;设计洪水位16.00m,相应水面积为3414km2、库容112.13亿m3。
洪泽湖是中国第四大淡水湖,是千里淮河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南水北调工程的重要调蓄水库,是苏北地区主要的供水水源地。它具有防洪减灾、灌溉供水、交通航运、水能发电、水产养殖、生态保护、旅游观光等多种功能,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洪泽湖管理体制
2004年8月20日,江苏省通过《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明确洪泽湖为省管湖泊,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江苏省水利厅为洪泽湖的主管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根据省政府“三定方案”(2000年)以及《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有关洪泽湖的相关管理和保护职责。沿湖两市六县(区)人民政府,按事权划分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相应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管理、保护经费,加强对洪泽湖的管理和保护。
三、洪泽湖管理与保护的工作成效
1.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工作机构,建立了洪泽湖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2008年3月,江苏省三河闸管理处更名为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增加“协助做好洪泽湖管理保护”职能。沿湖两市六县(区)落实了洪泽湖管理与保护的具体管理机构。为加强不同部门间的工作沟通与协调,2009年6月,成立洪泽湖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建立了洪泽湖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联系人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联合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洪泽湖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沟通和协调。
2.开展湖泊巡查,强化水政执法,遏制了无序开发和涉湖违法行为
按照江苏省水利厅湖泊巡查工作意见,各级湖泊管理机构积极开展湖泊巡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省、市、县三级联动,积极开展联合巡查执法,查处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有效遏制了对湖泊资源的无序开发行为。
3.加大科研投入,强化基础工作,增强了洪泽湖管理与保护的科技手段
2010 年,江苏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洪泽湖资料整编工作,对湖泊的基本状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同时,加大科技投入,积极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委托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对1988~2009年的洪泽湖水域面积变化情况进行了分析,初步建立了GIS管理信息系统等,提高了湖泊管理与保护的工作效率。
4.坚持工作创新,不断完善规划,启动了洪泽湖采砂勘探规划工作
针对近年来洪泽湖采砂不断扩张的势头,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一方面,严格督促并积极协助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另一方面,在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配合下,积极推进洪泽湖采砂规划研究。江苏省水利厅专门成立洪泽湖采砂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江苏省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对洪泽湖区砂石资源储量进行了勘探,并按照水利部关于全国重要江河采砂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委托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江苏省淮河干流——洪泽湖采砂规划》。
四、洪泽湖管理与保护存在的问题
1.非法圈圩现象严重
从近年来洪泽湖巡查情况看,非法圈圩现象有逐渐上升的趋势,呈现出速度快、规模大的特点。既有老圩子的加高加宽,也有在湖区新建圈圩现象。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发现圈圩10余处,总面积近10km2。洪泽湖的水域面积逐步萎缩,调蓄能力逐步降低。
2.非法采砂活动猖獗
受采砂暴利的诱惑,从2006年开始,采砂船只陆续在洪泽湖湖区集结,进行非法采砂活动,不仅影响河势稳定及防洪安全,也影响船舶航行安全,还破坏了湖泊生态。
3.排污缺乏科学控制
通湖河道排污口排污缺乏严格的监测与控制,洪泽湖水环境容量指标有待进一步研究。湖泊养殖规模缺乏科学规划,养殖对湖泊水质影响较大。2010年8~9月,由于淮河来水污染较重,泗洪沿湖一带养殖区域以在湖区圈圩来阻断污水的办法来防止养殖区受到污染,这不仅给打击圈圩带来了困难,也降低了洪泽湖的调蓄功能,直接影响了防洪安全。
4.违法建设依然存在
洪泽湖保护范围内面积3704km2,覆盖范围辽阔,管理范围内的湖泊岸线、蓄水范围内的滩地、堤防上的一些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不够规范,不批而建、未批先建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洪泽湖管理与保护的建议
1.强化宣传,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湖泊保护意识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湖泊管理与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人口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是要加强对水生态保护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用生动形象的事例,宣传生态环境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关系,引导人们自觉保护河流湖泊,使保护洪泽湖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2.加强协作,切实发挥洪泽湖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的作用
要切实发挥好洪泽湖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的作用,凝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成为合力,协调处理好洪泽湖管理与保护的各项工作。
一是要建立联系人制度,明确联系人工作职责,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系人会议,研究有关问题。
二是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有关洪泽湖管理与保护的工作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工作协调开展。
三是要建立联合巡查制度,建立长效湖泊巡查机制,发挥行政执法队伍合力优势,共同维护洪泽湖地区的水事秩序。
3.强化执法,坚决打击涉湖违法行为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湖泊巡查的力度,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区域的湖泊管理与保护工作实际,明确巡查工作任务,落实巡查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努力把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之中。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力度。要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综合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形成强势互补,增强工作实效。
4.统筹规划,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要按照统一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积极主动地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好服务。
一要完善规划。在《洪泽湖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尽快编制湖泊岸线开发、湖泊采砂、水产养殖等湖泊资源开发利用以及退耕还湖、退渔还湖等专业规划。
二是要主动服务。转变工作思路,变管理为服务,根据有关水行政法规和《洪泽湖保护规划》,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对可能许可的项目要做好全程咨询服务,对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
5.加大投入,努力提高洪泽湖科学管理水平。
一是要加大湖泊巡查经费的投入。对应管理职责进一步落实人员经费,针对洪泽湖面广、线长、问题多的实际情况,落实巡查经费,完善管理、执法装备。
二是要加大科研投入。进一步完善洪泽湖GIS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湖泊水环境容量(纳污总量)的研究,开展蓝藻监测、生态调度及水生态修复等相关技术的研究与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