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集锦
2011-02-10
信息集锦
以下信息均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北京:着力规范互联网涉药行为
针对互联网的复杂性、开放性、无界性和变化迅速等特点,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警示性约谈、监督性公告、惩治性查处相结合,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的全程监管,有力规范了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和网上药品交易秩序。一是注重事前控制,组织约谈对话:与全市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和交易服务资格的9家网站负责人逐个约谈,突出其第一责任人的社会责任,着眼事前预防,强化严格自律,促进规范经营,赢得了互联网涉药行为监督管理的主动权;二是实施动态监测,抓好常态治理:把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和网上药品交易作为常态化监管工作,持续进行动态监测,监测结果以公告形式定期发布,做到监测科学全面,公告及时准确,信息公开透明,对互联网涉药行为起到了积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三是严治违规行为,优化运营环境: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迅速严厉查处一起,查处结果及时在本局网站公布,始终保持严打厉治的高压态势,优化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环境。
福建:推进5个“一体化”保障城乡药械安全
日前,福建省局决定开展推进城乡监管一体化工作:一是实现监管安全要求一体化,城乡药品质量与安全得到同等保障;二是实现监管力量配置一体化,省、市、县三级监管组织体系基本形成,“驻乡巡村”、交叉巡查、联合执法等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省的监管网络;三是实现监管信息一体化,药品监管信息化网络和信息系统以及OA办公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药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建立健全,药品电子监管全面实施;四是实现检验监测网络一体化,省、市、县三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更加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逐步健全,全省药品广告监测网络逐步健全;五是实现药品供应服务一体化,农村药品配送进乡和入行政村覆盖率均达100%。
青海果洛:发挥“两员”作用 保障牧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近年来,青海省果洛州局结合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积极探索食品药品监管新方法,在全州聘请44名乡镇主管食品药品工作的领导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85名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通过对“两员”的培训教育、督查考评、实行优胜劣汰的管理模式,使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明确权利和责任、义务,严明工作纪律,完善工作制度,督促“两员”认真履职,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格局。“两员”工作机制的建立,弥补了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半径大、任务重、监管人员少的不足,在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两员”有效配合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使执法环境不断改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有效保障了农牧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山西:联合工商加强药品广告监管
为更好地整顿和规范药品广告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近日山西省局联合省工商局加强药品广告监管工作。一是加强监查媒体违法发布药品广告:重点监查都市、晚报类报刊,地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指定销售网点的违法药品广告;严打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等行为。二是联合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把好药品广告准入关,撤销违法广告有效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药品广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监测到的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各级播出机构中拟发布的药品广告及资讯服务节目进行全面清查,凡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立即停播。三是建立联合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长效工作机制:与工商局定期通报广告监测情况及查处情况,高效做好药品广告治理的衔接工作,形成打击合力。
湖南:以哨点监测模式探索基本药物重点监测新方法
日前,湖南省局向全省14个乡镇及社区医疗机构授予了“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哨点”牌匾,正式开始对国家基本药物中中药、妇科类8个品种进行重点监测。这是湖南省积极探索基本药物重点监测方法的大胆尝试。基本药物安全性较高、风险较小,但有些传统药品不良反应研究并不深入,风险容易被忽视,且量大面广,特别是基层用量较大、影响也比较大,有必要进行重点监测。通过培训班重点宣传基本药物制度,讲解重点监测方法,要求哨点监测单位报告所有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特别是不良反应发生数据,开展重点监测工作。通过该项工作,主动收集数据,力争为基本药物评价、遴选和政策制订提供数据支持;同时,加强全省基层报告单位监测工作,提升监测水平,提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积极性,增强药物警戒与风险控制意识。
重庆大渡口:5项措施强化食品药品举报投诉办理
为拓宽食品药品打假治劣渠道,重庆大渡口区分局采取5项措施强化举报投诉受理、核查和处理工作,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主要做法:一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在餐饮服务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街镇宣传栏公布举报电话;二是专人受理投诉举报,包括设立节假日值班制度,保持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指定专人负责接受投诉举报事宜,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三是及时核查、反馈举报案件,对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举报案件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检查、第一时间反馈,对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举报案件及时解释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四是确保举报人信息保密,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五是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首办负责制,对投诉举报案件建立专门登记并及时交办,确保举报案件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